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调解八大妙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6 10:36:51 411 人看过

高度重视促进仲裁调解成功并注意仲裁调解技巧的探索与应用,是当代仲裁人的一种现实责任和历史使命。笔者也深信,经过诸多同仁的共同努力,中国的仲裁调解制度将在仲裁事业第二次创业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一)了解底线,裁意暗示

仲裁调解中的所谓底线,一般是指双方当事人在调解前或调解中为表示和解诚意而互谅互让的最低主张债权或最高承诺债务的额度及其它意思表示。

在促进双方当事人的底线差距靠近的调解技巧中,裁意暗示是一种有力的手段。所谓裁意暗示,就是仲裁调解人在掌握了案情与责任的基础上,根据双方底线之间以及和拟裁方案之间的差距,对一方或双方当事人进行可能裁决结果或理由的非明示性告知。

(二)宣扬和谐,达到双赢

一要向双方当事人讲明仲裁调解的优势和好处,突出和谐与亲和;二要向债权方讲明可由此避免对方当事人不当地利用人民法院的监督程序,拖延债务的偿付,易于自动履行;三要向债务方说明在解决此纠纷后与对方继续合作或尽快抓住从事获取新效益的机遇,从而达到双赢。

(三)分析心态,促成互谅

要提倡仲裁调解人注意探索使用调解心理学,比如:要从双方的利益要求及其对抗心理进行分析,到底影响和解的症结在哪里;要及时使用印象法、聊天法、感染法、降温法与倾听法等缓解双方的情绪冲突,克服当事人的心理障碍;要灵活使用肯定法、说理法、转移法、暗示法、类比法、台阶法等调整当事人的心理需要,寻求适当的和解条件等等。

此外,仲裁调解人要注意引导双方在认识和考虑利害问题时,建议双方换位思考。在调解劝告当事人时,可以采用WTO规则用搏弈论思维来处理纠纷。即劝导双方当事人在考虑自己利益的同时,也要设想对方是怎样考虑他的利益,因而在决策和解之前,就要互相相让和想到。这就是著名的博弈论思维的运用,也是当今逐步为人们所接受的双赢思维。

(四)不抓辫子,事前声明

这就是说,必须在仲裁调解开始前,先行告知双方如果调解不成功,双方当事人在调解过程中所发表的解决争议的意见、观点、陈述、认同表示、否认表示、承诺或要求,均不得作为以后任何仲裁程序、司法程序和其他任何程序中提出的请求、反请求或答辩的依据。明示在仲裁调解进行中,秘书不作笔录,双方不作记录或录音,任何一方均不得利用调解设置陷阱或拖延时限。调解的前提是双方当事人完全自愿,调解中任何一方要求终止调解,即转入其他仲裁程序。

(五)掌握案情,理清责任

掌握所仲裁调解案件的案情,以及在认识上梳理清楚是谁方的过错与应承担多大的责任,是仲裁庭在调解中用以抓住软肋与契机,暗示各方当事人,使其互谅互让,达成和解的重要依据。当然,对于各方当事人来说,不需在调解中将是非曲直弄个一清二楚,以避免对抗并营造和谐的气氛,有利于达成和解。

(六)分合交替,热情耐心

分合交替,就是说在仲裁调解的具体方式、时间、地点甚至参加人上要根据双方当事人的意愿及调解的进程需要,灵活地掌握与进行。比如,背靠背方式与面对面方式的结合,让当事人选定的仲裁员做当事人的工作,让当事人的上司或朋友做当事人的工作等等。

热情耐心,是指仲裁调解人在态度上要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与裁决时的法、理、情不同,调解中要情、理、法,体现和谐、公平与公正。

(七)适时居中,平衡利益

仲裁调解,主要是协调双方当事人讲利益,而不是评判是非,也不是简单的和稀泥。既不能以牺牲一方的经济利益来达成和解,也不能以牺牲效率花过长的时间来寻求所谓公正。我们在这里提出适时,就是要注意掌握仲裁调解中的进度与时机,在双方的方案及底线差距过大,经过反复工作不能接近时,应即时终止调解程序,果断转入合议裁决阶段。

