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实际履行,约定的履行地是当事人双方住所地,约定履行地可以管辖;若约定的履行地不是当事人双方住所地,约定履行地无权管辖,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行纪合同纠纷的管辖权如何界定?
行纪合同纠纷的管辖权的界定是:如果当事人依法约定了合同的管辖法院的,可按其约定;如果未约定的,则可由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或者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四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二、合同纠纷可以约定管辖吗
合同纠纷的管辖是可以约定的。一般双方因买卖合同发生纠纷,如果双方当事人已经约定有管辖条款的,应当首先按其约定确定管辖法院。如果没有约定管辖,则应当在被告所在地或者合同履行地进行诉讼。若当事人同时向多个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最先受理的人民法院管辖。
合同纠纷的有管辖权的法院是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但是合同双方也可以约定由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
三、合同纠纷管辖权是怎么确定
合同纠纷原则上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但双方也可以书面协议选择。
相关法律规定:
1、当事人想约定管辖时,在不违反法院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情况下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当事人已经约定管辖的,以约定的为准。
3、当事人没有约定管辖的,通常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4、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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