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金合同的概念是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2-07 02:01:38 128 人看过

一、定金合同的概念是哪些

定金合同是合同当事人在订立主合同时,为了保证主合同的履行;

签订从合同约定一方当事人预先支付给对方一定数额的货币,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收回或者抵作价款的一种担保合同。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

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二、买卖合同定金标准是哪些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标的额百分之二十的定金,超过部分不具有法律效力。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三、合同定金和订金的区别是哪些

两者的区别具体如下:

1、二者产生的基础法律关系不同,定金合同相对于主合同而言是从合同,除非当事人有特殊约定,主合同无效则定金合同亦无效;而当事人关于订金的约定是主合同的组成部份。

2、二者的功能不同;订金不具有债的担保功能,其功能在于为一方当事人履行债务提供资金上的一定的支持。订金的给付本身属于给付订金一方当事人履行债务的行为。

3、二者的作用不同;定金一经给付,则发挥制裁违约方,补偿守约方的功能;而订金给付后,如发生一方违约,导致解除合同的情形时,收受订金的一方必须如数退还订金。

4、二者适用的范围不同;定金担保方式,可以适用于各种合同;而订金只适用于金钱的给付为一方履行债务的合同中,多见于买卖合同、租赁合同、承揽合同等有名合同之中。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1日 12:5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定金是法律概念吗
    法律综合知识
    一、定金是法律概念吗定金,作为一种法律上的概念,确实存在于我国的法律体系之中。1.定金不仅仅是一个普通的词汇,更是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担保方式。2.在法律上,定金的主要目的在于促使债务人履行其债务,以确保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因此,当我们在签订合同时,对定金这一事项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明确约定,包括定金的数额和交付期限等细节。二、定金的法律特征定金在法律上具有一系列独特的特征,这些特征使得定金成为一种有效的担保方式。1.定金担保具有惩罚性。根据《民法典》的规定:(1)一旦债务人未履行约定的债务,定金将不予返还;而若债权人未履行债务,则需向债务人双倍返还定金。(2)这种“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和双倍返还定金”的规定,正是定金担保惩罚性的具体体现。2.定金担保的主体具有特定性。这意味着债务人只能自己为自己提供债的定金担保,而不能由他人代为担保。这种担保方式不仅便捷,而且十分有效。3.定金担保的标的物也具
    2024-07-18
    137人看过
  • 定金和订金哪一个是法律概念?
    定金是法律概念。定金是指当事人双方为了保证债务的履行,约定由当事人方先行支付给对方一定数额的货币作为担保。“订金”则在法律上没有明文规定,一般情形下视作预付款,交付和收受订金的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时,不发生丧失或者双倍返还预付款的后果,订金仅可作损害赔偿金。定金和订金哪一个是法律概念?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第五百八十八条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既
    2022-06-28
    123人看过
  • 合同保证金的概念和应用是什么
    合同保证金的概念和应用是什么?依法交付的债务标的物存放,并根据债务人的申请转让给债权人的活动。公证机关可以在债务人履行一定义务后,将债务标的物(货款、物品款)交存公证机关,交给债权人,以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经济秩序公证,当事人应当向债务履行地公证处申请,并提交下列证明和材料:1。申请人身份证明、法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如受委托,还应提供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债务基础,如合同、债务凭证、司法文书等。如果债权人拒绝接收或找不到债权人,应提供相关证明,如要求债权人接收寄存货物的电报、通知等。存款接收人的姓名、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押金的交付。存款货币可以转账或汇款方式交付,并提供不易移动的存款项目名称、类型、数量等清单;6.公证人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上述内容是对“合同保证金的概念和适用”问题的回答。如果读者需要法律帮助,欢迎他们前往卢巴。com进行法律咨询
