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行政执法监督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4 16:20:21 492 人看过

公安行政执法监督是什么?公安行政执法监督包括公安行政执法监督和公安刑事执法监督,是执法监督主体对公安机关执法活动进行监督。依法监督是首要原则。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与进步,行政管理体制也经历着变革,21世纪以来,我国经历了加入WTO、举办奥运会等重大事件,依法行政,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被逐步提上重要议程。公安机关作为行政机关之一,其依法行政的建设进程直接影响着我国依法行政建设进度。有资料显示,在数以千计的法律法规中,属行政执法范畴占八成以上,公安行政执法占行政执法实际工作量的一半以上,且公安行政执法涉及的范围十分广泛,每个老百姓的切身利益都直接受到影响。毫无疑问,依法行政,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须一方面着力公安行政执法工作,另一方面着力执法监督工作。

近年来随着依法治理的深入开展,公安行政执法工作取得了较大成绩,但群众依然时有抱怨。事实上,权大于法、权重于法、贪张枉法等等现象在公安行政执法中确实时有发生的,各种黑恶势力的保护伞也大多存在于公安机关,这不仅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声誉和形象,也严重破坏了法律的尊严,影响了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进程。权力缺少监督,必然导致腐败。要遏制行政执法中的腐败现象,确保公安行政执法走上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法治轨道,就必须建立健全一种从内到外、从上到下的全方位监督机制,使其符合时代的要求。

公安行政执法监督的内涵

公安执法监督是指宪法规定的各执法监督主体对公安机关执法活动的监督,包括公安行政执法监督和公安刑事执法监督两个方面。公安执法监督工作的首要原则是依法监督,依法监督的前提是有法可依,有一个统一、完整、具有可操作性的监督法律体系可依。其基本特征为:

1、监督主体的广泛性。目前,我国形成了公安机关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相结合的公安行政执法监督体系,监督的主体主要有公安机关内部监督部门、上级主管部门、人大、纪委、检察、监察、人民群众及社会媒体等,形成了广泛的监督体系。

2、监督对象的特定性。公安行政执法监督的对象是公安机关的行政行为及其人民警察的执法活动的合法性与合理性及其遵守党纪的情况。

3、监督过程的程序性。监督主体依据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进行监督,不得随意进行监督,以确保公安行政执法的权威性。

