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保证责任有什么解释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4 20:23:22 374 人看过

一、一般保证责任有什么解释

一般保证责任的解释:在保证合同中明确约定承担一般责任保证或者约定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责任保证。《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二、保证责任的承担形式一般有哪些

保证责任的承担形式如下:

1.一般保证责任。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在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担保责任。

2.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责责任保证。在债务人未履行到期债务时,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责任范围内承担责任。

保证责任的具体方式由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按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在约定的保证期间内承担保证责任。当事人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三、一般保证的特点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3日 16:1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一般保证相关文章
  • 一般保证责任判决书
    一、一般保证责任判决书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2018)沪0112民初6249号瞿某诉徐某、陆某民间借贷一案一审判决书案号:(2018)0112民初6249号原告:瞿某,代理人:沈伊鸣,上海市理诚律师事务所被告:徐某,代理人:邵某,上海某律师事务所被告:陆某,代理人:邵某,上海某律师事务所原告起诉两被告共同归还欠款19万,并自2017年12月29日起按年利率2%支付利息,自2017年12月29日起按日万分之三标准支付逾期违约金,直至清偿之日至。依据的事实与理由:被告徐某曾系原告的女婿,被告陆某系被告徐某的母亲。原告曾在被告徐与原告女儿夫妻存续期间向被告徐出借人民币8万元。后被告徐与女儿离婚,在双方夫妻存续期间,两被告与原告女儿共有位于航华某村某号某室的房屋,原告女儿在房屋内享有四分之一份额。在离婚分割时,原告和其女儿与两被告经协商一致确认该房屋折价款为75万人民
    2023-06-08
    106人看过
  • 一般债务保证人有哪些责任?
    依据法律规定,在不同情况下,保证人需要承担的责任有:民事责任、民事连带责任、担保(保证)责任、赔偿责任。(一)民事责任1、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2、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未经法人书面授权或者超出授权范围与债权人订立保证合同的,该合同无效或者超出授权范围的部分无效,债权人和企业法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债权人无过错的,由企业法人承担民事责任。(二)连带责任连带保证责任1、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2、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
    2023-04-19
    96人看过
  • 法律规定的什么是一般保证责任
    一般保证责任是指保证人仅对债务人不履行负补充责任的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因此,在一般保证中,保证人仅在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完全消偿债权的情况下,才负保证责任。一般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从判决或者仲裁裁决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之规定,保证人承担一般保证责任的,债权人未在约定或法定的保证期间内,向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如果债权人在约定或法定的保证期间内,已经向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一般保证诉讼时效从判决或者仲裁裁决生
    2023-02-18
    196人看过
  • 连带责任保证期间的解释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期间,债权人和保证人可以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不能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否则债权人与保证人约定的保证期间视为没有约定。如果债权人和保证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的,或者保证合同中对于保证期间约定不明的,那么保证期间则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如果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没有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那么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保证人、保证期间)保证1.保证人资格具有代为清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令银行等金融机构或者企业为他人提供担保;银行等金融机构或者企业对于强令其为他人提供保证的行为,有权予以拒绝。但以下组织不得担任保证人:1、国家机关不得为保证人,但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货的除外。2、学校、幼儿园、抵押担保范围:主债权及利息、违约
    2023-07-05
    383人看过
  • 一般保证责任怎样约定
    一、一般保证责任如何约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是约定保证人承担一般保证责任的,可以载明保证责任承担方式是一般保证、保证的范围等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四条【保证合同内容】保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被保证的主债权的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保证的方式、范围和期间等条款。第六百八十六条【保证方式】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二、什么是一般保证一般保证责任是指保证人仅对债务人不履行负补充责任的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务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因此,在一般保证中,保证人仅在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完全消偿债权的情况下,才负保证责任。三、连带保证责任与一般保证的区别1、承担责任的具体作法不同。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只是在主债务人不履行
    2023-06-08
    86人看过
  • 一般保证是连带责任吗?
    一、一般保证是连带责任吗一般保证责任不是连带责任,二者是不同的担保方式。保证的方式有:(一)一般保证;(二)连带责任保证。因此,一般保证责任不是连带责任。二、一般保证《民法典》中的规定有哪些根据《民法典》规定:第六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第六百八十七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二)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三)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四)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三、民法典一般保证为什么要承担责任保证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
    2023-05-03
    221人看过
  • 一般扒窃罪解释是什么?
    一、一般扒窃罪解释是什么?扒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公私财物的行为。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侵犯的对象,是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一般是指动产而言,但不动产上之附着物,可与不动产分离的,例如,田地上的农作物,山上的树木、建筑物上之门窗等,也可以成为本罪的对象。另外,能源如电力、煤气也可成为本罪的对象。盗窃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所有权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权能。这里的所有权一般指合法的所有权,但有时也有例外情况。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的规定:“盗窃违禁品,按盗窃罪处理的,不计数额,根据情节轻重量刑。盗窃违禁品或犯罪分子不法占有的财物也构成盗窃罪。”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窃取公私财物、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
    2023-04-13
    232人看过
  • 一般保证责任中断需要保证人承担责任吗?
