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无效是否构成不当得利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3 20:46:40 415 人看过

赠与合同无效的,不会构成不当得利,因合同无效取得财产的,取得人要返还财产,不能返还的要进行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五条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请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条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9日 01:3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不当得利相关文章
  • 无权处分与不当得利
    无权处分指行为人没有处分权,却以自己的名义实施的对他人财产的法律上的处分行为。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依据,有损于他人而取得利益。无权处分与不当得利之关系,在交易上最为常见。而且,由于无权处分存在有偿无偿之分,并有相对人善意恶意之别,使得无权处分与不当得利的关系饶有趣味。1、有偿之无权处分与不当得利对于有偿之无权处分如果相对人为善意,则其与无权处分人之法律行为有效,在标的物交付之后,相对人并能取得标的物所有权,权利人对标的物的所有权因此消灭。虽然,相对人与权利人之间存在标的物所有权得失的因果关系,但有善意取得这一法律上的原因,故无不当得利关系之存在。而无权处分人从相对人处收取的价金或者其对相对人的价金请求权,却是权利人丧失标的物所有权的对价。也就是说,无权处分人与权利人之间存在利益得失的因果关系,且无法律上的原因,故无权处分人应当向权利人返还不当得利(价金或价金请求权)。如果相对人为恶意,即
    2023-05-02
    453人看过
  • 婚约期间赠予是否属不当得利
    婚约期间赠与并不属于不当得利。不当得利是指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赠与是双方所签订赠与合同后将财产赠与给另一方的情形,赠与需要有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一、恋爱期间转账是赠与吗恋爱期间转账如果符合赠与的一般构成要件的,可以认定为赠与。双方在交往过程中的赠与属于一般的赠与,根据法律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除非受赠人具有法定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二、购房合同可以赠与吗购房合同不可以赠与,赠与合同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所赠财物必须是属于赠与人自己所有的合法财物;2、必须是赠与人自身意志的真实表示;3、受赠人愿意接受赠与的真实意思表示。赠与合同是指赠与人将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该赠与的合同,其中,转让财产的一方为赠与人,接受财产的一方为受赠人。三、遗产继承权是否可以赠与他人继承权不
    2023-03-12
    181人看过
  •  诉讼时效期间已过,债务是否仍构成不当得利?
    在诉讼时效期间内清偿的债务不会被视为不当得利。不当得利是指在没有合法依据的情况下,获得利益且对他人造成了损失。在诉讼时效期间内清偿的债务,债务人已经依法履行了义务,因此不构成不当得利。同时,由于诉讼时效期间内清偿的债务已经产生了债的关系,债务人也有义务在诉讼时效期间内清偿债务。在诉讼时效期间内清偿的债务不会被视为不当得利。不当得利是指在没有合法依据的情况下,获得利益且对他人造成了损失。不当得利的法律事实发生以后,就在不当得利人与利益所有人(受害人)之间产生了一种权利义务关系,即利益所有人有权请求不当得利人返还不应得的利益,不当得利者有义务返还。这也就在双方之间产生一种债的关系。 诉讼时效内清偿的债务是否构成不当得利?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诉讼时效内清偿的债务不构成不当得利。这是因为,在诉讼时效内,债务人已经清偿了债务,这是其依法应承担的义务,不属于不当得利。同时,《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二
    2023-08-30
    283人看过
  • 不当得利 构成合同吗
    一、不当得利 构成合同吗不当得利属于合同。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依据,有损于他人而取得利益。不当得利的法律事实发生以后,就在不当得利人与利益所有人(受害人)之间产生了一种权利义务关系,即利益所有人有权请求不当得利人返还不应得的利益,不当得利者有义务返还。这也就在双方之间产生一种债的关系。在此行为之中,取得利益的人称受益人,遭受损害的人称受害人。受益人与受害人之间因此形成债的关系,受益人为债务人,受害人为债权人。二、什么叫不当得利不当得利的成立条件为:1、一方取得财产利益;2、一方受有损失;3、取得利益与所受损失间有因果关系;4、不当得利没有法律根据。因此虽属既成事实也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应返还不当利益给受损失的人。这种权利义务关系就是不当得利之债。取得不当利益的人为得利人,是不当得利之债的债务人,负有返还不当得利的债务三、不当得利之债的法律后果1.在不当得利之债中,不当得利人为债务人,负与
