关于印发《查处土地违法行为立案标准》的通知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0 18:17:09 161 人看过

国土资源部文件

国土资发[2005]176号

关于印发《查处土地违法行为立案标准》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局),计划单列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解放军土地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精神,强化土地执法监察,规范土地执法行为,依法维护土地管理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办理土地违法案件的实际情况,部制定了《查处土地违法行为立案标准》,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二○○五年八月三十一日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0日 16:4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土地管理相关文章
  • 关于印发《关于依法查处盗窃抢劫机动车案件的规定》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局,工商行政管理局:现将《关于依法查处盗窃、抢劫机动车案件的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分别报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依法查处盗窃、抢劫机动车案件的规定为依法严厉打击盗窃、抢劫机动车犯罪活动,堵塞盗窃、抢劫机动车犯罪分子的销赃渠道,保护国家、集体财产和公民的合法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刑事诉讼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一、司法机关依法查处盗窃、抢劫机动车案件,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予以协助。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依法办案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二、明知是盗窃、抢劫所得机动车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或者代为销售的,依照《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的规定处罚。
    2023-06-11
    82人看过
  • 关于印发《全国地质勘查规划》的通知
    国土资发[2008]5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地质勘查规划》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贯彻实施,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全国地质勘查规划》是我国地质勘查工作的指导性文件,是依法审批和监督管理全国地质勘查活动的重要依据。要认真落实规划提出的各项任务和措施,正确引导地质工作布局和结构调整,中央和地方政府财政安排的基础性、公益性地质调查和战略性矿产勘查等地质勘查活动必须根据规划进行部署,商业性地质勘查活动必须符合规划要求。二、地质勘查工作是经济建设的先行,服务于经济社会的各个方面,要充分认识地质勘查工作的重要性,加强对《全国地质勘查规划》实施的协调与支持,增强地质勘查工作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资源保障和基础支撑能力,拓宽地质工作为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服务的新领域。三、地方各级政府应按照规划要求,结合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逐步加大财政对地质勘查工作的
    2023-06-10
    389人看过
  • 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登记表格》(试行)的通知
    国土资发[2008]15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计划单列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解放军土地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为贯彻落实《土地登记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40号),部制定了《土地登记表格》(试行),包括土地登记申请书、土地登记审批表、土地登记簿和土地归户卡。现予印发,自印发之日起使用。附件:1.土地登记申请书2.土地登记审批表3.土地登记簿4.土地登记归户卡5.土地登记表格使用及填写说明(附件详见:www.mlr.gov.cn国土资源部网站)二〇〇八年七月十五日2008年7月17日
    2023-06-10
    328人看过
  • 关于印发《安徽省绿化标准》的通知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安徽省绿化标准》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执行。自1990年实施省委、省政府“五年消灭荒山,八年绿化安徽”的规划目标以来,全省已造林绿化1385.6万亩,占规划任务1594万亩的86.9%,有8个地(市)、67个县(市、区)通过了验收,提前实现消灭宜林荒山的目标。但是,实施“五八”规划后四年的任务仍然十分艰巨。各级政府要继续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造林绿化工作的通知》(国发[1993]15号),在抓紧完成宜林荒山造林任务、向绿化目标前进的同时,采取切实措施,搞好资源林政管理,严格执行采伐限额,巩固扩大绿化成果,不断提高绿化水平,确保绿化安徽的战略目标如期实现。安徽省绿化标准为进一步实施省委、省政府“五年消灭荒山,八年绿化安徽”的战略规划,不断巩固、扩大绿化成果,充分发挥林业的三大效益,特制定本标准。一、林业用地绿化1、采取人工造林、飞播造林、封山育林等措施,全县(市、
    2023-06-10
    232人看过
  • 关于印发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县级土地调查数据库建设标准补充规定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第二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解放军土地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数据库标准》(TD/T1016-2007)是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县级土地调查数据库建设的重要依据。针对当前土地调查数据库建设的实际需求,结合《土地利用数据库标准》的应用情况,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专家,制定了《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县级土地调查数据库建设标准补充规定》,现予以印发,请各地遵照执行。二〇〇八年十二月三日附件: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县级土地调查数据库建设标准补充规定。dochttp://www.mlr.gov.cn/xwdt/zytz/200812/P020081203536328483753.doc国土资源部
    2023-06-10
    337人看过
  • 关于印发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专项用地调查统计实施方案的通知
