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物证
物证是与犯罪相关联,能够证实案件情况和被告人情况的实物或者痕迹。如作案工具、现场遗留物、赃物、血迹、精斑、脚印等。物证是“实物”或者“痕迹”,但在刑事诉讼中物证不应仅仅是如作案工具、现场遗留物、赃物、血迹、精斑、脚印等“实物”或者“痕迹”本身。完整的物证应当包括三部分:一是表明“实物”或者“痕迹”来源的部分,一般表现为“提取笔录”、“扣押物品清单”;二是“实物”或者“痕迹”本身,也是核心部分;三是表明“实物”或者“痕迹”去向的部分,一般表现为“发还物品清单”(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及时返还)、“随案移送物品清单”、“移送它案物品清单”(是其它案件中的主要证据,移送它案)、“移交有关部门清单”(不宜随案移送的物品如淫秽物品等移交相关主管部门保存处理)等。上述三个组成部分构成完整的物证。上述三个组成部分缺一不可,证据的来源如果缺少了,证据的关联系,就必然缺乏,其证明力,就让人怀疑:“实物”或者“痕迹”本身(或照片),更是不可缺乏,缺乏了必定影响证据的真实性,在实际操作中,该部分一般也不宜被忽视;物证的去向如果缺乏,必定影响对证据的质证、认证,影响物证与其他证据的相互印证,同样影响证据的证明力。
二、人民法院可以勘验物证吗
勘验是侦查人员对与犯罪有关的场所、物品或尸体等亲临查看、了解与检验,以发现和固定犯罪活动所遗留下来的各种痕迹和物品的一种侦查活动。我国行政诉讼法、民事诉讼法与刑事诉讼法都规定了法院在勘验物证时需要注意的情况,所以人民法院是可以勘验物证的。
三、法院勘验物证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人民法院勘验时,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当通知当事人或者他的成年家属到场;当事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通知其法人代表或者其他组织的负责人到场,以便他们了解勘验情况,保护其合法权利。有关单位和个人有义务协助人民法院的勘验工作。接到人民法院的通知后,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对勘验现场进行保护,并配合人民法院完成勘验任务。当事人或者其成年家属、法人代表或者有关组织的负责人拒不到场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勘验工作的进行。勘验人进行勘验,必须出示人民法院的证件,以表明勘验人的身份和具体执行的勘验任务;同时,应当邀请勘验地的基层组织或者有关单位派员参加。比如邀请当事人所在地的居委会、村委会、所在单位、派出所、人民调解委员会等派人参加,以利勘验工作顺利进行。人民法院勘验时,可以对物证或者现场进行拍照和测量,并将测量情况和结果制作成笔录,由勘验人、当事人和被邀请参加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签名或者盖章。勘验笔录作为证据,开庭审理时应当当庭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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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是指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调整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它调整的对象是公、检、法机关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揭露、证实、惩罚犯罪的活动。它的内容主要包括刑事诉讼的任务、基本原则与制度,公、检、法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职权和相...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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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勘验时的勘验笔录是什么天津在线咨询 2022-10-161、勘验笔录就是人民法院指派的勘验人员对案件的诉讼标的物和有关证据,经过现场勘验、调查所作的记录。 2、开庭审理案件时,应当宣读勘验笔录。经法庭许可,当事人可以向勘验人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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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如何勘验物证或者现场甘肃在线咨询 2022-10-30人民法院如何勘验物证或者现场人民法院如何勘验物证或者现场人民法院勘验物证或者现场,应当制作笔录,记录勘验的时间、地点、勘验人、在场人、勘验的经过、结果,由勘验人、在场人签名或者盖章。对于绘制的现场图应当注明绘制的时间、方位、测绘人姓名、身份等内容。人民法院如何勘验物证或者现场人民法院如何勘验物证或者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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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中可以申请法院现场勘验吗山西在线咨询 2022-07-30法院一般不作现场勘查,你说的是法医检验的话,是由法院委托鉴定单位去的.那样你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会委托相关机构去勘验的.勘验结论法院可以采信 不知道你问的是不适这样的情况.因为你说民事案件,经验上一般只有人身损害或者精神鉴定会涉及到检查勘验.所以这样回答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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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勘验人证的规定如何呢广东在线咨询 2022-07-301、对到庭证人证言的质证(律师对证人证言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质证) a、证人与当事人之间的关系; b、证人的主观能力。如感知力、记忆力、表达力等; c、证人的基本情况; d、证人证言的来源及合法性; e、证人感知案件事实时的环境和条件; f、证言的内容及要证明的问题; g、证人前后的证言是否矛盾; h、证言与其他证据的相互印证及其因果关系 2、对证人证词的质证,即是对法庭上宣读的未到庭的证人证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