    2023-03-22
    446人看过
  • 不当得利必须返还吗,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
    一、不当得利必须返还吗不当得利必须要返还,同时不当得利返还的范围包括原物和原物所生的孳息。孳息指由原物所产生的额外收益,可分为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规定,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二、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如下:1.一方取得财产利益。一方取得财产利益是指因一定的事实结果而获得了或增加了财产或利益上的积累。2.一方受有损失。仅仅有一方受有财产上的利益,而未给他人带来任何损失,不成立不当得利。3.利益与损失的因果关系。4.没有法律上的根据。取得利益致他人损失,之所以成立不当得利,原因在于利益的取得无法律上的根据,我国《民法典》则称为“没有合法根据”。三、不当得利无需返还是怎样的不当得利返还请
    2023-05-03
    185人看过
  • 不当得利把钱拿回来得多久,不当得利构成要件
    一、不当得利把钱拿回来得多久不当得利的受损失一方拿回钱要多久,实际情况而定。如果向法院起诉的,普通程序审理是6个月,简易程序是3个月,判决书生效后,当事人就要执行生效判决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审限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第一百六十一条审限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二、不当得利构成要件(一)一方面取得财产上的利益。取得财产上的利益,是指因一定事实而增加财产总额。不当得利的成立须以一方取得财产利益为首要条件,若仅致他人损害,而自己并未获得利益,即使负赔偿责任,也不构成不当得利。此处的利益,既包括财产的积极增加。财产的积极增加,是指权利的增强或义务的消失,使财产范围扩大,如取得所有权、知识产权、所有权上负担的除去
    2023-06-17
    150人看过
  • 女子卡上多出7万是否构成不当得利?
    一、概念不当得利指没有合法根据,或事后丧失了合法根据而被确认为是因致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应负返还的义务。如售货时多收货款,拾得遗失物据为己有等。取得利益的人称受益人,遭受损害的人称受害人。受益人与受害人之间因此形成债的关系,受益人为债务人,受害人为债权人。二、成立条件不当得利的成立要件有四:一方取得财产利益;一方受有损失;取得利益与所受损失间有因果关系;没有法律上的根据。1、一方取得财产利益:一方取得财产利益是指因一定的事实结果而获得了或增加了财产或利益上的积累。受益人获得的利益限于财产利益,即可以用金钱价值衡量的利益,精神利益不属于这里的利益范畴。判断受益人是否受有财产利益,一般以其拥有的财产或利益和如无与他人之间发生利益变动所应有的财产或利益总额相比较而决定。2、一方受有损失:仅仅有一方受有财产上的利益,而未给他人带来任何损失,不成立不当得利。如甲投资兴建广场,邻近乙的房屋价值剧
    2023-02-25
    337人看过
  • 拾得遗失物不当得利的区别,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一、拾得遗失物不当得利的区别拾得遗失物不当得利的区别在于以下三个方面:1.性质不同。拾得行为的法律性质属于物权问题,发生拾得行为形成的返还原物的诉讼是返还之诉。而不当得利的法律性质是债权债务问题,是债发生的根据之一,所发生的诉讼为不当得利之诉。2.确定责任的要件不同。拾得行为的民事责任,按照有关法律的解释,拾得物灭失、毁损,拾得人没有故意,不承担民事责任。而不当得利人的民事责任则以其在主观上是善意还是恶意来区分责任的大小的。3.请求报酬的权利不同。拾得行为中,拾得人将拾得物品返还失主时,有请求报酬的权利。二、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是什么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有四个:1.一方获得利益;2.他方受有损失;3.获得利益与受到损失之间具有因果关系;4.获得利益没有法律上的原因。不当得利事实的出现往往是受害人自己的过错造成的,不当得利只针对财产性利益,不当得利之债的处理是返还不当得利。三、不当得利与合伙纠纷
    2023-05-03
    192人看过
  • 诉讼时效与不当得利之债