这里所说的平衡利益,主要是在分析双方的核心利益、可让步利益或共同利益的基础上,引导双方理性地权衡自身利益,互谅互让,从而试探性提出模糊的或具体的方案。

(八)文书跟进,及时履行

仲裁调解有一个很大的优点是:一方面比之单纯调解,所制作的调解书或裁决书具有法律强制力;另一方面比之单纯仲裁,又更易得到履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八条中规定,当事人请求不予执行仲裁调解书或者根据当事人之间的和解协议作出的仲裁裁决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这就是说,仲裁调解中的文书,包括调解书及按照当事人的要求或属涉外案件的情况下依和解协议制作的裁决书,在执行中不受我国人民法院涉及实体方面的监督程序约束。

仲裁调解中,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后,应立即制作并发送调解书或裁决书为好。这一方面可以让当事人少跑路,也省下送达时间,另一方面,可防夜长梦多与节外生枝出现。如果在仲裁申请的请求中,只有部分事项达成和解,也可以就这一部分事项制作调解书,其他事项制作裁决书。这种作法,由于在相关法律中并没有禁止性规定,应是可行的。在实践中,我们还探索出由债权人适当让步达成和解后由债务人抱起钱来领调解书,以及在当事人互负债务和解后,由共同信任的仲裁机构充当代收代付的中间人协助及时履行等方式。由于这些方式同时具有三率的优点,很受各方当事人的欢迎与称赞。

