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直接竞争对手,是指生产经营同品类、同品种产品或服务,与本企业角逐共同目标市场,与企业构成直接竞争的关系的企业。
直接竞争对手的确定方法有哪些呢?
1、传统方法一般是根据产品形式、行业、品牌和消费愿望,划分出不同类型的市场竞争,然后企业在同类型的市场竞争中确定自己的直接竞争对手。
2、一种方法是利用行业细分来确定直接竞争对手。行业细分是指根据细分标准对各个不同的竞争者、竞争产品和竞争范围进行划分。它可以帮助企业直接,准确地确定自己在行业中所处的地位,从事的商业活动的界面,从而精确地定位直接竞争对手及竞争双方的相对位置。
如何做好企业竞争对手分析?做好竞争对手分析的主要步骤是怎样的呢?
1.确认本企业的竞争对手。
广义而言,企业可将制造相同产品的公司视为竟争对手。
2.确认竞争对手的目标。
竞争对手的市场定位是什么竞争对手的利润目标是什么并注意竟争对手用于攻击不同产品市场细分区域的目标。
3.确定竟争对手的战略。
4.确认竞争对手的优势和弱势。
5.确定竞争对手的反应模式。
6.最后确定公司的竞争战略。
直接竞争对手主要来自于同行企业,表现为全方位的正面竞争势态,对手的强弱不仅直接影响到市场的需求状况,并且直接影响到本企业的市场占有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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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对手离职,竞争对手是不是管理者江西在线咨询 2021-11-10可以雇佣竞争对手离职的经理,但如果经理与前单位的竞业禁止协议有效,则不能雇佣。竞业协议的时效一般为两年,超过两年不构成违反竞业禁止协议;如果约定离职后两年内不在其他机构从事同类业务,但不禁止在同类机构从事其他业务,也不构成违约,可以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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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正当竞争直接侵害是什么?云南在线咨询 2022-08-19有学者认为按照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与消费者权益保护有直接关系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有六类:假冒行为;独占经营者的限定购买行为;行政部门滥用行政权力限定购买或者限制进入市场的行为;虚假广告;搭售;欺诈式有奖销售。值得探究的是针对上述六种不正当竞争行为,其性质是否都构成“直接侵害消费者权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有待商榷。我国现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七至十五条规定,消费者享有以下权利:安全保障权、知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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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确定不正当竞争诉讼法院?香港在线咨询 2022-08-01第五条的规定禁止了利用他人的注册商标,企业名称、姓名,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以及质量标志、产地标志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这类行为有多种称谓,主要有"仿冒行为"、"欺骗性交易行为"以及"市场混淆行为"。虽然该条款在反法实施以来做出了卓越贡献,但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无论是条文本身还是规定的实际适用都存在一些问题,也积累了可观的案例素材与执法经验供修订该条款时吸纳。 第九条经营者不得利用广告或者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