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房产子女能享有居住权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3 08:06:29 499 人看过

离婚后房产子女能享有居住权。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一、离婚后能取消居住权吗

居住权不能取消。居住权消灭是通过期限届满或者居住人死亡,只要满足其一就使得居住权消灭。

居住权的获得,应有房主以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同时向登记机关进行登记设立。

居住权的期限,可以自行设立,可以5年、10年或20年,甚至可以终生。如果是终生有效,那么居住人不到去世,居住权就不会消失。

二、子女有没有父母房产的居住权

子女是否有父母财产的居住权取决于父母是否通过合同或遗嘱为其设立继承权。根据尚未生效的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可以通过合同或遗嘱设立居住权,并向登记机关申请居住权登记。登记时设立居住权。因此,子女是否有父母财产的居住权,需要父母为其设立居住权。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三、婚房是否应该有居住权

婚房不一定设立了居住权。根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七条,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以及第三百六十八条,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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