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法律是怎么规定股东优先购买权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4-07 03:45:38 406 人看过

一、法律是怎么规定股东优先购买权

1、法律对以下购买权的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二条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二、公司法股东优先购买权规定是哪些

1、明确转让股权事项的通知方式及内容要求对通知的方式,明确了应当“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如果未来对通知与否发生争议,以“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的股东,要对已经通知进行证明。所以,股东以“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进行通知时,为了避免未来出现争议时对自己不利,要对通知的证据进行固定。

2、对通知的内容,其他股东有权主张收到股权转让的“同等条件”的相关内容,即应当在通知中将转让数量、价格、支付方式及期限等一并明确,才相当于通知了“同等条件”。另外,因“同等条件”中对股权转让的“数量”进行了明确,股东主张优先购买部分股权的,将无法得到支持。

《公司法》第七十二条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1日 08:1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股东资格继承优先购买权的具体规定是什么
    关于有限责任公司中的股东之间,其可自由选择相互转让全部或部分股权权益。但是,当某位股东欲对其股权进行外方转让行为时,应当得到其他股东过半数的明确批准。为了保证其他股东的知情权,转让方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股东有关其股权转让的详细信息,并要求他们在收到通知后的30日内给予回复。如逾期未能收到任何回复,则视为所有股东已经默认同意此次转让。若在这个过程中,超过半数的其他股东表示反对此项转让,那么这些反对的股东应该主动提出购买该转让的股权;如果他们不愿意购买,那么也将默认为同意此次转让。而每当经过股东们的实际同意后发生的股权转让事件,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都享有优先购买权。若出现两位及以上的股东同时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情况,各方需商议并确认各自的购买比例;若无法达成共识,则按照各股东在转让时所出资金额的比例来决定优先购买权的归属。若公司章程对此类股权转让另有特别规定,则应遵循相关规定执行。《公司法
    2024-05-02
    223人看过
  • 多个股东主张优先购买权时谁能优先购买
    首先允许这些股东自行协商一致,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注意,不是成立公司时的出资比例,而是出让股权的当下的出资比例。一、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如何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股权转让方式与限制是什么意思股权转让可以分为直接转让和间接转让。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三、股东辞职后股份怎样处理股
    2023-06-25
    76人看过
  • 股东优先购买权产生纠纷的的法律问题
    1、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因为继承、被强制执行等非因股东本人的意思发生变动,其他股东主张优先受让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当事人不能就转让价格达成一致的,可以通过评估方式确定。2、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因被强制执行等原因予以拍卖的,公司股东可以主张以拍卖底价行使优先购买权。股东未行使优先购买权,非股东竞拍成交后,其不得请求以拍卖成交价行使优先购买权。因流拍重新确定底价,公司股东主张以新确定的底价主张优先购买权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3、继承人、财产析得人或受赠人因继承、析产或者赠与可以获得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财产权益,但不当然获得股东身份权,除非其他股东同意其获得股东身份。未取得股东身份的继承人、财产析得人或受赠人将股份对外转让的,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
    2023-06-09
    146人看过
  • 优先认股权是优先股股东的优先权吗?
    一、优先认股权是优先股股东的优先权吗?优先认股权不是优先股股东的优先权,具体化优先认股权是股东源于股权的一项基本权利,我国公司法对此规定过于原则,不利于对股东此项权利的保护。优先认股权是普通股股东的优惠权,实际上是一种短期的看涨,拥有优先认股权的老股东可以按低于股票市价的特定价格购买公司新发行的一定数量的股票。其做法是给每个股东一份证书,写明他有权购买新股票的数量,数量多少根据股东现有股数乘以规定比例求得。一般来说,新股票的定价低于股票市价,从而使优先认股权具有价值。股东可以行使该权利,也可以转让他人。二、认股权证与股票优先认股权的区别1)认股权证是由公司发行的,能够按照特定的价格在特定的时间内购买一定数量该公司股票的选择权凭证,其实质是一种有价证券;而优先认股权则是公司在增发新股时为保护老股东的利益而赋予老股东的一种特权。老股东可以凭此权按特定的价格购买新股。2)认股权证是与股票同时发行
    2023-05-02
    387人看过
  • 优先购买权在股权转让中的权利和法律规定
    未经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或者未向其他股东通报转让价格等主要条件,股东与非股东订立股权转让合同;或者与非股东订立股权转让合同,价格或者其他主要条件低于告知其他股东的价格条件的,其他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合同。合同撤销后,未经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其他股东可以主张以协商确定的价格或者评估确定的价格购买股权;经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但未告知其他股东转让价格等主要条件,或者合同价格等主要条件低于告知价格或者条件的,其他股东可以主张以股权转让合同约定的价格行使优先购买权。因强制执行等原因拍卖公司股权的,公司股东可以主张以拍卖底价行使优先购买权。股东未行使优先购买权,非股东拍卖成交后;不得要求以拍卖成交价格行使优先购买权。因拍卖重新确定底价,公司股东主张以新确定的底价优先购买权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股权转让内部股东优先购买权的期限是多久股权转让内部股东优先购买权的期限是接到书面通知之日的30天之
