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东的权力情况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5 11:11:45 494 人看过

公司股东的权利有以下几点:

1、制定和修改公司章程;

2、显示股东身份;

3、出席股东会,行使表决权;

4、建议召开临时股东会,在特定情况下召开并主持股东会;

5、要求撤销或者确认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无效,参与重大决策权;

6、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查阅权;

7、资产收益权,关联交易审查权。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的主要权利

(1)发给股票或其他股权证明请求权(2)股份转让权(3)股息红利分配请求权,即资产收益权(4)股东会临时召集请求权或自行召集权(5)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即参与重大决策权和选择管理者的权利(6)对公司财务和监督检查权和会计财簿的查阅权(7)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的查阅权和复制权(8)优先认购新股权(9)公司剩余财产分配权(10)权利损害救济权利和股东代表诉讼权(11)公司重整申请权(12)对公司经营的建议与质询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三条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8日 14:1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股份有限公司相关文章
  • 股东提请解散公司的诉讼情况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以下列事由之一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1)公司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2)股东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持续两年以上不能做出有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3)公司董事长期冲突,且无法通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解决,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4)经营管理发生其他严重困难,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情形。股东以知情权、利润分配请求权等权益受到损害,或者公司亏损、财产不足以偿还全部债务,以及公司被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未进行清算等为由,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股东提出股份回购条件标的公司诉讼有哪些情形?股东提出股份回购条件标的公司诉讼的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2023-07-07
    268人看过
  • 股东股权转移的税费情况
    自然人股东将股权转让给其他自然人或法人的,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以股权转让收入减除股权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财产转让所得”缴纳;个人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以股权转让方为纳税人,以受让方为扣缴义务人。法人股东将股权转让给自然人或其他法人的,应当缴纳企业所得税。如何限制股东转让股权一、依法律的股权转让限制-这是股权转让限制中最为主要、最为复杂的一类,也是对股权转让协议效力冲击最为明显的一类。所谓依法律的股权转让限制,即各国法律对股权转让明文设置的条件限制。以我国公司企业法律为蓝本,结合有关国家的相关规定,依法律的股权转让限制主要表现为以下方面:1、封闭性限制。这是对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特殊限制。我国《公司法》规定:尽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自由地转让出资,但股东向非股东转让出资时,不仅须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而且其它原有股东还享有优先受让权。对股权转让的这一限制性
    2023-07-08
    491人看过
  • 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税款缴纳情况吗?
    查账权是公司法赋予股东的基本权利,是股东对公司经营管理状况知情权的重要组成部分。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查账权行使主体必须是公司股东,对于持股数量和持股时间并无限制。另外,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股东查账的法律规定(1)股东查账权是公司法赋予股东的一项法定权利。公司法关于股东查账权的规定,应视为公司法的强行性而非任意性规定。由于查账权是公司法赋予股东的法定权利,并非公司章程可以任意限制或排除的事项,如果公司章程限制或排除股东的此项权利,则公司章程的相关内容应为无效。(2)股东查账权是一项请求权。如前所述,股东行使查账权须依一定程序向公司提出请求然后才能行使,由此说明股东查账权具备请求权的性质。这与新《公司法》第34条第1款所规定的“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相比较,显然存在较大的差别
    2023-07-24
    375人看过
  • 公司是否有权力废除股东的股东身份?
    公司不能随意解除股东的股东身份。股东身份的解除只有经法定事由和法定程序才能解除,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七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全部出资,经公司催告缴纳或者返还,其在合理期间内仍未缴纳或者返还出资,公司以股东会决议解除该股东的股东资格,该股东请求确认该解除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股东身份继承是怎样的股东资格的继承。对股东资格的继承公司法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其中两个要点:第一,明确规定了股东资格可由合法继承人继承;第二,同时规定公司可以通过章程改变该条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七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全部出资,经公司催告缴纳或者返还,其在合理期间内仍未缴纳或者返还出资,公司以股东会决议解除该股东的股东资
    2023-07-03
    142人看过
  • 股东退股,股东要求公司收购股权情形
    《公司法》第七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23-06-05
    381人看过
  • 股东对公司知情权的限制
    股东的知情权的限制:股东行使知情权时,应当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并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一、股东查账权是否为共益权股东查账权是共益权。共同利益应包括表决权、代表诉讼提起权、临时股东大会召集权、临时股东大会自行召集权和主持权、提案权和质询权、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议无效确认和撤销请求权、公司合并无效诉讼提起权、累计投票权、会计账簿查阅权、公司解散请求权等。可见股东查账权包括在共益权中。所谓共益权,主要是指股东以参与公司经营为目的的权利,或者股东以个人利益为目的行使公司利益的权利,可以间接惠及股东。股东行使查账权时,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二、大股东把钱都转走怎么查账大股东把钱都转走了,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的会计账簿。股东可以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并
    2023-03-31
