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骚扰与强奸的界限:如何明确区分开来?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16 14:12:08 406 人看过

性骚扰通常是骚扰者向被骚扰者做出不受欢迎的与性有关的语言或举动,包括身体接触、言语、图文展示、眼神及姿势等,猥亵一般指的是行为人以刺激或满足性欲为目的,使用性交以外的方法所实施的淫秽行为手段,或者对未成熟青少年进行的性骚扰,即使在对象不清楚意图和没有违抗导致顺从行为人的情况下,也可视为猥亵强奸,又叫性暴力、性侵犯或强制性交,是一种行为人违背被害人的主动意愿,通过暴力、威胁、胁迫或伤害等手段,强迫被害人与自己进行肉体上的性行为的一种行为。

猥亵儿童罪与强奸幼女罪怎么区分

猥亵儿童罪与强奸幼女罪的区分为:

1、二者涉嫌的罪名不同。

2、承担的刑事责任不同。

3、行为方式或目的不同:强奸幼女以与幼女发生性关系为目的,而猥亵儿童则是以猥亵而不以发生性关系为目的,是指以刺激或满足个人性欲为目的,用性交以外的方法对儿童实施的淫秽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五款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四)二人以上轮奸的;(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第二百三十七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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