    2023-05-07
    61人看过
  • 合同的变更的概念
    法律综合知识
    一、合同的变更的概念合同的变更的概念是指当事人约定的合同的内容发生变化和更改,即权利和义务变化的民事法律行为。合同变更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的合同变更,包括合同内容的变更与合同主体的变更。前者是指当事人不变,合同的权利义务予以改变的现象。后者是指合同关系保持同一性,仅改换债权人或债务人的现象。不论是改换债权人,还是改换债务人,都发生合同权利义务的移转,移转给新的债权人或者债务人,因此合同主体的变更实际上是合同权利义务的转让。二、合同变更的法定情形包括合同变更的法定情形包括:1.合同当事人协商同意变更;2.对变更的内容约定明确;3.变更的合同标的物,不属于依法或依照当事人的约定,以及根据债权性质不得变更的。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第五百四十五条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二)
    2023-01-11
    279人看过
  • 司法鉴定的概念有哪些?
    在我国,狭义的司法鉴定是指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和人民检察院为了查证案情,指派或聘请具有专门知识的鉴定人,就案件中某些专门性问题运用专业知识进行鉴别和判断并得出鉴定结论的一种司法活动。广义的司法鉴定则包括行政执法过程及仲裁等非诉讼活动中所进行的鉴定。狭义的司法鉴定和广义的司法鉴定对象相同,采用的技术方法也相同,主要区别在于应用于不同的活动中,遵守的法律规范不同。《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二条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司法鉴定程序是指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进行司法鉴定活动的方式、步骤以及相关规则的总称。当公民在日常与他人发生了纠纷事件后,也是可以通过诉讼等途径来解决的,那么在诉讼过程中双方当事人也是需要向法院提交有利于自身的材料和证据,这样也会有利于法院进行审理和侦破,如果证据涉及到需要专业的鉴定时,当事人也
    2023-08-16
    442人看过
  • 合同撤销权的概念,以及法定情形有哪些
    一、合同撤销权的概念合同撤销权的概念,是指撤销权人因合同欠缺一定生效要件,而享有的以其单方意思表示撤销已成立的合同的权利。相对于绝对无效合同而言,可撤销合同属相对无效合同,其在有撤销权的一方行使撤销权之前,合同对当事人仍有效力,故其相对无效。在行使撤销权后,合同无效溯及合同成立之时,自始不发生效力。合同撤销权是不同于债权人的撤销权,合同解除权的民事制度。二、合同撤销的法定情形合同撤销的法定情形有: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2.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3.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的。三、合同撤销权的行使期限合同撤销权的行使期限一般是一年。在可撤销合同中,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有权撤销合同,但是当事人的这种撤销权并非是没有任何限制的,撤销权人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期间内行使撤销权。如果超过了此期限还不行使,撤销权人就会失去撤销合同的权利,该合同有效。法律依据
    2023-06-19
    216人看过
  • 附期限合同概念内容有哪些
    一、附期限合同概念内容有哪些(一)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的规定,附期限的合同一般包括以下内容:1、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2、标的;3、数量;4、质量;5、价款或者报酬;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7、生效期限8、违约责任;9、解决争议的方法。《民法典》第一百六十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期限,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期限的除外。附生效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满时失效。二、附期限合同的合同比较附条件和附期限都属于法律行为的附款,是指当事人对于法律行为效果的发生或消灭所加的限制。所谓条件,是指当事人以将来客观上不确定的事实,作为决定法律行为效力的附款。条件是法律行为的附款,条件是决定法律行为效力的附款,条件是以将来客观上不确定事实为内容的附款。这里的所谓附条件法律行为不同于附条件买卖,即买卖标的物所有权转移附条件。条件,根据其决定法律行为
    2023-05-06
    181人看过
  • 合同是怎样的一种概念
