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普通合伙企业入伙的法律规定
第四十三条新合伙人入伙,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
订立入伙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如实告知原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第四十四条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协议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二、入伙协议规定新入伙合伙人对企业原有债务不承担责任是否合法?
一般情况下,新入伙的合伙人仍应对入伙前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同等责任即无限连带责任。
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协议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同时,为了防止原合伙人利用接纳新合伙人入伙达到转嫁债务的目的,避免合伙企业对新合伙人的欺诈行为的发生,保护新入伙合伙人的合法权益,法律规定合伙协议另有约定者除外。就是说,法律不限定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就合伙关系有特殊的约定,法律保护合法并符合社会公序良俗的入伙协议约定的法律效力。如果合伙协议根据新合伙人入伙时的具体情况约定新合伙人对其入伙前的企业债务不承担责任,也是可以的。
参考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五条
三、入伙的条件
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新合伙人入伙时:
(1)应当经过全体合伙人的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合伙协议。订立合伙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的合伙人告知原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2)新合伙人入伙后,即取得相应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责任。新合伙人入伙后,原则上应享有与原合伙人同等的地位,即享有同等的权利和承担同等的责任,但是,入伙协议另有规定的,依照合伙协议的规定执行。
(3)在新的合伙人入伙条件中,最为重要的是对合伙企业的既往债务是否承担连带责任的问题。对此,各国立法规定不一。我国《合伙企业法》规定,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这是采用肯定说,这样规定的好处是有利于现有合伙关系的稳定和保护债权人,但是对合伙企业扩大规模有很大的限制。
-
合伙协议对散伙有何规定?
145人看过
-
入伙协议的成立与生效规定,具体规定有哪些
245人看过
-
入伙协议怎么约定才有效
160人看过
-
合伙人新入伙协议约定承担连带责任
275人看过
-
合伙人新入伙协议范本的写法
214人看过
-
合伙协议规定退伙的条件是什么
398人看过
入伙,是指合伙企业成立以后,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加入合伙企业,取得合伙人资格的行为。由于合伙企业是依法设立的营利性组织,法律对合伙企业的设立及其合伙人资格的取得有一定条件限定,所以第三人要加盟合伙成为合伙人,也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并履行相应的... 更多>
-
入伙协议与合伙协议有什么不同上海在线咨询 2023-06-161、签订时间不同。合伙协议的签订必须发生在合伙企业依法成立之前入伙协议的签订则必须发生在成立之后。 2、签订目的不同。合伙协议签订之目的是为了组建合伙以明确各自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是合伙企业组建的前提和基础而入伙协议签订之目的是为了吸收新合伙人,是为了合伙企业更好的发展。 3、协议签订所经过的程序不同。合伙协议的签订必须在各合伙人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才能成立入伙协议则必须依合伙协议
-
2022年入伙协议的成立与生效规定甘肃在线咨询 2022-11-15在有限合伙中,入伙协议生效必须以入伙协议成立为前提。 但是,已成立的入伙协议要发生法律效力,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订立协议的主体合格,即订立协议的当事人应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通过欺诈和胁迫的手段签订合伙协议的,不能产生法律效力。 3、协议内容不得违反法律、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
这是合伙企业新入伙协议云南在线咨询 2022-10-15合伙企业入伙协议 根据《合伙企业法》及本合伙企业合伙协议的有关规定,合伙企业全体合伙人于年月日召开了合伙人会议。会议由全体合伙人参加,经全体合伙人一致通过,作出以下决定: 1、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同意×××入伙、成为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或:普通合伙人);……。新合伙人需按合伙协议履行出资义务。 2、新合伙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出资方式及出资额: ×××,出资方式为,出资额为万元。 …… 3、订
-
入伙协议的成立与生效规定,具体规定有哪些天津在线咨询 2023-08-08在有限合伙中,入伙协议生效必须以入伙协议成立为前提。 但是,已成立的入伙协议要发生法律效力,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订立协议的主体合格,即订立协议的当事人应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通过欺诈和胁迫的手段签订合伙协议的,不能产生法律效力。 3、协议内容不得违反法律、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
合伙入股分红协议合同浙江在线咨询 2022-07-25入股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青岛后埠乐强果蔬土地股份专业合作社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业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规定,本着平等协商、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就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入股土地:亩(详见附件)。前述入股土地折合成出资额为元。 二、入股期限为年,即自20年月日起至20年月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