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租赁标的物可以是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4-04 02:02:36 286 人看过

一、融资租赁标的物可以是哪些

1.《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用于融资租赁交易的租赁物应为固定资产。这主要适用于融资租赁公司为金融租赁公司的情况。

2.《外商投资租赁业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了租赁财产的范围。

包括生产设备、通信设备、医疗设备、科研设备、检验检测设备、工程机械设备、办公设备等各类动产,飞机、汽车、船舶等各类交通工具。

二、不可做租赁标的物范围

1.一般来说,法律禁止流通或限制交易的物体,如武器、国家专营产品等,不能成为融资租赁的标的物。

2.如果某种物体的交易须经过特定机关的许可,那么在未经过法律规定的审批程序之前,该物体也不能成为适格的租赁标的物。

三、影响租赁物适格因素

融资租赁交易的特性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租赁物的适格性产生了影响。

1.租赁物必须是实物财产,任何形式的无形财产都不能成为融资租赁合同的标的物。

2.租赁物的使用权应从所有权中分离出来,如果使用权与所有权不可分离,那么该物体就不适合作为融资租赁的标的物。

3.租赁物应是可重复使用的不可消耗物。

4.租赁物不应是用于个人消费的消费品,因为目前的融资租赁合同的承租人通常不包括自然人,因此个人消费品也不能成为融资租赁合同的标的物。

在实际操作中,选择不适当的租赁标的物可能会引发法律纠纷,这直接影响到法院对承租人与出租人是否构成融资租赁关系的认定。

《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第一十九条

《外商投资租赁业管理办法》第六条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3日 03:3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什么叫融资租赁?哪些企业需要融资租赁?
    融资租赁是指出租人(一般指金融租赁公司或信托公司)根据承租人(比如:xx实业)对供货人或出卖人(比如:某xxx生产线的厂家)的选择,从出卖人那里购买租赁物(比如:某xxx生产线),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交易。融资租赁的租金大致相当于以租赁物的购置金额为基数,按市场利率计算的本息合计值。从实质上讲,融资租赁相当于分期付款购买。在融资租赁交易中,承租人对租赁物几乎都要留购。在留购之前,租赁物的所有权暂时是出租人的。留购的金额一般是象征意义的价格(比如100元)等,通过留购,出租人才能把租赁物的所有权转给承租人。融资租赁一般都有三方(出租人、承租人、供货人)参与,至少由两个合同(出租人和承租人之间的融资租赁合同、出租人和供货人之间的购买合同)构成,是一种融资和融物为一体的综合交易。购买合同的买方是出租人,但购买决策人是承租人。供货人根据购买合同的约定,向承租人交货。融资租赁是指:在租
    2023-06-09
    470人看过
  • 融资租赁合同中哪些人可以当出租人?
    出租人是融资租赁市场的经营者,是融资租赁交易中最活跃的部分,推动融资租赁交易的发展的主导力量。,根据其性质和投资目的不同,出租人可以分为以下三种:1.厂商类出租人即附属于设备制造厂商的出租人。—些机械、电子领域的大工业制造商,为扩大本企业产品的市场份额,增加销售量,通过在本企业内部设租赁部,或者另行设立租赁子公司,或者与其他专业性融资租赁公司合,专门经营本企业产品在国内外市场的融资租赁业务。国际上比较著名的厂商类出租人有通用财务公司(GECapital)、国际商业机器信司(IBM)、卡特彼勒公司(Caterpiller)、西门子信贷公司(Siexmns)等。这类出租人进行融资租赁的目的是运用融资租赁交易所具有的资优势,来提高本企业产品的综合竞争力,以此增加产品销售,扩大产品的市场份额。在进行具体的融资租赁交易安排时,这类出租人经常最大限度地发挥其自身优势,为客户提供对租赁租赁设备的保养、维
    2023-06-09
    291人看过
  • 融资租赁的租金可以抵税吗
    可以,正因为经营租金可以在税前扣除,那么可以降低企业的纳税负担从而可以起到节税或抵简则的效果。假设某企业没有经营租金,税前利润为100万元,所得税率为25%,那么应该纳税25万元。如果刚好经营租金为100万元,那么就不需要纳税了。一、个税法修改的主要内容1、完善有关纳税人的规定。现行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两类纳税人实质上是居民个人和非居民个人,但没有明确作出概念上的分类。新个税法明确引入了居民个人和非居民个人的概念。2、对部分劳动性所得实行综合征税。新个税法将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等4项劳动性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纳入综合征税范围。3、优化调整税率结构。一是综合所得税率。二是经营所得税率。4、提高综合所得基本减除费用标准。将工资、薪金、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基本减除费用标准提高到5000元/月(6万元/年)。5、设立专项附加扣除。增加规定子女
