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涉及土地征收的必须经什么批准
土地征收必须需经过国务院以及省级人民政府的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三十五条
永久基本农田经依法划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改变其用途。国家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等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难以避让永久基本农田,涉及农用地转用或者土地征收的,必须经国务院批准。
二、征收土地的流程是怎么样的
1、拟订征用土地方案
由拟征用土地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或其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拟订。
2、审查报批
报有批准权限的上级政府批准。
3、方案公告
由市、县人民政府对经批准的征地方案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
4、征地补偿登记。
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5、制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由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批准的征用土地的方案及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的登记情况(经核实)制定,即把征地方案中确定的各种补偿的总费用分配到各所有者和使用者,以及具体落实人员的安置方案。
6、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组织实施。
征地补偿费用应当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一定期限内全部支付。
7、清理土地。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实施后,由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有关单位对被征用的土地进行清理。
三、征收土地主要补偿什么项目
依照法律的规定,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一)土地补偿费
国家对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因土地被征收而造成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土地减少或者无地可耕的损失进行的补偿。
(二)安置补助费
对以土地为主要生产资料,生活来源的农民,因国家征收土地而推动土地所造成的生产、生活困难由国家给予必要的生产、生活补助费用。
(三)青苗补助费
征收耕地上有未收获作物,因急于用地须毁青苗的。属短期农作物的,按一季产值补偿,属多年生农作物的,根据其种植期和生长期长短给予合理补偿。水产养殖的青苗补偿根据不同的养殖品种、养殖方式、养殖设施等情况给予补偿。
(四)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被征收土地上的各种建筑物、构筑物及设施的拆除、搬迁、恢复、移载、砍伐等的国家补偿。
征收土地是必须要获得国务院的批准才可以实施征收行为,对于补偿的标准就需要由当地的政府结合当地的物价、人均收入、生活质量来进行确定,只有确定出最终的补偿价格才能依法的实施征收行为,所以,征收土地也是有法律依据的,如果存在违法的征收是需要承担起法律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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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用地转用或征收必须经批准吗河北在线咨询 2022-11-031、必须经国务院批准。 2、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永久基本农田经依法划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改变其用途。国家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等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难以避让永久基本农田,涉及农用地转用或者土地征收的,必须经国务院批准。 3、禁止通过擅自调整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方式规避永久基本农田农用地转用或者土地征收的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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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征收农民土地须要经国土资源局批准吗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2-131、需要经过上级国土资源及审批。 2、土地征收是政府的权限,但由国土资源局具体操作,下级国土局在操作过程中,当然要先报至其上级国土局,并由该上级国土局报至其同级政府。 3、有土地征收权的只有县政府和市政府,最终的审批权属于省级政府和国务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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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征收什么土地要经过批准澳门在线咨询 2023-05-13征收以下这些土地要经批准: (一)永久基本农田; (二)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 (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 征收前款规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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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土地需经批准的有哪些浙江在线咨询 2022-11-13应该由批准征收的情况有4种: (1)基本农田(多少都是); (2)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 (3)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 (4)省、自治区、直辖市批准的道路、管线工程和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国务院批准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批准。此种情况,办理征收土地审批手续。征收以上4种情况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批准,并报国务院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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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用集体土地的程序是怎样的, 征用集体土地必须经过哪些部门批准?云南在线咨询 2022-03-08征用集体土地的程序: (一)拟订、报批征用土地方案。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拟订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和供地方案,经市、县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逐级上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本案中涉及的建设用地,需要安徽省人民政府批准办理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等审批手续,在征地方案上,基本农田,或者基本农田之外的耕地,如超过了35公顷,必须另行报经国务院办理征地审批手续。 (二)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