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加大水污染防治力度完善跨区域水质考核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6 19:35:25 122 人看过

国家环境保护部部长周生贤24日在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上作报告时称,水污染防治工作将以污染减排为中心,以饮用水水源保护为重点,以跨行政区域水质目标考核为手段,进一步加大水污染防治力度。

周生贤在报告中表示,当前水污染防治工作还存在以下问题:水环境安全仍然面临威胁;主要污染物减排面临巨大压力;饮用水水源水质安全依然面临威胁;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实施进展缓慢;突发水污染事件时有发生;环境监管有待加强。今后工作将采取以下措施:

促减排,严准入

周生贤称,今后将全面落实《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着力推进结构减排,督促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加大对造纸、酿造、印染、制革、医药、选矿以及化工等行业落后产能淘汰力度,大力推进技术改造;加快推进工程减排,进一步加大城镇污水处理工程建设力度,在36个大城市率先实现污水的全部收集和处理;大力推进管理减排,不断加大环境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积极推进清洁生产,引导循环经济有序发展。继续实施主要污染物减排考核制度,强化地方政府减排责任。

针对近两年将有4万亿元的投入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医疗保障等工作的情况,周生贤表示将严格扩大内需过程中的环保准入。在环评审批方面,对国家政策支持、符合扩大内需要求和环保法律规定的建设项目要加快环评审批,开辟绿色通道。同时,对高耗能、高污染项目从严把关,严禁审批国家明令淘汰、禁止建设、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的项目。

抓重点,保水源

周生贤称,将进一步强化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规划执行情况评估考核制度,推动地方政府加快规划项目建设。督促太湖等重点流域实施更加严格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强化对点源的监督管理,研究面源污染治理综合措施,开展内源污染防治,采取调水、清淤、生态修复等综合措施,切实改善重点流域水环境质量。将产业结构调整与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在水资源紧缺、水污染严重的流域、区域,把强化产业结构调整、加大淘汰落后产能作为深化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手段,全面提升水污染防治水平。

在饮用水水源保护方面,将严格按照水污染防治法的规定,科学划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实行最严格的保护措施,加大保障饮用水安全相关规划的实施力度;完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分级管理制度,强化保护区内建设项目和人为活动的监督管理,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重农村,建考核

在农村分散水源地的监测与管理问题上,周生贤称,将因地制宜处理好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加快人口集中和环境敏感地区乡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积极防治土壤环境污染,在深入做好土壤污染调查的基础上,启动农村土壤污染修复试点工程,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继续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继续扩大乡村清洁工程建设范围和规模,大力普及农村户用沼气;推广集成配套的节肥、节药、节水实用技术,从源头防治农业面源污染。