    2023-03-12
    124人看过
  • 什么是融资租赁?融资租赁与借款合同的区别有哪些
    融资租赁的概念融资租赁又称金融租赁,是指当项目单位需要添置技术设备或成套设备而又缺乏资金时,由出租人对承租人所选定的租赁物件,进行以其融资为目的购买,然后再以收取租金为条件,将该租赁物件中长期出租给该承租人使用.在我国,融资租赁目前已成为一种新型的投融资模式.一般租赁交易由三方(出租人、承租人和供货商)参与,由两个合同(租赁合同和购买合同)构成.借款合同与融资租赁的区别1.合同主体之区别融资租赁合同必须是彼此相关的三方当事人(即出租人、承租人、供货人)分别签订购货、租赁两个合同,出租人一方面与供货人签订供货合同,一方面与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但是两个合同的标的物又是同一的,即供货人从出租人处获得货款,而把设备交给承租人使用,两个合同是各自独立的,签订的目的不同,规定的权利义务也不同,但“两个合同三方当事人,租赁和贸易不可分”又是融资租赁合同的基本特征,即使在回租合同情况下,承租人与供货人虽是
    2023-04-30
    269人看过
  • 民法典的融资租赁合同无效租赁物归属有哪些
    一、民法典的融资租赁合同无效租赁物归属有哪些融资租赁合同无效,当事人就该情形下租赁物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租赁物应当返还出租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六十条【融资租赁合同无效租赁物归属】融资租赁合同无效,当事人就该情形下租赁物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租赁物应当返还出租人。但是,因承租人原因致使合同无效,出租人不请求返还或者返还后会显著降低租赁物效用的,租赁物的所有权归承租人,由承租人给予出租人合理补偿。二、融资租赁合同无效的情形1、因出租人不具有主体资格签订的合同无效。融资租赁合同的主体在法律上是有特别规定的,融资租赁合同的出租人,应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即金融租赁公司。2、承租人与供货人恶意串通,骗取出租人资金的,合同无效。恶意串通具有两个法律特征:其一,当事人双方是出于故意。这种故意是通过损害他人的利
    2023-04-19
    322人看过
  • 融资租赁合同对租赁物是怎么处理的
    融资租赁通常的做法是出租人出资购买承租人选定的技术设备或其他物资,作为租赁物出租给承租人,承租人按合同约定取得租赁物的长期使用权,在承租期间,按合同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租赁期满按合同约定的方式处置租赁物。融资租赁合同对租赁物的处理有下列三种形式:一、退租。租赁合同期满,承租人按租赁合同约定的要求将租赁物退还给出租人,由出租人自行处理出租物,由于租赁物在出租期满内一般均已达到使用期限,出租人收回后难以再租或转让,所以,对租赁物期限届满后的处理,一般不采用这种方式。二、续租。在租赁合同期间届满前的合理时间内,承租人应通知出租人,就租赁物的继续租用进行协商,确定续租期限、租金等内容,在融资租赁合同期间届满时签订续租合同。三、留购。承租人支付名义货价后获得出租物的所有权,承租人获得租赁物的所有权,进行固定资产投资,这种方法对出租人、承租人均有利,所以,融资租赁合同期间届满后,对租赁物的处理一般多采
    2023-03-07
    457人看过
  • 企业可以选择的融资租赁方式有哪些?
    1、经营性租赁。经营性租赁是指租赁资产反映在出租人资产账上,租赁物所有权归属出租人,由出租人留有一定的租赁物残值处置风险的交易,是非全额清偿的租赁。2、直接融资性租赁。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的请求,向承租人指定出卖人,按承租人同意的条件,购买承租人指定的资产货物,并以承租人支付租金为条件,将该资本货物的占有、使用和收益权转让给承租人。3、出售回租。指承租人将自有物件出卖给出租人,同时与出租人签订一份租赁合同,再将该物件从出租人处租回的租赁形式,简称回租。4、委托租赁。一、融资租赁合同的法律关系及法律特征是什么?1、租赁物应是实物财产,任何形式的无形财产都不能成为融资租赁合同的标的物;2、租赁物应是使用权能够从所有权中分离出来的物,如果使用权与所有权不可分离,则违背了融资租赁的交易性质,不可能成为融租赁合同的标的物;3、租赁物应是不可消耗物,能够重复使用;4、租赁物不应是用于个人消费的消费品,由
    2023-05-07
    141人看过
  • 哪些情况应当认定为融资租赁,融资租赁与经营租赁的区别有哪些
    一、哪些情况应当认定为融资租赁以下情况应当认定为融资租赁:1.在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2.承租人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买价款预计将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承租人将会行使这种选择权。3.即使资产的所有权不转移,但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4.承租人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出租人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收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5.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果不作较大改造,只有承租人才能使用。二、融资租赁与经营租赁的区别有哪些融资租赁与经营租赁的区别有:1.目的不同融资租赁的目的是取得设备的所有权;经营性租赁不以取得设备的所有权为目的,只是短期使用。2.两者判断方法不同融资租赁其实质就是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而对经营租赁则不同,
