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征收房屋强拆程序是怎样规定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5-10 15:46:21 457 人看过

1、提前15日通知被拆迁人,动员其自行搬迁,在指定期限内未自动搬迁,开始强制搬迁;

2、强制拆迁时,组织街道办事处、被拆迁单位负责人都到现场,并由公证部门对被拆迁房屋及相关物品进行证据保全

3、把物品运至指定处所交给被执行人或存放在仓库中,通知当事人领取物品;

4、强制执行腾出的房屋,由裁决机关接收。

《民法典》第二百九十三条

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不得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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