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期能否延长,工伤后不能从事原工作应该怎么办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5 09:02:10 465 人看过

一、医疗期能否延长

根据《关于贯彻〈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的通知》(劳部发[1995]236号)规定,对某些患特殊疾病(如癌症、精神病、瘫痪等)的职工,在24个月内尚不能痊愈的,经企业和当地劳动部门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医疗期。

二、工伤后不能从事原工作怎么办

根据劳动部关于发布《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的通知(劳部发[1994]479号)第6条规定,企业职工非因工致残和经医生或医疗机构认定患有难以治疗的疾病,在医疗期内医疗终结,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应当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序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终止劳动关系,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享受退休、退职待遇;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医疗期内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部关于发布《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的通知(劳部发[1994]479号)第7条规定,企业职工非因工致残和经医生或医疗机构认定患有难以治疗的疾病,医疗期满,应当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解除劳动关系,并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享受退休、退职待遇。

根据劳动部关于印发《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通知(劳部发[1994]481号)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50%,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100%。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劳动者的经济补偿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四十七条执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22日 22:1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医疗机构相关文章
  • 工伤后无法从事原工作
    职工工伤后复岗,无法从事原岗位工作,此时公司应当依法与其协商调岗。擅自调岗或者因此无故辞退该名工伤职工是违反劳动法律规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要与工伤后复岗的职工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满足劳动者已经不能胜任原工作,也不能胜任另行安排的工作这一条件。因此,工伤后该员工无法从事原来的岗位,应当先为这位员工安排其他适合的工作岗位,但是双方发生争议时,则需要由人单位举证证明调岗的合理性。一、患职业病职工调离原岗位有赔偿吗患职业病职工调离原岗位不需要支付赔偿,但以工伤职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调岗仍不能胜任工作为由非过失性辞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经济补偿的标准支付双倍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二、员工工作能力不足辞退要赔偿吗员工工作能力不足辞退要赔偿的情况有以下几点:1、因为能力不足被辞退,是因为不能胜任工作被辞退的;2、职工不能胜任
    2023-03-11
    262人看过
  • 不能从事原工作如何认定
    根据劳动部关于发布《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的通知(劳部发[1994]479号)第6条规定,企业职工非因工致残和经医生或医疗机构认定患有难以治疗的疾病,在医疗期内医疗终结,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应当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序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终止劳动关系,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享受退休、退职待遇;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医疗期内不得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部关于发布《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的通知(劳部发[1994]479号)第7条规定,企业职工非因工致残和经医生或医疗机构认定患有难以治疗的疾病,医疗期满,应当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解除劳动关系,并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享受退休、退职待遇。《劳动合同
    2023-04-17
    157人看过
  • 工伤申报期限能否延长
    一、工伤申报期限能否延长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二、工伤申报超过30天怎么办曾经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当时没有发现患有职业病、离开工作岗位后被诊断或鉴定为职业病的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自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1.办理退休手续后,未再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退休人员;2.劳动或聘用合同期满后或者本人提出而解除劳动或聘用合同后,未再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人员。经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前款第1项人员符合领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条件的,按就高原则以本人退休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或者确诊职业病前12个
    2023-05-22
    250人看过
  • 工伤后不能从事体力劳动怎么办
    如果当事人无法从事正常体力劳动,可以和单位协议调换工种,或者由当事人提出申请解除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得到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一、员工因工致九级伤残能享受哪些待遇员工因工致九级伤残能享受以下待遇,具体为:1、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2、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二、请问工伤十级伤残按什么工资标准进行赔偿(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
    2023-02-21
    497人看过
  • 工作时间能否延长?
    劳动者的工作时间能延长。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延长工作时间,并依法支付加班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天不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健康的情况下,每天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的报酬不低于工资的在标准工作日内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和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都是占用了劳动者的休息时间,都应当严格加以限制,高于正常工作时间支付工资报酬即是国家采取的一种限制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
    2023-07-02
    376人看过
  • 取保候审期间能否继续从事原工作
    可以,为了相关侦查诉审工作,势必会对被取保候审人的工作、生活造成一定影响,国家机关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影响更大。在不影响侦查诉审且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单位规定的前提下,被取保候审人可以继续工作。《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
    2023-07-05
    306人看过
  •  延长工伤医疗期的方法