    不当得利诉讼时效是三年。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绝大多数应适用普通诉讼时效期间。返还不当得利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当事人一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不当得利事实及对方当事人之日起计算。不当得利请求权的行便要符合两个条件:一是受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不当得利事实的存在:二是受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益人,两个条件要同时具备时效才能起算。合同之债的诉讼时效是多久因为合同之债产生纷的诉讼时效期限是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
    2023-07-05
    139人看过
  • 赠与人不交付赠与财产是否构成违约行为
    赠与人不交付赠与财产是否构成违约行为,并承担违约责任,应当依照赠与目的和赠与合同是否经过公证来区分。对于一般的赠与合同,赠与人在转移赠与财产的权利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因而对这类赠与合同,赠与人不给付赠与财产的,受赠人也就不能请求赠与人给付赠与的财产,赠与人不承担违约责任。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因其不得任意撤销,在赠与人迟延履行或者不履行给付赠与财产的义务时,即为违约行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受赠人可以请求赠与人给付赠与的财产,赠与人仍不为给付的,受赠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其履行赠与义务。由于赠与合同为单务合同,仅由赠与人单方承担义务,当赠与人不履行交付赠与财产的义务时,其责任也应当有所限制,而不像一般双务合同那样,在履行给付义务时还应当支付迟延利息或者赔偿其他损失。因此,赠与人不交付赠与的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请求交付,但不包括迟延利息和其他
    2023-06-14
    222人看过
  • 受益者无意识也会构成不当得利吗
    基于受益者的行为而发生的不当得利,主要指侵害他人权益而发生的不当得利,受益者的行为可以是事实行为,也可以是法律行为。一、不当得利的法律影响不当得利的法律后果:1、发生不当得利之债后,不当得利人为债务人,负有返还基于不当得利获取的利益的义务,遭受损失的人为债权人,享有不当得利返还以及损害赔偿的请求权;2、不当得利之债的客体是返还所受利益的给付,在给付方式上,因利益形态不同而存在差别;3、不当得利的内容,是受益人返还不当利益的义务和受损人请求返还不当得利的权利;4、不当得利之债中,债权人有权请求不当得利人返还所得的不当利益。二、侵权行为的概念是什么?侵权行为是指侵犯他人权益的行为。侵权是行为人的过错行为。侵权行为由以下四部分组成:1、加害行为,即行为人损害他人民事权利的行为,无害行为,无法发生损害。在表现形式上,加害行为可以是行为,也可以是不作为,以不作为构成加害行为的,一般以行为人有特定义务
    2023-06-19
    263人看过
  • 探究工程款不当得利是否构成合同纠纷
    工程款不当得利,不属于合同纠纷。合同纠纷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因合同的成立、履行等方面,出现了争议而产生的纠纷。不当得利指没有法律依据,通过损害他人利益的方式,取得的利益。被侵害之人,有权要求不当得利之人,返还不当得利。不当得利请求权的行使,要符合两个条件:1、受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不当得利事实的存在;2、受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益人,两个条件要同时具备时效才能起算。不当得利可以产生于有合同关系的基础上,但是不当得利不构成合同纠纷。合同纠纷是提交仲裁吗?合同纠纷不是提交仲裁,依据我国《仲裁法》的规定,合同纠纷是可以通过仲裁的方式解决的,而仲裁机构应该依据合同的约定进行确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条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第十六条仲裁协议包括合同中订立的仲裁条款和以其他书面方式在纠纷发生前或者纠纷发生后达成的请求仲裁的协议。仲裁协议应
    2023-07-02
    395人看过
  • 捡拾物品不还是否构成犯罪,不当得利之债的效力如何
    一、捡拾物品不还是否构成犯罪1、拾得遗失的物品不归还的,是属于不当得利的行为,一般不构成犯罪的。2、但如果经起诉后,拾得人拒不执行法院判决书,情节严重的,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3、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不当得利定义】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二、不当得利之债的效力如何1、不当得利成立后,在受益人和受损人之间产生债权债务关
    2023-04-19
    464人看过
  • 不当得利可以无效合同吗?