    2023-06-19
    225人看过
  • 租赁合同中融资租赁标的物瑕疵担保规定
    在融资租赁合同中,一般都明确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租赁物或者租赁物的规格、式样、性能等不符合合同约定或者不符合使用目的的,出租人不承担责任,由承租人直接向出卖人索赔,并承担索赔不成时的损害后果。此即所谓出租人瑕疵担保的免责特约。这种约定既符合融资租赁交易的理论和实践,同时也不违背现行法律的规定。其理由如下:虽然根据传统的民法理论,所有权人应对其货物承担质量瑕疵担保责任,但民法对瑕疵担保责任的规定为任意性规范,允许合同双方当事人以特约予以变更。因此,出租人与承租人在合同中约定免除出租人的质量瑕疵担保责任是有效的。如何区别租赁合同和融资租赁合同租赁合同和融资租赁合同的区别有:1、合同形式不同,融资租赁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传统的租赁合同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口头的;2、主体要求不同,融资租赁合同的出租方只能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租赁合同的出租人是非常广泛的,没有特定的限制;3、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
    2023-07-20
    184人看过
  • 民法典的融资租赁标的物交付是什么
    一、民法典的融资租赁标的物交付是什么民法典规定,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订立的买卖合同,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向承租人交付标的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九条【融资租赁标的物交付】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订立的买卖合同,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向承租人交付标的物,承租人享有与受领标的物有关的买受人的权利。二、在融资租赁中承租人擅自抵押租赁物怎么办当租赁人擅自抵押租赁物时,出租人可以如下进行处理:1、出租人可以根据融资租赁合同的约定,要求承租人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赔偿相应的损失。2、第三人通过抵押权善意取得融资租赁物,出租人不可以主张抵押无效,要求取回租赁物,但可以要求租赁人赔偿。判断第三人是否善意取得,要看是否满足以下条件:(1)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2)以合理的价格转让;(3)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
    2023-04-19
    207人看过
  • 融资租赁物毁损时承担哪些责任
    租赁物损坏的责任由谁来承担,取决于租赁合同的约定责任方以及租赁物损坏的原因。如果租赁合同没有特别约定,而租赁物的损坏主要责任不在承租人时,则修缮责任应由出租人承担;承租人有着主要过失的,由承租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一、民法典规定房屋租赁转租的损害赔偿如何划分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因转租行为造成房屋损害的,由承租人对出租人承担责任,如果经出租人同意的,由次承租人对出租人承担责任。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二、租房合同保证金能退吗?房屋租赁过程中,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正当使用租赁物,不存在违约行为或者不存在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的可以不退保证金的情况,租房保证金可以退。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七百
    2023-03-24
    294人看过
  • 哪些情形会导致融资租赁的转租赁?
