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债权异议诉讼的条件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7 10:02:56 257 人看过

债权确认诉讼,是立法者为了妥当解决对有异议债权的实体争议而设置的特殊诉讼程序,为确定债权的最后司法审查确认程序。故它的提起,应当符合以下要件。

1、债权人应依法申报其债权,否则不得行使诉讼权利,法律规定不用申报的特殊债权除外。根据《企业破产法》规定,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债权人未依照破产法规定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该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提起债权确认诉讼的权利。

2、管理人对债权人申报的债权已完成审查程序,并编制了债权表,或者对法律规定不用申报的特殊债权完成了调查公示程序。根据《企业破产法》立法,法律赋予了管理人对债权的审查和调查核实的职权,所有债权必须先由管理人审查核实后才能予以确认或不确认。在管理人未完成债权审查核实和公示程序之前,任何人不得提起债权确认之诉。如债权尚处于待审查确定状态,提起相关诉讼只是徒增纷扰,绝无实益。

3、对管理人审查编制并予公示的债权清单或债权表所记载的债权有异议,而管理人不予认可的才能提起诉讼,诉讼的对象限于对管理人记载的债权的异议事项。因为根据《企业破产法》规定,如债务人、债权人对债权表记载的债权无异议的,则由人民法院直接行使债权确认权,裁定予以确认。对人民法院裁定确认的债权,已发生如同确定判决一样的法律效力,对债务人和全体债权人均有约束力,任何人不得再提起诉讼。只有债务人、债权人对债权表记载的债权有异议的,存在实体争议的时候才能提起诉讼程序。

