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死刑的罪名的这个犯罪,一般都是故意杀人,严重的故意伤害。强奸抢劫绑架。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这个以及其他情节特别严重。后果特别严重的普通刑事犯罪。这些都会判死刑的。总之,什么样的罪会判死刑。一般有三个特点,只要符合三个特别,而且罪名里面又死刑这一个量刑档次的,都有可能判死刑。哪三个特点。就是说情节特别严重,手段特别残忍。后果特别严重。这三个特点占一个都会判处死刑的。其他如果不是这样特别严重的,都不会判处死刑。
一、死刑缓刑两年执行限制减刑什么意思
根据《关于死刑缓期执行限制减刑案件审理程序若干问题的规定》司法解释规定,根据刑法第五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人身危险性等情况,可以在作出裁判的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
所以,死刑缓期执行且限制减刑的意思是针对一些特别罪名的罪犯和累犯,在死缓期结束后,变为无期徒刑,是不能随意减刑,除了特殊情况,一般不能减刑。
二、故意伤害罪的刑罚如何确定
根据刑法第234条的规定,犯故意伤害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量刑时应当注意以下问题:
(1)对于出于重伤意图但没有造成任何伤害的案件,应认定为故意伤害罪的未遂,适用第234条第1款的法定刑,同时适用总则关于未遂犯的规定,而不应适用第234条第2款前段的法定刑,否则会造成量刑不均衡。
(2)对出于重伤意图但没有造成重伤却造成了轻伤的案件,不宜认定为故意重伤的未遂,而应认定为故意轻伤的既遂,直接适用第234条第1款的法定刑,不再适用总则关于未遂犯的规定。
刑法第234条第2款规定的“严重残疾”是指下列情形之一:被害人身体器官大部缺损,器官明显畸形,身体器官有中等功能障碍,造成严重并发症等。残疾程度可以分为一般残疾(10至7级)、严重残疾(6至3级)、特别严重残疾(2至1级),6级以上视为“严重残疾”实践中,并不是只要达到“严重残疾”就判处死刑,还要根据伤害致人“严重残疾”的具体情况,综合考虑犯罪情节和危害后果来决定刑罚。故意伤害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只有犯罪手段特
别残忍,后果特别严重的,才能考虑适用死刑(包括死刑缓期2年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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