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押合同生是否有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0 11:16:03 269 人看过

质押合同自质押物移交于质权人占有时生效。

质押合同的生效要件如下:

1、以书面形式订立的合同;

2、质押的财产不能是不动产;

3、出质人与质权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4、质押合同是自愿的真实意思表示;

5、没有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或公序良俗。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四百二十七条: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

以登记作为质押合同的生效条件有哪些

1、以汇票、本票、支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应当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将权利凭证交付质权人,质押合同自权利凭证交付之日起生效;以汇票、支票、本票出质,出质人与质权人未背书记载“质押”字样,不能以票据出质对抗善意第三人;以公司债券出质,出质人与质权人未背书记载“质押”字样,也不能以债券出质对抗公司和第三人;

2、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票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从登记之日起生效;以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出质的,适用《公司法》关于股份转让的规定;以上市公司的股份出质的,质押合同自股份出质向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之日起生效;以非上市公司的股份出质的,质押合同自股份出质记载于股东名册之日起生效;以有限公司的股份出质的,适用公司法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质押合同自股份出质记载于股东名册之日起生效;

3、以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其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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