4、监督形式的多样性。各监督主体通过检查、审查、调查等多种形式对公安行政执法进行监督。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9日 10:3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行政执法监督相关文章
  • 行政监督与监督行政行为的相同点是什么
    行政监督与监督行政行为的相同点如下:1、都是以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为主要对象。2、都是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包括普遍的行政行为和个别的行政行为是否合法合理。3、都是保障国家法律、政策的统一和正确实施,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公民、法人或组织的合法权益。行政监督属于行政执法吗不是。行政执法监督,是指本省行政区域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所属工作部门(含直属机构,下同)和下级人民政府行政执法情况实施的监督活动。对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和依法受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行政执法活动的监督,适用本规定。国务院所属部门在本省行政区域内设立的机构和省以下实行垂直领导的部门的行政执法活动,应当接受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监督。行政执法监督指的是负有监督职责的国家机关对行政执法主体实施行政执法行为,是否符合行政法律规范进行监察与督促,并且对违法行为予以纠正的活动。特征之一是它是对行政机关各部门尤其是行
    2023-07-28
    137人看过
  • 什么是行政监督?行政监督的主体有哪些?
    一、什么是行政监督1、行政监督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行政监督是指行政机关内部上下级之间,以及专设的行政监察、审计机关对行政机关及其公务人员的监督。广义的行政监督泛指执政党、国家权力机关、司法机关和人民群众等多种社会力量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人员的监督。(1)党、国家机关和人民群众是行政监督的主体,具有广泛性和群众性。(2)被监督的对象,称为行政相对方,包括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3)其内容是相对方遵守法律、法规、规章,执行决定、命令的情况。(4)其目的是,监察和督导国家公共政策执行机关工作人员及国家公务员在行政管理过程中遵纪守法情况。2、行政监督的内容。行政监督的内容比较宽泛。凡是监督对象的行为是否合法的问题,都是监督的内容,都包括在监督的范围之内。在行政监督中所发现的一切没有法律依据的行政行为都应依法予以撤销;对在行政监督中发现的一切滥用职权、贪污腐败的行为要依法严惩。随着政府行政
    2023-05-02
    430人看过
  • 行政执法信息经公开接受监督
    省政府近日公布了《江西省201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以下简称《要点》)。根据《要点》,年内10个试点单位的行政复议委员会必须全部挂牌运行。法律考试成绩将影响晋升补考仍不合格者建议离岗培训《要点》提出,采取政府常务会前学法、法制讲座等多种方式,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年内集中学法不得少于4次。公务员每年学习法律知识不少于40学时,学法情况和考试成绩将记入档案,作为公务员考核、任职、定级、晋升的重要依据。此外,为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开展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和更新知识培训,采取不定期抽查等方式检验培训效果,对测试不合格者限期补考,补考仍不合格者建议离岗培训。立法工作先论证后起草改进立法调研方法,更加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在立法及后续实施工作中,《要点》提出做好项目前期论证工作。对申请列入年度省政府立法工作计划的立法项目,从全省实际和现实需要出发,严格进行立项论证,尝试先论证、后起草的
    2023-04-24
    200人看过
  • 行政执法监督基本制度
    行政执法监督
    行政执法监督是指负有监督职责的国家机关对于行政执法主体实施的行政执法行为,是否符合行政法律规范进行监察和督促,并对违法行为予以纠正的活动。(1)它是对行政机关各部门尤其是行政执法专门机关和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活动的监督。这些机关内部的某些日常工作和有关事务,不在监督之列。(2)它是通过对行政执法内容、执法程序以及执法效果的检验和评价,来判断法律、法规和规章是否得到贯彻实施的一种措施。(3)它是依据法律对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实施情况所进行的监督。前者是指行使行政执法监督权的机关,要有法律的授权。由于各级人民政府对政府各组成部门的执法情况、上级人民政府对下级人民政府的执法情况有监督的权力,因此,在我国,行使行政执法监督权的是各级人民政府,而不是政府的某一部门。后者是指对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实施情况,而不是对别的什么文件和措施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没有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就不存在行政执法监督
    2023-04-24
    371人看过
  • 行政执法监督都是来自于哪几方面的监督
    一是来自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二是来自于专门机关的监督。如审计、物价、监察;三是来自于上级行政机关的监督;四是来自于人大、政协的监督;五是来自于新闻媒体的监督;六是来自于检查院、法院的司法监督。相关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五十六条人民法院在审理行政案件中,认为行政机关的主管人员、直接责任人员违反政纪的,应当将有关材料移送该行政机关或者其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人事机关;认为有犯罪行为的,应当将有关材料移送公安、检察机关。第五十七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第五十八条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
    2023-06-12
    139人看过
  • 浅谈行政执法监督与和谐执法
    和谐社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社会价值标准。在依法治国不断推进的法制社会里,行政法规占到国家法律法规的百分之八十左右,是依法治国的重要构成部分。行政执法的好坏直接关系到行政相对人的切身利益,影响着市场的和谐发展,决定着社会发展成效。食品药品行政执法是国家落实药品、医疗器械监管政策的主要手段和重要措施,是食品药品政策落实到位、具体执法水平和执法形象的体现。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提高执法队伍素质建设,增强依法行政意识,有助于执法者依法履行职责,防范权力滥用,减少社会矛盾,促进药械市场有序竞争、整体社会和谐发展。一、药品监管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药械监管分离以来的执法实践中,通过不断强化行政执法,有力地维护了医药市场合理秩序,促进了医药经济全面的发展,但实践中还存在着执法不受制约,随意执法的现象,表现为行政执法中的人情化、极端化、权力化。人情化执法就是因当事人而异,当管不管,当罚不罚;执法与处罚随意
    2023-04-24
    196人看过
  • 北京市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暂行规定
    (1990年9月24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35号令发布)第一条为提高本市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水平,正确、全面地贯彻实施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根据宪法和地方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称行政执法,是指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包括派出机构和经合法授权或委托的组织,以下简称行政执法机关),在行政管理工作中执行法律、法规、规章(以下简称法规)的行政行为。本规定所称行政执法监督,是指本市上级人民政府对下级人民政府、上级行政执法机关对下级行政执法机关、各级人民政府对所属行政执法机关的行政执法实施监督。第三条市人民政府领导全市的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区、县、乡、镇人民政府和区人民政府的街道办事处领导本地区的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在同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负责本部门、本系统的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第四条行政执法机关的执法职责和权限,按法规的规