    191人看过
  • 股东瑕疵出资的情况,其他股东、公司以及公司债权人应当如何应对
    (1)通过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对出资瑕疵的股东的股东权利(包括利润分配请求权、新股优先认购权、剩余财产分配权)作出合理限制。(2)通过股东会决议的方式解除未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出资股东的股东资格,但仅限于“未出资”和“抽逃全部出资”的情形,且作出除名决议前,应给该股东以补正的机会,即应当履行催告程序,要求该股东在合理期限内缴付出资或返还出资。(3)公司债权人可以主张要求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出资的本息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4)公司或其他股东可以对出资瑕疵的股东提起诉讼,公司可以要求其补足出资,其他股东可以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对于抽逃出资的股东,公司或其他股东还可以要求协助抽逃出资的其他股东、董事、高管或者实际控制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一、抽逃出资股东和瑕疵出资股东出资的区别瑕疵出资及抽逃出资股东对公司的民事责任有:1、向公司返还出资本息。2、向债权人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公司
    2023-06-22
    425人看过
  • 公司股东在什么情况下会丧失股东资格
    1、所持有的股份已转让2、未已公司章程规定履行股东义务,而受到除名处置的3、因受到政府处罚被剥夺股权的4、公司减资5、法律规定的其他事由一、股东资格的取得与股权的继承股东资格的取得包括原始取得和继受取得。原始取得是指直接向公司认购股份,包括设立取得和增资取得。设立取得股东资格必须同时满足实际缴纳出资和公司依法成立两个要件。公司依法成立是出资者取得股东资格的必备要件。如果投资者缴纳了出资,但因公司最终设立失败,投资者也不能取得股东资格。即投资者的身份是随着公司的成立而转化为公司股东的,没有公司则股东资格无从谈起。公司设立过程中、设立失败或者被认定成立无效后,均无股东资格之说。增资取得股东资格需区分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须由股东会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作出决议。故对有限责任公司而言,除出资者按出资协议缴纳出资外,还必须以公司股东
    2023-03-30
    316人看过
  • 公司股东失信情况应对措施
    有一定的影响,但对公司本身来说,影响并不是特别大。失信被执行人的其他行为会受到限制,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对失信被执行人都是一种束缚。注册有限在注册公司的时候,一定要对股东的身份资格落实清楚,否则可能导致股东权利无效。将失信被执行人相关信息作为设立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以及参股、收购银行业金融机构审批的审慎性参考。公司股东的义务不履行怎么办1、违反出资义务的法律责任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
    2023-07-01
    106人看过
  • 股东在公司法中的利益分配情况
    公司法中股东利益的分配一般按照股东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利润分配,是将企业实现的净利润,按照国家财务制度规定的分配形式和分配顺序,在国家、企业和投资者之间进行的分配。新《公司法》明确了股东大会监督制度是怎样的股东大会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公司法》第二十二条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股东依照前款规定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应公司的请求,要求股东提供相应担保。公司根据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已办理变更登
    2023-08-18
    417人看过
  • 公司亏损的情况下股东怎么退出
    一、公司亏损的情况下股东怎么退出在公司面临亏损的情境下,股东退出公司的方式主要有两种。1.股东可以选择通过股权转让的方式退出,即将其所持有的股份转让给其他股东或外部投资者。这种方式不需要进行公司清算,而是根据公司的净资产情况进行股权转让所得与损失的处理。2.如果股东决定不再继续经营企业,那么可以通过股东决议解散公司。在这种情况下,公司必须进行清算,按照法定程序处理公司的资产、负债和股东权益。二、公司股东的退出途径股东退出公司的途径主要包括股权转让和申请公司解散两种。1.股权转让是股东之间或股东向外部投资者转让其持有的股份,从而实现退出公司的目的。这种方式灵活便捷,但需要遵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2.申请公司解散,这通常发生在公司出现严重经营困难或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时。在此情况下,持有一定比例股权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强制解散公司,以实现退出公司的目的。三、退股法定情形及解散1.根据
    2024-07-10
    493人看过
  • 公司注销情况下股东的法律责任
    一般情况下,公司注销后,股东对原公司债务不承担责任。有限公司的独立法人主体就像一层面纱将公司与股东的责任分开,即使公司财产不够偿还公司的债务,公司股东也不受公司债权人的追索。公司经合法注销程序以后,丧失法人主体资格,公司和股东对公司以前的债务均无需承担责任。公司注销对股东的债权可以优先受偿吗?出资不实的股东对公司享有债权并设定了抵押,该债权宜优先受偿。1、司法实践中,借鉴衡平居次原则,法院通过债权劣后清偿来矫正普通债权人因股东不当行为导致增加的风险。2、上述劣后清偿针对的是出资不实股东对公司享有的普通债权。3、本律师认为:对于出资不实股东享有对公司设定了抵押的债权,且在法律规定的期间内追偿,宜做优先受偿考量。4、如此一来,出资不实的股东可以通过对公司享有设定抵押的债权,享有股东身份与债权人双重受益身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
    2023-07-07
    493人看过
  • 股东能在没有分红权的情况下解散公司吗
    1、股东是否可以解散公司而不享有分红权,要视情况而定。股东可以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一般情况公司经营管理存在严重困难,继续存在将给股东利益造成重大损失,无法通过其他途径解决。(2)具体情况。公司两年以上不能召开股东大会或者股东大会,致使公司经营管理出现严重困难的;
    2023-05-07
    407人看过
  • 有限公司股东在不通知其他股东的情况下转让股权是否合法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间的股权转让,是否应当告知其他股东?律师的回答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间的股权转让,没有告知其他股东的法律义务。交易双方股东只需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无需通知其他股东,即使未通知其他股东股权转让,也不影响股权转让协议的有效性,其他股东有合法途径了解相关情况首先,股东之间的股权转让需要告知公司及公司相关负责人。因为股权转让协议的签订并不一定导致股权的变更。对于转让的股份,受让人还需要修改公司章程,变更股东名册上的出资额,变更工商登记。以上手续需公司相关人员办理。因此,在股东之间发生股权变动而未通知其他股东的情况下,公司其他股东也可以通过公司简介了解股权变动情况其次,其他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通过查阅公司章程,可以充分了解股权变动情况。其他股东通过上述渠道不知道股权变更的,不能说交易中的股东违反了法定义务,也不能认为股权转让协议无效,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
    2023-05-07
    375人看过
换一批
#公司类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股份有限公司是一种公司组织形式,它通过发行股票来筹集资本,由股东共同拥有并承担公司财产的有限责任。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来筹集资本,并按照股票的面值和股息进行分红。 股份有限公司的特点包括: 1、公司的资本划分为等额股份,每股金额平等,并可以依法... 更多>

