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经济补偿的竞业限制条款无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0 03:40:07 334 人看过

用工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竞业限制条款,未约定给付劳动者相应的经济补偿,近日,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判决该竞业限制条款无效。

原告英国A.B.C.特选食品有限公司诉称:2008年1月,被告喻女士由四达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派遣至我单位工作。原、被告签订《保密承诺书》,被告承诺在其供职原告公司期间,不参与公司经营范围相同或者相似领域的任何其他商业性活动,在供职期间及离职后一年内不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原告商业信息或者商业秘密,如违反承诺,被告应向原告支付违约金216000元。但被告在工作期间,违反上述承诺,擅自谋划成立与原告业务领域相同的公司,故原告诉至法院,要求法院判决被告支付上述违约金。

被告辩称,原被告签订的竞业限制条款违反了法律强制性、禁止性规定,应属无效,被告无需赔偿原告竞业限制的违约金。

一审法院判决认为,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但本案中,原、被告双方虽然约定了劳动者竞业限制的义务,但并未约定向劳动者支付竞业限制经济补偿金的约定,故判决劳动者可以不受该义务的约束,无需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最终,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25日 03:5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经济补偿相关文章
  • 用人单位没支付经济补偿,竞业限制条款是否还存在?
    《竞业限制协议》签订后,用人单位和劳动你者都有义务履行协议义务。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放弃要求劳动者遵守竞业限制义务,应当向劳动者明示。如果用人单位未向劳动者明示,而劳动者按照竞业限制协议约定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足额支付补偿金并承担违约责任。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未及时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如果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补偿金,如果用人单位明确表示不支付或未实际支付,劳动者可以解除竞业限制协议,不遵守竞业限制义务。未约定经济补偿金条款,竞业限制协议还是否有效未约定经济补偿金条款,竞业限制协议无效,虽未约定但实际支付经济补偿的有效。竞业限制协议的关键在于是否有损员工的基本生活利益,作为竞业限制协议生效的一个基本条件,企业必须对员工的竞业限制行为做出经济补偿,竞业限制协议中应当写明补偿金的数额和发放办法,否则一般属于无效协议。《劳动合同法》
    2023-08-04
    331人看过
  • 竞业限制经济补偿是不是也有一年的仲裁时效
    一、竞业限制经济补偿是否也有一年的仲裁时效因竞业限制经济补偿产生争议的,向人民法院申请仲裁的时效是一年,从劳动者知道权利被侵犯时开始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2024-01-26
    59人看过
  • 签订的经济补偿协议或竞业限制协议是否有效?
    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但未约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按月支付经济补偿的,应予支持。因此,未约定经济补偿的竞业限制协议是有效的。关于未约定经济补偿的竞业限制之效力分析【案情回放】2014年2月,陈某与甲公司签订劳动合同,陈某从事项目策划经理工作,第九条约定陈某不得在合同期内及合同终止后1年内服务于甲公司的合作方、合作方的上下游服务商或者同行,如有违约须10倍支付甲公司已付给陈某的所有劳动报酬。2014年9月,陈某从甲公司辞职后前往甲公司的合作方乙公司工作。事后,甲公司向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要求陈某支付违反竞业禁止义务的违约金。劳动仲裁委驳回甲公司的仲裁申请。甲公司不服诉至一审法院。一审法院经审理,判决驳回了甲公司的诉请。甲公司不服,上诉至二审法院。二审法院
    2023-07-07
    322人看过
  • 经济补偿金标准的调整与竞业限制
    竞业限制补偿金标准:首先要以双方当事人的约定为先,只要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那么双方当事人就可以协商确定补偿金的具体金额。如果经过协商后,仍然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或者没有约定补偿金额和补偿方式的,那么就可以按照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前12个月平均工资的30%支付经济补偿金。保密费是否是法定?保密费能否代替竞业限制经济补偿金?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现行相关法律法规,仅规定保守商业秘密是劳动者的一项法定义务,但并未规定用人单位必须支付劳动者履行保密义务的保密费,即保密费并非法定,用人单位不必支付劳动者履行保密协议的费用。本案中,公司在协议中约定支付孙先生保密费,也只能视为用人单位给予劳动者的的一项福利,无任何法律意义。但根据《劳动合同法》第23条的规定,竞业限制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一项义务,竞业限制实际上限制了劳动者的就业权,影响了劳动者的生存权,所以竞业限制只能以协议的方式确立且必须
    2023-07-08
    122人看过
  • 处理竞业限制经济补偿金的方法有哪些?
