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强制拆迁案达成和解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8 15:53:10 96 人看过

无数次奔走于拆迁人和被拆迁人之间,法官的执著精神终于感动了拆迁人,促使拆迁人作出让步,与被拆迁人达成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和房屋换购协议。一触即发的矛盾冲突,被法官成功化解。

某置业有限责任公司依据我市危房改造计划,依法展开明都广场项目建设,需要对香樟园小区2栋依法拆迁,并依据相关规定制定了拆迁安置标准。一住户汪某要求安置门面房,而没有与该公司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该公司遂申请裁决。后经裁决汪某应在15日内搬出,将房屋交拆迁人依法拆除。因汪某逾期不搬出,则向花山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受理后,多次深入到汪某家中了解情况,原来汪某为残疾人,1993年因工伤事故导致双脚跟骨粉碎性骨折,现内退在家,月工资仅400元左右,其妻没有工作,并患有严重颈椎病,小孩正在上小学。因汪某房屋靠在马路边,汪某改造出一间小门面,平时做点烤羊肉串小生意,勉强可以维持一家三口的生活。如若安置普通的住宅房,汪某的羊肉串生意将歇业,一家的生活也就陷入困境。承办法官在了解该情况后,迅速找置业公司进行协商,希望该公司能考虑汪某家庭的特殊情况。

根据双方意见,承办法官在经过充分考虑后,提出一个折中的办法,就是由置业公司先安置给汪某一套住宅用房,再由汪某按照一定的价格比例向置业公司换购一间门面房。6月24日,在花山区法院的主持下,该公司与汪某最终达成了安置补偿协议和房屋换购协议。本报记者王甚恺通讯员王文武

东山路住宅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备案北大洼拆迁安置补偿协议要点政府信息公开的“玻璃门"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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