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城区农民工购房政策问答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10 08:02:48 202 人看过

一、宜昌市城区农民工购房补贴有何具体政策依据

为贯彻《宜昌市推进供给侧机构性改革五大任务房地产去库存行动方案的通知(宜府办[2016]36号)落实农民工购房财政补贴政策,经市政府同意,制定了《宜昌市宜昌市城区农民工购房补贴实施办法于2017年7月28日发布。

二、宜昌市城区农民工购房补贴的范围和时间有哪些

宜昌市城区是指西陵区、伍家区、点军区、猇亭区、宜昌高新区建成区范围,(不包括夷陵区)。购房补贴优惠政策适用于2016年6月8日—2017年6月30日期间(签订商品房、存量房买卖网签合同时间)在市城区购买家庭首套且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下新建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农民工。

三、宜昌市城区农民工购补贴标准

符合本办法规定的购房人按照政策可享受100元/平方米的财政补贴。购房面积以商品房网签备案合同约定面积或二手房以不动产证书面积为准。

四、什么是农民工

农民工是指具有农村居民户籍(配偶方同为农村居民户籍)在宜昌城区范围内从事具体固定工作的劳动者。户口簿上无明确记载或不明确,应到其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证明,以确认其为“农民户籍”身份。

五、宜昌市城区农民工购买房屋性质问题

农民工购买的房屋(新建商品房和二手房)必须是住宅。(不包括商业和其他性质的房屋)

六、宜昌市城区农民工购买房屋必须是家庭首套住房

农民工购买的房屋是位于城区家庭首套住房,是指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三方在城区无住房。(申请人需年满18周岁,未成年人不在申请之列)。

七、宜昌市城区农民工从事固定工作的问题

农民工购买的房屋需提供宜昌市城区用工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劳动合同(原件)。购买的房屋时间点必须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八、宜昌城区农民工购房补贴申请截止时间和办理时间

农民工购房补贴申请截止到2017年12月31日。逾期不申请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财政补贴权利。符合补贴条件10个工作日内将补贴划入申请人账户。

九、农民工补贴领取补贴后合同注销的处理

农民工购房户如申请备案合同注销,宜昌市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处必须先查询购房户是否领取购房补贴,如已领取,需将购房补贴退回专用账户,再进行合同注销。

十、宜昌市城区农民工购买住房申请机构和咨询电话

宜昌市城区农民工购房补贴是由宜昌市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处负责资金申请审核和拨付工作。

咨询电话:0717-6363297、0717-63632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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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7月28日 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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