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划拨流程包括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17 10:16:11 139 人看过

一、土地划拨流程包括什么?

1、申请

由建设用地单位持经批准的设计任务书或初步设计、年度基本建设计划等有关文件向拟划拨土地所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提出建设用地申请。

2、审核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对建设用地申请进行审核,划定用地范围,组织商定用地补偿、安置或者拆迁安置方案。

3、批准

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按规定的权限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经批准后,由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发给建设用地批准书。

4、划拨土地

由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根据有关人民政府批准用地的文件所确定的用地面积和范围,到实地划拨建设用地。

5、登记

建设项目竣工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核查实际用地,经认可后,办理土地登记手续,核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证。

二、划拨土地和出让土地的区别是什么?

1、划拨一般是针对事业性单位,这些单位取得国家土地除缴纳相关的税费外,不再支付出让金。出让是政府将国有土地的一段时间内的使用权有偿转让出去的行为。当划拨的土地要改变用途、经营性质的时候,需要补交出让金,从而改土地证上的“划拨”为“出让”。

2、现在开发商修建商品房大多数都是缴纳土地出让金的方式获得的土地,出让就是开发商必须给钱给政府,政府保证你的70年或者50年使用权。划拨是政府转让土地获得收入的一种方式,简单点说就是用土地的一方没有给政府钱的就是划拨,主要用于政府项目。

如果占用新增建设用地,需缴纳划拨土地成本(征地补偿费、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养老保险),单独选址的项目,划拨土地成本中不需缴纳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然后还需缴纳土地管理费、耕地开垦费、耕地占用税;如果占用存量建设用地,不需要缴纳任何费用。

