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商业秘密罪一般怎么判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1 16:32:10 193 人看过

侵犯商业秘密罪的一般判决标准为:有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侵犯知识产权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侵犯知识产权罪量刑标准:

1、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比如假冒注册商标罪,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

侵犯知识产权罪不是单独的罪名,而是一种罪名。侵犯知识产权罪包括: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罪、非法制造或销售非法制造注册商标识罪、销售侵权复制品罪、假冒专利罪、侵犯商业秘密罪。

二、商业秘密的内容和范围有哪些

商业秘密的内容包括: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有法定的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敲诈勒索罪既遂怎么判刑?

敲诈勒索罪既遂的判刑规则:

1、构成敲诈类缩罪既遂的,一般由法院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敲诈数额达到巨大标准、情节严重的,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敲诈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的,则应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4日 11:3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商业秘密相关文章
  • 商业秘密侵犯罪状述
    侵犯商业秘密罪是指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或者非法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或获取的商业秘密,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的,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侵犯商业秘密罪的处罚根据刑法第219、220的规定,犯侵犯商业秘密罪,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本罪的,实行双罚制,即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照上述规定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
    2023-07-12
    480人看过
  • 侵犯商业秘密三人被判有罪
    莫侵权,侵权必被罚。6月18日,省知识产权局召开新闻通气会,通报叶某某等人侵犯贵阳时代沃顿科技有限公司商业秘密案的侦破、处理及判决过程。叶某某等三人因侵权被判刑。据悉,贵阳时代沃顿科技有限公司是国内最大的复合反渗透膜专业化生产企业,也是拥有强大技术支持的系统设计与应用服务的提供商,主要从事反渗透和纳滤膜元件的研发、制造和服务,拥有膜片制造的核心技术和规模化生产能力,申报了多项专利。叶某某、宋某、赵某某等人均系原时代沃顿公司员工,他们利用所掌握时代沃顿公司的多项商业秘密和专利技术,违反与公司签订的《保密协议》和《竞业限制协议》,生产与时代沃顿公司产品质量和外观高度相似的反渗透膜,与时代沃顿公司的多家客户发生业务关系,非法销售额达200余万元,给时代沃顿公司带来巨大经济损失。本案受到省政府有关领导重视。最近,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叶某某等人侵犯商业秘密案进行开庭审判,判决被告人叶俊东侵犯商业秘密
    2023-06-09
    221人看过
  • 什么是商业秘密,怎么处理侵犯商业秘密纠纷?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权利人采取相应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等商业信息。《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三条明确将商业秘密列为知识产权的客体。商业秘密权是权利人劳动成果的结晶,商业秘密权是权利人拥有的一种无形财产权,反不正当竞争法将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作为不正当竞争行为予以禁止是十分必要的。商业秘密不同于专利和注册商标,它可以为多个权利主体同时拥有和使用,只要获得及使用手段合法。如自主研究开发,或者通过反向工程破译他人商业秘密等。侵犯商业秘密是指侵犯企业商业秘密权利人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等商业信息。民营企业、中小企业需要高度重视商业秘密保护,建立商业秘密保护系统,采取相应保密措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更好地保护企业商业秘密合法权益。律师补充: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是被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明确禁止的,侵犯商业秘密可能按双方签定的保密合同
    2023-05-07
    461人看过
  • 什么是侵犯商业秘密罪,商业秘密的规定是什么
    侵犯商业秘密罪,是指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或者非法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或获取的商业秘密,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侵犯商业秘密罪】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三)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明知或者应知前款所列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的,以侵犯商业秘密论。本条所称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
