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争议仲裁委托代理人暂行条款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25 15:52:20 369 人看过

第一条为规范人事争议仲裁当事人委托代理人行为,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照《人事争议处理暂行规定》、《人事争议处理办案规则》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当事人委托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的,由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对代理人资格进行审查。第三条当事人委托并特别授权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的,除经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批准的以外,本人仍应出庭参加仲裁庭审。第四条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名代理人参加人事争议仲裁活动。

当事人可以委托下列人员作为代理人:

一、律师;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

三、有关的社会团体或者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四、经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许可的其他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有可能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人,不能作为人事争议仲裁代理人。

第五条委托他人参加人事争议仲裁的,当事人必须提交有委托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委托事项和权限。授权委托书仅写“全权代理”而无具体授权的,代理人无权代为承认、放弃、变更仲裁请求,进行和解,请求和接受调解。第六条当事人应当在开庭前将授权委托书送交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代理人的代理权限发生变更或被解除代理的,当事人应当书面告知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应通知对方当事人。第七条当事人委托律师作为代理人的,代理人应提交律师事务所开具的介绍信。第八条当事人委托有关的社会团体或所在单位推荐的人为代理人的,应提供社会团体或单位开具的证明。第九条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监护人作为法定代理人代为参加仲裁活动;法定代理人之间相互推诿责任的,由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指定其中一人代为参加仲裁活动。第十条委托代理人提供虚假证明、证件,欺骗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取消其代理资格。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5日 06:5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委托代理相关文章
  • 当事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吗?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当事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委托他人参加仲裁活动,应当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有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委托书,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和权限。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劳动者,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参加仲裁活动;无法定代理人的,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为其指定代理人。劳动者死亡的,由其近亲属或者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劳动争议仲裁公开进行,但当事人协议不公开进行或者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除外。
    2023-06-06
    181人看过
  • 仲裁庭,仲裁员与当事人,委托代理人的关系是怎样的
    不论是被选定还是仲裁委指的仲裁员,其定位角色应当是仲裁案件的居中裁判者。实践中,由一方当事人选定的仲裁员在仲裁庭中很容易出现角色定位错误的问题,个别仲裁员把自己在仲裁庭中的身份等同于委托代理人,认为既然自己是一方当事人选定的,就应该为当事人一方说话,要为其当事人争辩,在仲裁庭审中与另一方当事人辩论。或者仲裁庭合议时为选定自己的一方当事人寻找各种证据和理由等。这些行为都是错误的,有的仲裁员甚至违反仲裁庭纪律将庭审意见、仲裁庭评议意见通报选定自己一方当事人等。这种把作为第三方中间裁决者的仲裁员身份与作为一方当事人代理人身份相混淆的现象,虽然只在很少一部分或者个别仲裁案件中的仲裁员身上有所表现,但其危害极大,不仅严重违背了仲裁员的独立性和公正性,而且造成仲裁庭成员内部意见的严重分歧,各执一词,导致仲裁案件不能及时公正裁决,使仲裁委的信誉大打折扣,失信当事人,造成当事人强烈不满,还容易引起涉案上访
    2023-05-04
    161人看过
  • 劳动争议仲裁一般代理当事人不来行不行
    劳动争议仲裁一般代理当事人不来可以吗劳动争议仲裁当事人不来,代理人必须要到。如果当事人没时间去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出庭,委托他人参加仲裁活动,应当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有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委托书,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和权限。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四条当事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委托他人参加仲裁活动,应当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有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委托书,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和权限。在我国员工申请劳动仲裁要钱吗不要钱。向用人单位所在地或劳动合同履行地(上班的地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设在区县劳动局)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调节法》第五十三条劳动争议仲裁不收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经费由财政予以保障。第二十一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
    2023-04-27
    253人看过
  • 抚顺市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守则(试行)
    发布部门:辽宁省抚顺市人民政府发布文号:第一条为维护仲裁员的良好形象,保证其公平合理仲裁案件,根据《辽宁省人事争议仲裁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和《抚顺市人事争议处理办案规则》的有关的规定,制定本守则。关联法规:第二条仲裁员应当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及时公正地审理案件。第三条仲裁员应当严格遵守《暂行规定》,保证当事人行使《暂行规定》的权利。第四条仲裁员应当平等对待双方当事人,不得代表或者偏袒任何一方当事人。第五条仲裁员接受案件后,应当认真、详细审阅当事人提交的仲裁申请书、答辩书和全部证据及案件有关的材料,并做好开庭审理的准备工作。第六条开庭审理中,仲裁员应当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的陈述,认真查明事实。第七条仲裁员应当严格保守秘密,不得向外界透露案情、案情审理过程、仲裁庭合议情况等内容。第八条案情审理期间,未经仲裁委员会或者仲裁庭同意,仲裁员不得私自会见一方当事人、代理人,不得单独
    2023-06-06
    103人看过
  • 西藏自治区人事争议仲裁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公正及时地处理人事争议,保护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人事争议处理的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在人事争议仲裁中的地位平等。第三条人事争议仲裁应依法办事,独立进行,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第四条人事争议仲裁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第五条人事争议处理实行一级仲裁制度。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六条自治区、地(市)、县(市、区)设立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分别负责处理管辖范围内的人事争议案件。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法独立行使仲裁权。下级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接受上级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监督、指导。第七条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是同级人民政府负责处理人事争议的专门机构,其组成人员由同级人民政府批准。第八条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由主任1人、副主任2至4人和委员若干人组成。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由同级人民政府分管人
    2023-05-31
    97人看过
  • 深圳市人事争议仲裁暂行规定(废止)
    发布部门:广东省深圳市政府发布文号:深圳市人事争议仲裁暂行规定深圳市政府(1995年4月11日深圳市人民政府发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妥善处理人事争议,保障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人事行政管理秩序,依照有关政策和法律精神,结合深圳市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深圳市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不包括工勤人员)与所在单位发生的录用聘用、辞职辞退、考核、回避、工资升降以及法规、规章规定应当仲裁的其他人事争议。第三条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与所在单位为人事争议案件的当事人。当事人有权在案件处理过程中进行辩论。第四条处理人事争议,应遵循下列原则:(一)着重调解,及时处理;(二)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依法、独立处理;(三)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第二章仲裁机构第五条市、区设立的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仲裁委员会)是处理市、区人事争议的专门机构。第六
    2023-06-06
    78人看过
换一批
#民法典总则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委托代理,是指基于被代理人的委托授权而发生代理权的代理,为授权代理和意定代理。在委托代理中,委托授权行为是基于被代理人的意志进行的,本人的意思是发生委托代理的前提,代理法律关系的产生,是基于被代理人的意志,由被代理人的授权,而产生代理法律关... 更多>

