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后果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5 21:33:14 211 人看过

1、赔偿损失。双方的房屋买卖无效,出售方有权要求返还房屋,但购买方可主张出售方返还钱款,因此造成损失的,还可以要求赔偿,在确定损失时,应当将房屋现有价值与原购房款之间的差价作为信赖利益的损失考虑在内。

2、确定过错责任。作为市场主体,农民和城镇居民在交易秩序中的地位是平等的,不能因为农民抵御风险的能力差就认为城镇居民的购房行为是欺诈.而从纠纷现状看,也多是农村房屋出卖人因房屋价格上涨或拆迁等原因诉诸法院要求确认合同无效。因此在确定过错责任时也应将之考虑在内,即反悔一方应分担多一点的过错责任,这样更符合诚实信用原则的要求。

3、添附物的处理。购房者大多会对所购房屋重新装修或翻新重建,对此应作为善意添附.故合同被确认无效后,所作之添附应视为经房屋所有权人同意,适用善意添附的规定,在房屋归属不动产所有人后,另一方当事人可依不当得利要求不动产所有人赔偿损失。

一、合同诈骗能请求三倍赔偿么

对于因欺诈订立合同的法律后果,存在如下情形:1、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该合同无效,对合同订立无过错一方有权向过错方主张缔约过失责任以弥补信赖利益损失;2、以欺诈方式订立的一般合同,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属于可撤销的合同,合同被无过错方撤销后,无过错方可向过错方追究相应的赔偿责任;3、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消费者有权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向经营者主张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4、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房地产开发企业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虛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向买受人出售该类商品房的,买受人有权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的规定,向房地产开发企业买受人主张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综上所述,只有在第三种情形,即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过程中存在欺诈的合同,消费者才有权依法主张三倍赔偿,但合同或过错方在订立合同时明确约定,当合同存在欺诈情形时,无过错方可主张三倍赔偿的除外。