    一般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不会中断。《民法典》第692条规定,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和担保人可以约定担保期限,但约定的担保期限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无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担保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和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应当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一般保证责任是指什么一般保证责任是指保证人仅对债务人不履行负补充责任的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因此,在一般保证中,保证人仅在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完全消偿债权的情况下,才负保证责任。本词条着重介绍中国法律中的一般保证责任。《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
    2023-08-08
    248人看过
  • 保证人一般承担哪些保证责任?
    保证责任的范围原则上应遵守保证合同中的约定,但如果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则按照法律的规定,即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在存在多个保证人的情况下,保证人可以分别与债权人约定保证份额,保证人在各自的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如果保证人没有与债权人约定保证份额,则每一个保证人都向债权人承担全部的保证责任。一、对担保合同有哪些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二条【保证合同的从属性及保证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保证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保证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保证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保证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第六百八十三条【不得担任保证人的主体范围】机关法人不得为保证人,但是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以公益为目的的非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不得为保证人。第
    2023-06-20
    125人看过
  • 一般保证人保证责任如何免除
    根据民法典规定,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向债权人提供债务人可供执行财产的真实情况,债权人放弃或者怠于行使权利致使该财产不能被执行的,保证责任免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八条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向债权人提供债务人可供执行财产的真实情况,债权人放弃或者怠于行使权利致使该财产不能被执行的,保证人在其提供可供执行财产的价值范围内不再承担保证责任。根据民法典规定,民间借贷的担保人需要对担保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如果债务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偿还债权的,担保人在担保范围内向出借人承担保证债务的偿还责任。一、民法典中保证人责任该如何分担民法典规定,保证人要承担一般保证责任的。债权人申请仲裁或者向法院起诉后,经强制执行仍然不能履行债务的,一般保证人才承担保证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保证方式】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
    2023-02-17
    399人看过
  • 保证责任保证一般保证期间为多久?
    当事人在保证期内有约定的,从约定开始。保证合同约定早于或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视为未约定。连带责任担保的担保人与债权人未约定担保期限的,债权人有权要求担保人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3、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视为约定不明确,保证期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2年。4、最高保证合同对保证期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为清偿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债务清偿期限未约定的,保证期限自最高保证终止之日或债权人收到保证人终止保证合同的书面通知之日起6个月。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能发生中断吗一般保证责任保证期间不因任何事由发生中断,但在特殊情况下,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在保证期间单独适用时,无论是连带保证还是一般保证,均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断;保证债务与主债务的诉讼时效伴随适用时,在一般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
    2023-08-08
    227人看过
  • 保证责任的类型:连带保证责任和一般保证责任的区别分析
    两者的区别主要包括:1、承担责任的具体做法不同。一般担保的担保人只有在主债务人不履行时代为履行的义务,即补充;连带责任担保中的担保人和主债务人是连带责任人。在担保范围内,债权人可以向债务人或担保人索赔。无论债权人选择谁,债务人和担保人都无权拒绝;2、连带责任担保中担保人与主债务人的权利义务及其责任适用于连带责任的法律规定;一般担保中,担保人与主债务人之间没有连带债务问题,但担保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后,有权向主债务人索赔;3、一般担保中的担保人享有先诉抗辩权,而连带责任担保中的债务人没有先诉抗辩权,即债权人是否催告债务人作为是否履行担保义务的抗辩理由;4、连带责任担保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没有规定或者约定的,按照连带责任担保承担;一般担保仅由当事人约定;5、连带责任担保强,对债权人有利,担保人负担相对较重;一般担保相对较弱,担保人负担相对较轻。什么是连带保证责任连带保证责任指两个以上保证人
    2023-07-05
    456人看过
  • 担保责任的一般形式是什么
    1、保证责任的承担方式有八种:1。连带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时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任何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连带保证的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不能向债务人追偿的部分,由连带保证人按照内部约定的比例分摊;没有约定的,平均分摊。(2)共同担保的担保人应当按照担保合同约定的担保份额承担担保责任。最高额担保合同(最高额担保是指担保人与债权人签订一般担保合同,在一定期限内为借款合同和商品交易提供担保。只要债权人和债务人在担保合同约定的债权数额范围内进行交易,保证人应当依法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对在一定期间内债权最高限额内连续发生的债权余额承担保证责任。总担保保证人向债权人提供主债权履行期间届满后债务人可供执行财产的真实情况的,债权人放弃或者怠于行使权利,致使该财产不能执行的,保证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在可供执行财产的实际价值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5。第三
    2023-05-08
    343人看过
  • 责任保险的一般责任范围
    责任保险的保险责任和民事损害赔偿责任这二者既有联系又有区别,是不能完全等同的。一方面,责任保险承保的责任主要是被保险人的过失行为所致的责任事故风险,即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通常是绝对除外不保的风险责任,这一经营特点决定了责任保险承保的责任范围明显地小于民事损害赔偿责任的范围;另一方面,在被保险人的要求下并经过保险人的同意,责任保险又可以承保着超越民事损害赔偿责任范围的风险。这种无过错责任即超出了一般民事损害赔偿责任的范围,但保险人通常将其纳入承保责任范围。责任保险的保险责任,一般包括两项内容:1、被保险人依法对造成他人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应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2、因赔偿纠纷引起的由被保险人支付的诉讼、律师费用及其他事先经过保险人同意支付的费用。一、交强险与第三者责任险有什么区别区别一:交强险的强制性与商业险的非强制性交强险是国家强制性的,它的法律依据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因此,只
    2023-06-29
    476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是一般保证。 由一般保证的这一定义可以看出,一般保证具有以下特点: (1)一般保证是由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的保证方式,也就是说一般保证应当由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明确的约定... 更多>