划拨土地需要进行申请,得到批准之后才能进行土地的划拨,划拨土地还有出让土地是存在一定程度的不同的,划拨是针对事业单位的土地划拨,出让是国有土地进行土地使用权的转让。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6日 08:1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划拨土地房产证办理具体走什么流程?
    划拨土地房产证办理流程如下: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购房合同、房屋的相关产权证等资料到房产交易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房产局给予回执单,按照回执单上说明的日期缴纳税金,补交土地出让金;缴纳完毕后即可领取房产证。一、怎么领房产证申领房产证需要本人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购房合同、房屋的相关产权证等资料到房产交易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房产局给予回执单,按照回执单上说明的日期缴纳税金,一般需要十五个工作日左右,税金缴纳完毕后即可领取房产证。二、抵押贷款怎么办理房产证贷款房办理房产证的手续是: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购房合同、房屋的相关产权证等资料到房管部门提交申请,开发商在房管局办理产权初始登记;房管部门对房产进行测绘,给予回执单,按照回执单上说明的日期缴纳税金,十五个工作日左右领取房产证,办理房产证抵押登记。三、房子过户给孩子的手续1、签订合同,房产证过户不经过房地产中介的话,须把合同的
    2023-06-20
    133人看过
  • 国有划拨土地的住宅能不能抵押,及国有划拨土地申请流程
    一、国有划拨土地的住宅能不能抵押国有划拨土地的住宅能抵押。产权人应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国有划拨房产证向银行提出书面抵押申请;银行对借款人进行资质审核,审核通过签订抵押贷款合同、担保合同、委托扣款协议,开立账户;到县级以上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支用抵押贷款。我国《民法典》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严格限制以划拨方式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采取划拨方式的,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关于土地用途的规定。这是以基本民事立法的形式对划拨取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立法态度。二、国有划拨土地申请流程国有划拨土地申请流程如下:1.申办用地选址:建设单位持项目管理部门批准的建设项目建议书向市城市规划主管部门申请规划选址;如建设项目选址与城市总体规划不一致的,需提供建设项目规划选址论证报告。2.申办用地预审。3.申办立项和环评批文。4.申办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5.申办用地手续建设单位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规划设
    2023-05-06
    276人看过
  • 划拨土地收回划拨土地可以转让吗
    根据我国法律,国有划拨土地可以转让,按照行政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一般不得转让,但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批准,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转让:1。土地使用者是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2、领取国有土地使用权;3、对土地上的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拥有合法产权;4、按照《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的规定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当地市、县人民政府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者以转让划拨土地使用权所得抵消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划拨土地可以公证吗划拨土地可以公证,但是做公证并不能达到转让土地使用权,证明其已过户的目的。土地属于划拨方式的房子首次上市交易时,应当补缴土地出让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条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
    2023-08-07
    332人看过
  • 什么是划拨土地?什么是出让土地
    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应当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但是,下列建设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以划拨方式取得:(一)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二)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三)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一、土地使用证可以用于办理抵押贷款吗国家土地使用证是否可以用于抵押贷款国有土地的范畴比较宽泛。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如果是国有出让土地,属于经营性的,包括商住、商业、工业、旅游、娱乐等用途的,都可以办理抵押贷款。如果属于公共设施、基础设施用地,则要视具体情况而定,比如教育用地,属于教学楼、学生宿舍等部分不能抵押,行政办公部分,经批准可以。出让的高速公路用地也可以抵押。如果是划拨土地,经批准也可以,但银行一般会把补办出让手续需要补交的出让金扣出来。二、民法典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到期怎么处理建设用地使用权到期这样处理:1、住
    2023-03-30
    208人看过
  • 土地划拨手续办理流程有哪些?
    (一)分局窗口预受理(不计入工作日)申请人向分局窗口提交申请材料,窗口受理人员出具预受理回执单,填写《分散受理集中办理运转单》,报分局分管领导签批,土地利用科承办。(二)分局初审(不计入工作日)(1)材料审查和现场踏勘(2)分局组织会签(3)分局审签意见(三)市局土地利用科审核(7个工作日)市局土地利用科对分局转来的报件材料进行审查,必要时可组织各科室进行会签,各科室在接到会签件后半个工作日内完成会签。对没有问题的报件,转为正式受理,提交政务大厅组织会审。(四)拟定划拨方案(1个工作日)对审查合格的报件,市局土地利用科拟定划拨用地方案。(五)会审(4个工作日)市局土地利用科将会审所需材料报政务大厅,政务大厅组织会审会,分管领导主持。会审通过后土地利用科起草会议纪要报政务大厅,政务大厅报分管领导签发。(六)报市政府批准(不计入承诺时限)市局将会审通过的划拨方案报市政府批准或提报市土地资产管理
    2023-04-12
    291人看过
  • 划拨土地的变更程序
    1、向有批准权的政府申请批准(谁划拨的,谁就是有批准权的政府);这个是首要程序。如果政府不批准的话,转让为无效的。2、准予转让的,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依法可以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转让方应将转让房地产所获收益中的土地收益金上缴国家或作其他处理;3、向县级以上地方房管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登记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土管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核实后,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一、土地使用方式分类可以划分为国有农用地使用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国有未利用地一般不确定使用权人。其中,依据《土地管理法》和《农村土地承包法》的相关规定,国有农用地可以依法承包给单位或者个人,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对于国有建设用地,国家可以将通过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或者入股等方式,依法确定给单位或个人使用。与此相对应,单位或个人取得的
    2023-06-22
    347人看过
  • 土地划拨的方式梯次划拨
    一、土地使用权划拨形式(1)以出让方式处置土地资产。土地使用权出让是土地使用权取得的一种方式,同时也是土地资产处置的一种方式。出让的土地使用权是土地使用者向国家购买的一种财产权,土地使用者在出让年期内不仅可以占有、使用和取得土地收益,而且还可以独立支配和处分土地使用权。以出让方式处置土地使用权,可以十分清晰地确定国家和国有企业的土地财产关系,不仅保证国家的财政收入,而且还可以对国有企业转变为现代企业起积极的促进作用。但是,这种处置方式需要改制企业缴纳出让金后才能取得相应的土地使用权,这对于已经面临重重困难的国有企业来说,无疑是相当沉重的经济负担,国有企业为了改革将付出极大的经济代价。因此,以这种方式处置国企改革划拨土地使用权有一定的局限性。(2)以租赁方式处置土地资产。国有土地租赁是近几年开始实行的一种用地方式,同时也是一种新的土地资产处置方式。企业通过签订租赁合同取得土地使用权,经出租方
    2023-04-04
    186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划拨的范围包括哪些内容
    1、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2、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3、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项目用地;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一、申请征地信息公开都有哪些内容,怎么申请加强征地信息主动公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市、县要在严格执行征地报批与实施程序的基础上,加大征地信息主动公开力度,积极主动公开征地中与群众密切相关的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征地管理的有关规定,市、县征地信息主动公开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1、国务院或省级人民政府依法批准用地的批复文件,其中,国务院批准的城市用地还应公开省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实施方案的文件2、地方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批准用地的文件(用地面积、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批准情况与申报情况相比发生变化的,转发文件中应明确表述变化后情况)3、征地告知书以及履行征地报批前程序的相关证明材料4、市