    #委托代理
    相关咨询
    • 劳动争议仲裁委托代理人参加仲裁的,应当向谁主张劳动仲裁委员会?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1-20
      企业与职工为劳动争议的当事人。企业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参加仲裁活动。依法成立的其他企业或单位由其主要负责人参加仲裁活动。当事人可以委托一至二名律师或其他人代理参加仲裁活动。委托他人参加仲裁活动,必须向仲裁委员会提交有委托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书应当明确委托事项和权限。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行为能力的职工可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申诉;死亡职工可由其利害关系人代为申诉;法定代理人或利害关系人不明确的,
    • 劳动争议仲裁和人事争议仲裁有区别吗,劳动争议仲裁和人事争议仲裁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5-04
      一,劳动争议仲裁和人事争议仲裁有区别,但是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和人事争议仲裁是一回是,都是指劳动关系里的人事争议仲裁。 二,劳动争议仲裁和人事争议仲裁的区别: 1,受理案件范围不同: (1)根据我国《公务员法》和1997年8月8日人事部发布的《人事争议处理暂行规定》,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受案范围包括:国家行政机关与工作人员之间因录用、调动、履行聘任合同发生的争议,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之间因辞职、辞退以及
    • 申请仲裁如何委托代理人?
      北京在线咨询 2023-06-13
      仲裁当事人可以委托一至二名律师或者其他人代理参加仲裁活动。委托他人参加仲裁活动,必须向仲裁委员会提交有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委托书,委托书应当具体明确委托权限有无代为提出、承认、放弃和变更申诉请求,代为进行和解权利。
    • 人事争议如何进行仲裁?
      山西在线咨询 2023-07-06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程序如下: 1、提交书面申请。劳动人事争议当事人向劳动人事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应当在法定时效内提出书面申请。 2、仲裁受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当事人的仲裁申请之日起5日内,作出受理或是不予受理的决定。 3、开庭审理。仲裁庭应当于开庭的5日前,将开庭时间、地点的书面通知送达当事人。 仲裁庭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的规定进行开庭审理。仲裁庭在开庭前可以组织当事人进
    • 当事人怎样委托他人代理参加劳动仲裁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6-12
      《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规定,劳动争议当事人,无论是企业一方还是职工一方,都可以委托1至2名律师或者其他人代理参加仲裁活动。当事人委托他人参加仲裁活动,应当向仲裁委员会提交有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委托书,委托书应当明确委托事项和权限。 在仲裁委员会办事机构,备有专门“授权委托书”式样,供委托代理时填用。委托人是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名字的全称并加盖公章;委托人是个人的,应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受委托人也应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