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民事诉讼主体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24 08:02:09 161 人看过

在知识产权诉讼中,知识产权权利人、权利受让人、被许可人以及其他利害关系人都有可能成为诉讼主体。例如某专利权人获得专利权后将该专利权的部分权利又转让给第三人推广实施,该第三人在不同地域,以不同的许可方式许可他人实施,在提起侵权诉讼时,专利权人、专利权受让人、被许可人都有可能成为知识产权诉讼的原告。法院在审查起诉时,应仔细审查他们之间的转让和许可合同,并应分别情况,确定诉讼主体的资格。

此外,在知识产权民事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过程中所涉及的法律事实往往是一系列的事件或行为,这一系列的事件或行为,经常会涉及多个与该事件或行为相关联的主体,成为同一诉讼中的当事人。例如,在知识产权诉讼中,常常会发生多人对某一权利人的知识产权侵权的现象以及多个知识产权人被同一侵权人侵权的现象。这种诉讼主体范围的广泛性是知识产权诉讼的特点之一。

一、知识产权民事诉讼特点

在知识产权诉讼中,往往既涉及到财产权利,又涉及到人身权利。侵权诉讼中或出现侵权纠纷和权属纠纷以及与第三人的合同纠纷并存的情况;或出现因当事人各自拥有不同类型的知识产权而形成权利冲突的情况;或出现因同一违法行为(甚至多个违法行为)而引起的民事侵权责任、民事违约责任甚至行政责任等不同法律责任的情况。这些都使知识产权诉讼的法律关系复杂化。

知识产权诉讼中,诉讼争议的焦点有多且专业技术性强的特点。在诉讼案件审理时,一般需要首先确认权利归属,或者确定原告是否享有受法律保护的权利以及该权利的范围;其次,在对被告的侵权行为的认定上,往往需要法官对侵权标的进行技术上和专业上的比较、判断,这又涉及到工程技术、自然科学甚至文学艺术鉴赏等方面的专业技术知识。如果不具备相关的专业背景,没有丰富的知识面,就难以真正把握知识产权诉讼的争点。

二、商标权的主体是谁

根据我国《商标法》第4条第1款和第2款的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者经销的商品,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商品商标注册。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其提供的服务项目,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服务商标注册。申请注册的商标被核准注册后,该商标注册申请人就成为了该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商标权的原始主体。