    不当得利可以是无效合同。不当得利是指无法律上的原因而受利益,致使他人受损失的事实。不当得利既可以基于一方当事人的法律行为而发生,如基于合同而占有另一方当事人的财产,合同被宣告无效或撤销后,依据合同而取得的财产权便成为不当得利;也可以基于自然事实而发生,如邻家池塘的鱼跳人己家池塘,这也构成不当得利。因此,从无效合同中获得的利益正是不当得利,应及时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一方受到利益,一方受到损失,受利益受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没有合法依据获得。比如:甲去银行取款,点钞票的点错了,多给了一万块,那么这个一万块就是不当得利,应该返还。具体特征根据有三:1、双方当事人必须一方为受益人,他方为受害人。2、受益人取得利益与受害人遭受损害之间必须有因果关系。3、受益人取得利益没有合法根据。即:既没有法律上、也没有合同上的根据,或曾有合法根据,但后来丧失了这一合法根据。受益人在得
    2023-06-17
    185人看过
换一批
#侵权损害赔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不当得利指没有合法根据,使他人受到损失而自己获得利益的事实。受益人为恶意时,返还范围以取得利益与损失利益中较大者为限;受益人先为善意,后为恶意的,返还范围以恶意开始时存在的利益为限。 另外,恶意的受益人将所受利益无偿让与第三人的,恶意受益人... 更多>

    #不当得利
    相关咨询
    • 赠与不成对吗赠与无效算不算不当得利
      上海在线咨询 2023-06-25
      赠与无效不构成不当得利。 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依据,有损于他人而取得利益。赠与行为无效后,受赠方并没有损害其赠予方的合法利益,其受赠方也没取得他人利益,不符合《民法典》中关于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
    • 赠与和不当得利的区别?是否赠与都可以发生不当得利?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0-16
      不当得利指没有合法根据,或事后丧失了合法根据而被确认为是因致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应负返还的义务。如售货时多收货款,拾得遗失物据为己有等。取得利益的人称受益人,遭受损害的人称受害人。不当得利的取得,是由于受害人或第三人的疏忽、误解或过错所造成的。受益人与受害人之间因此形成债的关系。“赠与”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一种行为。这种行为的实质是财产所有权的转移。从定义上就
    • 故意将房屋赠与他人而拒不退还,是否构成不当得利?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4-28
      2001年3月,吴持99年4月生效调解书(内容为:由杨在同年底前偿还下欠吴退厂款9.3万元并从99年2月3日起计息1.5%至还款日止)起诉称:98年12月30日杨将其监利房产非法赠与张,是为逃避债务而恶意串通,损害其利益,请求法院判令张、杨之房屋赠与合同无效。-------张、杨辩称:①调解款已还,吴、杨双方权利义务已经终止,损害事实并不存在;②转房在前(房证98.12.30)还款计划成立在后(调
    • 无偿的赠与能否以不当得利请求返还?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0-06
      两个概念。。。如果赠与物的产权不清,倒是可以打官司拿回一部分。。。。
    • 口头赠与与不当得利是怎样的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7-02
      赠与合同是需要公证的,没有公证的赠与合同需要当事人有实际的所有权转移行为才能使合同生效。 但是社会捐助,公益捐助虽然可以口头赠与,但是它们可是有特殊“金刚罩”的“特种赠与”哦。只要当事人进行口头承诺就生效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