    2023-06-06
    390人看过
  • 什么是行政监督机关
    法律综合知识
    广义的行政监督是指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政党、社会团体、新闻舆论等对政府及其公务员的行政行为所实施的监察和督导;狭义的行政监督是指行政机关内部对自己的机构及其公务员的不良行政行为所实施的监察和督导。行政监督可根据不同的标准进行分类(1)以行政监督的对象是否特定为标准,可以分为一般监督与特别监督。(2)以行政监督的内容为标准,可以分为公安、工商、海关、资源、环境保护、审计等行政监督。(3)以其实施的时期为标准,可以分为事前监督、事中监督和事后监督。(4)以其主体的任务为标准,可分为依职权的监督与依授权的行政监督。
    2023-06-13
    123人看过
  • 关于公安执法监督的思考
    我省公安机关根据公安部的统一部署,结合本省实际,进一步健全执法监督机制、强化执法监督措施、深化执法问题治理,出现了执法质量稳步提高、民警违法违纪数量连续三年下降的良好势头,有力地促进了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发展。从我省执法监督工作的实践看,目前公安机关执法监督机制的框架已基本形成,主要执法活动的规范制度基本建立,并有相应的监督措施。但与把所有执法活动都置于有效监督之下的要求仍有相当大的差距,监督缺位、不到位、不落实的问题依然存在。一是执法监督的合力尚需强化。二是监督缺位的问题比较突出。客观上表现为监督工作三重三轻,即重具体执法行为轻执法决策行为,重作为行为轻不作为行为,重办案行为轻管理行为,执法监督存在诸多薄弱环节甚至盲区。三是执法管理监督制度不落实的现象比较普遍。在实践中,许多执法制度和监督措施并没有完全得到实施,有的甚至流于形式,发挥不了作用。在新形势下,公安机关必须贯彻周永康部长在二十
    2023-04-24
    315人看过
  • 公安执法监督相关法律规定
    公安执法监督的相关法律规定如下:(一)《人民警察法》1、第四十六条:“公民或者组织对人民警察的违法、违纪行为,有权向人民警察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行政监察机关检举、控告。受理检举、控告的机关应当及时查处,并将查处结果告知检举人、控告人。对依法检举、控告的公民或者组织,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2、第四十七条:“公安机关建立督察制度,对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执行法律、法规、遵守纪律的情况进行监督。”(二)《公安机关督察条例》公安机关督察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20号《公安机关督察条例》已于1997年6月4日国务院第57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施行。第一条为了完善公安机关监督机制,保障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公安部督察委员会领导全国公安机关的督察工作,负责对公安部所属单位和下级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
    2023-05-01
    349人看过
  • 行政监督必须有执法证吗
    是的。从事行政执法工作的人员必须参加统一的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并成绩合格,方可取得专项行政执法资格。行政执法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行政执法机关或授权组织的工作人员;2、年满18周岁、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3、没有受过刑事处罚或开除公职的行政处分;4、已经取得专项行政执法资格;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行政执法人员条件由所在行政执法机关和授权组织负责审查认定。《上海市行政执法证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2023-02-01
    491人看过
  • 行政执法人员的外部监督
    在行政处罚的一般程序中,无论是遵循程序的行政机关还是进行司法审查的法院都把较多的注意力投入在“外部程序”——行政程序中直接关系相对人程序权利——的部分之中,而对一般程序中不直接与相对人发生关联即归类为“内部程序”的部分未予以相应的重视。在实践中,有些行政机关在案卷归档时,采取分装正、副卷的做法,把涉及外部程序的部分——行政处罚决定书、权利告知书、强制措施决定书、送达回证、询问笔录等装订成正卷,涉及内部程序的部分——立案审批表、强制措施审批表、行政处罚决定审批表等装订成副卷,在行政处罚受到司法审查时,仅向法院移送正卷,而副卷仅在行政机关内部供留档使用。法院在对行政处罚进行司法审查时,也仅要求行政机关提供证明遵循外部程序的材料,而对不直接涉及相对人权利的程序步骤一般不作审查的要求。国家行政法制中,外部监督的含义是什么?行政法制外部监督是指行政系统以外的国家权力机关和司法机关监督。行政法制监督包
    2023-07-11
    184人看过
  • 长沙市行政执法监督条例
    (2001年8月29日长沙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2001年11月30日湖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批准)颁布日期:20011130实施日期:20011130颁布单位:长沙市人大常委会第一条为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促进依法行政,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市的行政执法监督活动适用本条例。本条例所称行政执法监督,是指本市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对所属工作部门(含法律、法规授权和依法受委托行使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下同)和下级人民政府的行政执法活动进行的监督。法律、行政法规对行政执法监督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三条行政执法监督应当遵循合法、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第四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其法制工作机构办理本级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监督的具体工作。第五
    2023-06-06
    209人看过
  • 行政监督等同于行政法制监督对吗
    两者不一样,行政监督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行政监督是指政党、立法机关、司法机关、社会组织、社会舆论和公民以及行政系统内部,依法对政府和行政人员的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公平性和有效性的监察和督促的行为。狭义的行政监督是指按行政系统的组织层级或专门监察机关,依法对行政系统自身的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公平性和有效性的监察和督促的行为。我们这里介绍的是广义的行政监督。监督行政,即对行政的监督,是指一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群众组织、民主党派、公民等对行政机关的行政管理活动及其工作人员员遵守法律,执行法律的情况进行监督的活动。行政法制监督,是指享有监督权的国家权力机关、司法机关、专门行政机关以及一般公民依法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行使职权和与行使职权有关的行为实施的监督。由于监督的主体对行政的监督是依据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限、程序和方式等一系列制度实施的,所以成为行政法制监督。行政法制监督包括对各级政府制定各
    2023-04-22
    337人看过
换一批
#治安处罚法
北京
律师推荐
    #治安处罚法 知识导航
    展开