    竞业限制经济补偿金争议的处理是因用人单位原因不按协议约定支付经济补偿金,经劳动者要求仍不支付的,劳动者可以解除竞业限制协议。竞业限制协议生效前或者履行期间,用人单位放弃对劳动者竞业限制的要求,应当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劳动法竞业限制经济补偿金是多少钱?竞业禁止是通过对劳动者自由择业权利进行一定程度的制约来保护企业商业秘密的一种手段,制约的对象包括在职职工和离职职工。对在职职工而言,竞业限制属于默示的法律义务,对离职职工而言,则必须来源于竞业限制协议的设定,而竞业限制协议的签订一般要以用人单位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为代价。目前我国的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对用人单位应与劳动者在什么范围内约定该项经济补偿,法律并未做明确规定。但是,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未约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
    2023-07-05
    320人看过
  • 竞业限制的经济补偿金-李东东律师
    竞业限制的经济补偿金【案例背景】马某是上海一家高新技术公司的技术主管。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合同期限自2005年2月1日至2007年1月31日止。2006年3月初,马某因个人发展的原因离开公司,离职时马某与公司签订了一份《离职协议》,该协议中约定,马某不能在离职后2年内到与原公司有竞争关系的其他公司去上班,但该协议中却未约定原公司需给予马某经济补偿。且自马某离职后几个月,原公司一也直未给马某任何补偿。2006年6月,马某被另一家公司录用,该公司要求马某于2006年6月20日准时上班,但该公司与原公司有竞争关系。与此同时,原公司通知马某不能到新公司上班,否则,将按照原定协议追究马某的法律责任。马某不服,认为原公司与其签订的竞业限制协议有失公平,遂将争议提交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要求解除与原公司签订的《离职协议》。【处理结果】仲裁委员会认为,马某在原公司未支付经济补偿金时,并不享有立即解除竞业限
    2023-06-10
    426人看过
  • 保密与竞业限制――保密费能否代替竞业限制经济补偿
    基本案情2008年2月6日,孙先生与上海某科技信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技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孙先生担任该公司销售经理职务,每月工资13600元,合同期限三年,同时双方另行签订“保密及竞业限制协议”,该协议约定:孙先生在科技公司工作期间及离职后,必须保守科技公司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等商业秘密;孙先生在离开科技公司后的两年内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科技公司相竞争的业务;科技公司在孙先生在职期间每月的工资中增加1360元作为保密费及竞业限制补偿金;如孙先生违反双方约定的保密及竞业限制义务,孙先生应向科技公司支付违约金70000元。合同签订后,科技公司每月除支付孙先生工资外另行支付保密费及竞业限制补偿金1360元。2008年5月,孙先生因个人原因辞职,科技公司为孙先生办理了退工手续。同月,孙先生至上海某信息公司工作,担任该公司销售经理一职。科技公司得知后,认为孙先生违反了双方签订的保密及竞业限制协议
    2023-06-10
    192人看过
  • 未给离职者经济补偿竞业限制条款不具约束力
    ——南京一离职员工胜诉免付10万元违约金公司以离职员工违反劳动合同中的竞业限制条款、商业秘密遭受侵犯为由,申请仲裁裁定离职员工支付10万元违约金。离职员工不服,以自己未能享受经济补偿为由将老东家告上法院。8月31日,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原告的诉讼请求获得支持。现年45岁的焦先生原为南京某船舶配套公司产品销售业务员。2003年9月,妻子宋女士下岗后与丈夫各出15万元,成立了一家船舶设备公司,从事船舶配件、电线、电缆、船用导航等产品的经营,宋女士担任法定代表人。根据该公司2005年度年检报告资料显示,其税后净利润仅为19323.19元。2004年8月23日,焦先生因身体原因与船舶配套公司签订离岗休养协议,协议约定,在焦先生离岗休养至正式办理退休手续期间,公司每月发给其234元,并要从中扣缴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不够扣缴的部分由焦先生自己承担。次日,双方又补签劳动合同书,
    2023-06-09
    271人看过
  • 竞业限制条款必须给补偿金才有效么