二、在他人所有的宅基地上建房是否可以取得房屋所有权

因在他人宅基地上建房,建筑用房的材料(动产)与他人的宅基地

(不动产)发生附合,所建房屋的所有权应归宅基地使用权人所有。取得所有权的一方应返还因取得他人之物所有权所新增的利益。

从民法角度讲,这个问题涉及添附物的所有权归属问题。添附是一种附合、混合的通称,是指不同所有人的财产或劳动成果结合在一起而形成一种新的财产,据此确定新的所有权归属。依据民法的添附理论,不论何种情形的添附,都使原物的形态发生变化而成为新物,并且增加了物的经济价值。在此种情形下,或不能恢复原状,或虽可恢复原状但在经济上是不合理、不合算的,因而不应恢复原状,而由一方当事人取得新形成的物的所有权。添附的结果,使一方所有权扩大,而另一方所有权丧失,这样显然对于丧失所有权的一方是不公平的。《民法典》规定:“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因此,从公平的原则出发,因添附而受到损失的一方当事人可以要求获得利益的一方返还其所得的利益。在发生添附时,失去所有权的当事人向取得所有权的当事人请求返还利益,适用法律关于不当得利的规定,即双方当事人之间形成不当得利之债的关系,损失的一方有权请求得到利益的一方返还其所得的利益。当然,此利益的返还不是返还原物及孳息,而是返还因取得他人之物所有权所新增利益。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0日 02:3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农村房屋买卖相关文章
  • 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处理结果,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法律效应
    一、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处理结果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处理结果是,合同自成立时起就没有法律效力,任何人在任何时候都可以主张该合同无效。该无效合同自成立时起即无效,具有溯及力。无效的房屋买卖合同房屋买卖由人民法院、仲裁机关确认。二、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法律效应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法律效应是:1.出卖人返还房屋价款,买受人返还房屋,涉及到房屋因买受人装修增值部分出卖可适当给予补偿。2.有过错的一方应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3.在商品房买卖过程中,如涉及到开发商恶意行为而导致合同无效,则开商有可能支付已付购房款一倍金额的惩罚性赔偿责任。4.因双方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利益和第三人权益的,应当收缴双方财产,归国家所有或返还给第三人。5.涉及到违法犯罪行为的,则应受到行政或刑事处罚。三、何时房屋买卖合同无效1.房地产分离出卖,合同无效。如果出卖人将房产和土地使用权分
    2023-04-30
    103人看过
  • 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撤销后有什么法律后果
    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撤销后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一、商品房买卖合同撤销后怎么处理商品房买卖合同撤销后的处理方式是:行为人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一方有过错的,过错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二、承包合同无效责任公司怎么解决承包合同无效由过错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三、合同撤销有没有违约责任合同撤销不是违约行为,没有违约责任。合同撤销的具体
    2023-03-26
    438人看过
  • 商品房买卖合同如何更名,无效房屋买卖合同的后果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如何更名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房屋买卖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可以变更房屋买卖合同的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协议变更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第五百四十四条【变更不明确推定为未变更】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二、无效房屋买卖合同的后果无效的房屋买卖合同自成立时起就没有法律效力,任何人在任何时候都可以主张该合同无效。该无效合同自成立时起即无效,具有溯及力。无效的房屋买卖合同房屋买卖由人民法院、仲裁机关确认。房屋买卖合同被宣告无效后,将产生以下法律后果:(1)出卖人返还房屋价款,买受人返还房屋,涉及到房屋因买受人装修增值部分出卖可适当给予补偿。(2)有过错的一方应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3)在商品房买卖过程中,如涉及到开发商恶意行为而导致合同无效,则开商有可能支付已付购房款一
    2023-04-18
    314人看过
  • 哪些房屋买卖合同属无效合同呢?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法律依据
    一、哪些房屋买卖合同属无效合同呢?房屋买卖合同属无效合同主要有以下七种:1.房产、地产分别转让,合同无效。房屋是建筑在土地上的,为土地的附着物,具有不可分离性,因此,房屋所有权通过买卖而转让时,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也必须同时转让。2.未办理登记过户手续,合同无效。3.产权主体有问题,合同无效。出卖房屋的主体必须是该房屋的所有权人。非所有权出卖他人房屋的,其买卖行为无效。房屋的产权为数人共有的,必须征得共有人同意才能出卖,出卖共有房屋时,须提交共有人同意的证明书。4.侵犯优先购买权,合同无效。5.单位违反规定购房,合同无效。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城市私有房屋。如因特殊需要必须购买,须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6.买卖中存在欺诈行为,显失公平,合同无效。7.非法转让,合同无效。二、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法律依据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法律规定如下:《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
    2023-05-03
    182人看过
  • 城里人可以买农村房屋吗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农村宅基地房屋买卖是否有效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农村宅基地房屋买卖有效必须符合下列四个条件:1、购房者主体资格合法。农村房屋所依存的宅基地属于农村集体成员所有,因此购房人必须是该村民集体成员。城市居民不具备购买农村房屋的主体资格。2、售房者的主体资格合格。卖房人必须对自己所有的财产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3、购房者应当符合申请宅基地的条件。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有一处宅基地,已有宅基地的村民不得再申请宅基地。4、买卖经过村民委员会同意。一、宅基地转让申请需要具备什么条件宅基地转让申请一般需要具备的条件如下:1、受让人没有宅基地;2、受让人符合当地申请宅基地的条件;3、受让人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4、根据所在地的具体政策,应当符合的其它条件。=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
    2023-06-28
    314人看过
  • 农村私自买卖房屋有什么后果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三条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依照《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处以罚款的,罚款额为非法所得的百分之五十以下。一、非法占路怎么处理非法占用道路、土地的,处罚如下:1、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限期拆除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2、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没收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
    2023-06-22
    82人看过
  • 卖主卖了农村房屋后又反悔,农村房屋买卖是否有效?
    位于南彩镇的某宅基地房屋属于刘某所有。1993年农村宅基地重新确认使用权时,宅基地房屋所在的宅基地使用权确认在刘某名下。2000年刘某在村里购得他人房屋一处后,房屋闲置。2001年经村委会同意,刘某与城镇居民赵某达成书面协议,刘某以一万元的价格将宅基地房屋卖给赵某。2007年经村委会同意,赵某与村民范某签订宅基地房屋买卖协议,约定赵某将宅基地房屋以25000元的价格卖给范某,赵某向范某交付了宅基地使用证。赵某及范某均未办理宅基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刘某于2008年提起诉讼,认为赵某系城镇居民,不能购买农村宅基地房屋,请求确认其与赵某签订的宅基地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判决赵某与范某腾退宅基地房屋。赵某辩称已将宅基地房屋转让给范某,无法返回房屋,不同意刘某的诉讼请求。范某辩称其为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购买宅基地房屋未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且系善意取得,不同意刘某的诉讼请求。农村房屋买卖是否有效刘某将其