仲裁调解技巧,是仲裁调解人在仲裁程序中进行调和、化解矛盾,有效及时地解决争议的技巧、策略与方法。它具有明确的目的性、随案的灵活性与很强的应用性等特点,它是涉及心理、法理、语言、逻辑、教育等多学科领域的一门综合艺术。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21日 14:1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仲裁调解相关文章
  • 四大调解仲裁的定义是什么?
    (1)和解。和解是指当事人因合同发生纠纷时可以再行协商,在尊重双方利益的基础上,就争议的事项达成一致,从而解决纠纷的方式。和解是当事人自由选择的在自愿原则下解决台同纠纷的方式,而不是合同纠纷解决的必经程序。当事人也可以不经协商和解而直接选择其他解决纠纷的途径。(2)调解。凋解是指在第三人的主持下,通过运用说服教育等方法来解决当事人之间的合同纠纷。调解有两种方式一是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当事人发生合同纠纷,可以向纠纷当事人所在地或者纠纷发生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二是行政调解。主要特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居中对合同当事人的纠纷进行调解。申请行政调解的纠纷必须具备以下条件:申请人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有明确的被申请人、具体的调解请求和事实根据合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受理案件范围的规定。但已经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或者已经向仲裁机构申请裁的。从及一方要求调解另一方不同意调解的,调解申请不于受理。双
    2023-07-17
    461人看过
  • 劳动仲裁调解结案利大于弊
    2008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颁布以来,出现了大量的劳动纠纷,作为专业劳动仲裁律师,我们代理了数以百计的劳动争议仲裁案件,其中既有劳动者追索劳动报酬、加班工资、经济补偿金、社会保险、没有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等聘请律师代理申请劳动仲裁,也有用人单位为了应对员工的起诉聘请律师代理劳动仲裁出庭,更有很多的用人单位为了合法有效的解雇员工聘请律师出具裁员方案。在提供这些法律服务的过程中,我更多的倾向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争议能够调解结案,对双方而言,利大于弊。调解结案能节约时间成本。从法律对劳动纠纷的救济程序来看,劳动纠纷案件经历的程序包括劳动仲裁、一审法院审理、二审法律审理。如果双方当事人不满意结果,往往需要经过一裁二审才终审。根据法律的规定,仲裁二个月结案、一审普通程序六个月结案、二审三个月结案,如果用人单位不及时支付相关判决费用,还要经历三个月的执行期。这是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计算,但是
    2023-06-10
    103人看过
  • 大豆品质争议仲裁案调解书
    1960年7月1日申诉人芬兰工商部通过芬兰驻中国大使馆商务秘书拉尔莫先生(Mr.J.Larmo)向对外贸易仲裁委员会提出对被诉人中国粮谷油脂出口公司关于大豆品质规格争议的仲裁申请书,其中:关于1959年7月由爱琴岛(AegeanIsland)轮运抵鹿特丹的大豆清理问题,要求被诉人赔偿清理费用213018.68旧卢布;关于1959年9月和11月由广西(Koang-Si)、霍扣克(Hoogkerk)和达格福莱德(Dagfred)等三轮分别运抵汉堡和鹿特丹的大豆因含油量不足和部分大豆的杂质问题,要求被诉人赔偿61265.64旧卢布。对外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双方当事人签订合同中仲裁条款的规定,受理了这一案件。对外贸易仲裁委员会主席受双方当事人的委托代为指定了仲裁员。对外贸易仲裁委员会在双方当事人的同意下,对本案进行了调解。在调解的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对赔偿要求意见距离很大。被诉人对申诉人提出的证据,有
    2023-06-06
    280人看过
  • 洁具四大件的挑选妙招
    ■坐厕类选购坐厕要注意冲水方式和耗水量。坐厕的冲水方式常见的有直冲式和虹吸式两种。一般来说,直冲式的坐厕冲水的噪音大些而且易返味。虹吸式坐厕属于静音坐厕,水封较高,不易返味。■浴缸类浴缸按其制作材料分有普通钢板浴缸、亚克力浴缸、铸铁浴缸、3.5mm厚钢板浴缸几类。一般来说,普通钢板浴缸清洗容易,造型较单一;亚克力浴缸造型较丰富,但寿命短些、老化后不易清洗;铸铁浴缸使用寿命长,档次高,价格较高,搬运、安装较麻烦。钢板厚寿命长、安装较容易。■面盆类面盆除造型外,消费者最应注重釉面的好坏,因为好的釉面,不挂脏,表面易清洁,长期使用仍光亮如新。选择时,可对着光线,从陶瓷的侧面多角度观察,好的釉面应没有色斑、针孔、砂眼和气泡,表面非常光滑。■龙头类选购龙头时要注意龙头阀芯的质量、龙头制造材质和表面处理的好坏,还要看它对水质的适应性和是否节水。一般优质的龙头都采用的是进口陶瓷阀芯,以意大利和德国的为佳
    2023-06-10
    171人看过
  • 仲裁调解书算不算仲裁裁决?
    一、仲裁调解书算不算仲裁裁决?仲裁调解书和仲裁裁决书既有相同的方面又有不同之处。相同的方面表现在:(1)结束仲裁程序。仲裁调解书和仲裁裁决书送达后,均表明劳动争议已从仲裁法律程序上解决了双方当事人的争议,即意味着仲裁程序的结束。(2)确定了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产生了实体法上的后果,双方当事人应自觉履行。(3)当事人不得再以同一理由、同一事实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如有上述情况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仲裁机关不予受理。但对确有错误或经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可向仲裁机关提出,按仲裁监督程序处理。(4)具有强制执行效力,《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一条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不同之处表现在:(1)生效的时间不同。“调解书自送达之日起具有法
    2024-01-18
    454人看过
  • 仲裁调解的话,谁来调解?
    用人单位应当设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以便及时解决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争议,建立和谐、良好的劳动关系,但用人单位不是必须设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组成,《劳动法》规定:由职工代表、用人单位代表和工会代表组成,《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具体规定,应由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推举的职工代表、厂长或经理指定的企业代表、企业工会指定的企业工会代表三方组成。因此,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为由职工代表、用人单位代表和工会代表组成的,工会代表主持的,调解该用人单位内部劳动争议的群众性组织。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及时依法调解该用人单位内发生的劳动争议;检查、督促争议双方当事人履行达成的调解协议;对劳动者进行劳动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做好劳动争议的预防工作。劳动仲裁调解结案利大于弊2008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颁布以来,出现了大量的劳动纠纷,作为专业劳动仲裁律师,我们代理了数以百计的劳动争议仲裁案件,
    2023-08-04
    169人看过
  • 什么是仲裁调解?调解后仲裁庭如何结案