4、应当依法缴纳诉讼费用。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提起民事诉讼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及其他诉讼费用。债权确认诉讼属于独立于破产案件的财产争议诉讼案件,故依法应缴纳诉讼费用。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1日 03:4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破产债权相关文章
  • 破产债权人会议会议召开条件
    破产债权人会议召开条件是:1.破产第一次的债权人会议在债权申报期限届满之日起十五日内由人民法院召集召开;2.除第一次外的债权人会议在管理人、债权人委员会、占债权总额四分之一以上的债权人向债权人会议主席提议时召开。公司破产债权人会议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五十九条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等财产权的转让;(三)全部库存或者营业的转让;(四)借款;(五)设定财产担保;(六)债权和有价证券的转让;(七)履行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八)放弃权利;(九)担保物的取回;(十)对债权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其他财产处分行为。未设立债权人委员会的,管理人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应当及时报告人民法院。《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由人民法院召集,自债权申报期限届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召开。以后的债权人会议,在人民法院认为必要时,或者管理人、债权人委员会、占债权总额四分之一以上的债权人向债权人会议主席提
    2023-08-03
    243人看过
  • 债权人申请破产有异议期吗
    新破产法第10条规定,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日内通知债务人。债务人对申请有异议的,应当收到人民法院的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应当自异议期满之日10日内裁定是否受理。此条未规定对债务人异议的审查方式,以及人民法院是否应给予债务人书面的答复,债务人不服法院决定的救济途径。笔者认为,为防止债权人滥用破产申请权,诋毁债务人的商业信誉,损害市场的公平竞争。同时为加强对债务人的程序保障,对于这一关系债务人生死存亡的破产申请行为,应赋予债务人充分的陈述权、质证权、抗辩权和救济权。具体来讲,债务人对债权人的破产申请提出异议的,法院应当开庭审理或者召开听证会,由债务人、债权人举证、质证和发表意见。经审查,债务人的异议成立的,裁定驳回债权人的破产申请,债权人应先行提起民事诉讼;债务人异议不成立的,法院裁定受理债权人的破产申请。同时,为确保法院受理裁定的正确,以及加强
    2023-06-14
    122人看过
  • 哪些是异议之诉的起诉条件
    异议之诉的条件具体内容如下:1、执行异议之诉必须在执行过程中;2、提起执行异议之诉必须经过执行异议审查的前置程序;3、提起执行异议之诉必须有明确的诉讼请求;4、提起执行异议之诉必须有具体的事实和理由;5、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的理由必须是针对执行标的的实体权利提出异议;6、提出的诉讼请求必须与作为执行依据的生效裁判无关;7、执行异议之诉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提起。起诉的流程有:1、当事人起诉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2、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原告向法院起诉应提交相关材料;3、当事人向法院提交书证,应填写一式两份证据清单,详细列明提交证据的名称、页数。证据经法院承办人核对后,由承办人在证据清单上签字盖章,一份交当事人,一份备案;4、立案庭在当事人履行必须的手续和交齐有关证据材料之后,在七天内,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办理立案手续;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5、当事人
    2023-08-02
    341人看过
  • 诉讼费是破产债权吗,破产债权的特点
    一、诉讼费是破产债权吗诉讼费不是破产债权。注意,根据相关法律可知,破产债权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况的债权:1.破产宣告前发生的无财产担保的债权;2.破产宣告前发生的虽有财产担保但是债权人放弃优先受偿的债权;3.破产宣告前发生的虽有财产担保但是债权数额超过担保物价值部分的债权;4.票据出票人被宣告破产,付款人或者承兑人不知其事实而向持票人付款或者承兑所产生的债权;5.清算组解除合同,对方当事人依法或者依照合同约定产生的对债务人可以用货币计算的债权;6.债务人的受托人在债务人破产后,为债务人的利益处理委托事务所发生的债权;7.债务人发行债券形成的债权。二、破产债权的特点破产债权具有如下特点:1.基于破产宣告前的原因成立,这是一般原则,在法律特别规定的情况下,某些债权虽发生于破产宣告之后,仍得为破产债权;2.对破产人发生的无财产担保的债权,或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必须依破产程序从破产财
    2023-04-24
    443人看过
  • 破产债权异议期是多久
    7日。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日内通知债务人。债务人对申请有异议的,应当收到人民法院的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应当自异议期满之日起10日内裁定是否受理。一、申请劳动仲裁的步骤是什么啊?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到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即可。具体流程为:1、劳动争议当事人提出仲裁的,应当从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2、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不受理的决定。受理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五日内,将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并组成仲裁庭,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书面作出不予受理通知,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申请书副本之日起十日内提交答辩书及相关证据。被申请人没有按时提交或不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案件审理。3、仲裁庭应当于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时间、地点的书面通知送达当事人。当事人
    2023-02-11
    469人看过
  • 破产债权有哪些构成要件
    一、破产债权是破产宣告前成立的债权为在破产宣告后恰当公平的满足债权人的债权要求,必须在时间上确定某基准点,以此作为确定债权存在与否的临界线,并对破产债权的数目加以统计。同时,在破产程序终结前,清算组还将代表企业进行必要的民事流转活动,其活动效果直接归于破产企业,如果不在时间上给予限定,破产债权会不断出现和堆积,破产程序将难以终结。当然,破产债权应当在在破产宣告前成立,仅是一项一般性原则,为维系社会公平,法律也特别明文规定,某些在破产宣告后发生的债权也属于破产财产。二、破产债权是不享有优先受偿权的债权有担保的债权具有排他性的强制实现效力,应当先于无担保的债权接受清偿。《破产法》第30条所指的"财产担保"为物的担保,包括抵押、质押、定金和留置,凡设定物的担保的债权,享有对担保物的优先受偿权,故不属于破产债权之列,但债权人放弃优先受偿权的除外。三、破产债权是可以强制执行的债权并非所有的债权都可以
    2023-04-15
    456人看过
  • 破产法关于债权异议的规定
    保证人向债权人保证债务人履行债务,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按照约定由保证人履行或者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人履行债务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提供一定财产作为抵押物。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的规定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变卖抵押物的价款优先得到受偿。一、房产抵押贷款是否需要担保人借款人用房屋进行抵押借款的,房屋是作为抵押物为债务提供担保的,所以一般不要保证人为债务保证。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本法第三十四条所列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物。二、抵押权和质权、留置权区别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是担保物权的三种形式,区别如下:1、抵押权是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移转占有而提供担保的财产,在债务人