    2023-06-10
    213人看过
  • 农村房屋买卖政策是什么,农村房屋买卖的税费有哪些
    农村房屋买卖政策是什么1、农村房屋买卖指的是以农村房屋为物品所进行的一种交易活动。进行农村房屋买卖,是需要具备一定条件的,除了满足国家所规定的基本条件之外,房屋买卖的双方还必须具备相应的身份标准,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等。农村的宅基地属集体所有,且城镇居民不具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资格,所以无权使用农村宅基地。2、依照《关于农村房屋买卖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农村房屋的买卖双方已经实际交付了房屋和全部价款,则买卖关系有效,人民法院应给予保护。农村房屋买卖的对象,城市居民、农村村民,本村人、外地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只要是合法的公民对农村房屋的买卖行为就是合法有效的。3、农村房屋买卖中,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房屋而订立的房屋买卖合同,权利人不予追认的无效。只有房屋的所有人才能处分该财产,他人无权干涉。农村房屋的所有权人能够用来证明自己对房屋享有所有权的证书一般是宅基地使用证书。这个证书
    2023-05-05
    87人看过
  • 农村房屋买卖合法么,买卖农村房屋合法吗
    一、农村房屋买卖合法么?现行关于房屋买卖的所有法律、法规和规章都只适用于城市,专门针对农村房屋买卖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基本没有,因此我们只能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寻找依据。根据有关规定: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而在《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四款规定:“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由此可知,该法并未禁止农村房屋的买卖和出租。同时,由于根据有关规定房屋属于公民的个人财产范畴,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宪法第十三条第一款和第二款也强调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根据有关规定:“公民个人(包括农民在内)对于其房屋既然有受法律保护的财产所有权,自然有依法对自己的财产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2023-02-20
    355人看过
  • 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的界定,农村房屋买卖可以过户吗
    一、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的界定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生效的界定要看是否存在以下生效要件:1.出卖人和买受人均是同一村的村民。如果出卖人和买受人均是同一个村的村民,那么该合同是符合法律规定的,买卖合同当然有效。2.买受人在买卖房屋时与出卖人不是同一个村的村民,但是,之后将户口迁入到该村。那么,由于买受人具备了同一个村村民的资格,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买卖合同有效。3.房屋买卖合同经过多次流转,最后流转到同一个村村民手里,那么该房屋买卖合同也有效。4.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的买受人在购买房屋时是村民,后又转为居民的,不影响合同的效力。二、农村房屋买卖可以过户吗农村房屋买卖可以直接过户。买卖双方在投入使用的房地产应当签订房地产销售合同。合同文本的模板可以使用住房和土地管理局规范,也可以使用自制合同。在使用自制合同的期间,当事人在申请进行预审查应当委托市住房和土地局认可的法律服务机构进行转让。三、农村房屋买卖
    2023-05-03
    494人看过
  • 购房14年后合同被判无效,农村房屋买卖需慎重
    2000年8月17日,王先生的母亲经人介绍,将房屋卖给了在首都机场工作的国企员工李某,双方签订了购房证明。王先生认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李某非本村村民,与其母亲的房屋买卖行为应属无效。他为此提起诉讼,要求确认2000年8月18日签订的购房证明无效。李某辩称,本案名为房屋买卖关系,实际上是他借岳老太的名义取得房屋使用权。法院认为,根据岳老太与李某签订的购房证明内容可知,李某是向岳老太购买诉争房屋,李某主张其获得转让的是诉争房屋使用权,不构成房屋买卖合同关系的意见,缺乏依据,法院不予采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宅基地属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只有该组织成员才享有宅基地使用权。双方诉争房屋所使用土地为顺义区天竺镇天竺村集体建设用地,李某非本村村民,故岳老太与李某之间的房屋转让行为为我国法律所禁止。因此,岳老太与李某所签订的购房证明无效。法院对王先生的诉讼请求予以支持。购房证明无效后的
    2023-06-10
    369人看过
  • 擅自买卖农村房屋法院判决合同无效
    在农村购买了独家小院,全家人都觉得很高兴,没想到后来却因无法办理产权转移手续而导致一场官司。近日,河南省内乡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原被告双方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无效,被告刘某返还原告李某房款13.5万元并赔偿损失87459元。2006年12月24日,李某和刘某签订房屋买卖协议一份,约定刘某自愿将位于湍东镇某村独家小院一座卖给李某,房屋总价值14.5万元,刘某无偿为李某办理房权证,李某先交付13.5万元,待房权证交付时,剩余1万元一次性付清。然而,在其后办理产权过户手续中,因种种原因至今未能办成。经法院查明,刘某出售给李某的房屋的土地类型为集体所有制土地,现该房产的评估价为290765元。法院审理认为: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原、被告所争议的房产其用地性质为农村集体土地,而李某并非该集体组织成员,因此该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刘某收取的房款13.5万元应当予以返还。
    2023-06-10
    160人看过
  • 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有效的几种情形,怎么判断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一、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有效的几种情形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有效的几种情形如下:1.出卖人和买受人均是同一村的村民。如果出卖人和买受人均是同一个村的村民,那么该合同是符合法律规定的,买卖合同当然有效。2.买受人在买卖房屋时与出卖人不是同一个村的村民,但是,之后将户口迁入到该村。那么,由于买受人具备了同一个村村民的资格,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买卖合同有效。3.房屋买卖合同经过多次流转,最后流转到同一个村村民手里,那么该房屋买卖合同也有效。4.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的买受人在购买房屋时是村民,后又转为居民的,不影响合同的效力。二、怎么判断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判断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就要看各方当事人是否自愿协商一致,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是的话,就是有效的。大家,合同如有下列情形之一,则无效: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
    2023-04-30
    324人看过
  • 农村宅基地买卖中,有哪些合同无效的情形
    2007农村“一户一宅”、“限制流转和抵押”的相关规定。在遇到农村宅基地的买卖时时,应该注意相关合同的内容约定,避免出现合同无效的情形,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农村宅基地无效的情形包括以下:1、房地产分离出卖,合同无效。由于房屋是建筑在土地上的,为土地的附着物,具有不可分离性,因此,房屋的所有权通过买卖而转让时,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也必须同时转让或随房屋转移。如果出卖人将房产和土地使用权分别卖与不同的买受人,或者出卖房屋时只转让房屋所有权而不同时转让土地使用权,买受人可以提出这种买卖合同无效。2、产权主体有问题,合同无效。出卖房屋的主体必须是该房屋的所有权人。非所有权人出卖他人房屋的,其买卖行为一般无效。房屋的产权为数人共有的,必须征得共有人同意才能出卖。出卖共有房屋时,须提交共有人同意的证明书。部分共有人未取得其他共有人同意,擅自出卖共有房屋的,其买卖行为一般认定无效。3、侵犯优先购买
    2023-05-04
    131人看过
换一批
#房屋买卖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农村房屋买卖涉及到土地使用权转让,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一般来说,农村房屋买卖需要遵循“一房一卖”原则,即只能将房屋出售给同一买受人,并且需要经过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的批准,并办理相关手续。 同时,农村房屋买卖也需要遵守当地土... 更多>