    国土调查办发〔2009〕4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第二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解放军土地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专项用地调查统计实施方案》经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请各地遵照执行。各地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请及时反馈我办。二○○九年十二月二十九日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专项用地调查统计实施方案一、适用范围本方案规定了在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中,对工业、基础设施、金融商业服务、开发园区、房地产等专项用地面积调查统计的任务、内容、方法、要求等。本方案适用于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二、任务在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农村土地调查和城镇土地调查数据汇总成果基础上,收集其他有关资料,采用统计的方法,获得专项用地的面积、类型和分布等状况,并进行综合分析。三、步骤(一)准备
    2023-06-10
    221人看过
  • 株洲地税局关于印发《征收补偿标准》的通知
    一、征地补偿标准为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两项之和,其中土地补偿费占40%、安置补助费占60%。征地补偿标准的10%用于失地农民社会保障。二、征地补偿标准(见附件1)。征收水田的,按本标准的1.2倍执行;征收耕地(水浇地、旱地)、草地(除其他草地)、农村道路、水库水面、坑塘水面、沟渠、设施农用地、田坎、建设用地的,按本标准执行;征收园地、林地的,按本标准的0.8倍执行;征收未利用地的,按本标准的0.6倍执行;征收基本农田的,按所在区片水田标准执行。市本级地类补偿标准(见附件2),各县市地类补偿标准(见附件3)。三、市本级征地补偿区域设立一个区片。各县市征地补偿区域划分为两个区片(见附件4)。荒山荒地征收补偿标准荒山荒地征收补偿标准如下:1、土地赔偿费。为该耕地征收前三年平均产值的六至十倍;2、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进行计算,同时还要根据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收地前辈征收单位平均每
    2023-08-04
    232人看过
  • 关于印发互联网地图服务专业标准的通知
    国测管发〔2010〕1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为了加强互联网地图服务资质管理,促进互联网地图服务健康有序发展,提升测绘与地理信息产业服务大局、服务社会、服务民生的能力和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的规定,我局对2009年颁布的《测绘资质分级标准》中互联网地图服务专业标准进行了修订,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我局2009年颁布的《测绘资质分级标准》中互联网地图服务专业标准同时废止。附件:互联网地图服务专业标准国家测绘局二〇一〇年五月十日互联网地图服务专业标准专业范围考核指标考核内容考核标准备注甲级乙级1.地图搜索、位置服务2.地理信息标注服务3.地图下载、复制服务4.地图发送、引用服务主体资格主体资格事业单位法人或企业法人1、互联网地图,是指登载在互联网上或者通过互联网发送的基于服务器地理信息数据库形成的具有实时生成、交互控制、数据搜索、属性标注等特性的电子地
    2023-06-10
    373人看过
  •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刑事自诉案件审查立案的规定》的通知
    全国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各级军事法院、各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和基层法院、各海事法院:现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自诉案件审查立案的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自诉案件审查立案的规定为了进一步做好刑事自诉案件的立案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审判实践经验,特作如下规定。第一条刑事自诉案件是指刑法规定的告诉才处理和其他不需要进行侦查,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轻微刑事案件。第二条人民法院受理下列刑事自诉案件:(一)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款中有原告和被告,明显属于轻伤害,因果关系清楚,不需要进行侦查的伤害案;(二)刑法第一百四十五条中告诉才处理并且不需要侦查的侮辱、诽谤案;(三)刑法第一百七十九条第一款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四)刑法第一百八十条重婚案,但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除外;(五)刑法第一百八十一条破坏现役军人婚姻案;(六)刑法第一百八十二
    2023-06-11
    240人看过
  • 关于印发合肥市市区征地补偿标准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合肥市市区征地补偿标准》已经2008年5月15日市人民政府第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二○○八年六月十二日合肥市市区征地补偿标准一、实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补偿标准合肥市区范围内征地补偿标准实行征地区片(见《合肥市市区征地区片划分图》)综合地价。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包括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不含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其中,土地补偿费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40%,安置补助费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60%。每个区片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分别是:区片Ⅰ征地区片综合地价9.18万元/亩;区片Ⅱ征地区片综合地价7.59万元/亩;区片Ⅲ征地区片综合地价6.45万元/亩;区片Ⅳ征地区片综合地价5.72万元/亩;区片Ⅴ征地区片综合地价5.29万元/亩;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最终以省政府批准公布的标准为准。二、青苗补偿费标准(一)菜地一类1600元/亩(指大棚
    2023-04-23
    409人看过
  • 关于印发《船舶优质管理标准》的通知
    各分局、海洋三所:为落实局一九九○年十一月广州船舶管理会议精神,强化船舶管理,积极开展创优质船活动,局在各分局制定的《船舶优质管理标准》的基础上,结合我局船舶管理现状,统一制定《船舶优质管理标准》,现印发给你们,望你们认真贯彻执行。根据局领导的指示精神,决定从现在起,各分局、三所,要进一步开展优质船活动。各分局要抓住1 ̄2艘船进行试点,不断总结经验,向面上推广。年底进行检查、验收、评比,对达到优质管理标准的船,给予奖励,并在全局范围内推广。局希望各级领导,特别是分局、大队,两级领导,要高度重视,要有一名主要领导负责,既要加强宣传、教育,做好船员思想政治工作,又要脚踏实地,抓好具体落实工作。通过一年狠抓船舶管理,使我局船容、船貌发生一个根本的转变,把船舶管理水平提高到一个新高度。船舶优质管理标准优质管理船舶是船队建设的基础。船舶优质管理的基本条件是:领导班子有朝气、有干劲、敢管理、能联系实际
    2023-06-08
    276人看过