    2023-05-02
    185人看过
  • 一起侵犯商业秘密罪事件调查
    ◆核心提示两次延长羁押,两次补充侦查,3轮司法鉴定,3次移交检方……丈夫马-军已被羁押了500多天,白*瑾尚无法知晓该案一审何时判决。“我丈夫到底有没有罪?希望快点有个结果。”一拖再拖之后,白*瑾神情黯然。马-军原为****南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下称“**南方”)高级工程师,于2008年1月23日被武汉警方刑拘,羁押至今。因马-军案被抓捕的,还有**环渤海钢铁工程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下称“**海公司”)蒋*福等6位冶金专家和企业负责人。他们的共同罪名是涉嫌“侵犯商业秘密罪”。检方公诉的涉案事由为:**南方状告天津**海公司侵权,马-军等人串通合谋侵犯其“冷轧硅钢”设备技术的商业秘密。该案主要涉案人员蒋*福、张*健、洪*玲和尚未归案的陈*邦等,此前均为**南方技术骨干,后跳槽到天津**海公司。在用于定性的相关鉴定报告还未出台前的长达半年时间里,涉案多人就遭到羁押、逮捕和搜查,陷入牢狱之灾至今。
    2023-05-31
    169人看过
  • 辩护词(侵犯商业秘密罪)
    辩护词审判长、审判员:天津HZ律师事务所依法接受上诉人亲属委托,并征得上诉人张XX同意,指派律师XX作为上诉人侵犯商业秘密罪一案的辩护人,依法履行辩护职责。通过庭前查阅案件卷宗、会见被告人等工作,结合刚才的庭审情况,辩护人认为:公诉机关对上诉人张XX侵犯商业秘密罪的指控,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公诉罪名不能成立。现辩护人结合涉案相关事实、证据,就商业秘密的认定、侵犯商业秘密罪的犯罪构成以及案件在侦查、审理过程中存在的程序问题发表如下辩护意见,供合议庭评议时参酌:一、案件在侦查及重审审理中程序严重违法,直接影响实体认定。1、相关证人未出庭接受质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七条(证人证言必须在法庭上经过公诉人、被害人和被告人、辩护人双方讯问、质证,听取各方证人的证言并且经过查实以后,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法庭查明证人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的时候,应当依法处理)明确规定,证人证言必须要经过当
    2023-06-01
    292人看过
  • 怎样防止侵害商业秘密,如何预防侵犯商业秘密
    热点推荐:知识产权侵权侵犯知识产权罪专利申请著作权登记专利转让商业秘密商标转让注册商标如今,经常发生一些侵害他人商业秘密的事件,这样的情况只会给权利人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因此有的权利人就在不断的加强对商业秘密的保护,同时也采取了一些预防措施。那么实践中该怎样防止侵害商业秘密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在我国,侵权一旦发生,就很难对商业秘密权利实施保护,而且实施保护的代价也很高。因此,中国的企业应采取全面的措施事前来保护自己的商业秘密,力争把侵权风险将至最低。以下是一些可借鉴的对企业商业秘密的保密做法:(一)商业秘密核查:公司商业秘密的发展和保护是一个动态过程,最好实行定期审核的办法,即筛选商业秘密计划,找出所有潜在的商业秘密信息,确保其处于受保护中。(二)规定限制的访问区域、密码及所有秘密信息使用者的安全检查。(三)对敏感资料加密并放置安全地方存储。(四)如有可能,秘密信息的使用者只能有
    2023-04-27
    97人看过
  • 侵犯商业秘密被判罚3560万
    中国最大一宗经营信息类商业秘密案在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宣判。上诉人江西亿铂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中山沃德打印机设备有限公司被以侵犯商业秘密罪分别判处罚金人民币2140万元及罚金人民币1420万元。原被害单位珠海赛纳公司4名涉案员工余×宏、罗×和、肖×娟、李×红也分别被以侵犯商业秘密罪判刑,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至罚金10万元不等的处罚。4名高管非正常离职经审理查明:珠海赛纳公司系打印耗材生产企业。2008年2月19日,国家商务部批准珠海赛纳公司在香港特别行政区设立全资子公司赛纳美极有限公司。珠海赛纳公司设立赛纳美极有限公司的目的是为了提高对外贸易的结算效率,并仅在开展对外业务时使用赛纳美极有限公司的名称。上诉人余×宏、罗×和、李×红、肖×娟原系被害单位珠海赛纳公司的员工,当时分别任常务副总经理、销售总监、产品部经理、销售经理的职务。在日常工作中,4名上诉人能接触并掌握珠海赛纳公司的客户名单
    2023-06-05
    452人看过
  • 判定侵犯商业秘密罪要哪些证据
    一、判定侵犯商业秘密罪要哪些证据?法律没有规定过判定侵犯商业秘密罪要哪些证据,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一)物证;(二)书证;(三)证人证言;(四)被害人陈述;(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六)鉴定意见;(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二、侵犯商业秘密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一)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二)因侵犯商业秘密违法所得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三)致使商业秘密权利人破产的;(四)其他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情形。三、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有哪些?(一)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三)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
