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船舶污染事故责任认定法律依据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14 09:54:16 346 人看过

一、赣州市船舶污染事故责任认定法律依据是什么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1984年5月11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根据2017年6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第七十八条造成渔业污染事故或者渔业船舶造成水污染事故的,应当向事故发生地的渔业主管部门报告,接受调查处理。其他船舶造成水污染事故的,应当向事故发生地的海事管理机构报告,接受调查处理;给渔业造成损害的,海事管理机构应当通知渔业主管部门参与调查处理。

2.《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船舶污染内河水域环境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25号)

第三十八条事故调查机构应当及时、客观、公正地开展事故调查,勘验事故现场,检查相关船舶,询问相关人员,收集证据,查明事故原因,认定事故责任。

二、赣州市船舶污染事故责任认定办理材料

船舶污染事故报告书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1日 09:2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船舶相关文章
  • 赣州市船舶登记如何规定
    一、赣州市船舶登记如何规定(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住所或者主要营业所的中国公民的船舶。(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的主要营业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的船舶。但是,在该法人的注册资本中有外商出资的,中方投资人的出资额不得低于50%。(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公务船舶和事业法人的船舶。(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务监督机构认为应当登记的其他船舶。二、赣州市船舶登记法律依据节选《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国务院令第155号公布,国务院令第653号修正)第五条船舶所有权的取得、转让和消灭,应当向船舶登记机关登记;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船舶由二个以上的法人或者个人共有的,应当向船舶登记机关登记;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第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务监督机构是船舶登记主管机关。各港的港务监督机构是具体实施船舶登记的机关(以下简称船舶登记机关),其管辖范围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务监督机构确定
    2023-05-14
    95人看过
  •  重大污染环境罪认定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重大污染环境罪的认定条件包括三个方面:(1)任何违反国家规定的行为,都必须属于违反国家规定的行为;(2)排放、倾倒或者处置危险废物的行为必须有向环境中排放、倾倒或者处置危险废物的行为;(3)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必须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重大污染环境罪的认定条件是:任何违反国家规定的行为,都必须属于违反国家规定的行为。(2)排放、倾倒或者处置危险废物的行为必须有向环境中排放、倾倒或者处置危险废物的行为。(3)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必须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 【重点解析】污染环境罪的定罪与量刑分析污染环境罪是指违反环境保护法规,对环境进行严重破坏,危害人类健康或者对生态系统造成严重损害的行为。根据我国《刑法》第333条规定,污染环境罪属于严重危害社会公共安全罪,定罪和量刑标准依照本法第170条、第17
    2023-08-20
    102人看过
  • 赣州市旅游规划单位资质认定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赣州市旅游规划单位资质认定法律依据是什么《旅游规划设计单位资质等级认定管理办法》(国家旅游局令第24号)第六条国家旅游局组织设立全国旅游规划设计单位资质等级认定委员会,负责全国旅游规划设计单位资质等级认定工作的组织和管理。各省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组织设立省级旅游规划设计单位资质等级认定委员会,并报全国旅游规划设计单位资质等级认定委员会备案。省级旅游规划设计单位资质等级认定委员会根据全国旅游规划设计单位资质等级认定委员会的委托,负责本辖区内的旅游规划设计单位资质等级认定工作的组织和管理。第七条全国旅游规划设计单位资质等级认定委员会负责甲级和乙级资质的认定和复核;根据资质等级认定需要,对甲级和乙级资质单位的旅游规划设计成果进行评价。各省级旅游规划设计单位资质等级认定委员会负责本地区丙级资质单位的认定和复核;负责向全国旅游规划设计资质等级认定委员会推荐本地区符合条件的甲级和乙级资质单位,并协助
    2023-05-18
    363人看过
  • 认定道路交通事故责任所依据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交通事故责任主要是看违章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具体而言:1、当事人有违章行为。即交通事故的当事人有违犯道路交通法规的行为,也就是俗称的违章行为。如不存在违章行为,就不属于交通事故。2、违章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交通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有因果关系的,要负相应交通事故责任。当事人没有违章行为或者虽有违章行为,但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无因果关系的,不负交通事故责任。3、当事人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的大小,认定当事人应负交通事故责任的大小。一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造成交通事故的,有违章行为的一方负事故的全部责任。非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1、不触犯刑法的非道路交通事故。对不构成犯罪的,交通警察部门负责接处警,勘察事故现场,固定有关证据,分析事故原因,综合作出非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2、触犯刑法的非道路交通事故。交通警察部门和公安派出所共同负责接处警,负责事故现场前期处置工作,勘察事故现场
    2023-07-19
    120人看过
  • 赣州市工伤康复申请确认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赣州市工伤康复申请确认的法律依据是什么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工伤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11号)第四十七条:工伤职工需要进行身体机能、心理康复或职业训练的,应由工伤保险协议机构提出康复治疗方案,包括康复治疗项目、时间、预期效果和治疗费用等内容,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近亲属提出申请,填写《工伤职工康复申请表》,报业务部门批准。2、《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工伤康复服务项目(试行)〉和〈工伤康复服务规范(试行)〉(修订版)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30号)第一点:《服务项目》和《服务规范》既是工伤康复试点机构开展工伤康复服务的业务指南和工作规程,也是工伤保险行政管理部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劳动能力鉴定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监督管理的重要依据……。第二点:《服务项目》和《服务规范》的使用范围仅限于在各地确定的工伤康复协议机构进行康复的工伤人员。工伤职工康复期间
    2023-05-14
    52人看过
  • 船舶污染事故调查处理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船舶污染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规范船舶污染事故调查处理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止船舶污染海域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船舶污染内河水域环境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水域的船舶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船舶、海上设施在公海上因发生海难事故,造成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海域污染损害后果或者具有污染威胁的污染事故参照本规定执行。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是船舶污染事故调查处理的主管机关,直属及地方各级海事管理机构(以下简称海事管理机构)具体负责本规定的实施。船舶污染事故给渔业造成损害的,海事管理机构在调查过程中,应当吸收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参与并听取其意见。第四条船舶污染事故是指由船舶直接或者间接地把物质或者能量引入水环境,产生损害生物资源、危害人体健康、妨
    2023-06-06
    433人看过
  • 赣州市船舶登记受理条件是什么