根据我国《商标法》第5条的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共同申请注册同一商标,商标注册申请人共同申请注册的同一商标被核准注册后,该商标注册申请人就成为了该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商标权的共有原始主体。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6日 06:4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人身权相关文章
  • 知识产权诉讼程序的完整流程,知识产权诉讼的特点
    一、知识产权诉讼程序的完整流程知识产权诉讼程序的完整流程如下:1.起诉民事诉讼从起诉开始,起诉就是启动诉讼程序。起诉需要准备原被告的主体资料,起诉状证据材料。2.法院进行审查通常法院在收到立案材料后7日内进行审查,若符合立案条件的,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3.安排日期开庭同意立案后,通常法院会同时告知开庭时间、地点以及相关负责人。4.开庭庭审的具体流程如下:(1)庭前准备法官会核对当事人以及诉讼代理人,宣布庭审的纪律,以及告知合议庭的组成人员,询问当事人是否需要回避。(2)法庭调查即通过讯问被告人和审查、核实证据材料,查明案情的真相。(3)法庭辩论即控辩双方相互质证。5.宣判可以当庭宣判,也可以定期宣判。二、知识产权诉讼的特点知识产权诉讼有如下特点:1.诉讼主体广泛在知识产权诉讼中,知识产权权利人、权利受让人、被许可人以及其他利害关系人都有可能成为诉讼主体。2.诉讼法律关
    2023-06-21
    407人看过
  • 知识产权诉讼与知识产权侵权赔偿的问题
    知识产权诉讼比普通的民事诉讼要复杂一些,最为特殊的是赔偿数额的计算。理论上讲知识产权侵权赔偿适用我国一般民事赔偿原则,采用填平原则,即损失多少赔偿多少,但是在实践中基本做不到这点,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知识产权赔偿的计算一般采取三种方式:第一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第二是被侵权人在被侵权期间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这两种计算方式在实践中存在很大的问题,想想发生知识产权侵权有哪个被告会主动交出账本,老老实实地交代自己因为侵权获得了多少收益,法院也不能做到强制被告交出账本,没有账本就无从知道被告到底因为侵权获得了多少的收益。实务中还有比较极端的例子,被告刚刚开始侵权,还没有获得利益,反而因为前期准备花了不少的成本,其收益为负数,这种情况下怎么赔偿?第二种方式似乎原告可以向法院递交自己的账本证明自己因为侵权而受到的损失,但是也有问题,怎么证明自己收益减少就是因为被告的侵权所致呢?司法实践
    2023-04-23
    118人看过
  • 知识产权主体的特征解析
    知识产权主体是知识产权的权利所有人,包括著作权人、专利权人、商标权人等。知识产权主体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甚至可以是国家。(一)根据知识产权取得方式的不同,知识产权的主体分为原始主体与继受主体。知识产权的原始主体,系指直接根据法律规定或国家行政授权,在没有其他基础性权利的前提下,对智力成果享有知识产权的人。不同于一般财产权利,知识产权的原始主体资格取得往往需要具备两个条件:创造者的创造性行为和国家机关的授权行为。曹新明:知识产权主体制度的演进趋向据有关史料考证,知识产权制度最早起源于中世纪的欧洲,以1474年威尼斯共和国颁布的《专利法》为标志。在此后50。多年的演进过程中,知识产权制度已发生过数次重大的变革与发展,其主体制度则是其中的一个重要方面,笔者在此对知识产权主体制度的变革与发展进行研究,以揭示知识产权制度变革与发展的一般规律。一、由国内主体向外国主体的演进知识产
    2023-07-05
    293人看过
  • 民事主体和民事诉讼主体的区隔
    民事主体和民事诉讼主体的区别:民事主体指的是依法能够参与民事法律关系,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当事人。民事诉讼主体指的是参与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在民事诉讼活动中,涉及的诉讼主体包括三个方面:1、审判机关主持审判活动,司法机关领导民事审判活动,这当然是主体;2、当事人,也就是说,参与诉讼活动的民事纠纷当事人,包括诉讼代理人;3、诉讼参与人,包括证人、鉴定人、勘验人等。民事主体行使权利时应当履行法律规定和什么约定的义务民事主体行使权利时应当履行法律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义务,相关规定如下:1、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的民事权利和承担的民事义务是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在民事法律关系中,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是相互对立、相互联系的;2、民事权利的内容要通过相应的民事义务表现,民事义务的内容由相应的民事权利限定。在很多情况下,民事主体享有权利的同时,负担法律规定的或者当事人约定的义务。如合同双方当事人一般相互约定各
    2023-07-01
    411人看过
  • 民事诉讼中知识产权的责任范围有哪些?
    在知识产权诉讼中,知识产权权利人、权利受让人、被许可人以及其他利害关系人都有可能成为诉讼主体。此外,在知识产权民事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过程中所涉及的法律事实往往是一系列的事件或行为,这一系列的事件或行为,经常会涉及多个与该事件或行为相关联的主体,成为同一诉讼中的当事人。民事诉讼代理人的资格范围有哪些?,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八条著作权人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可以授权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行使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依法设立的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是非营利法人,被授权后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为著作权人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主张权利,并可以作为当事人进行涉及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诉讼
    2023-07-11
    155人看过
  • 知识产权民事诉讼案件的地域管辖问题
    管辖权是人民法院依法行使审判权的基础和前提,也是程序正当论的必然要求。然而,管辖权的正确确定在某些案件中显得相当复杂和困难,对案件事实的不同认识,对法律条文的不同理解,甚至对程序问题的不同把握,都会影响管辖权的确定。本部分针对实践中普遍存在的以销售者作为共同被告、不当合并诉讼、虚列被告等方式规避法律而选择管辖法院的情形,提出初步解决方案,并进行了详细说明。销售者作为共同被告的有关问题(一)原告申请撤回对销售者的起诉的情形在绝大部分知识产权民事诉讼案件中,原告均将销售者列为共同被告向销售者住所地或行为地法院提起诉讼。按照相关法律规定,销售者在有合法来源的情况下可以获得赔偿免责,仅需承担停止侵权的民事责任。实践中,在销售者住所地及其行为地法院提起诉讼是当事人普遍采用的诉讼策略。而且,原告常常在销售者住所地或行为地法院受理案件后,基于某种考虑撤回对销售者的起诉,以期达到在特定地点提起诉讼的目的。
    2023-04-23
    100人看过
  • 知识产权民事案件诉讼费用的缴纳标准
    国务院2006年12月8日发布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对知识产权民事案件诉讼费用的缴纳标准作了规定。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没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0元至1000元;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按照财产案件的标准交纳;具体而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一)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二)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三)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四)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五)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六)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七)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八)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九)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十)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