    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一、购房合同一人名字房产证能写两人名字吗购房合同一人名字,房产证能写两人名字。办理房产证加名手续,需要提供房产证、房子的市场指导价或评估报告。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房产证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的证件。即房屋所有权证,是国家依法保护房屋所有权的合法凭证。房屋所有者凭证管理和使用自己的房屋。二、订单算不算是合同订单算是一种简易合同的形式。《民法典》规定,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法律规定。三、怎么强制解除合同强制解除合同方法是协议解除和法定解除。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建立、变更和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合同可以通过约定的方
    2023-03-12
    310人看过
  • 分析保险合同的一些概念
    [摘要]:保险法是一部专业性很强的法律,保险法合同是足额保险合同,且又是定值保险合同,即保险金额和保险价值都是固定的,因此在保险事故发生时,无论保险标的的价值怎样发生变化,该合同仍旧是一个足额保险合同。它并不因为出险时的保险标的的价值明显少于投保时的保险价值而变成了超额保险。我们区分足额保险与超额保险的意义在于:在投保时,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保险价值,超过的部分无效;在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金额若超过保险价值,则保险人只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其目的在于避免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从保险赔偿中获得额外利益,从而避免道德危险的发生。四、结语通过对以上几对基本概念的分析,可以看出在该案例中投保人和保险人发生争执的原因在于双方对保险合同的一些基本概念不甚了解,特别是定值保险和不定值保险、足额保险和超额保险。投保人是有理说不清,只是本着朴素的公平意识,认为自己全额投保、保险人按保险金额收费,那么在发生全损时保险人自
    2022-04-17
    227人看过
  • 债券承销的概念是哪些
    一、债券承销的概念是哪些1、债券承销的概念是指投资银行接受客户的委托根据要求将债券销售到机构投资者和社会公众投资者手中的行为。证券经营机构申请从事股票承销业务,应当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2、法律依据:《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条证券公司经营证券经纪业务、证券资产管理业务、融资融券业务和证券承销与保荐业务中两种以上业务的,其董事会应当设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和风险控制委员会,行使公司章程规定的职权。证券公司董事会设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的,委员会负责人由独立董事担任。二、证券公司债券承销方式有哪些1、证券代销(1)证券代销是指承销商代理发售证券,并发售期结束后,将未出售证券全部退还给发行人的承销方式。(2)代销过程中,未售出证券的所有权属于发行人,承销商仅是受委托办理证券销售事务;承销商作为发行人的推销者,不垫资金,对不能售出的证券不负任何责任,证券发行的风险基本上是由发行人自
    2023-06-19
    75人看过
  • 职务侵权的概念是哪些
    法律综合知识
    一、职务侵权的概念是哪些职务侵权法律的规定为:职务侵权,是指在代表国家行使权力过程中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行为。只有以国家的名义,行使国家权力的行为,才为执行职务的行为;只有在执行职务中发生的侵权行为,才为职务侵权行为。二、职务侵权行为的种类1.行政职务侵权行为。这是指国家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执行行政职务中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不法行为。它包括具体行政行为引起的违法行为和抽象行政行为引起的违法行为。所谓具体行政行为,是指针对特定的社会事实或特定的对象所采取的具体行为,如工商管理行为、税务行为、交通管理行为、土地管理行为、治安管理行为、市政管理行为,等等。2.司法职务侵权行为。这是指国家审判机关、检察机关、负责侦查工作的各级公安机关(国家安全部门在某些情况下也行使与公安机关相同的侦查职能)、行使监狱管理职能的劳改机关等司法机关执行司法职务中侵害公民、法
    2024-02-20
    166人看过
  • 定金与保证金等相似概念的区别有哪些
    定金是指为担保合同债权的实现,双方当事人通过书面约定,由一方当事人向对方预先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方式。保证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保证合同的履行,而留存于对方或提存于第三人的金钱。这个概念用得很广,如合同保证金,投标时的履约保证金,期货交易中的保证金、甚至取保候审中的保证金等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2024-04-25
    156人看过
