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应代扣代缴合伙人的所得税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18 14:37:46 160 人看过

案例:

某公司为有限合伙企业,私募一号基金,投资人有法人和自然人。

1、有限合伙企业分配利润给投资人时如何需要代扣代缴哪些税?具体扣缴时间?其法律依据是什么?

2、合伙企业对自然人合伙人也没有代扣代缴义务?自然人需要在年末计算自己应纳税额,进行申报?

解析:

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9号)第二项规定,合伙企业以每一个合伙人为纳税义务人。合伙企业合伙人是自然人的,缴纳个人所得税;合伙人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缴纳企业所得税

第三项规定,合伙企业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采取“先分后税”的原则。

根据上述规定,对于合伙企业,以每一个合伙人为纳税人,合伙人为自然人的,缴纳个人所得税;合伙人为法人的,缴纳企业所得税。合伙企业采取“先分后税”的原则,在年末按各自分配比例分别确定各合伙人的应纳税所得额,再按各自适用的办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或企业所得税。合伙企业不负有代扣代缴义务。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5]205号)第二条规定,扣缴义务人必须依法履行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义务。

第三条规定,本办法所称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以下简称扣缴申报),是指扣缴义务人向个人支付应税所得时,不论其是否属于本单位人员、支付的应税所得是否达到纳税标准,扣缴义务人应当在代扣税款的次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其支付应税所得个人(以下简称个人)的基本信息、支付所得项目和数额、扣缴税款数额以及其他相关涉税信息。

本办法所称扣缴义务人,是指向个人支付应税所得的单位和个人。

第四条规定,实行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的应税所得包括: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六)财产租赁所得;

(七)财产转让所得;

(八)偶然所得;

(九)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的通知》(财税[2000]91号)第二十条规定,投资者应向企业实际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投资者从合伙企业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由合伙企业向企业实际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投资者应纳的个人所得税,并将个人所得税申报表抄送投资者。

投资者兴办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的,应分别向企业实际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税款。年度终了后办理汇算清缴时,区别不同情况分别处理:

(一)投资者兴办的企业全部是个人独资性质的,分别向各企业的实际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纳税申报,并依所有企业的经营所得总额确定适用税率,以本企业的经营所得为基础,计算应缴税款,办理汇算清缴;

(二)投资者兴办的企业中含有合伙性质的,投资者应向经常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办理汇算清缴,但经常居住地与其兴办企业的经营管理所在地不一致的,应选定其参与兴办的某一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所在地为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所在地,并在5年内不得变更。5年后需要变更的,须经原主管税务机关批准。

上述扣缴申报办法中应税所得范围不包括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合伙企业类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对取得上述所得的单位和个人没有法定的扣缴义务人。