    2023-06-05
    482人看过
  • 业主知情权诉讼主体是谁?
    一、业主知情权诉讼主体是谁?业主知情权基于业主的共同管理权,是个体业主参与共同管理决策、监督具体管理情况的必要手段,因此知情权的主体为业主个体,因此单个业主作为知情权的实体权利主体,可以提起业主知情权之诉。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并非业主知情权的权利主体,不能提起业主知情权之诉。但如果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之间存在委托经营等协议,或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披露相关信息或公布相关文件,业主委员会可以要求物业服务企业履行合同约定之义务,但其请求权基础是基于合同的约定,并非基于业主知情权。二、业主知情权包含哪些内容?业主的知情权,包含对内、对外两大方面,对内是作为共同管理人所应有的知情权,对外则是作为受益人,在房地产开发、物业服务、行政监管的全流程中,所应有的知情权。业主知情权,包括单一业主的知情权,以及业主组织,如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知情权。对于单个业主而言,他如果购买独立的土地与
    2024-01-17
    481人看过
  • 产品诉讼知识
    正确选定产品责任诉讼当事人产品责任诉讼的当事人,是指在因产品责任侵权行为产生的纠纷中,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并受人民法院裁判约束的利害关系人,包括赔偿权利人和赔偿义务人。赔偿权利人即原告,是指因产品质量不合格而遭受人身、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受害人一般是指不合格的缺陷产品的购买者和消费者,特殊情况下也包括第三人。赔偿义务人即被告,主要指缺陷产品的生产者或销售者。运输者、仓储者对此负有责任的,产品制造者、销售者可以提请法院将其追加为案件当事人,也可以承担赔偿责任以后向其追偿损失。受害人不能抛开产品的制造者或销售者而直接向运输者或仓储者求偿。如果受害人不能准确判明缺陷产品到底是在哪个环节出现的,可以在产品的制造者和销售者中选择其一作为被告,也可以同时对二者起诉。合理选择诉讼的管辖法院由于产品责任属于特殊侵权责任,所以,产品责任诉讼应当属于侵权行为诉讼,其诉讼中的管辖应该根据侵权行
    2023-06-07
    472人看过
  • 知识产权诉讼胜诉率分析
    知识产权诉讼有:1、知识产权民事诉讼,包括知识产权侵权诉讼、知识产权归属诉讼、知识产权合同诉讼;2、知识产权行政诉讼,包括国家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裁判、国家行政机关作出的详细行政行为、地方知识产权行政机关的行政执法;3、知识产权刑事诉讼。国家著作权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著作权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主管著作权的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著作权管理工作。知识产权诉讼时效是多久知识产权诉讼的时效是三年。侵犯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的诉讼时效为三年。并且该诉讼时效自利权人或者相关利害关系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侵权行为以及侵权人之日起计算。为了制止专利侵权行为,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在起诉前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七条国家著作权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著作权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主管著作权的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著作权管理工作。
    2023-07-04
    497人看过
  • 涉外民事诉讼法律的知识
    具有涉外因素的民事纠纷应当用何程序审理?具有涉外因素的民事纠纷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1.作为纠纷主体的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是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和组织;2.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者消灭的法律事实在国外;3.当事人争议的财产在国外。一个民事纠纷中,只要具备上述任何一个要素,即为具有涉外因素的民事纠纷。具有涉外因素的民事关系的当事人因纠纷向人民法院起诉,即形成涉外民事诉讼。依照国际惯例,一国司法机关对具有涉外因素的民事案件的审判,原则上应当适用法院所在地国家的民事诉讼法,但是,由于涉外民事诉讼具有不同于一般民事诉讼的特点,例如,当事人的某些诉讼行为需要的时间较长等,因此,各国在制定本国的民事诉讼法时,都依据国际惯例、国家之间司法协助及平等互惠等情况,对法院审理具有涉外因素的民事纠纷所适用的程序作了特别规定。我国民事诉讼法也对涉外民事诉讼的程序作了特别规定,因此,人民法院审理具有涉外因素的民
    2023-06-05
    445人看过
  • 股东知情权的诉讼主体
    1、股东身份是股东行使知情权的前提。具体为:公司章程登记的股东、工商登记的股东、股东名册登记的股东、股东会决议确定为公司股东。2、隐名股东无权直接行使知情权,因此,不能直接成为股东知情权诉讼的原告。3、争议点:(1)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但未经股东会同意的受让人,是否享有知情权,能否直接作为原告提起知情权诉讼;(2)股东自然人死亡,其继承人未正式继承前能否享有知情权,能否直接作为原告提起知情权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三条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
    2023-06-28
    292人看过
  • 知识产权诉讼费其他事项的规定
    1、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2、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3、对财产案件提起上诉的,按照不服一审判决部分的上诉请求数额交纳案件受理费。3、被告提起反诉、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决定合并审理的,分别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3、依照本办法第九条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再审案件,按照不服原判决部分的再审请求数额交纳案件受理费。4、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53条规定,“案件审结后,人民法院应当将诉讼费用的详细清单和当事人应负担的数额书面通知当事人。同时在判决书、裁定书或者调解书中写明当事人各方应负担的数额。需要向当事人退还诉讼费用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巧日内退还有关当事人。”5、终结诉讼的案件,预交的案件受理费不予退还。6、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决定的诉讼费用计算有异议,可向人民法院请求复核,不得单独就诉讼费用的决
    2023-02-25
    186人看过
  • 知识产权诉讼的诉讼费如何缴纳?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针对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所交纳的诉讼费用,要求没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0元至1000元;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按照财产案件的标准交纳。涉及到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的诉讼费则是每件交纳100元。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
    2023-06-05
    332人看过
换一批
#人身损害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人身权
    词条

