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方责任导致职工遭到事故伤害、并已按相关事故伤害处理规定获得相应赔偿的,同时又符合工伤或视同工伤认定情形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工伤的,其工伤待遇应当区分待遇项目、支付途径分别处理,原则是:
(一)属于发生的医疗费、康复费、辅助器具配置更换费等费用项目的,只能按实际发生金额给付,已按相关事故伤害处理规定获得相应赔付的,不能重复给付;若其赔付金额低于工伤保险规定的标准水平的,属参保职工的,应当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至规定标准;
(二)属于住院伙食补助费、就医交通住宿费、停工留薪期工资和护理费项目,已按相关事故伤害处理规定获得相应赔付的,不能重复给付;若其赔付金额低于工伤保险规定的标准水平的,应当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至规定标准;
(三)属于赔偿性的待遇项目,只要工伤保险法律法规对赔偿待遇项目没有作出竞合规定的,应依法按规定赔偿相应的待遇项目。
一、工伤双重赔偿范围
工伤与第三人侵权同时发生的,工伤职工可以获取双重赔偿,但医疗费用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八条规定: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受到伤害,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以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已经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或者获得民事赔偿为由,作出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受到伤害,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已经作出工伤认定,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未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或者尚未获得民事赔偿,起诉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导致工伤,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已经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为由,拒绝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第三人已经支付的医疗费用除外。
二、交通事故工伤双重赔偿有哪一些
交通事故工伤双重赔偿的情况有:《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第6项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即在道路交通事故引起的工伤中,存在着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与工伤保险赔偿的重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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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确定损害赔偿是根据事故中当事人的过错程度及作用大小的比例来划分赔偿责任。 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没有...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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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工伤赔偿可以双重赔偿吗,交通事故工伤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4-09一、双重赔偿是可以的,只是部分待遇不可以重复,如医疗费、误工费(工伤里是停工留薪期工资)等; 二、拿到交通事故认定书后,与对方协商交通事故赔偿,协商不成的法院起诉; 三、如何申请工伤:1、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如果公司不申请,则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需提交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局的网站一般有下载)、与用人单位存在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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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工伤赔偿与交通事故赔偿双重赔偿关系中的注意事项有哪些?重庆在线咨询 2022-02-051、可以向单位主张工伤待遇,向车主主张交通肇事赔偿待遇; 2、向一方索赔后,另一方可能会拒赔,如为获得双重赔偿,必须注意掌握其中的技巧; 3、已获得双倍赔偿后要求退还必须有法律根据,就目前而言单位难以找出退还的明确法律依据; 4、单位给予你工伤赔偿后不能向肇事方索赔,单位没有这权利; 信报的一名投递员王建军上班途中在丰台东大街路口被私家机动车撞伤,双方负同等责任,之后经过与律师的配合,投递员获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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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处理双重赔偿后,工伤职工能获得赔偿吗?云南在线咨询 2022-04-27在工伤保险条例中有规定如果劳动者遭受工伤,是由于第三人的侵权行为造成,则第三人不能免除民事赔偿责任,工伤职工可以获得双重赔偿。同时工伤保险待遇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1)交通事故赔偿已给付了医疗费、丧葬费、护理费、残疾用具费、误工工资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相应的待遇(交通事故赔偿的误工工资相当于工伤津贴)。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先期垫付有关费用的,职工或其亲属获得交通事故赔偿费后应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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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与工伤竞合, 可否获得双重赔偿, 工伤和交通事故人身赔偿?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1-24属于工伤的可以获得工伤和交通事故人身双重赔偿。关于工伤分类的相关规定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