因此,合伙企业中自然人合伙人为个人所得税纳税人,而合伙企业并不是扣缴义务人。财税[2000]91号文件第二十条规定,由合伙企业申报缴纳投资者的个人所得税,是出于方便征管的需要,但不能视为代扣代缴,该条款要求投资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因此,合伙企业只是代为申报缴纳。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9日 15:1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合伙人缴纳企业所得税应按4项标准确认应纳税所得额
    合伙企业作为企业经营的一种形式,其不仅有效解决了合伙人因资金少问题,而且还因其经营形式灵活很受不少投资者睛睐。然而,在所得税处理上,政策又是如何规定的呢?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布《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财税[2008]159号),对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如何缴纳所得税问题进行了明确。《通知》明确了合伙人缴纳企业所得税应该按四项标准来确定:一是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以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分配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二是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合伙人协商决定的分配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三是协商不成的,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合伙人实缴出资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四是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合伙人数量平均计算每个合伙人的应纳税所得额。同时《通知》也提醒,合
    2023-06-06
    197人看过
  • 合伙企业法人缴纳企业所得税官方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法人合伙人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1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有关税收试点政策推广到全国范围实施的通知》(财税〔2015〕116号)规定,现就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法人合伙人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公告如下:一、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39号)和《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管理规定》(外经贸部、科技部、工商总局、税务总局、外汇管理局令2003年第2号)设立的专门从事创业投资活动的有限合伙企业。二、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的法人合伙人,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相关规定,实行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居民企业。三、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
    2023-06-09
    393人看过
  • 合伙企业所得税法全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有关规定,现将合伙企业合伙人的所得税问题通知如下:一、本通知所称合伙企业是指依照中国法律、行政法规成立的合伙企业。二、合伙企业以每一个合伙人为纳税义务人。合伙企业合伙人是自然人的,缴纳个人所得税;合伙人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缴纳企业所得税。三、合伙企业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采取“先分后税”的原则。具体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按照《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财税[2000]91号)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65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前款所称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包括合伙企业分配给所有合伙人的所得和企业当年留存的所得(利润)。四、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按照下列原则确定应纳税所得额:(一)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以合伙企
    2023-05-01
    415人看过
  • 个人独资与合伙企业所得税的汇算清缴
    关于个人独资企业与合伙企业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其在下列几个方面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其他内容可参照内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规定予以适用。1、汇算清缴期限投资者应纳的个人所得税税款,按年计算,分月或者分季预缴。投资者应当在每月或者每季度终了后7日内预缴,年度终了后30日内,投资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个人所得税申报表》,并附送年度会计决算报表和预缴个人所得税纳税凭证。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2、汇算清缴地点投资者应向企业实际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投资者从合伙企业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由合伙企业向企业实际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投资者应纳的个人所得税,并将个人所得税申报表抄送投资者。3、投资者兴办两或以上企业时的汇算清缴投资者兴办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的,应分别向企业实际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税款。年度终了后办理汇算清缴时
    2023-06-06
    406人看过
  • 合伙企业买卖股票所得需要缴纳营业税与个人所得税吗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金融商品买卖等营业税若干免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111号)第一条规定:“对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从事外汇、有价证券、非货物期货和其他金融商品买卖业务取得的收入暂免征收营业税。”鉴于营业税纳税人的定义为“单位和个人”,合伙企业与个人独资企业不属于个人的范畴,应属于单位的范畴,不符合上述免征营业税的条件。另外,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转让股票所得继续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财税字[1998]061号)文件规定:“对个人转让上市公司股票取得的所得继续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这里的个人为自然人,不包括个人合伙企业与个人独资企业。所以,合伙企业和个人独资企业股票转让收入需要交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
    2023-05-05
    446人看过
  • 代扣代缴境外企业所得税有哪些问题
    问:向境外企业租用了仓库,需要代扣代缴该境外企业的企业所得税吗?答: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第三条的规定:“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七条的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所称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按照以下原则确定:(一)销售货物所得,按照交易活动发生地确定;(二)提供劳务所得,按照劳务发生地确定;(三)转让财产所得,不动产转让所得按照不动产所在地确定,动产转让所得按照转让动产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所得按照被投资企业所在地确定;(四)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按照分配所得的企业所在地确定;(五)利息所得、租金
    2023-05-05
    448人看过
  • 合伙企业是否只能委托一名合伙人代表合伙企业处理合伙企业事务
    律师回答说:合伙人有同样的权利处理合伙事务。但是,根据《合伙协议》的规定或所有合伙人的决定,有限合伙人不得执行合伙事务,也不得在外部代表有限合伙企业,可以委托一名或多名合伙人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如果法人或其他组织作为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则其他合伙人将不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应由其指定代表执行如果委托一名或多名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其他合伙人将不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不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如果一名或多名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执行合伙人应定期向其他合伙人报告事务的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和财务状况。执行合伙事务产生的收入归合伙企业所有,产生的费用和损失由合伙企业承担如果一名合伙人单独执行合伙事务,执行合伙人可以对其他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有异议的,暂停执行。发生争议时,受委托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应当依照
    2023-05-07
    397人看过
  • 小规模纳税人的合伙企业,交企业所得税还是个人所得税
    根据现行税法规定,小规模纳税人软件的生产、销售按照不含税销售额依照3%的增值税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但对经过国家版权局注册登记,在销售时一并转让著作权、所有权的计算机软件征收营业税,不征收增值税。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一条第二款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本法。因此,合伙企业不征收企业所得税,只征收个人所得税。合伙企业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适用5%至35%的超额累进税率。合伙企业一般采取先分后税,即:先把实际利润总额按照合伙人的预先约定的分配比例分配到各合伙人,再按照分得的利润依照5%至35%的超额累进税率分别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2023-06-06
    281人看过
  • 代扣企业所得税时能扣除营业税吗?