    工伤患者要求延长医疗期的申请流程包括医生开具诊断证明、患者提供病历资料、用人单位判断是否同意延长医疗期等步骤。一般情况下,伤情严重、复杂的员工更容易获得延长医疗期的批准。延长的医疗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患者要求延长医疗期的申请流程如下:首先,医生需开具诊断证明,明确表示需要延长治疗期限;其次,患者需提供医疗诊断证明以及其他病历资料,交给用人单位;最后,用人单位根据申请材料判断是否同意延长医疗期,一般情况下会准许。针对员工伤情严重、复杂,都会同意延长医疗期。延长的医疗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 工伤患者如何申请延长医疗期?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工伤患者需要满足一些条件才能申请延长医疗期。首先,在治疗期间,工伤职工需要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延长医疗期的。其次,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30日内,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需要延长医疗期的,需要向设区
    2023-08-31
    452人看过
  • 医疗期满后仍不能工作,被单位辞退,怎么办?
    何某已在某食品厂工作4年,最近在体检中发现患有乙型肝炎,按规定进行治疗。3个月后复检,发现没有治疗好。单位通知何某,决定解除与他之间的劳动合同。何某要求延长3个月继续治疗,但遭到单位拒绝。一个月后,单位解除了与何某的劳动合同。何某该怎么办?何某所在厂的做法是符合法律规定的,何某应当服从。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公负伤,享受国家规定的医疗保险待遇,这是劳动者的基本权利。《劳动法》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为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这一规定,《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规定》对医疗期作了进一步明确规定。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公负伤,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公负伤,需要停止工作治病休息的,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给予一定的医疗期。具体规定如下: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下,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3个月;5年以上的为
    2023-06-09
    74人看过
  • 有没有规定工伤后能否从事原岗位?
    要根据工伤情况分析。参考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致残被
    2023-02-15
    199人看过
  • 张某是否还应从事原工作
    (一)案由申诉方:张×,男,26岁,×幼儿园劳动合同制工人被诉方:×幼儿园被诉方法定代表人:白×,女,50岁,该幼儿园行政负责人上列双方当事人因变更劳动合同发生争议。申诉方张×认为,被诉方不经其同意,强行调换其工作,是违反合同规定的,因此向当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二)调查核实情况经查明,张×于1989年11月30日依法与某幼儿园签订了为期5年的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从1989年11月30日起至1994年11月29日止,其中试用期为6个月。根据合同规定,张×在该幼儿园食堂从事炊事员工作。1990年3月,张×经单位同意,到外地×大酒店学习烹调技术,同年6月学习结束时,张×染上急性黄疸性肝炎,于6月27日从外地返回,住院治疗46天。出院后,张×到卫生防疫站作了肝功能和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检查,防疫站发给了同意从业的健康证明。8月20日,张×回幼儿园上班,单位负责人白×找其谈话,指出因其不适合再从事炊事
    2023-04-22
    205人看过
  • 医疗事故后多久不能从医
    一、医疗事故后多久不能从医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五条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疗事故等级和情节,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限期停业整顿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执业许可证,对负有责任的医务人员依照刑法关于医疗事故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对发生医疗事故的有关医务人员,除依照前款处罚外,卫生行政部门并可以责令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二、医疗事故责任比例怎么划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36条规定,专家鉴定组应当综合分析医疗过失行为在导致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作用、患者原有疾病状况等因素,判定医疗过失行为的责任程度。医疗事故中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分为:(1)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2)主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
    2023-06-16
    386人看过
  • 陆某病愈到底能否从事原工作
    (一)案由申诉方:陆××,女,19岁,××橡胶厂劳动合同制工人被诉方:××橡胶厂被诉方法定代表人:朱××,男,50岁,该厂厂长上列双方当事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发生争议。申诉方认为自己因工负伤后经医治,已能从事原工作,被诉方解除劳动合同是非法的,因此向仲裁委员会申诉,请求撤销被诉方作出的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二)调查核实情况陆××于1988年12月26日与××橡胶厂签订了为期五年的劳动合同,合同规定:“乙(职工)同意甲方(厂方)的安排,在甲方从事橡胶工艺操作”,“甲方根据生产(工作)需要,可以在本厂范围内调动乙方的工作”。根据合同规定,陆××被安排在该厂五车间从事夹布硫化工作。1989年8月30日下午,陆××下班后骑自行车回家,行至厂门外大礼堂(距厂生产后大门约200米)后时,正好遇到承修该礼堂的一位民工挑着沥青迎面走来。陆××避让不及,与其相撞,当即被沥青烫伤,经医院治疗,于1990年3月3日
    2023-06-09
    161人看过
  • 如何确认自己不能从事原工作
    根据劳动部《关于企业职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的通知》(劳保发[1994]479号)第六条的规定,如何认定不能从事原工作,企业职工因非因工负伤致残或者患有医生、医疗机构认定的难以治疗的疾病,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或者用人单位安排的其他工作的,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职业病致残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经认定为一级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工作岗位,终止劳动关系,办理退休、辞职手续,享受退休、辞职待遇;根据《劳动部关于企业职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的通知》(劳办发[1994]479号)第七条规定,医疗期内劳动合同等级为5-10级的,不得解除,企业职工患有非因工致残或者医生、医疗机构认定的难以治疗的疾病的,医疗期满,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经认定为一级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工作岗位,终止劳动关系,办理退休、辞职手续,根据《劳动部关于印发〈违反和
    2023-05-02
    500人看过
  • 在外地施工受工伤合作医疗能不能报
    一.在外地施工受工伤合作医疗能报吗在外地施工受工伤合作医疗是报不了的,要意外伤害或者自身疾病才能报。工伤医疗费不属于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报销范围。二.工伤鉴定的相关知识以及不属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设区的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其工伤有关事宜进行鉴定的行为。工伤鉴定的范围包括:劳动能力鉴定,停工留薪期鉴定确认,护理等级鉴定,伤残辅助器具配置鉴定等。广义的工伤鉴定包括劳动能力鉴定和致残等级鉴定,狭义的工伤鉴定指致残等级鉴定。劳动能力鉴定也称劳动鉴定,是指劳动者在生产工作中因种种原因造成劳动能力不同程度的损害,致使劳动者在部分、大部分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时,有关部门在医学方面对其做出的鉴别和评定。通常情况下,我国的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只负责因工伤或因病而导致的劳动能力鉴定问题。不属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如下:1、自行
    2023-05-04
    269人看过
换一批
#医疗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医疗机构,是指依法定程序设立的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卫生机构的总称。 医疗机构免责的条件主要有患者在诊疗活动中,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限于当时的... 更多>