    2023-06-17
    500人看过
  • 商业秘密侵犯罪未遂事件
    侵犯商业秘密罪未遂的处罚:1、侵犯商业秘密,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2、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限徒刑,并处罚金。侵犯商业秘密罪未遂,是指行为人在实施这一行为时,在主观意识上故意实施这一行为,并意图对权利人的利益造成损失,因此即使未遂也应对行为人进行处罚,一般为罚款。什么是侵犯商业秘密罪侵犯商业秘密罪,是指以盗窃、利诱、胁迫、披露、擅自使用等不正当手段,侵犯商业秘密,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侵犯商业秘密罪的犯罪构成是什么1、客体要件本罪的客体是他人的商业秘密权,即他人对商业秘密的专用权。商业秘密权属于财产权的范畴。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其中,技术信息,是指在产品的生产和制造过程中的技术诀窍或秘密技术、非专利技术成果、专有技
    2023-07-04
    384人看过
  • 深圳一印刷厂侵犯商业秘密被判赔
    阅读揭示一场6年前因雇佣竞争对手离职员工秘方调配无毒油墨而引起的侵犯商业秘密案,日前终于尘埃落定。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认定深圳市龙岗区横岗保安中大印刷厂侵权成立,驳回其上诉,维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马某、中大印刷厂立即停止侵犯原告增城市运豪五金塑料有限公司的商业秘密,两被告共同赔偿运豪公司经济损失63万元。本报曾经于2006年12月20日第八版刊登的《挖墙角付出63万元赔偿》中,报道关于深圳市龙岗区横岗保安中大印刷制品厂(下称中大印刷厂)被一审判定侵犯他人商业秘密行为成立需向受害企业赔偿63万元的案件,目前该案件终于尘埃落定,一审原告增城市运豪五金塑料有限公司(下称运豪公司)最近已经收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的终审判决书,终审判决驳回了中大印刷厂的上诉,维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结果。运豪公司起诉中大印刷厂索赔300万元案件发生在6年前。2002年12月13日,运豪公司以侵犯商
    2023-06-05
    275人看过
  • 哪些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是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
    下列行为是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1、掌握单位商业秘密的劳动者违反竞业协议或者保密协议,向他人提供单位商业秘密的;2、未掌握企业商业秘密的人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或教唆、引诱等非法手段获取商业秘密的;3、其他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表现1、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盗窃,一般是指通过窃取商业秘密的载体而获取商业秘密;利诱,是指以金钱、物品或者其他利益为诱饵,使知悉商业秘密内容的人提供商业秘密;胁迫,是指对知悉商业秘密的人进行恐吓、威胁,迫使他人提供商业秘密。其他不正当手段,是指除盗窃、利诱、胁迫以外的其他不正当手段,如抢夺载有商业秘密的图纸。2、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上述第一种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这是上述第一种行为的继续。披露,是指将其非法获得的商业秘密告知权利人的竞争对手或其他人,或者将商业秘密内容公布于众;使用,是指将自己非法获
    2023-08-18
    450人看过
  • 【侵犯商业秘密罪客体】我国商业秘密的构成条件
    我国商业秘密的构成条件我国刑法沿用了《反不正当竞争法》10条第3款之规定,刑法第219条规定:“本条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据此,可以认为我国立法关于商业秘密的构成要件可以归纳为:秘密性、价值性、管理性及合法性。1、秘密性秘密性是商业秘密与专利技术、公知技术相区别的最显著特征,也是商业秘密维系其经济价值和法律保护的前提条件。一项为公众所知,或通过公开的渠道如出版物或者其他资料轻易就能获得的信息,不能作为商业秘密。因为,一项已经公开的或者可以轻易获知的秘密,信息的所有人无法籍此享有优势,法律亦无需给予保护。因此,商业秘密的“不为公众所知悉”是指商业秘密的秘密性和新颖性两个方面的统一。不为公众所知悉是相对性的。第一,“公众”的相对性。一项构成商业秘密的信息并不是指除了合法持有人以外没有任何人知悉,而是指该
    2023-06-08
    157人看过
  • 1.3万卖良心犯侵犯商业秘密罪被判刑
    要澄清这一情况,我们应该从饮用水管的材料入手。20世纪90年代以来,人们生活中常用的镀锌水管逐渐被钢塑管所取代。但在我国,钢塑管的生产工艺还远未达到理想状态。钢塑管成型时,一般采用电或柴油作为能源,不仅成本高,而且容易对产品造成污染2002年,经过多次故障后,宁波盛丰钢塑管制造厂(以下简称盛丰厂)终于研制出了国内领先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钢塑管饮用水管生产设备。其中一项核心技术是用高温水蒸气代替原来的电和柴油来成型钢塑复合材料,企业投资500多万元。这套先进设备生产的钢塑管具有不变形、不生锈、无污染等优点。与国内同类产品相比,在生产成本和质量上都具有明显的优势。由于新型钢塑管在节能环保方面取得重大突破,被国家有关部门列入饮用水管材重点推广项目。盛*厂的这一成就也被认为是国内管道行业的革命性变革。2003年,盛*厂生产的“宇生”牌钢塑管正式入选奥运“鸟巢”项目2003年底,盛*厂的这套设备获得
    2023-05-07
    395人看过
换一批
#反不正当竞争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商业秘密是企业的财产权利,它关乎企业的竞争力,对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 更多>