  • 合同约定解除的条件的概念
    所谓条件“是指当事人以将来客观上不确定的事实作为决定法律行为效力的附款。”“附款,意为附加的条款,其本身并不构成独立的意思表示,而是法律行为的意思表示内容的一部。”合同约定解除的条件,即指由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未来可能出现的解除合同的条件,是当事人以将来客观上不确定的事实作为合同是否解除的附款。因此合同当事人约定的解除合同的条件首先必须是一个事实,这个事实将来也许会发生,也许不会发生。一、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和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的区别是什么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中的条件,是一种或然事实,该事实未来可能发生,未来也可能不发生,具有或然性。换言之,已经发生的以及将来确定不会发生的事实,不能作为民事法律行为所附的条件。因此,如果将来必然发生的事实,就不能作为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中的条件,而应当作为附期限。如果出现这样的情况,即使合同约定写明的是附条件,但法官在认定时,也应当认定为附期限。二、合同
    2023-06-23
    285人看过
  • 债权转让的概念是哪些
    法律综合知识
    一、债权转让的概念是哪些债权转让的概念是:债权转让,也叫债权让与,是指债权人通过协议将其享有的债权全部或者部分地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债权转让是债的关系主体变更的一种形式,它是在不改变债的内容的情况下,通过协议将债的关系中的债权人进行变更。二、债权转让要具备什么法定条件债权转让要具备以下法定条件:1.当事人之间存在有效的债权;2.债权具有可转让性;3.需有转让通知,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三、债权转让中的抗辩权转移是什么意思债务人将债务转让给第三人的,需要经债权人的同意,债权人同意后可能转让债务,而债务转让后,新的受让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债务人接到权利转让通知后,可以行使抗辩权来保护自己的权利。债权人转让合同权利,不需要经债务人同意。债务人接到权利转让通知后,转让行为就生效,权利的
    2023-10-21
    450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2022年合同定金的概念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1-29
      定金是指当事人双方为了保证债务的履行,约定由当事人方先行支付给对方一定数额的货币作为担保,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
    • 涉嫌合同贷诈骗罪是哪些概念啊,哪些概念
      上海在线咨询 2023-03-25
      你在发问题前应该将可能泄露的信息做隐藏或模糊处理,身份证号可以确定你是谁的,建议你删了这条问题吧。贷款诈骗罪是刑事案件,如果你开始只是民事案件是没法变成刑事案件的,看你欠款也不多,跟朋友借借,而且你94年,年纪也不大,父母可以替你还吗?建议尽快还吧,为了一千多欠款不值
    • 哪些仲裁是合同概念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5-11
      1、仲裁是指由双方当事人协议将争议提交具有公认地位的第三者,由该第三者对争议的是非曲直进行评判并作出裁决的一种解决争议的方法。仲裁区别于诉讼和审判,仲裁需要双方自愿,也异于强制调解,是一种特殊调解,是自愿型公断,区别于诉讼等强制型公断。 2、合同仲裁一般是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仲裁协议,自愿将其争议提交由非司法机构的仲裁员组成的仲裁庭进行裁判,并受该裁判约束的一种制度。
    • 定金概念定金有哪些特征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5-02
      定金合同是一种特殊的合同,它具有合同的共性,同时它又具有合同共性以外的特征。 1、从属性。定金合同属于从合同的一种,从属性质表现为:定金合同的有效以主合同之有效为前提,主合同无效,定金合同必然无效,而定金合同无效,主合同并不因此无效。 2、实践性,定金合同是实践合同,它是以定金的交付为合同的成立要件。 3、要式性,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
    • 双方合同的定金以及定金的概念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0-15
      1、定金的概念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给付定金的一方称为定金给付方,接受定金的一方称为定金接受方。保证、抵押、质押、留置担保的目的,都只在于确保债权人一方的利益,对债务人不提供任何保障。而定金担保对合同双方当事人均提供履行保障。 2、如何区分合同中的订金与定金订金与定金虽然只是一字之差,但是有严格的区别,主要表现在: (一)两者的性质不同。定金是一个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