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之间没有盖章签字的股权转让合同是否有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23 08:32:44 154 人看过

一、股东之间没有盖章签字的股权转让合同是否有效

无效。股东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转让股权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如果在签名盖章之前,一方股东已经履行主要义务的除外。

而且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二、股权转让后转让股权的股东是否还要承担责任呢

股权转让后,一般情况下原股东不承担偿还公司债务的责任。公司是独立法人,股东承担有限责任,股权转让后,公司的债权债务仍由公司享有和承担。特别情况下,股权转让后原股东需承担公司债务责任:

未履行出资义务股东通过股权转让协议规避义务、逃避债务。

2、股权转让协议约定股权转让前债务由原股东全部承担。

《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二章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一节 设  立  第二十八条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n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29日 16:0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股东之间股权转让有优先权吗
    股份公司股权转让不同于有限公司,不具有优先权,一般是在证券交易所或者场外交易。《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后怎么办根据公司法规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公司法》第七十三条,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
    2023-03-02
    333人看过
  • 股份转让协议没有盖章有效吗
    1、合同自当事人签订或者盖章时成立。股份转让合同没有盖章但有当事人签字的,转让合同成立,如果符合其他要求的,一样具有法律效力。2、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四百九十条【合同成立时间】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一、股份转让纠纷管辖是怎样的1、按照我国《民事诉讼法》及最高院司法解释的规定,合同纠纷,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合同没有实际
    2023-02-10
    258人看过
  • 股东授权盖章之后还需要签字吗
    需要盖章也需要签字,但具体的也要看公司的章程;授权股东是那些持有股份公司的授权股的投资者而言的,授权股东与额定股东是一对相对应的概念。股份公司在发起创立时,股份公司所赖以经营的股本可以依照授权制的方式形成,也就是说,股份公司的登记股本由各股份购买者认购后,股份的购买者只需按一定的比例缴纳部分的股金,而不必缴足全部的认购的股金。创立的股份公司在没有全部实现其登记股本的情况下,仍被授权可以正常开业,以股份公司已经实际收到的股金为财务和经营活动的根本和保障。对于尚未实现的公司资本,在公司开业以后,根据情况的需要,可以由公司的董事会决定采取一定的方式向社会再公开发行一定数额的股票以充实公司的资本保障,具体操作程序和手续都要遵循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中相应的条文。以这种授权制的方式对公司进行投资的股东就被称为授权股东。授权股东和额定股东只是按照股金认缴形式的不同要求进行区分的,前者借以实现的授
    2023-03-02
    306人看过
  • 股东同意股权转让文件是否需要签字?
    一、股东同意股权转让文件是否需要签字?股东同意股权转让文件是需要签字。1、封闭性限制中国《公司法》第35条规定:“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2、股权转让场所的限制针对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转让中国《公司法》第139条规定:“股东转让其股份,必须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进行。”第146条规定:“无记名股票的转让,由股东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将该股票交付给受让方即发生转让的效力。”此类转让场所的限制规定,在各国立法上也极为少见。这也许与行政管理中的管理论占主导的思想有关,但将行政管理的模式生搬硬套为股权转让的限制是公司法律制度中的幼稚病。3、发起人持股时间的限制中国《公司法》第142条规定:“发起人持有的该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2024-01-28
    265人看过
  • 转让出资不到位的股权之股权转让合问是否有效
    股东出资不到位包括股东在公司设立时未出资或未足额出资或者在公司设立后抽逃出资。转让出资不到位股权的股权转让合同是否有效是一个备受争议的法律问题,理论和实践中存在无效论和有效论两种观点和做法。无效论认为,股东出资不到位情况下应认定股权转让合同当然无效。股权的原始取得以对公司出资为必要条件。认股人也只有在履行缴纳股款的义务后,才能取得股东地位,才能取得股权。股东出资不到位,意味着其实际上不具备股东资格,不享有股权,所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也就当然无效。有效论认为应视该公司是实行实缴资本制还是认缴资本制而定。在实行实缴资本制的公司中,股东缴足注册资本后公司才能成立,因此公司成立后,只有出资的认股人才能成为股东,未出资的认股人不能成为股东,其转让股权的行为无效;而在实行认缴资本制的公司中,公司成立时认股人只要实际交付部分出资即成为股东,并负有按约交足出资的义务,股东未按约交足出资的,应承担出资不足的责
    2023-06-09
    305人看过
  • 股权转让合同只有签字吗
    1、只需要准备转让股权的股东和受让方签字即可,不需要其他股东签字。2、应根据公司章程出具同意此次股权转让的股东会决议,同时需要其他股东出具放弃优先购买权的书面承诺,或者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意思表示。3、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2023-06-13
    474人看过
  • 转让股权部分权能的股权转让合同是否有效
    股权权能包括自益权和共益权两大类,自益权是指股东为自身利益而可单独主张的权利,其权能主要包括公司盈余分配请求权、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股份转让过户请求权等财产权利;共益权是指股东为公司利益兼为自己利益而行使的权利,其权能主要包括股东会议出席权和表决权、知情权、查阅权、诉讼权等参与性权利。以转让股权中的部分权能(如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表决权)为内容的股权转让合同是否有效是一个让人困惑的法律问题,理论和实践中存在同意说、否定说和区别说三种观点和做法。同意说认为,如果没有相反协议或条款,股权的所有权能都可以单独转让而无需公司的其他股东或董事和高级职员的同意。否定说认为,虽然股份是由盈余分配请求权、表决权等多种权利组成,但不能分离其中一部分单独转让。区别说认为,应区分所转让权能究竟是属于自益权还是共益权而区别对待,属于私权范畴的自益权权能可以区分转让;但属于公司所拥有的一种公共权利范畴的共益权权能不
    2023-06-09
    486人看过
  • 其他股东未签字的股权转让协议效力有效吗