    调解是在仲裁庭主持下,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促使当事人互谅互让,自愿达成调解协议。所达成的调解协议,必须坚持当事人双方完全自愿的原则,不允许将他人的意见强加于当事人。调解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也不得损害他人利益。仲裁庭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作出裁决。如果双方当事人或一方当事人要求停止调解,仲裁庭就应当停止调解,转入仲裁程序进行审理。如果在调解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分歧很大,迟迟不能达成协议,仲裁庭也不能久调不决,应该及时作出裁决。应当注意的是:当事人在调解过程中的意见、承诺等,不能在裁决中作为证据使用。用调解的方式解决纠纷,有利于纠纷的迅速解决,加强当事人之间的相互了解,为以后继续合作打下基础,还有利于当事人自觉履行自己的义务。从多年的实践中看,用调解的方式解决纠纷,无疑是一种行之有效的解决纠纷方式。调解工作贯穿于整个审理过程,只要
    2023-04-25
    307人看过
  • 澳大利亚仲裁员与调解员协会
    澳大利亚仲裁员与调解员协会成立于1975年,是不以盈利为目的的完全独立的社团法人,是澳大利亚最大的和最负经验的仲裁与调解服务机构。该会是全国性组织,其总会设在墨尔本,在各州均设有分会。澳大利亚仲裁员与调解员协会受理事会领导,理事会选举产生理事长、高级副理事长、副理事长和财务。此四人同时组成协会的执行委员会,在理事大会休会期间处理日常事务。同时,理事会还设立五个专门委员会负责相关业务。分会委员会由分会会员每两年选举产生,由八名成员组成。分会执行委员会选举产生主席、副主席、财务和秘书长。澳大利亚仲裁员与调解员协会实行会员制。目前,该会拥有法律、工程、建筑、信息技术、管理、金融、会计等领域的国内外会员超过1400名。该会会员分成四个类别:学生会员,准会员,会员及特别会员。会员需交纳会费。要成为澳大利亚仲裁员与调解员协会的仲裁员或调解员必须具备四个条件:本身具有专业资格(如律师,工程师等)和相关学
    2023-06-06
    200人看过
  • 仲裁调解是诉讼外调解吗
    依据我国《仲裁法》的规定,仲裁调解是属于诉讼外的调解,进行仲裁前调解的,需要双方当事人自愿。《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五十一条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可以先行调解。当事人自愿调解的,仲裁庭应当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作出裁决。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或者根据协议的结果制作裁决书。调解书与裁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五十二条调解书应当写明仲裁请求和当事人协议的结果。调解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仲裁委员会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在调解书签收前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2023-06-12
    223人看过
  • 防止老婆出轨的十大妙招
    题记:女人出轨基本定律:1、出轨与老公帅不帅无关;2、想出轨不是心情问题,是时间问题;3、天下好男人难找,所以得努力找。4、……在许多女人眼中,天下男人没一个好东西,都是好色的。但事实上,世上的潘金莲也不会少。当许多女人成为男人搞婚外情的受害人时,我们是否想到,男人搞婚外情的对象也同样是女人。女人面对老公的婚外情,会骂另一个女人为骚货、狐狸精。但事实上女人出轨的机率和男人出轨的几率没有任何的不同,据另类研究,女人相比男人更容易喜新厌旧。所以,许多男人也存在防范老婆玩婚外情的重任。如何防?当然和女人防男人有各自的特点和不同。现提出十种方法供男士们参考。1、拥有更多的共同时光。中国人的传统观念认为:男主外,女主内。这种认识,为男人经常在外甚至夜不归家提供了借口。许多女人操持家务,似乎女人的阵地就在家里。但女人长期一人在家,没有男人的陪伴,就会寂寞无趣,久了,就会想到去找同伴消遣或是去参加一些交
    2023-04-25
    88人看过
  •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解释:第十八条【制定仲裁规则及指导劳动争议仲裁工作】
    第十八条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制定仲裁规则。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的劳动争议仲裁工作进行指导。【解释】本条是关于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的职责的规定。(一)劳动争议仲裁的仲裁规则的制定1.劳动争议仲裁的仲裁规则劳动争议仲裁的仲裁规则不同于民商事仲裁的仲裁规则,劳动争议仲裁的仲裁规则的制定也不同于一般民商事仲裁的仲裁规则的制定。民商事仲裁的仲裁规则,是指民商事仲裁进行的具体程序及此程序中相应的仲裁法律关系的规则。民商事仲裁的仲裁规则可以由仲裁机构制定,也可以由当事人自行拟定。但是,仲裁规则不得违反法律中对仲裁程序方面的强制性规定。世界上绝大多数的民商事仲裁机构都备有自己的仲裁规则,并在规则中规定,凡当事人同意将其争议提交本仲裁机构仲裁的,均视为同意按本机构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也有少数仲裁机构允许当事人另外选定仲裁规则。
    2023-06-06
    387人看过
  • 仲裁调解后仲裁费怎么收取
    仲裁费用按照双方争议金额的大小按递减比例收取仲裁费用,主要包括案件受理费和案件处理费。案件受理费的具体标准由仲裁委员会在仲裁案件受理费表规定的幅度内,并经当地物价管理部门核准确定。案件处理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国家没有规定的,按照合理的实际开支收取。一、民事案件法院收费标准民事案件法院收取诉讼费的标准跟案件类型相关。如果是民事案件,收取的案件受理费一般与诉讼请求的金额大小相关联,金额越大,法院收取的案件受理费越多。相比而言,非财产性案件的收费总体较低,主要是分类型进行规定,比如离婚案件每件收取50至300元的诉讼费、涉及劳动争议的案件收取10元的诉讼费。具体规定可以参考《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二、提起民事诉讼连带责任需要缴纳费用有哪些提起民事诉讼连带责任的费用包括:1、非财产案件受理费。因人身关系或者非财产关系提起的诉讼,如离婚、侵犯公民肖像权、名誉权等,人民法院应当依法
    2023-03-30
    475人看过
  • 大连市外商投资企业招聘工人争议调解仲裁暂行办法
    发布部门:大连市政府发布文号:第一条为了合理解决外商投资企业招聘工人发生的争议,促进我市进一步对外开放,根据《国务院关于鼓励外商投资的规定》和劳动人事部《关于外商投资企业用人自主权和职工工资、保险福利费用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关联法规:第二条外商投资企业经劳动部门同意,在大连市辖区内公开招聘在职工人,与工人原所在单位发生争议时,可按照本办法调解、仲裁。第三条市劳动局是外商投资企业招聘工人争议的调解、仲裁机关。市劳动局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本办法,调解、仲裁外商投资企业在招聘工人中发生的争议。第四条对外商投资企业决定录用的工人,原所在单位应从有利于对外开放的全局出发,积极予以支持,允许流动。招聘对象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原所在单位可以拒绝:1.在处分期间的;2.担任国家重点建设项目且原岗位确系无人替代的;3.市劳动部门确认不宜招聘的。4.国家政策规定不允许招聘的。第五条招聘对象在应招前由原单位出
    2023-04-22
    292人看过
  • 仲裁调解的范围
    仲裁调解
    一、仲裁调解的范围(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二、劳动仲裁的有关法律规定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
    2023-04-25
    149人看过
换一批
#民事调解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仲裁调解是指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进行调解,促使双方当事人自愿协商,达成协议。如果调解成功,仲裁庭可以根据调解协议的内容制作裁决书,并按照裁决书的内容执行。 如果调解不成,仲裁庭则可以继续进行裁决程序。 仲裁调解是仲裁程序中非常重要的一环,可以... 更多>

