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收养登记应当提交哪些证件材料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8-15 18:1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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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收养登记应当提交如下证件材料:一般需要收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收养协议、被收养人的身份证明等。若为外国人收养,还需要经其所在国主管机关依照该国法律审查同意的书面材料,以及由其所在国有权机构出具的有关其年龄、婚姻、职业、财产、健康、有无受过刑事处罚等状况的证明等材料。
办理收养登记需要提供的材料
1、收养人的收养申请。
2、收养人所在单位的证明,证明有收入,有经济条件收养。
3、收养人所在街道居委会或村委会的证明,证明是当地居民,有收养要求。
4、收养人的体检,证明身体健康,有条件抚养孩子。
5、收养人的身份证和户口簿。
6、收养人所在地派出所的证明,证明收养人无犯罪记录。
7、如果收养福利院的孩子,需要给福利院交一定的孩子抚养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条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第一千一百零九条
外国人依法可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
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应当经其所在国主管机关依照该国法律审查同意。收养人应当提供由其所在国有权机构出具的有关其年龄、婚姻、职业、财产、健康、有无受过刑事处罚等状况的证明材料,并与送养人签订书面协议,亲自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
前款规定的证明材料应当经收养人所在国外交机关或者外交机关授权的机构认证,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但是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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