    #股份有限公司
    相关咨询
    • 公司不承认股东享有股权的情况下,怎样维权?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1-12-22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公司不承认股东享有的股权可以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当事人对股权所有权发生争议的,一方请求人民法院确认其享有股权的,应当证明以下事实之一: (一)依法向公司出资或者认缴出资,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二)公司股权已以其他形式转让或者继承,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第二十三条规定,当事人依法履行出资义务或者取得股权后,公司未按
    • 一般情况下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权力有什么呢?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7-31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主要有以下权利: (1)共同制定章程的权利; (2)签订股东协议的权利; (3)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有追究未按章程规定缴纳出资股东的违约责任; (4)获得出资证明书的权利; (5)股东获得记载于股东名册的权利; (6)股东可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的权利; (7)及时请公司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股东身份登记或变更登记的权利; (8)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
    • 公司欠账股东不知情的情况下,股东有职责吗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0-08
      股东以其实际出资额为,但如果是认缴制的话,需要以其注册资金为限
    • 股东退出公司的情况有哪些
      江苏在线咨询 2023-07-17
      1、股东可以通过转让公司股权从而退出公司,但根据我国《公司法》相关规定,股东转让股权时须征得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且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2、股东可以通过行使异议股东股权回购请求权从而退出公司。 3、股东还可以向人民起诉要求解散公司从而达到退出的目的。
    • 什么情况下股东可以要求公司退股, 要哪些情况下公司能被收购其股权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1-21
      公司退股有法定条件和约定条件,依据《公司法》第七十五条明确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自股东会会议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