完善跨行政区域水质考核制度也在报告中被提及。与此同时,将跨行政区域水质考核情况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切实推动地方人民政府落实水污染防治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0日 04:0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相关文章
  • 水污染防治措施有哪些?
    水污染防治措施有:1、对有毒有害水污染物实行风险管理,制定有毒有害水污染物名录;2、不得向水体排放油类、酸性液体、碱性液体或者剧毒废液;3、不得向水体排放、倾倒工业废渣、城镇垃圾和其他废弃物;4、含病原体的污水应当经过消毒处理;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后,方可排放。禁止在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最高水位线以下的滩地和岸坡堆放、存贮固体废弃物和其他污染物。一、环境保护税包括哪些内容环境保护税主要针对污染破坏环境的特定行为征税,一般可以从排污主体、排污行为、应税污染物三方面来判断是否需要交环境保护税。1、排污主体。缴纳环境保护税的排污主体是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也就是说排放生活污水和垃圾的居民个人是不需要缴纳环境保护税的,这主要是考虑到目前我国大部分市县的生活污水和垃圾已进行集中处理,不直接向环境排放。2、排污行为。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需要缴纳环境保护税,而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
    2023-04-05
    306人看过
  • 关于加强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府直属有关单位:近年来,通过采取一系列政策和措施,我省水环境保护工作取得较大进展,减缓了水环境质量急剧恶化趋势。但目前全省水污染态势仍然严峻,水环境负荷沉重,饮用水源受到威胁,水质性缺水问题突出,地区间水污染纠纷增多,影响我省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以及社会、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为此,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加大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力度环境保护,加强水污染的防治工作,各级党政一把手要亲自抓、负总责,切实做到责任到位、投入到位、措施到位。对淡水河、观澜河、小东江、练江、枫江等水污染较突出的河流,省环保局要会同有关市政府制定整治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省政府对各市水污染防治任务完成情况和跨市河流边界水质达标情况进行考核,并作为评审文明城市、卫生城市、优秀旅游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和“南粤杯”、“岭南杯”达标考核
    2023-04-24
    336人看过
  • 水污染防治法新版规定
    水污染防治法
    水虽然是再生能源,但是如果严重的污染水资源,水资源将可能变成不可再生能源,所以全球各国都对水资源的保护非常重视。近些年来,我国的水污染问题十分的严重,国家为了防止水污染正在大力整顿水污染问题,并且出台了相关的法律规定,那么水污染防治法新版规定内容是什么呢?大家一起来了解下吧。水污染防治法新版规定河长制是河湖管理工作的一项制度创新,也是我国水环境治理体系和保障国家水安全的制度创新。修改后的法律增加了河长制的相关内容。1、新修改的法律规定,国家对重点水污染物排放实施总量控制制度。对超过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或者未完成水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的地区,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约谈该地区人民政府的主要负责人,并暂停审批新增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约谈情况应当向社会公开。2、农村污水、垃圾的治理和农业面源污染对水环境影响明显,但还是治理的薄弱环节。新修
    2023-04-19
    51人看过
  • 水污染防治法适用范围
    水污染防治法
    《水污染防治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等地表水体以及地下水体的污染防治。“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包括我国的领陆、领水及领空,也就是说,水污染防治法适用于我国内陆水体的污染防治。我国的海洋污染防治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规定,不适用水污染防治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一条为了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水污染,保护水生态,保障饮用水安全,维护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法。
    2023-04-15
    182人看过
  • 水污染防治法新版规定
    水污染防治法
    水虽然是再生能源,但是如果严重的污染水资源,水资源将可能变成不可再生能源,所以全球各国都对水资源的保护非常重视。近些年来,我国的水污染问题十分的严重,国家为了防止水污染正在大力整顿水污染问题,并且出台了相关的法律规定,那么水污染防治法新版规定内容是什么呢?大家一起来了解下吧。水污染防治法新版规定河长制是河湖管理工作的一项制度创新,也是我国水环境治理体系和保障国家水安全的制度创新。修改后的法律增加了河长制的相关内容。1、新修改的法律规定,国家对重点水污染物排放实施总量控制制度。对超过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或者未完成水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的地区,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约谈该地区人民政府的主要负责人,并暂停审批新增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约谈情况应当向社会公开。2、农村污水、垃圾的治理和农业面源污染对水环境影响明显,但还是治理的薄弱环节。新修
    2023-04-27
    96人看过
  • 从《水污染防治法》看松花江水污染事件法律责
    自哈尔滨市政府决定全城停水、学生放假以来,一场空前的灾难正威胁着这个几百万人的特大城市。黑龙江人的母亲河松花江病了,在一段时间内她将不能为她的儿女们提供生命赖以延续的重要物质——水。我们在全力以赴投入到战胜困难、共渡难关的同时,笔者仅从《水污染防治法》的角度谈谈此次事件的相关法律责任问题。为防治水污染,保护和改善环境,以保障人体健康,保证水资源的有效利用,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发展。我们国家在1984年就已经制定并公布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等地表水体以及地下水体的污染防治。因此,松花江的水污染的法律责任完全受《水污染防治法》的调整和规范。按照《水污染防治法》的规定,水污染是指水体因某种物质的介入,而导致其化学、物理、生物或者放射性等方面特性的改变,从而影响水的有效利用,危害人体健康或者破坏生态环境,造
    2023-04-24
    71人看过
换一批
#国家机关组织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是中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即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按照行政区域设置,基本上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县(自治县、市)、乡(民族乡、镇)三级。它们的组成及职权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 更多>

    • 浙江省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3-16
      防治水污染应当按照流域或者区域进行统一规划。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的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以及其他跨省江河、湖泊的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的编制、批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本省行政区域内跨设区的市的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由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会同省发展改革、水行政等主管部门和有关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编制,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报国务院备案。设区的市行政区域内跨县(市、区)的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由设区的市人民政
    • 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暂行条例30条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9-11
      排污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关闭或者停业:(一)造成严重污染,又没有治理价值的;(二)自1998年1月1日起,工业企业仍然超标排污的。
    • 水污染防治主管部门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1-30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水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海事管理机构对船舶污染水域的防治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国土资源、卫生、建设、农业、渔业等有关主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有关水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协助做好辖区内饮用水安全、农业和农村水污染防治、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等相关工作,并配合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做好水污染防治的有关
    • 防治水污染应当按照流域或者区域进行统一规划吗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3-13
      防治水污染应当按照流域或者区域进行统一规划。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的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以及其他跨省江河、湖泊的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的编制、批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本省行政区域内跨设区的市的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由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会同省发展改革、水行政等主管部门和有关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编制,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报国务院备案。设区的市行政区域内跨县(市、区)的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由设区的市人民政
    • 南宁市xx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第13条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9-18
      建设项目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行政主管部门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批复意见采取水污染防治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