    #医疗机构
    相关咨询
    • 医疗期,劳动者不得从事原工作,能不能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4-23
      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可以解除合同。 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一)款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30天书面通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可以解除合同。因此解除合同,还应按劳动者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经济补偿金。 根据劳动部《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劳
    • 劳动者在医疗期内以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原工作的情况有哪些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4-23
      根据原劳动部《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六条规定,医疗期内医疗终结,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应当由劳动鉴定委员会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
    • 医疗期不能从事原工作吗,法律上该如何规定
      海南在线咨询 2023-10-04
      医疗期可以从事原工作,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职工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其他工作的,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 职工患病致残,医疗期满后仍不能从事原工作的,企业能否解除劳动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6-11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用人单位应根据职工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在医疗期间,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医疗期满后仍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由劳动鉴定委员会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解除劳动关系,办理因病或非因工负伤退休退职手续,享受相应的退休退职待遇;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用
    • 请长病假的职工在医疗期满后能从事原工作的,是否可以继续履行合同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3-05
      可以的,请长病假的职工在医疗期满后,能从事原工作的,可以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劳动关系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执行,劳动合同中应当明确包含:工作岗位、工资、工作时间等内容。没有约定工作岗位的,应当由劳动关系双方协商解决。根据《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三十五条请长病假的职工在医疗期满后,能从事原工作的,可以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医疗期满后仍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单位另行安排的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