    #仲裁调解
    相关咨询
    • 调解仲裁劳动仲裁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8-09
      劳动仲裁程序,我把他简单的归纳为:申请、受理、开庭、调解、裁决5个程序。 1.申请。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仲裁。 2.受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3.开庭。当事人在仲裁过程中,将进行申请人明确请求、被申请人答辩、仲裁
    • 仲裁调解仲裁在哪里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8-28
      仲裁和调解都是解决当事人争议的方式,都是基于双方当事人的意愿自愿选定的解决争议的方式。两者之间的不同主要表现在: 一、调解的随意性大。在解决争议过程中,任何一方方当事无论何时都可以参加调解或中止调解,一旦一方当事人要求中止调解,调解人只能中止,而不能强行继续调解。而在仲裁过程除非当事人双方达成和解协议或申请人由于某种原因要求撤回中请,否则即使被申请人不答辩或不出庭,仲裁庭仍有权按仲裁规则的规定进行
    • 仲裁前可以做调解吗仲裁前调解程序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4-09-01
      仲裁可以调解,仲裁调解是指在仲裁庭的主持下,仲裁当事人在自愿协商、互谅互让基础上达成协议,从而解决纠纷的一种制度。我国仲裁法第51条第1款规定: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可以先行调解。当事人自愿调解的,仲裁庭应当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作出裁决。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或者根据协议的结果制作裁决书。调解书与裁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仲裁法》第五十二条调解书应当写明仲裁请求和当事人协议的结果
    • 仲裁调解的话,谁来调解?
      上海在线咨询 2021-03-19
      用人单位应当设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以便及时解决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争议,建立和谐、良好的劳动关系,但用人单位不是必须设立。 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组成,《劳动法》规定:由职工代表、用人单位代表和工会代表组成,《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具体规定,应由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推举的职工代表、厂长或经理指定的企业代表、企业工会指定的企业工会代表三方组成。因此,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为由职工代表、用人单位代
    • 仲裁调解能调解多少次?
      云南在线咨询 2021-12-21
      劳动争议可以根据当事人的意愿进行多次仲裁调解,仲裁裁决前至少需要调解一次。当事人可以在仲裁开庭前和审判期间自愿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出具调解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