    行政执法监督指的是负有监督职责的国家机关对行政执法主体实施行政执法行为,是否符合行政法律规范进行监察与督促,并且对违法行为予以纠正的活动。特征之一是它是对行政机关各部门尤其是行政执法专门机关和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活动的监督。这些机关内部的某些... 更多>

    #行政执法监督
    相关咨询
    • 行政复议监督行为对什么行为执行监督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7-28
      一般意义上认为,行政监督是对行政行为的监督,看其是否合法。行政审查是对于行政当事人的申请事项进行核实审查。行政复议,是行政相对人对行政机关对其作出的行政审批、罚款等行政行为不服,而向该行政机关的同级人民政府或者其上级机关提出复议申请,由同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机关审核该行政机关对行政当事人作出的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起监督作用,由此可见行政复议是属于行政监督行为。
    • 行政监督与监督行政行为的相同点是什么?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6-11
      (1)监督的对象相同。都是以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为主要对象。 (2)监督的内容相同。都是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包括普遍的行政行为和个别的行政行为是否合法合理。 (3)监督的目的相同。都是保障国家法律、政策的统一和正确实施,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公民、法人或组织的合法权益。
    • 行政监督的作用有哪些?什么是行政监督?
      青海在线咨询 2024-09-04
      行政监督的功能主要指监督各级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执行国家制定的各项行政法规、行政政策的情况,同时纠正和惩处违犯行政法规、行政规章与行政纪律的行为。具体地讲,行政监督主要有三种基本的功能。 1.行政督察 行政监督的目的是督察各级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执行国家行政法规、行政规章与行政纪律的情况。这是行政监督的基本功能,它直接关系到整个行政体系的正常运行。为了确保行政督察的有效性,对行政机关的督察活动必须
    • 什么是行政法制外部监督
      台湾在线咨询 2023-09-28
      法律分析 对于行政机关的法制外部监督一般是指行政系统以外的国家权力机关和司法机关监督。例如行政诉讼就是一种外部监督手段,当事人通过提起行政诉讼由法院对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作出审查和监督。
    • 执行监督是什么意思,如何写好执行监督申请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9-14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六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应当履行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根据这个规定,在仲裁庭作出的裁决生效,并在履行期满后,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申请强制执行。仲裁裁决的强制执行应当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申请。当被执行人在国外的,由当事人直接向被执行人所在国的有管辖权的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