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适用房出让金是多少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4-07-04 15:29:03 487 人看过

一、经济适用房出让金是多少

若经济适用住房为集体投资兴建或是安置房屋性质,则通常需按照相关规定缴纳占总价值3%的土地出让金

然而若是将其归类于普通商品房之列,便无需承担这笔百分之三的出让金费用。

此外,因各地经济适用住房政策皆有所差异,故在收取土地出让金方面的具体比例亦不尽相同。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上市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具体交纳比例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政府可优先回购;购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标准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

二、经济适用房怎么申请

1.申请者需要携带自身及其配偶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户籍登记册以及婚姻关系证明书,前往户籍所在地区的房屋管理局提交申请;

2.申请人必须切实依据事实情况,详细完整地填写申请审核表格中的各项信息,并准备齐全相关的证明资料;

3.市级房屋管理局按照既定程序,对申请者提交的材料进行核实和评估评分后,将符合要求的申请者名单在官方网站上公开发布,公示期为15个自然日。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

城市低收入家庭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当地城镇户口;

(二)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

(三)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

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的家庭收入标准和住房困难标准,由市;

县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商品住房价格、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居住水平和家庭人口结构等因素确定,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

在涉及到集体投资或者安置性质的经济适用住房以及商业用途的房产交易过程中,一般的情况下,投资者需要负担3%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然而,如果这类房屋被认定为常规意义上的商品房的话,那么将可以豁免这项支出。值得注意的是,由于各地区对经济适用住房相关政策的解读与实行存在细微差异,在此背景下,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实际裁定比例亦同样有所区别。故此,在进行房产购置前,务必详细了解并掌握当地政府部门的相关政策,以便准确判断是否需要承担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对于广大的购房者而言,充分理解并掌握上述规定,无疑将有助于他们更为精准地规划个人的购房预算,并做出明智的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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