    #一般保证
    相关咨询
    • 什么是一般保证、连带保证责任、共同保证责任和一般保证的保证责任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3-08
      一般保证是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连带保证责任是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 这二者的区别主要有: 第一,承担责任的具体作法不同。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只是在主债务人不履行时,有代为履行的义务,即补充性;而连带责任保证中的保证人与主债务人为连带责任人,债权人在保证范围内,既可以向债务人求偿,也可以向保证人求偿,无论债权
    • 保证期间的一般责任与保证的一般有什么不同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0-10
      保证期间就是指保证合同当事人的约定或依法律推定在主债务履行期届满后,保证人能够容许债权人主张权利的最长期限。在保证期间中,债权人应当向债务人提起诉讼或仲裁(在一般保证中)或向保证人(在连带保证中)主张权利。逾此期限,债权人未提起上述主张的,保证人则不承担保证责任。可见,保证期间经过构成债权人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担保权利消灭的法律后果。一般保证是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
    • 一般保证的保责任,保证的保证人责任?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0-26
      一.一般保证的保证人责任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二.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
    • 一般保证保证的连带责任与一般保证的间接责任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5-05
      一般保证是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连带保证责任是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 这二者的区别主要有: 第一,承担责任的具体作法不同。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只是在主债务人不履行时,有代为履行的义务,即补充性;而连带责任保证中的保证人与主债务人为连带责任人,债权人在保证范围内,既可以向债务人求偿,也可以向保证人求偿,无论债权
    • 什么叫连带责任保证?什么叫一般保证
      浙江在线咨询 2023-10-18
      一般保证是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连带保证责任是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