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公司不肯赔偿合法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7-18 02:27:52 115 人看过

一、工伤公司不肯赔偿合法吗

不合法的行为。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若员工被确诊患有职业病,则应视为工伤处理。

在此情况下,用人单位须承担并向员工支付相应的工伤赔偿待遇,其中包括停工留薪期工资以及医疗费用等项目。

如若用人单位拒绝支付上述款项,员工可采取以下措施以维护自身权益:首先,员工可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所需提交的材料包括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关系证明文件以及医疗诊断说明书等。

自社保局收到申请之日起,将在60个工作日内对该申请进行审核并作出是否认定为工伤的决定。

待员工伤势稳定之后,如果构成伤残等级,员工还可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或具备鉴定资质的医疗机构提出伤残鉴定申请。

最后,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员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遭受事故伤害、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时遭受事故伤害、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而遭受暴力等意外伤害、患上职业病、因公外出期间因工作原因遭受伤害或发生事故下落不明、在上下班途中遭遇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等情况均应认定为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工伤保险登记。《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终结后存在残疾等级的,按照规定享受伤残津贴。《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工伤公司不愿赔偿合法吗

该行为无疑是非法的。

该员工若被鉴定出患有职业病,这便自动成为了其所受伤害的工伤性质。

此时,雇主就必须依照相关法律规定,承担起相应的工伤赔偿责任(主要包括停工留薪期间的基本工资以及所需的医疗费用等)。

但若其拒绝履行此类义务,作为劳动者应该如何捍卫自己的利益呢?以下将详细介绍几种有效的维权方式:第一步,应当前往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工伤类型的认定申请,需要准备相关材料如《工伤认定申请表》、存在实际劳动关系的证明及医疗诊断情况说明等。

自社保部门收到申请并开始处理该事务之日算起,在60个自然日之内将做出工伤是否属于认定范围的最终决定;第二步,待伤势稳定之后,如果已经构成了伤残程度,那么劳动者有权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或具有鉴定资质的医疗机构提出伤残等级的鉴定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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