    问:我公司向国外公司借款,发生借款利息后,我公司需要代扣代缴所得税及营业税,代扣所得税时,已交的营业税在计算代扣企业所得税时,是否可以扣除???答:贵公司向国外公司借款发生的利息,按规定需要代扣代缴所得税及营业税,贵公司在代扣代缴所得税时,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居民企业征收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30号)的规定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九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三条规定,在对非居民企业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计算征收企业所得税时,不得扣除上述条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税费支出。本规定自2008年1月1日起执行。”因此,代扣代缴所得税时不得扣除条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税费支出。
    2023-06-07
    355人看过
  • 代扣代缴所得税应该怎样计算?
    应纳税额=(工资薪金所得-“五险一金”-扣除数)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个税起征点是5000,使用超额累进税率的计算方法如下:缴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实发工资=应发工资-四金-缴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应发工资-四金)-5000股权转让代扣代缴所得税义务人有哪些责任?(一)关于扣缴义务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暂行办法》的规定,凡支付个人应纳税所得的企业(公司)、事业单位、机关、社团组织、军队、驻华机构、个体户等单位或者个人,为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扣缴义务人向个人支付应纳税所得(包括现金、实物和有价证券)时,不论纳税人是否属于本单位人员,均应代扣代缴其应纳的个人所得税税款。就股权转让而言,受让方向转让方支付转让价款,转让方有义务代扣代缴转让方转让股权应支付的个人所得税,主管税务机关为发生股权变更企业所在地地税机关。(二)未履行代扣代缴的责任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
    2023-07-07
    194人看过
  • 确定不征合伙企业所得税
    确定对合伙企业不征所得税"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向合伙人分配后,由合伙人依法缴纳所得税。"这是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提请今天开始举行的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的合伙企业法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新增的规定。专家指出,这就意味着我国在法律中明确,对合伙企业不征收所得税,而只对合伙人从合伙企业取得的收入依法征收所得税。这样规定将有利于吸引社会投资。今年4月举行的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初次审议的合伙企业法修订草案规定,"国家对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的生产经营所得实行一次征税原则"。对此,许多部门、专家和企业提出,"一次征税原则"概念不清,哪种税、在哪个环节征收都不清楚。对合伙企业经营所得不征收所得税,只对合伙人从合伙企业取得的收入征收所得税,是国际上的普遍作法,也是合伙企业同其他企业、公司组织形式相比具有吸引力之处。法律委经研究认为,参照国际上的普遍做法,最好明确规定对合伙企业不征收所
    2023-06-06
    383人看过
  • 合伙企业不征所得税(资讯)
    "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向合伙人分配后,由合伙人依法缴纳所得税。"这是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提请今天开始举行的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的合伙企业法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新增的规定。专家指出,这就意味着我国在法律中明确,对合伙企业不征收所得税,而只对合伙人从合伙企业取得的收入依法征收所得税。这样规定将有利于吸引社会投资。对此,许多部门、专家和企业提出,"一次征税原则"概念不清,哪种税、在哪个环节征收都不清楚。对合伙企业经营所得不征收所得税,只对合伙人从合伙企业取得的收入征收所得税,是国际上的普遍作法,也是合伙企业同其他企业、公司组织形式相比具有吸引力之处。法律委经研究认为,参照国际上的普遍做法,最好明确规定对合伙企业不征收所得税,而对合伙人从合伙企业取得的收入依法征收所得税。据此,建议将对草案作出上述修改。上市公司不能成为普通合伙人"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
    2023-06-06
    499人看过
  • 怎样办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业务
    (一)代扣代缴营业税的会计处理根据税法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对分包单位进行分包工程结算时,或境外企业向境内企业提供劳务,在支付劳务费用时,必须履行代扣代缴营业税的义务。1.扣缴义务人在计算应代扣营业税并缴纳时,编制会计分录借:应付帐款--×××单位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借: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贷:银行存款(二)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会计处理1.代扣代缴本企业员工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时,编制会计分录借:应付工资贷:其他应付款--代扣个人所得税借:其他应付款--代扣个人所得税贷:银行存款2.代扣代缴承包承租所得、股息、红利所得个人所得税,查帐计征和带征企业其会计处理相同。代扣代缴时,编制会计分录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贷:其他应付款--代扣个人所得税借:其他应付款--代扣个人所得税贷:银行存款3.支付个人劳务所得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时,编制会计分录借:有关成本费用科目贷:其他应付款--代扣个人所
    2023-05-05
    79人看过
  • 合伙企业如何征收个人所得税?
    根据京财税(2009)206号文件规定:合伙企业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采取先分后税的原则。具体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的通知》(财税[2000]91号)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65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前款所称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包括合伙企业分配给所有合伙人的所得和企业当年留存的所得(利润)。
    2023-06-09
    494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企业在境外经营要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吗,企业所得税代扣代缴的原则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3-14
      业务完全在境外发生不需要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r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七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所称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按照以下原则确定:r(一)销售货物所得,按照交易活动发生地确定;r(二)提供劳务所得,按照劳务发生地确定;r(三)转让财产所得,不动产转让所得按照不动产所在地确定,动产转让所得按照转让动产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
    • 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规定,公司合伙人税前扣除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4-09
      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需要注意些什么一是,投资者本人的费用扣除标准有两种。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的生产经营所得依法计征个人所得税时,2008年度的投资者本人的费用扣除标准有两种。二是,投资者和从业人员工资税前扣除有区别。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的工资不得在税前扣除,如进行扣除的则应予以调整;而对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向其从业人员实际支付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则允许在税前据实扣除;三是
    • 公司给代扣了税务了,合伙制企业个人所得税如何交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7-10
      一、纳税额确定:合伙企业的投资者按照合伙企业的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合伙协议约定的分配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合伙协议没有约定分配比例的,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合伙人数量平均计算每个投资者的应纳税所得额。 二、税率: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以下简称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作为投资者个人的生产经营所得,比照个人所得税法的“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税项目,适用5%~35
    • 被税务局机关部门给代扣了,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代扣是扣除多少钱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7-14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的规定,自2000年1月1日起,对独资、合伙性质的私营企业投资者的生产、经营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即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下损失后的余额,作为投资者个人的生产经营所得,比照个人所得税法的“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税项目,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 企业所得税代扣代缴怎么计算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7-27
      对非居民企业取得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应缴纳的所得税,税法直接规定以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非居民企业取得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即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