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物业公司管理不当是很常见的。以前很多小区业主可能不怎么追究或者处理,现在小区业主懂法律后,进一步维护了自己的权益。那么,业主应该如何处理呢??可通过业主管理委员会,向物业主张服务合同项下的权利,可依法解除服务合同,另选物业。如果没有成立业主管理委员会,可以大家团结一起通过法定程序解决。可考虑委托律师办理。损害业主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物业管理条例》明确规定了业主、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公司之间的权利义务。业主和物业管理公司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管理规约和物业管理合同,自愿平等协商解决管理纠纷。
物业管理企业如何拓展市场
物业管理企业是微利行业,要想赢利就必须走规模化经营之路,就要不断的拓展市场。本文对物业管理企业拓展市场的方式方法以及可能碰到的问题进行了全面的论述。
扩张是企业发展壮大的必经之路,一个企业只有拥有了一定的市场份额和规模,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获胜,但是盲目的扩张也会让企业面临倒闭的危险。物业管理企业在扩张的同时,随之而来的就是人员的增加、服务的多元化和跨地域经营的风险,这对物业管理企业是一种严重的考验。因此,要想赢得市场、扩大市场份额,物业管理企业就必须先正确熟悉企业扩张,打好基础,以稳中求进。
一、物业管理企业扩张的意义
在当今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严重形势下,不进步就意味着退步,不发展就意味着灭亡。物业管理企业唯有迅速占领市场份额,扩张自身规模,才能在市场上立足。
物业管理行业作为一个新兴行业,自诞生伊始,便显示出了强大的生命力,取得了快速发展。实践证实,企业扩张、规模化发展是物业管理行业未来发展的必然趋势。原因有四:一是物业管理行业的产业化势在必行,而产业化的前提是规模化;二是物业管理企业只有通过规模化,才能达到实现效益;三是企业资源配置的合理化只有通过规模化才能实现;四是社会平均劳动成本的降低与企业成本的下降只有通过规模化才能得以实现。
物业管理企业扩张、规模化发展是指物业管理企业充分利用自身资源,最大限度地扩大管理面积和管理领域,科学地确立自身的管理成本和经营目标,在一个适度界定的市场竞争中,最大化的占有市场份额。但是,企业仅仅达到规模经营还不行,它还必须在市场份额总量上居于首位,才能优于别人。当然,物业管理企业的规模化经营并不是指简单的扩大再生产,从企业追求效益最大化的经营行为来说,规模化经营还必须充分考虑其投入产出比率,也就是随着投入的增加,规模的扩大,其单位增量所产出的效益应逐量增高,这才是企业所追求的真正意义上的规模经济效益。由此可见,规模化经营能为管理企业降低成本,充分利用有限资源,获取更多的经济效益。
二、物业管理企业在扩张中轻易出现的问题
很多知名的物业管理企业急剧扩张自己的业务,但由于管理原因,经历了由知名到无名,由强变弱的转变,有的已逐渐淡出市场。因而,物业管理企业的业务扩张应是理性的、保证品质的前提下的负责任的扩张。
一些水平不高的物业管理企业为了发展,不惜采取违反价值规律的超低价手段进行市场竞争;也有一些新成立和刚转制的企业,为了打开市场,不惜靠低价入市;更有极少数企业走“短线”,只赚取眼前利益,进入物业项目后,往往不能较好地兑现承诺,结果造成企业与业主之间的矛盾。究其原因,都是因为企业走入了扩张误区,导致企业盲目扩张,从而影响了企业的发展,也损害了自身和业主的利益。
误区一:扩张就是管理面积的扩大
市场是企业的生存之本,扩张是企业发展的必经之路,很多人认为企业唯有实现规模扩张才能在市场中占有一席之地。但一味地追求数量的扩张不但不能让企业实现规模扩张,还有可能把企业推向倒闭的境地。企业扩张应以质为前提,重量轻质的扩张极易助长企业的形式主义倾向。简单累积的办法忽视了物业的差异性特征,物业管理与有形产品市场份额的扩大有着本质的区别。另外,企业内部和企业间的并购重组,应当具有偶合性,结构不同的联手,其结果不仅不会形成递增效应,相反会导致排异反应,形成企业内耗。物业管理企业的联合应当以文化认同为基础,以优势互补为准则。
误区二:有规模就是有品牌
人们普遍认为,物业管理已进入品牌经营阶段,物业管理的竞争已演绎成品牌竞争。既然要树立品牌,就不可避免地要进行品牌告知。这个想法并没错,错就错在一些企业对品牌告知的度没把握好。一些企业错误地认为只要多在媒体露面,企业的品牌就打出来了,于是他们热衷于宣传、炒作。实则不然,物业管理企业的品牌应当是能为顾客提供其认为值得购买的利益及附加价值的产品,它具有识别功能、承诺功能和价值功能。“花钱买吆喝,赔钱赚项目”的做法与品牌经营是背道而驰的。其次,品牌并不完全是建立在物业管理规模之上,而是以过硬的服务品质、优良的管理绩效、全面的顾客满足为基础,建立品牌核心价值,规划品牌系统,塑造品牌形象、建立顾客忠诚。
误区三:规模化就会规范化
不少企业急于求成,跟风攀附,在根基不稳、后方吃紧的情况下,也要疏通关系,致力于公关,拿下异地物业。结果,接下项目后,难以消化,暴露出内虚的致命缺陷。异地项目市场环境复杂,难于应对,公司上下只好忙于救火,导致前方后方都受到重创,其内未安,又要攘外,最终让企业陷入困境。练好内功,才能传出真经,抱着侥幸心理去拓展市场,是不会取得双赢效果的。
三、如何实现成功扩张
扩大市场份额,实现规模化经营是现代物业管理企业永恒的追求,但在市场份额总量有限的情况下,物业管理企业如何实现规模化经营呢?[FS:PAGE]
1.兼并重组,充分利用小企业资源。
目前,无资质等级、小而全的物业管理企业较多,许多房地产开发商为了赢利,自已成立物业管理公司管理自己开发的楼盘,但由于面积较小,造成大量重复投资及资源浪费。显然,这种状况对物业管理行业整体进步不利,由于这部分公司服务的不规范,也使本应享受正常服务的业主的利益受到损害,使业主投诉增多,这极大地损害了行业的整体形象。为促进行业健康发展,这些小物业管理企业可以通过兼并重组,实现生产要素的优化组合,共享企业资源,通过资源整合,建立产业规模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2.适时介入内地物业管理市场,扩大物业管理面积。
内地物业管理市场的巨大潜力,吸引了众多品牌公司的目光,很多品牌物业管理企业把走向内地抢占市场作为发展目标。但是,内地物业管理消费意识不够,收费标准较低,造成管理过程中矛盾多、风险大,稍不留神便会出现投资亏损、损害企业品牌形象等一系列问题。这些问题一直困扰着进军内地的物业管理企业,使其在进军内地之初,很难因规模的扩大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对此,物业管理企业都必须要有足够的熟悉和思想预备,摒弃急功近利的念头,潜下心来为真正在内地市场站稳脚跟做预备。
物业管理规模化发展势在必行,但在扩张进程中,我们必须探寻规模化发展的规律,正确看待企业扩张,走出误区,只有这样,物业管理规模扩张的目标才能真正实现。
参考资料:
1.何永琪,《市场学原理》,中山大学出版社
2.周宏泉,《物业管理》,海天出版社
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物业管理条例》第六条
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
(二)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
(三)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
(四)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
(五)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并享有被选举权;
(六)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七)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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