    人身权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两大类,其中人格权包括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名誉权、肖像权、荣誉权等。身份权包括亲权、配偶权、亲属权等。人身权是我国公民和法人的人身关系在法律上的体现和反映。 人身权是不直接具有财产内容的,不能以金... 更多>

    #人身权
    相关咨询
    • 民事诉讼是否属于知识产权诉讼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1-03-20
      知识产权诉讼是指在人民法院进行的,涉及知识产权的各种诉讼的总称,包括知识产权民事诉讼、知识产权行政诉讼和知识产权刑事诉讼。从这一角度讲,知识产权诉讼不是一类单独的诉讼类型,其本质仍是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及刑事诉讼的总和。
    • 知识产权诉讼中原告主体资格如何确定?
      湖南在线咨询 2023-06-11
      “无救济即无权利”,知识产权作为私权的一种,其权利的最终救济手段如同其他民事权利一样在于司法救济,即以诉讼方式对权利的归属、侵害等纠纷提供最终裁决,而诉讼的前提就是原告诉权的具备,即原告诉讼主体资格的确定。 由于知识产权的无形性使得权利人难以以占有的方式来证明自己权利存在和所有的状态,体现的诉讼中,原告主张权利时往往需要首先证明权利的存在――具备知识产权成立的要件,同时还需要证明该权利属于自己所有
    • 诉讼中的知识产权
      香港在线咨询 2021-12-01
      知识产权诉讼是指在人民法院进行的各种涉及知识产权的诉讼的总称,包括知识产权民事诉讼、知识产权行政诉讼和知识产权刑事诉讼。从这个角度来看,知识产权诉讼不是单独的诉讼类型,其本质仍然是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和刑事诉讼的总和。
    • 受民事诉讼中知识产权中的竞争纠纷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0-08
      民事案件……小邦不是很清楚哦但是最近格力跟美的专利大战,苹果公司与高通之间的专利纠纷,还有老干妈泄密等等事件轰轰烈烈,这些都足以说明了知识产权贯标的重要性
    • 侵犯知识产权刑事诉讼法中有附民吗
      香港在线咨询 2022-12-03
      不可以。根据《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一百三十八规定,被害人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有权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知识产权表现为智力成果,系一种无形财产。侵犯知识产权罪中既不涉及人身权利受侵犯,也不存在有形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的情形。根据上述司法解释,被害人不宜提起附带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