    #商业秘密
    相关咨询
    • 侵犯商业秘密怎么判断是不是侵犯商业秘密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10-03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企业经营都会有自身的商业秘密,但并不是所有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都构成商业秘密,商业应当符合四个要件: 一、不为公众所知悉,即不为不特定的人所知的秘密性; 二、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即一定的经济价值性; 三、具有实用性,即商业秘密一定要具有现实的使用价值,而不权仅停留在理论的水平上; 四、权利人
    • 一般侵犯商业秘密罪是判多少年的
      湖南在线咨询 2023-07-02
      侵犯商业秘密罪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限徒刑,并处罚金。侵犯商业秘密罪是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或者非法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或获取的商业秘密,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 根据《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有侵犯商业秘密行为,同时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 侵犯商业秘密,侵犯商业秘密该怎么维权
      江苏在线咨询 2021-12-21
      商业秘密侵权维护措施:一般来说,经营者可以通过和解、调解、诉讼等方式主张民事责任。也可以向有关行政机关投诉,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货物。并处以相应的行政处罚。
    • 一般侵犯商业秘密罪如何认定?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0-04
      是指以、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或者非法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或获取的商业秘密,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侵犯商业秘密罪侵犯的客体既包括国家对商业秘密的管理制度,又包括商业秘密的权利人享有的合法权利。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单位。违反本法第十条规定侵犯商业秘密的,监督检查部门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根据情节处以一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
    • 侵犯商业秘密罪立案标准什么是侵犯商业秘密罪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5-06
      侵犯商业秘密.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1.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2.致使权利人破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立案标准第1项规定,“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应当立案追究。所谓商业秘密,刑法第219条作了立法解释,技术信息,是指技术配方、技术诀窍、技术流程等信息。经营信息,是指有关经营的重大决策,以及与往来客户的情况等信息。所谓权利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