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全文】
盘锦市人民政府令第11号
盘锦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拆迁管理
第三章拆迁补偿与安置
第四章法律责任
第五章附则
?
《盘锦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细则》业经2003年3月13日盘锦市第四届人民政府第38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发布实施。
?
?
?市长:程亚军
二○○三年三月二十七日?
盘锦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细则
Top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建设项目顺利进行,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05号)和《辽宁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在我市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实施房屋拆迁,并需要对被拆迁人补偿、安置的,适用本实施细则。
第三条
城市房屋拆迁必须符合城市规划,有利于城市旧区改造和生态环境改善,保护文物古迹。?
第四条
市房产局是我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以下称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对我市城市规划区内的房屋拆迁工作及行政区域内城镇房屋拆迁工作实施监督管理。有关城市房屋拆迁的土地管理工作,由市国土资源局负责。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实施细则的规定及各自职责,互相配合,保证房屋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
Top
第二章拆迁管理?
第五条
拆迁房屋的单位依法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后,方可实施拆迁。
?
第六条
拆迁房屋的单位,应当持下列资料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
(一)市计划部门的建设项目立项批准文件;?
(二)市规划部门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三)市土地管理部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
(四)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
(五)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存款证明;?
(六)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资料。?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申请事项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颁发房屋拆迁许可证。?
第七条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在发放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同时,应当将房屋拆迁许可证中载明的拆迁人、拆迁范围、拆迁期限等事项,以房屋拆迁公告的形式予以公布。
第八条
拆迁人应当在房屋拆迁许可证确定的拆迁范围和拆迁期限内,实施房屋拆迁。拆迁人不得擅自扩大或者缩小拆迁范围,确需扩大或者缩小拆迁范围的,应当依法重新办理房屋拆迁许可证。拆迁人在规定的拆迁期限内未完成拆迁工作需要延期的,拆迁人应当在拆迁期限期满15日前,向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出延期拆迁申请。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延期拆迁申请之日起10日内给予答复。拆迁期限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根据拆迁规模、拆迁项目性质确定。?
第九条
拆迁人可以自行拆迁,也可以委托具有拆迁资格的单位实施拆迁。被委托的拆迁单位不得再转让拆迁业务。?房屋拆迁单位管理实行资格认定制度,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对符合条件的拆迁单位颁发《房屋拆迁资格证书》。?
拆迁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一)有明确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固定的办公场所;
?
(二)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三)有与承担拆迁业务相适应的资金和技术、经济、财务管理人员;?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
第十条
从事房屋拆迁业务的人员应当经过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的专业培训和考核,能熟练掌握与拆迁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和业务知识,取得拆迁岗位证书。
-
宁波市镇海区实施《宁波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细则》的若干规定
314人看过
-
北京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细则,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270人看过
-
北京市实施〈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细则的补充规定[失效]
372人看过
-
建设部发布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实施细则
383人看过
-
宜宾市发布房屋拆迁实施细则通知
400人看过
-
江西省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技术规范的实施细则
224人看过
城市房屋拆迁是指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依法拥有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企业和个人,因政府实施城市规划需要而进行的拆迁活动。 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确保拆迁工作的合法性和合理性,维护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 更多>
-
上海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细则城市拆迁补偿标准的部分内容是什么甘肃在线咨询 2022-02-27《上海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细则》中详细规定了城市拆迁补偿标准。以下是城市拆迁补偿标准的部分内容:第三十二条(拆迁补偿安置方式)拆迁补偿安置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与货币补偿金额同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以下称价值标准房屋调换);拆迁居住房屋,还可以实行以房屋建筑面积为基础,在应安置面积内不结算差价的异地产权房屋调换(以下称面积标准房屋调换)。拆迁用于非公益事业房屋的附属物,不作房屋调换,由拆迁
-
长春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规定拆迁非住宅房屋的补偿标准福建在线咨询 2022-05-06长春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第二十三条拆迁非住宅房屋,拆迁人应当根据设备拆装、运输所发生的费用支付搬迁补助费。对无法恢复使用的设备,应当按照重置价格结合成新给予补偿;具体补偿金额,拆迁当事人可以协商确定,也可以委托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拆迁非住宅房屋给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造成停产、停业的,由拆迁人根据被拆迁房屋所经营种类和所处土地级别按照被拆迁房屋的建筑面积向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支付
-
宁波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细则对于被拆迁人的补偿标准是怎么样的澳门在线咨询 2022-01-07《宁波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细则》 第三十四条拆迁属承租人在1983年12月17日国务院《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发布前已经实际居住,且有常住户口的出租、出借私房,被拆迁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安置的,原租赁关系应当继续保持,安置用房由承租人居住,双方应当重新签订租赁合同。被拆迁人选择货币补偿安置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被拆迁人的货币补偿资金按照被拆迁住房评估金额的70%计算确定,在承租人搬迁并经拆
-
景德镇市城市房屋拆迁实施细则中补偿标准是什么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7-051.回迁楼面积户型 回迁楼应以中小户型为主,原则上应设定45平方米、55平方米、65平方米、75平方米、85平方米、95平方米、105平方米、120平方米8种户型。具体户型种类和数量可根据拆迁区域的实际情况设定。90平方米以下户型总面积不低于回迁楼总面积的70%。 2.回迁楼建筑标准 (1)土建主体工程:符合设计规范的框架结构; (2)土建装饰工程:外墙采用节能保温方案,色泽与小区商品房一致,内墙
-
上海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对已经实施的房屋拆迁管理办法是怎样的香港在线咨询 2022-01-24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进一步加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保障拆迁工作公开、公正、公平,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城市房屋拆迁范围内面积标准房屋调换的应安置人口认定及其监督管理。第三条(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的通知)建设单位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应当告知拆迁范围所在地的区、县房地管理部门,由区、县房地管理部门通知公安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