    一、其他股东未签字的股权转让协议效力有效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股权变更登记,应当提交变更登记申请、股东会议决议、股权转让协议等相关文件。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会议,应当由符合法律规定的召集人依照法律或公司章程的程序,召集全体股东出席。需要变更登记的股权转让协议应经转让股东双方本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通过伪造股东签名所形成的股东会议纪要和股权转让协议所约定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具备成立的要件,股权转让协议无效,对股东无法律约束力。二、相关法律规定我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
    2023-04-18
    112人看过
  • “干股”股东股权转让对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有何影响
    “干股”股东的股权转让对股权转让的有效性有何影响?“干股”股东是指具有股东的正式特征,实际享有股东权利,但未实际出资的股东。“干股”大多是基于公司和公司其他股东的馈赠而形成的。其出资可以由其他股东缴纳,也可以不缴纳,也可以不足额缴纳。未出资或未足额出资的,参照上述空股、出资不足的公司股东对股权转让合同效力的影响处理股东和公司规定对股权转让有特殊限制,您可以参考上述股东大会关于股东间限制性股权的决议,决定公司将以干股或技术股的形式奖励经理或技术人员,公司注册资本相应增加,资本公积中提取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其有效性。该条款承认干股和技术股存在的合法性,且不得通过转让干股和科技股股东的股权影响股权转让合同的有效性。干股股权转让协议样本干股股权转让协议转让人:(以下简称甲方)委托代理人:受让人:(以下简称乙方)委托代理人:本公司(以下简称合资公司)成立于年月日,甲方与合营企业以人民币万元注册资本,
    2023-05-07
    126人看过
  • 新股东是否签署了股权转让章程
    1、股权转让的公司章程是否有新股东签署?
    2023-05-02
    213人看过
  • 只有合同章没有签字生效吗,只有签字的合同没盖章有效吗
    只有合同章没有签字生效,签字、盖章以及按指印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只要合同内容不违法并且属于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就会生效,同样的,只有签字的合同没盖章也有效。一、只有合同章没有签字生效吗只有合同章没有签字生效,合同采用签字或者盖章或者按指印的发生签订的,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都能够使得合同成立。依法成立的该合同一般在其签字成立时就生效了。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第五百零二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二、只有签字的合同没盖章有效吗只签字不盖章,如果是自然人和自然人签订的合同,就是有效的;如果是自然人和法人签订的合同,则法人一方必须加盖公章才有效。合同生效应具备下列条件:合同当事人必须
    2023-06-04
    410人看过
  • 秘密转让处于禁售期内的股权之股权转让合同是否有效
    我国公司法第142条规定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尽管法律有以上规定,但实践中经常发生股东在禁售期届满前不经公示而秘密对外转让股份,例如:签署股权转让合同、交付股权权能等。对于禁售期内秘密转让股权的行为,理论和实践中存在无效论和有效论两种观点和做法。无效论认为:股权是特殊的财产权,其权利的变更以当事人意思表示自治为原则,工商变更登记或股东名册上变
    2023-06-09
    90人看过
  • 公司能否主张股东之间股权转让无效
    依据公司法等法律的规定,公司股权转让无效的情形包括股权转让行为违反公司法的规定、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等。但是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的限制性条款不能与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相抵触的。公司章程的限制性条款不能禁止股东转让股权。如果有这种规定则因违反股权自由转让的基本原则,剥夺了股东的基本权利,应属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
    2023-03-22
    75人看过
  • 股权转让的合同效力是否有效
    股权变更的效力不等于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股权转让合同本身属于权利变动的原因,其直接效果是约束合同交易双方按照合同进行交易,而不是当然产生交易效果或达到交易目的。因此,股权合同的生效时间不等于股权变更时间,股权能否根据合同变更不影响转让合同的成立和生效。一般来说,股权转让合同在双方达成协议并签字或盖章时成立。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和登记手续生效外,股权转让合同自成立以来生效。至于工商登记中的股权转让登记,只有宣传,不影响合同的生效。与许多民事合同不同,股权转让合同具有更多的法定生效条件或附有约定条件的生效条件。夫妻一方签的房屋买卖合同效力是否有效夫妻一方卖房签订的合同,是有效的。因为夫妻双方对共有财产,有平等的处置权。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共有的房屋造成
    2023-08-18
    177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股权转让书已签字,却没有盖章是否有效?
      天津在线咨询 2021-11-22
      股东变更需要工商局登记,而且需要准备好相关公司的资料进行变更,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变更必须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因此,股权转让协议是一种重要的合同,采用书面形式。即使当事人已经就合同内容达成一致,双方签字盖章的,也不能认为合同已经成立。
    • 没有公司盖章股东签字合同生效吗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8-26
      当然是合法有效的。 如果是个人用款,最后个人偿还;如果是公司用款,最终可以起诉公司,要求个人与公司共同偿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二款规定: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以个人名义与出借人签订民间借贷合同,所借款项用于企业生产经营,出借人请求企业与个人共同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撤股合同上的签字盖章生效,只盖章没签字是否生效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0-28
      结合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建议携带材料当面咨询律师。
    • 章程限制股东之间互相转让股权的规定是否有效?
      西藏在线咨询 2023-11-10
      章程限制股东之间互相转让股权的规定是有效的,但是对于很多的公司股东,并不会遵守该规定,依旧会将自己的股权转让给公司的其他股东,此种行为只要是转让者与受让者都同意了是有效的,此时必须要签署股权转让协议。
    • 签股东转让的公司没有签章的是否能有效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1-05
      1、股东转让合同没有盖章签字有效,盖章不是合同必备的生效条件,合同一般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时成立生效或符合当事人所约定的生效条件时成立生效,签字与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