    2023-07-02
    244人看过
  • 强制股权股东能否优先购买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的规定,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可以:,拍卖被执行人在被冻结、变卖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投资权益或者股权,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转让的投资权益或者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不影响执行。第五十五条规定,被执行人在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作经营企业中的投资权益或者股权,经对方同意,并经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批准,可以转让被执行人除在中外合资、合作企业中的股权外,没有其他财产可供执行,其他股东不同意转让的,可以直接强制转让被执行人的股权,但另一方对合营企业的优先购买权应受到保护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行使也应保护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但无论是公司法本身还是司法解释,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可操作性没有具体的实施程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公司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
    2023-05-07
    410人看过
  • 如何规定少数股东股权转让/增资的优先购买权
    在我国,股东优先购买权是指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股东将其股权转让给股东/公司增资以外的人时,其他老股东在同等收购价格和其他股权转让条件下,可以优先向第三人转让股权公司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了增资优先购买权,第七十二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股东对外转让股份时,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为保护有限责任公司老股东的既得利益不受陌生人的不便或不利影响,特制定上述法律规定加入公司,加强公司的人文合作。公司以注资方式增资扩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资本的,原股东在公司原出资额/股本中的比例因公司股权比例的变化而降低,原股东对公司的控制权/表决权将被削弱,其股利和剩余财产分配利益也将减少,这种公司增资扩股方式将直接改变中小股东在公司的权益以及与公司整体利益的比例关系鉴于中小股东优先购买权的保护和行使,建议采取以下策略:12.拟认购新增出资的中小股东及时提出书面认购请求3.拟转让股权的中小股东应及时向股东提交书面答复中小股东及时
    2023-05-07
    442人看过
  • 股东优先购买权的注意事项
    股东优先购买权
    从客体上看,无论是大陆法或英美法,优先购买权一般都以不动产作为客体。但依中国现行法,优先购买权客体亦及于共有的动产。因而对于一些无偿使用或者在动产上形成的物的用益关系,或因其为无偿使用,或因其标的为动产,价值较低,市场上较易获得,故无赋予其优先购买权的必要。从优先购买权的适用范围看,法律应从上述价值目标出发,对优先购买权产生的基础法律关系或法律事实予以明确限定。对于优先购买权的行使条件法律上应做出明确的规定,对于其行使的“同等条件”及“行使期限”法律上应做出明确且具有可操作性的规定,从而减少因行使优先购买权而产生的纠纷。只有这样,优先购买权制度才能使保护先买权人特殊利益与鼓励交易、促进交易安全的价值目标同时实现,才能真正实现立法者对稳定秩序、增进效率、维护公平的追求。一、房屋按份共有人有优先购买权吗?有。优先购买权是指特定的民事主体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先于他人购买某项特定财产的权利。而共有人
    2023-04-12
    310人看过
  • 优先认股权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一、优先认股权的法律规定是什么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
    2024-02-12
    172人看过
  • 股东优先购买权法院强制执行
    当股东自身财产不足以清偿其债务时,法院可以强制转让股权来偿债。此时公司其他股东仍然享有优先购买权。我国《公司法》第73条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一、股东对外转让股权的规定是什么关于有限公司股权对外转让,规定有如下:1)有约定按约定: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没有约定,就按法定:股东向股东之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大于1/2)同意。股东向股东之内的人转让股权无需经过股东会作出决议。股东表示同意转让的方式也有:①明确表示同意。②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30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③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3)股东享有优先购买
    2023-06-22
    363人看过
  • 股东的新股优先认购权