  • 关于印发《人体重伤鉴定标准》的通知
    颁布单位:司法部/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公安部文号:司法(1990)070号颁布日期:1990年03月29日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印发《人体重伤鉴定标准》的通知司法(1990)07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局)、司法厅(局):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于1986年8月15日联合发布的《人体重伤鉴定标准(试行)》,试行以来,在重伤的法医学鉴定中,收到了较好的效果,同时,各地司法机关也提出了一些修改意见。现将司法部根据各地司法机关的意见修改的《人体重伤鉴定标准》印发给你们,作为法医评定重伤的标准,正式施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公安部人体重伤鉴定标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标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五条规定,以医学和法医学的理论和技术为基础,结合我国法医检案的实践经验,为重伤的鉴定提供科学依据和统一标准。
    2023-06-11
    256人看过
  • 关于印发《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范围的规定》的通知
    颁布单位:最高人民检察院文号:高检发释字(1998)1号颁布日期:1998年05月11日关于印发《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范围的规定》的通知高检发释字(1998)1号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各级军事检察院:现将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九届检察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范围的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1998年5月11日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范围的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九届检察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的规定,现将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的案件的范围规定如下:一、刑法分则第八章规定的贪污贿赂犯罪及其他章中明确规定依照第八章相关条文定罪处罚的犯罪案件:1、贪污案(第382条,第183条第2款,第271条第2款,第394条);2、挪用公款案(第384条,第185条第2款,第272条第2款);3、受贿案(第385条,第388条,第1
    2023-06-11
    243人看过
  • 关于印发《国土资源部科技创新审查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厅、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计划单列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解放军土地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中国地质调查局及部其他直属单位,部机关各司局:2006年8月25日,第六次部长办公会审议通过了《国土资源部科技创新审查实施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二00六九月五日国土资源部科技创新审查实施办法(试行)第一条为贯彻国土资源部科学技术大会精神,全面实施\"科技兴地\"战略,切实做好各类专项科技创新审查的实施工作,促进管理的规范化和制度化,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专项,指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由国土资源部组织实施的专门项目。第三条科技创新审查以《国土资源部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以下简称科技规划)及有关专项规划为依据,加强对科技创新工作的统筹部署,在专项中优先安
    2023-06-10
    241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管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土地管理
    相关咨询
    • 土地违法行为查处标准2023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8-11
      行为人未经有关部门批准,非法转让、出租、抵押以划拨方式或以非法转让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非法出让、转让的。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或行政处分的,应及时予以立案。
    • 查处土地违法行为立案标准,2023最新规定是什么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1-28
      行为人未经有关部门批准,非法转让、出租、抵押以划拨方式或以非法转让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非法出让、转让的。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或行政处分的,应及时予以立案。
    • 关于印发农村土地确权管理办法的通知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4-22
      按户确权、保持承包权稳定,在确权登记颁证中,以已经签订的二轮土地承包合同和已经颁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为基础,以此次登记前最近的承包关系为依据,参照二调成果对土地面积进行校准。尊重农民意愿,结合村组实际,在保持家庭承包权长期稳定的原则下,根据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意愿,允许村组对承包地适时适当作调整。对本集体经济组织现有耕地,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可以确权确股不确地,也可以确权确地。对因当年联产承包出
    • 土地买卖违法行为立案标准是多少
      西藏在线咨询 2022-11-07
      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条的规定,以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定罪处罚: (一)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五亩以上的; (二)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的; (三)非法转让、倒卖其他土地二十亩以上的; (四)非法获利五十万元以上的; (五)非法转让、倒卖土地接近上述数量标准
    • 因为行贿被抓了,想知道关于行贿的立案标准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6-13
      根据《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但是,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刑法》 第三百八十九条【行贿罪】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 在经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