    转租赁是指转租人根据最终承租人对租赁物的选择,从原始出租人那里租人租赁物后,再转租给最终承租人的一种租赁交易。一般情况下,转租赁出现的原因有如下几种:(1)转租人拥有客户资源,而原始出租人拥有充足的资金,转租人过原始出租人实现融资,而原始出租人通过为转租人提供资金参与融资租赁,从而扩大其国内外市场。(2)一些大型出租人为实现其国际化战略,拓展海外租赁市场,在海外设立子公司。在发展租赁业务过程中,母公司作为原始出租人为外子公司提供融资支持,子公司作为转租人在其所在国开展租赁业务。(3)在原始出租人认为其客户的信用等级相对较低时,为了控制其投资风险,会寻找另外一家信用等级较高的公司作为转租人参与租赁交易,将转租人作为原始出租人的直接债务人,在某种程度上发挥眷担保人的作用。(4)对于一些拥有充分的资金或资源优势,却不具备租赁技能或赁许可的企业,也可以通过选择专业的转租赁人来进行融资租赁交易。
    2023-06-09
    374人看过
  • 融资租赁中租赁期满如何处理租赁物
    一、融资租赁中租赁期满如何处理租赁物融资租赁期满后,租赁物的处理方式主要由融资租赁合同所规定。1.退租,即承租人按照合同约定的要求将租赁物退还给出租人,由出租人自行处理。2.续租,即承租人在租赁期满前的合理时间内通知出租人,并就租赁物的继续租用进行协商,确定续租期限、租金等内容,然后签订续租合同。二、租赁期满退租事宜1.在租赁期满退租时,承租人需要按照合同约定的要求将租赁物退还给出租人。这通常包括确保租赁物的完好性、清理和维护等。2.承租人还需要确保在退租前支付所有应付的租金和其他费用。3.出租人在收到退还的租赁物后,会进行验收并确认其状态,然后根据合同约定处理租赁物。4.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受到损坏或丢失,承租人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因此,在退租前,承租人需要仔细检查租赁物的状况,并与出租人协商解决任何潜在的问题。三、租赁期满留购选择1.在融资租赁中,另一种常见的租赁
    2024-08-01
    340人看过
  • 融资租赁中如何对租赁物投保?
    由于融资租赁物的价值通常都比较大,为了减少风险,降低损失,当事人都会对租赁物进行投保。在租赁物交付之前,应由出租人和供应商根据买卖合同的约定对标的物进行投保,通常约定是由出租人投保,因为一般情况下交付前的风险通常约定是由出租人承担的。在标的物交付后,通常是承租人以出租人的名义并负担费用对租赁标的物投保,出租人亦可自行投保,将投保费计入租赁费用并计入租金总额,由承租人最终负担。保险金额可以为合同所规定的损失赔偿金或标的物成本价,这样在发生意外灭失的情况下,承租人实际向出租人承担的应只是保险余额不足的部分。保险期限一般为自交费日起至标的物的租期期满时止。
    2023-06-09
    249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融资租赁标的物除设备外,还有哪些可以作为标的物?
      江西在线咨询 2022-10-21
      大家都知道大量的融资租赁标的物属于动产,如各种工程机械、交通工具、飞机、船舶等,但有一些“不动产”也是可以融资租赁的,这一类属于“地上定着物”,且不属于独立的权利客体,如直接在“地上定着”工业设备、工业厂房、医疗大楼、学校房舍等。
    • 那些不可成为融资租赁标的物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9-13
      1、法律并未对不可为融资租赁标的物的范围作出界定,但法律禁止流通的物体或限制交易的物体,如武器、国家专营产品等;如果法律规定某种物体的交易须经过特定机关的许可,未经过法律规定的审批程序之前不能成为适格的租赁标的物。 2、根据融资租赁交易的特征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下列不得成为融资租赁标的物: (1)租赁物应是实物财产,任何形式的无形财产都不能成为融资租赁合同的标的物。 (2)租赁物应是使用权能
    • 哪些标的物不适用于融资租赁
      广东在线咨询 2023-06-03
      1、法律并未对不可为融资租赁标的物的范围作出界定,但法律禁止流通的物体或限制交易的物体,如武器、国家专营产品等;如果法律规定某种物体的交易须经过特定机关的许可,未经过法律规定的审批程序之前不能成为适格的租赁标的物。 2、根据融资租赁交易的特征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下列不得成为融资租赁标的物: (1)租赁物应是实物财产,任何形式的无形财产都不能成为融资租赁合同的标的物。 (2)租赁物应是使用权能
    • 哪些可为融资租赁标的物最新的规定是什么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9-24
      融资租赁合同的标的物具有典型的广泛性,我国《民法典》并未对融资租赁交易的标的物做出明确限制。但有可融资租赁标的物的范围供参考,《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第19条规定:用于融资租赁交易的租赁物为固定资产。
    • 融资租赁公司的特点是什么?融资租赁公司可以用哪些方式来进行融资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3-14
      我以前是一家融资租赁公司的员工,我想我可以回答你这个问题。(1)拓宽融资渠道、操作快捷融资租赁通过“融物”方式实现“融资”目的。对于企业而言则提供了一条新的融资途径,拓宽了企业融资渠道。银行贷款的特点是门槛较高、审查严格、程序较长、手续较繁、额度有限,特别对于一些新设立企业、中小企业由于信用状况较差,很难获得银行贷款资金支持。而融资信用审核手续简便、操作快捷,资金能很快到位。(2)资金使用灵活较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