    一、赣州市船舶登记受理条件是什么1.申请人合法取得船舶所有权;2.申请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相关规定;3.属当地管理机构登记管辖;4.进口船舶符合国家有关进口船舶船龄限制规定并且进口手续合法、完备;5.船舶已取得经海事管理机构核定的船名和船舶识别号。二、赣州市船舶登记受理法律依据节选【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国务院令第155号公布,国务院令第653号修正)第五条船舶所有权的取得、转让和消灭,应当向船舶登记机关登记;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船舶由二个以上的法人或者个人共有的,应当向船舶登记机关登记;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第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务监督机构是船舶登记主管机关。各港的港务监督机构是具体实施船舶登记的机关(以下简称船舶登记机关),其管辖范围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务监督机构确定。第三十五条船舶登记项目发生变更时,船舶所有人应当持船舶登记的有关证明文
    2023-05-18
    306人看过
  • 船舶污染是怎样的
    船舶污染源的分类海洋的污染物和污染源来自各个方面,但船舶是直接造成海洋污染的一个重要因素。船舶对海洋环境的污染可分为以下6个方面:(1)废气污染。在船舶营运中,会排出大量的废气,其中对大气产生污染的主要有烟尘、VOCS、NOX、SOX等。(2)石油污染。由船舶航行引起的油污染有两类:第一类是正常营运操作性排油,主要有机舱舱底污水、油船压载水、洗舱水等.第二类是由于各种事故造成的溢油,从燃油舱或油舱货舱溢出石油。在石油污染中,最为严重的是油船泄漏,其往往会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3)有毒液体的污染。在液体化学剂制品运输船上,有毒液体对海洋污染源有:从舱内排出的压载水和洗舱水;机舱污水井内(在该舱内装有有毒液体的装卸机械和设备积聚的舱底水:用于清除船上泄漏的液体的各种材料;货物的应急排放,如碰撞、火灾、天气影响、救人等。(4)海上包装有害物质的污染。在船上用集装箱运输有害物质,会发生包装破损泄漏
    2023-04-29
    400人看过
  • 抚州船舶设计图纸审查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抚州船舶设计图纸审查法律依据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和海上设施检验条例》(国务院):第三条第三款:经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可以在所辖港口设置地方船舶检验机构。《江西省船舶建造、监督检验管理规定》(省政府令第70号):第八条第二款:船舶设计单位应当按照设计规范进行设计,并在施工前将有专业技术职称人员签字的设计图纸和技术文件,依法送相应的船检部门审查批准。二、抚州船舶设计图纸审查受理条件1、申请书填写内容与所附材料是否相一致;2、申请事项及所附材料是否符合《国内航行船舶图纸审查管理规定》、《江西省船舶检验局船舶图纸审查管理规定》及有关规定。三、抚州船舶设计图纸审查办理地点、时间办理地址:抚州市临川区中央钻石广场B座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社会事务服务区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9:00-12:00;下午13:30-17:00;(
    2023-05-24
    191人看过
  • 贺州渔业船舶及船用产品检验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贺州渔业船舶及船用产品检验法律依据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二十六条制造、更新改造、购置、进口的从事捕捞作业的船舶必须经渔业船舶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下水作业。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条例》第三条地方渔业船舶检验机构依照本条例规定,负责有关渔业船舶检验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条例》第四条国家对渔业船舶实行强制检验制度。强制检验分为初次检验、营运检验和临时检验。《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条例》第九条用于制造、改造的渔业船舶的有关航行、作业和人身财产安全以及防止污染环境的重要设备、部件和材料,在使用前应当经渔业船舶检验机构检验、检验合格的方可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条例》第十六条用于维修渔业船舶的有关航行、作业和人身财产安全以及防止污染环境的重要设备、部件和材料,在使用前应当经渔业船舶检验机构检验、检验合格的方可使用。《中华人民共
    2023-05-18
    471人看过
  • 赣州市船舶登记需要什么资料
    一、赣州市船舶登记需要什么资料1.渔业船舶所有权和国籍登记业务申请表2.取得船舶所有权合法文件(建造合同、买卖合同、共有协议)3.渔业船舶检验证书、渔业船舶船名核定书4.反映船舶全貌和主要特征的渔业船舶照片5.原船籍港登记机关出具的渔业船舶所有权注销登记证明书6.进口渔业船舶的准予进口批准文件和办结海关手续的证明7.养殖渔船所有人持有的养殖证二、赣州船舶登记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登记办法》第三条业部主管全国渔业船舶登记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政局具体负责全国渔业船舶登记及其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渔业船舶登记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渔港监督机关(以下称登记机关)依照规定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渔业船舶登记及其监督管理工作。第六条渔业船舶所有人应当向户籍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的县级以上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渔业船舶登记。远洋渔业
    2023-05-14
    136人看过
  • 赣州市船舶登记收费吗
    一、赣州市船舶登记收费吗赣州市船舶登记不收费。二、赣州市船舶登记许可条件(一)予以许可的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船舶登记条件,申请事项属于本登记机关管辖、申请材料齐全、申请书填写完整,复印件与原件一致的,应当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二)不予以许可的条件不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规定的船舶登记条件,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三、赣州市船舶登记许可决定及送达方式自作出决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结果将在红河州行政审批网上服务大厅“通知公示”栏目公开。办理结果:对予以许可的单位,颁发《内河船舶检验证书》。对不予许可的单位,下发《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送达方式:自作出决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许可证件通过快递方式送达申请人,或申请人直接到红河州航务管理处领取。
    2023-05-14
    58人看过
  • 赣州草种检验员资格认定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赣州草种检验员资格认定法律依据是什么《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3〕44号)附件第81项草种检验员资格认定下放至省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草种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06年第56号公布,2013年第5号、2014年第3号、2015年第1号修订)第三十九条:草种质量检验机构的草种检验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三)经省级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2000年7月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第四十五条第二款:农作物种子检验员应当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第七十六条:草种、食用菌菌种的种质资源管理和选育、生产、经营、使用、管理等活动,参照本法执行。二、赣州草种检验员资格认定的受理条件1.具有草原、农学等相关专业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或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2.从事草种检验技术工作三年以上;3
    2023-05-24
    467人看过
  •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否是证据?法律依据是什么?
    交通事故责任书是普通证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应该属于技术鉴定结论范畴,属于一种证据。人民法院在审理交通事故案件时应该根据案件实际认真审查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审慎决定是否采信该事故责任认定,而不能盲目迷信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权威性、公正性。这样,一方面可以及时给当事人提供公正的救济,另一方面,可以避免庭审陷于被动,同时也可以提高诉讼效率,降低诉讼成本。公安机关作为我国交通管理机关,其按规定对交通事故作出责任认定,是与其行政管理职能密切联系的,而责任认定本身是一种评价行为,与鉴定、评估等一样,是以评价者的专业技术为基础,以居中者的身份,通过技术手段对事物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是公安机关在查明交通事故事实后,根据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与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违法行为在事故中的作用所作出的鉴定结论,责任认定行为与技术鉴定行为具有相同的特征。技术鉴定行为是指鉴定人运用专门知识或技能,对某些专门性问题进行分析
    2024-01-12
    58人看过
换一批
#海事海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船舶
    词条