    2023-04-05
    408人看过
  • 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内容主要包括哪些
    根据现行立法的规定,任何国有土地使用权人都可以对国有土地行使占有权和使用权。但国有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的差异决定了权利内容的差异。《国有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规定:未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办理土地使用权转让手续,交付土地使用权转让金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租赁、土地使用权抵押。计划国有土地使用权人不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符合其他条件时,不得转让、租赁、抵押土地使用权。转让、租赁、抵押是土地使用权的处分功能,因此在国有土地使用权中没有权利本身的处分功能。需要指出的是,这里所说的处置功能是指使用权人享有的占有、使用和收益权益以及相关义务的处置,与土地的最终归属无关。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的规定,地下资源、埋藏物、市政公共设施等不在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的范围内。对于法定或承诺不属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客体的空间范围,可设置土地使用权或土地其他权利。权利的行使不得违反法
    2023-08-07
    394人看过
  • 划拨土地出让金的详细计算流程
    划拨土地出让金的计算方法如下:1、有实际成交价且不低于所在级别基准地价平均标准的,按成交价不低于40%的标准计算出让金,若成交价低于基准地价平均标准的,则依照标准地价平均标准的40%计算;2、发生转让的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时,按基准地价平均标准的40%计算;3、通过以上方式计算的土地出让金数额,土地使用权受让人有异议的,由受让人委托有资质的土地估价机构进行评估,按评估价的40%计算土地出让金;4、划拨土地使用权成本价格占土地价格的最高比例不得高于60%,在以划拨土地使用权价格计算出让金时,必须将成本价格换算成市场土地价格,再按不低于40%的标准计算土地出让金。划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计算方法如需将划拨土地转为出让土地,须先补交土地出让金,根据《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应缴纳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额等于拟出让时的出让土地使用权市场价格减去拟出让时的划拨土地使用权权益价格,具体金额须经有资质
    2023-07-06
    490人看过
  • 申请划拨使用国有土地的流程方案是什么
    (1)用地单位需要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可向市国土局办事窗口提交申请及有关文件材料。(2)土地利用处窗口办公人员对受理的划拨供地申请和有关材料进行初审,经初审建设项目列入《划拨供地目录》并材料齐全的,予以受理划拨供地申请和其他用地材料,并签发《出让和划拨用地手续办理通知单》。(3)土地利用处会同局内部有关处室进行现场踏勘和测量,核定规费征收数额及时通知申请用地单位;(4)申请用地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向窗口缴纳划拨土地使用权各项规费。(5)土地利用处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国有土地划拨手续的办理,并应及时通知申请人。(6)申请单位凭《出让和划拨用地手续办理通知单》和缴费凭证向窗口领取《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7)用地单位凭《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申请办理土地登记手续,领取土地证书。
    2023-05-05
    65人看过
  • 划拨土地诉讼
    土地评估
    当事人对划拨土地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违法财产、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其他行政许可决定不服的;(四)对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脉、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行政机关;(五)不服征收、征用及其补偿决定的;(六)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拒绝答复的;(七)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农村土地经营权的;(八)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限制竞争;(九)认为行政机关非法
    2023-08-09
    182人看过
  • 土地划拨与出让是什么意思,土地划拨与出让哪个好
    土地划拨指的是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给土地使用者,但是土地使用权是有年限限制的。土地划拨政府批准无偿取得没有使用期限限制的土地使用权。土地划拨与出让哪个好要从看是考虑征地拆迁或者是出让性质。一、土地划拨与出让是什么意思土地出让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按一定的使用年限出让给土地使用者,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出让属于民事行为。一般以招标、拍卖、挂牌的有偿方式取得。可以转让、出租和抵押土地的使用权。土地划拨是指土地使用者经人民政府批准,一般是无偿取得的没有使用期限限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划拨属于行政行为,而非民事行为。在划拨时,一般是无偿,一般不设定土地使用权的期限,行政划拨的国有土地一般不得转让、出租和抵押。二、土地划拨与出让哪个好要比较出让土地和划拨土地哪个好,不能笼统的来说,因为两者各自有各自的优点,相对比较来看,如果要选择则要看购买者自身的需求:1.如果划拨的要转让,
    2023-06-05
    298人看过
  • 土地划拨补偿费是什么
    法律综合知识
    土地开发补偿款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
    2024-04-23
    402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是合法划拨的划拨土地是否包括土地出让金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0-06
      对的,现在教材需要补交的土地出让金也属于法定优先受偿款。
    • 土地征收范围包括划拨土地吗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3-16
      在城市、镇规划区内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核准、备案后,建设单位应当向建设项目所在地的城市、旗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申请,由城市、旗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核定建设用地的位置、面积、允许建设的范围,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单位在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向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主管部门申请用地,经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 划拨土地转包属于土地流转吗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5-24
      1、转包土地属于流转。 2、土地流转包括承包人与发包人通过订立承包经营合同而取得承包经营权;受让人通过转包、互换、转让等方式从承包人手中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以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林地承包经营权;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设立的承包经营权。
    • 划拨工业土地变性流程是什么?
      西藏在线咨询 2022-10-26
      房产我们不谈,和变更关系不是很大,主要说土地划拨土地是国家的,所以需要变成出让的,你才可以变更土地性质所以你得先去评估,补办出让,补交收益,缴纳出让金,才可以完成变更性质而且很重要一点要看当地政府的发展政策,现在很多发达地区地方政府有规划退二进三,或者集中工业区这样必须在政府允许的情况下,你才可以到国土部门办理相应手续,完成变更
    • 划拨土地使用权范围是什么,划拨土地使用权的范围包括哪些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3-30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54条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3条的规定,划拨土地使用权范围(1)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国家机关用地是指各级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用地。(2)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城市公益事业用地。城市基础设施用地是指给排水、环境保护、供电、通信、煤气、道路桥梁、消防保安等设施用地,城市公益事业用地是指城市内教育、文化和卫生等设施用地。(3)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