    股东的新股优先认购权,是指公司发行新股时股东可以按各自持有的股份数的比例优先于他人进行认购的权利。公司给予股东新股优先认购权的通常做法是给每个股东一份权利证书,注明其有权购买新股票的数量,该数量系根据股东现有股数乘以特定比例求得,股东购买新股票的定价往往低于股份的市价,因而优先认股权以及作为其表征的权利证书本身亦具有市场价值。股东可以自己行使该权利,也可以通过转让权利证书而将新股优先认购权转让给他人行使。法律之所以规定公司的原股东对公司新发行的股份享有优先认购权,是为了通过新股的认购防止公司股东对公司享有的利益被稀释,并防止公司内部既有的支配格局发生重大变化。当然,原股东的新股优先认购权并不是绝对的,法律确立新股认购优先权是在比较公司内部组织结构平衡和公司资本顺利扩张两种价值之后做出的判断,也就是说,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原有股东新股优先认购权是可以被合理排除的。海外公司法一般规定新股优先认购
    2023-06-09
    500人看过
  • 股权转让优先购买权的详细规定
    1、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2、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股东优先购买权的股权转让合同有怎样的纠纷该条款规定的目的是为了保护有限责任公司老股东的既得利益免受因陌生人的加入而带来的不便或不利,强化有限公司的人和性特征。当股东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其出资时,应当向公司和其他股东通报其转让出资的意向,并要求公司股东召开股东会进行表决,此时的股权转让合同应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如果股东大会表决后,未确认其效力的,该合同属未生效的合同。如果全体股东一致同意转让,该转让合同有效;如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
    2023-07-06
    146人看过
  • 股东怎么为法院强制执行优先购买权?
    因此,法院在执行股权时,应当告知股权存在优先购买权的状况,由欲买受股权的人自行决定是否仍进行竞买或购买。即使买受人不知道或不应当知道而参与竞买或购买强制执行股权,也不能对抗公司法赋予的其他股东优先购买权。股东优先购买权的有效期限回答:1、优先购买权的答复期限出让人将转让条件告知其他股东,要求限期答复的,限定期限不少于30日,股东在限期内未答复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2、优先购买权的保护期限没有被告知转让条件的股东,提出撤销出让人转让行为并要求本方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期限为一年。该期限从受让人作为股东登记于公司股东名册之日,或受让人完成工商登记变更之日起计算。《公司法》第72条,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2023-07-23
    146人看过
  • 该怎样适用股东的优先购买权呢
    股东优先购买权如何行使股东优先购买权是指“当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对外转让股权时,其他股东基于其公司股东的资格和地位,在同等的条件下,对该股权所享有的优先购买的权利”。从立法本意看,公司之所以规定股东的优先购买权,目的在于保证老股东可以通过优先购买权的行使实现对公司的控制权,维护其既得利益。归根结底这仍然是由有限责任公司兼具人合性和资合性的特点所决定的。其人合的性质要求公司股东之间具有很强的合作性,当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时,新老股东能否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将对老股东的利益产生重大的影响。为维护公司之人合,法律赋予老股东优先购买权,以便其选择是否接受新股东的合作。《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第20条对股东的优先购买权作出了规定:“合营一方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时,合营他方有优先购买权。合营一方向第三者转让股权的条件,不得比向合营他方转让的条件优惠。违反上述规定的,其转让无效。”然而这一规
    2023-02-22
    385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子公司的股东是否可以优先购买母公司的股权,优先购买权的法律规定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5-06
      《公司法》第七十二条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因此,从法律规定上来看,子公司的股东应该优先于持有子公司控股权的母公司的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 但是从实际情况看,如果母公司是由于经营不善、财产状况不佳而进入清算程序,对用于清偿债务的现金需求较为强烈的,母公司的股东可以考虑放弃权利,转让将持有的子公司的股权转让给
    • 企业法定股东优先购买权是怎样的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6-05
      《公司法》对于股东优先购买权的规定如下:第七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第七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
    • 股东优先购买权的立法执行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2-05
      导读:导读:公司法之所以规定股东享有优先购买权,主要目的是为了保证有限责任公司的老股东可以通过行使优先购买权实现对公司的控制权。该规定体现了对有限责任公司“人合性”的维护和对老股东对公司贡献的承认。 导读:公司法之所以规定股东享有优先购买权,主要目的是为了保证有限责任公司的老股东可以通过行使优先购买权实现对公司的控制权。该规定体现了对有限责任公司“人合性”的维护和对老股东对公司贡献的承认。 1、现
    • 股份制公司股东优先购买权是怎样个规定办法?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7-29
      股份公司是完全的资合公司,而股东优先权是立足于保护具有人合性的有限公司的股东利益及控制公司权利,因此说股份公司的股份转让不存在优先购买权的保护问题。
    • 怎么知道股东是不是优先购买权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6-10
      股东优先购买权是股东享有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其他股东拟转让股权的权利,股东优先购买权的行使前提是同等条件,即转让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