    船舶是需要进行登记的,根据我国的法律,下列船舶应当进行登记: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住所或者主要营业所的中国公民的船舶。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的主要营业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的船舶。但是,在该法人的注册资本中有外... 更多>

    #船舶
    相关咨询
    • 船舶油污污染责任是三年还是6年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0-06
      《海商法》第二百六十五条规定,有关船舶发生油污损害的请求权,时效期间为三年,自损害发生之日起计算;但是,在任何情况下时效期间不得超过从造成损害的事故发生之日起六年。《海商法》第三条第一款规定,本法所称船舶,是指海船或其他海上移动式装置,但是用于军事的、政府公务的船舶和20总吨以下的小型船艇除外。关于船舶油污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一般是适用《海商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的规定,当发生油污的船舶小于二十总吨时,
    • 第六十条船舶防治船舶污染是什么?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9-10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船舶污染物接收单位从事船舶垃圾、残油、含油污水、含有毒有害物质污水接收作业,未编制作业方案、遵守相关操作规程、采取必要的防污染措施的,由海事管理机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海洋环境污染的,处5万元以上25万元以下的罚款。
    • 什么是责任事故?法律依据?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9-25
      责任事故指的是行人、车辆驾驶人员、乘车人以及其他在道路上进行与交通有关活动的人员,因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其他道路交通管理法规、规章或存在过错行为,造成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所应承担的责任。
    • 赣州左转弯车祸事故认定依据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6-18
      交通事故责任的划分依据主要如下: 1、当事人有无违章行为 2、违章行为与事故之间有无因果关系 3、违章行为在事故中的作用有多大。 如果有违章行为,且行为与事故之间有因果关系,这时就应根据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在事故中的作用大小来估定事故责任。事故责任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 什么样的法律依据是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的主要依据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4-28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