    企业与员工在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中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且双方意思表示真实的情况下,不论是否约定有补偿金,该条款都有效。但是在没有约定补偿金的情况下,如果离职员工履行了竞业限制条款义务,那么其有权根据法律规定请求企业给予合理补偿金。竞业限制主要指限制从事竞争性的营业,包括在职竞业限制和离职竞业限制。竞业限制条款可以约定员工在职期间及离职后一定期限内(最长两年),不得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并约定补偿金及违约责任。补偿金通常是在员工离职后,按月发放,直至竞业限制期满。如果合同并未约定补偿金,那么员工在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后,有权通过仲裁及诉讼的方式,要求企业按照其离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按月给付补偿金。一、签了竞业协议怎么离职《劳动合同法》第24条规定: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
    2023-06-25
    251人看过
  • 关于未约定经济补偿的竞业限制之效力分析
    【案情回放】2014年2月,陈某与甲公司签订劳动合同,陈某从事项目策划经理工作,第九条约定陈某不得在合同期内及合同终止后1年内服务于甲公司的合作方、合作方的上下游服务商或者同行,如有违约须10倍支付甲公司已付给陈某的所有劳动报酬。2014年9月,陈某从甲公司辞职后前往甲公司的合作方乙公司工作。事后,甲公司向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要求陈某支付违反竞业禁止义务的违约金。劳动仲裁委驳回甲公司的仲裁申请。甲公司不服诉至一审法院。一审法院经审理,判决驳回了甲公司的诉请。甲公司不服,上诉至二审法院。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劳动合同约定的有关竞业限制条款虽然未约定经济补偿金,但是不属于无效条款,因为经济补偿金的给付具有强制性,在约定竞业限制的前提下,经济补偿金就自动成为合同内容的一部分。二审法院改判陈某支付甲公司违约金。案情分析:从合同解释的规则、合同的效力制度等角度考虑,应当认可未约定经济补偿金的离职竞业限制
    2023-03-30
    406人看过
  • 能否取消经济补偿的三个月竞业限制?
    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劳动者履行竞业限制协议,但用人单位三个月未支付经济补偿的,劳动者有权请求解除竞业限制约定。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但未约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按月支付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前款规定的月平均工资的30%低于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
    2023-11-12
    345人看过
  • 没有约定竞业限制补偿金的协议是不是无效
    一、没有约定竞业限制补偿金的协议是否无效根据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劳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劳动合同当事人仅约定劳动者应当履行竞业限制义务,但未约定是否向劳动者支付补偿金,或者虽约定向劳动者支付补偿金但未明确约定具体支付标准的,基于当事人就竞业限制有一致的意思表示,可以认为竞业限制条款对双方仍有约束力。补偿金数额不明的,双方可以继续就补偿金的标准进行协商;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此前正常工资的20%至50%支付。可见,未约定补偿金,竞业限制并非天然无效,双方可以补充约定或通过仲裁及审判机构量裁,其根本目的是为了通过维持竞业协议效力来保护企业知识产权。二、什么人可以签订竞业限制协议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竞业限制的义务主体只能是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用人单位不得与上述人员以外的其他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否则该约定就是无效的
    2024-01-29
    464人看过
  • 经济补偿已在月工资里支付竞业限制是否有效
    来源:劳动和社会保障法规政策专刊【案情简介】姚某进入A公司任销售主管一职,双方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和,双方又分别签订了两份《竞业限制协议》,该协议规定载明:姚某在职期间,竞业限制补偿金每月100元随工资发放,所以在竞业限制期限内,公司不再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规定还规定,如果姚某违反竞业限制约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须向公司支付违约金5万元。姚某入职时,工资为3000元/月,签订《竞业限制协议》后,姚某的工资仍为3000元/月。,姚某向A公司提出离职申请,当月进入另一家与A公司有竞争关系的B公司工作,岗位也是销售。于是A公司向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要求姚某支付其竞业限制违约金5万元,并继续履行双方的竞业限制协议至2016年1月8日。在举证期限内,姚某提出反申请,要求确认双方签订的竞业限制协议无效。【争议焦点】竞业限制经济补偿已在月工资里支付.竞业限制是否有效?【案情分析】对于本案,在审理
    2023-12-08
    346人看过