    #农村房屋买卖
    相关咨询
    • 农村私有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合同无效的情况下农村房屋能否买卖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1-23
      农村私有房屋买卖合同应当认定无效。首先,房屋买卖必然涉及宅基地买卖,而宅基地买卖是我国法律、法规所禁止的。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国务院办公厅1999年颁布的《关于加强土地转让管理严禁炒卖土地的通知》规定:“农民的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也不得批准城市居民占用农民集体土地建住宅,有关部门不得为违法建造和购买的住宅发放土地使用证和房
    • 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后果是什么, 买房合同无效有什么后果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3-13
      (2)赔偿损失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均有违约行为,应各自承担相应违约责任。无效合同一般根据合同双方当事人的过错大小,用返还,应赔偿购房者的利息损失、赔偿两种处理方法。(1)返还财产:是指将当事人的财产关系恢复到合同签订以前的状态。如果购房人取得的房屋还存在,则应返还给开发商。如果购房者对房屋造成了损坏,应修补或赔偿,同样开发商占用购房者的资金造成购房者损失资金利息,而开发商则把所取得的购房款全部退还给
    • 农村房屋买卖无效合同怎么办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1-10
      1、处理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方法是:出卖人应当返还购房款,买房认应当腾退房屋。若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且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五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第一百五十七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
    • 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是否表明合同无效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3-09
      没有可以说,在农村房屋买卖中,很大一部分是因为农村房屋宅基地买卖合同无效引发的纠纷。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农村村民一户只能申请一处宅基地,农民宅基地使用权由于是村民基于其身份而无偿取得的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资格是联系在一起的。在一定程度上,宅基地具有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的功能。所以,农村房屋宅基地可以在本村村民之间互相买
    • 本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有哪些,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4-14
      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形:单位违反规定购房,合同无效。 1、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城市私有房屋。如因特殊需要必须购买,须经县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单位违反规定,购买私房的,该买卖关系无效。有的单位以个人名义购买私房,产权也登记在个人名下,但实际上是单位出资,作为单位的固定资产用于生产、经营、办公或用作集体宿舍等,这种情况属于单位变相购买私房,该买卖关系无效。凡享受国家或企业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