  • 未约定经济补偿的竞业限制能不能获得补偿
    未约定经济补偿的竞业限制能获得补偿,只要是竞业限制就需要给补偿。法律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如果不给的,可以提起仲裁,之后起诉。合同约定的竞业限制条款可以变更。劳动者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要求变更合同约定的竞业限制期限或者行业限制范围的,如果劳动者从事的劳动不可能对原用人单位造成损害,可以根据该地区或者该行业的实际情况,对竞业限制的期限或者行业限制范围予以调整。能获得经济补偿金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在解除合同时可以获得经济补偿金: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劳动条件的;2.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3.未足额支付劳动工资或者克扣工资的;4.未及时支付劳动工资的;5.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6.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7.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8.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
    2023-07-28
    426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争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经济补偿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j的行为。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我国法律一般称作“经济补偿”。 我国劳动法、1994年劳动部发布的《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 更多>

    #经济补偿
    相关咨询
    • 竞业限制条款中的补偿金和经济补偿金是否属于竞业限制条款的无效?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2-04
      其一:广东省《广东省技术秘密保护条例》、深圳市《深圳技术秘密保护条例》、上海《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江苏省《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等地方性法规中关于竞争限制的期限、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标准、支付方式等方面均有不同规定,须考虑你所在地区,才能作出更加准确的判断。其二:经济补偿金是否作为竞业限制条款有效的必要条件,我国法律法规对此还没有明确规定,司法实践中出现了只要企业未约定经济补偿金即认定竞业限制条款无效
    • 经济补偿条款未约定竞业限制为何是无效的呢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7-04
      未约定竞业限制经济补偿竞业限制条款是无效的,即使未约定竞业限制期间的经济补偿,竞业限制协议并非无效,而是通过合同解释规则确定经济补偿金额。既然竞业限制协议对用人单位产生约束力,那么也不宜认定劳动者不受协议的约束。
    • 劳动者没有支付竞业限制经济补偿的,竞业限制补偿金是否就无法执行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5-06
      竞业限制补偿金是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履行竞业限制义务的补偿,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有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同时与劳动者约定在劳动合同终止或者解除时向劳动者支付的竞业限制经济补偿,竞业限制经济补偿金不能包含在工资中,只能在劳动关系结束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补偿金的数额由双方约定。用人单位未按照约定在劳动合同终止或者解除时向劳动者支付竞业限制经济补偿的,竞业限制条款失效。这是竞业限制生效的
    • 未约定竞业限制经济补偿条款具有法律效力么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8-05
      有效,未约定经济补偿金不影响竞业限制条款效力。 即使未约定竞业限制期间的经济补偿,竞业限制协议并非无效,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 竞业限制条款可否约定其他经济补偿
      广东在线咨询 2023-05-30
      未约定竞业限制经济补偿竞业限制条款是无效的,即使未约定竞业限制期间的经济补偿,竞业限制协议并非无效,而是通过合同解释规则确定经济补偿金额。既然竞业限制协议对用人单位产生约束力,那么也不宜认定劳动者不受协议的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