    2023-03-15
    355人看过
  • 异议回购请求权的条件有哪些?
    在我国公司股东的异议回购请求权的条件包括:1、行使异议回购请求权的主体应当是对股东会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2、异议回购请求权的使用情形是股东会作出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等决议。异议回购请求权的界定异议回购请求权的条件是:第一、异议股东股份回购请求权行使的主体当然是反对股东,即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决议表示反对的股东。根据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异议股东股权回购权的情形主要有三种:一是公司连续五年盈利但连续五年不分配股权红利。二是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三是公司章程规定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其他解散事由发生,公司股东大会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第二、在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公司主张股权回购请求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
    2023-08-12
    227人看过
  • 什么是破产申请?债权人申请破产条件有哪些?
    一、什么是破产申请破产申请是指当事人向法院提出要求宣告债务人破产的诉讼行为。破产申请的提出,不是破产程序开始的起点,但是进入破产程序的前提。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可以提出破产申请。二、债权人的申请资格在破产法上,债权人申请不具有集体诉讼的性质;提出破产申请的债权人只能行使自己的请求权。因此,按照破产法的规定精神,提出破产申请的债权人的请求权必须具备以下条件:须为具有给付内容的请求权;须为法律上可强制执行的请求权;须为已到期的请求权。三、债权人申请的形式条件根据司法解释,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的材料有:(1)债权发生的事实与证据。(2)债权性质、数额、有无担保,并附证据。(3)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证据。四、债权人申请的实质条件破产法第7条第2款规定:“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在这里,法律对
    2023-05-02
    287人看过
  • 有权对仲裁裁决执行的异议的人申请异议之诉条件有哪些
    案外人向人民法院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或者仲裁调解书的,应当提交申请书以及证明其请求成立的证据材料,并符合下列条件:1、有证据证明仲裁案件当事人恶意申请仲裁或者虚假仲裁,损害其合法权益;2、案外人主张的合法权益所涉及的执行标的尚未执行终结;3、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人民法院对该标的采取执行措施之日起三十日内提出。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的条件需有明确的排除对执行标的执行的诉讼请求,且诉讼请求与原判决、裁定无关,其中原判决、裁定宜解释为包括仲裁机关发生法律效力的、依法应当由法院执行的裁决书、调解书等在内的法律文书。考虑到只有仲裁当事人才能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案外人不能成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主体,故案外人如果对作为执行依据的仲裁裁决和仲裁调解书有异议,在符合一定条件的情况下,有权对仲裁裁决执行案件申请不予执行。一、仲裁裁决的效力是什么?仲裁裁决的效力是指仲裁裁决生效后所产生的法律后果。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
    2023-03-28
    106人看过
  • 破产债权人当事人有哪些特殊条件
    破产债权人具备的条件如下:1、在破产宣告前享有债权;2、必须享有财产请求权,即必须享有金钱债权或可以金钱估算的债权;3、享有对可以强制执行财产的请求权。《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债权人会议有哪些职责债权人会议的职责是什么呢债权人会议是全体债权人参加破产程序进行权利自治的临时机构。其权利范围和行使方式均由法律直接规定,主要是决议职能和监督职能。债权人会议职责(一)核查债权在债权人会议上,所有的债权证明材料都要向全体债权人出示,供所有债权人查阅,其他债权人可以对证明某项债权是否成
    2023-08-14
    95人看过
  • 破产债权人提出异议的程序
    一、破产债权人提出异议的程序新破产法第10条规定,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日内通知债务人。债务人对申请有异议的,应当收到人民法院的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应当自异议期满之日10日内裁定是否受理。此条未规定对债务人异议的审查方式,以及人民法院是否应给予债务人书面的答复,债务人不服法院决定的救济途径。笔者认为,为防止债权人滥用破产申请权,诋毁债务人的商业信誉,损害市场的公平竞争。同时为加强对债务人的程序保障,对于这一关系债务人生死存亡的破产申请行为,应赋予债务人充分的陈述权、质证权、抗辩权和救济权。具体来讲,债务人对债权人的破产申请提出异议的,法院应当开庭审理或者召开听证会,由债务人、债权人举证、质证和发表意见。经审查,债务人的异议成立的,裁定驳回债权人的破产申请,债权人应先行提起民事诉讼;债务人异议不成立的,法院裁定受理债权人的破产申请。同时,为确保
    2023-06-04
    299人看过
  • 破产案件中已过诉讼时效的债权
    破产管理人有权行使债务人的时效抗辩权,加之,超过诉讼时效的债权依法不属于破产债权,所申报债权是否超过诉讼时效期间是管理人的法定审查事项;因此,管理人对债权人所申报的超过诉讼时效期间的债权通常不予确认为破产债权。一、公司怎么进入破产程序公司破产必须经过人民法院的审理和裁定才能确认,不经人民法院审理,公司自身不能进入破产程序。1.破产申请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规定,公司破产必须有申请,申请人可以是公司自己,也可以是其他债权人公司自己申请时,主要是认为公司已经资不抵债,无法再继续经营。债权人申请时,主要是认为债务公司不能偿还到期债务,已出现资不抵债。尽管法律有如此规定,但在我国,绝大多数是公司自己申请破产,几乎很少有债权人申请破产。2.法院裁定受理公司或者债权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后,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的,需要指定破产管理人。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需要在人民法院报上公告案件受理情况,告知公司债
    2023-03-27
    430人看过
  • 破产债权异议是什么意思
    指债务人、债权人对破产管理人审核记载的债权有异议的,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由法院以实体判决的形式审查确认有争议的债权。因公司清算和破产清算均系非讼案件,除清算程序启动的原因,以及人民法院和债权人在清算程序中介入的程序有所差别外,很多程序性操作相类似,因此,本规定在债权异议处理的问题上,参照了《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企业破产法》第58条规定,债务人、债权人对债权表记载的债权有异议的,可以向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与此类似,本条司法解释赋予了债权人对清算组核定的债权提出异议的权利。这样规定的原因在于:一方面债权人是整个清算法律关系中的重要主体,清算组所核定债权的种类、数额、性质等与其有直接的利害关系。债权人申报债权,参与清算程序的进行,其终极目的就是为了使其债权得到清偿;另一方面,经过清算组核定的债权是制定清算方案和进行清算分配的惟一依据,直接关系到债权人得最终受偿情况。如果不允许债
    2023-06-11
    265人看过
换一批
#破产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破产债权是针对破产人,并原则上基于破产宣告而发生的一种财产上的请求权。经过债权人申报债权并得到查实后,从破产财产中得到清偿。 破产债权既区别于可以从破产财产中优先拨付受偿的破产费用请求权,也区别于将不属于破产人的财产从破产中取回的取回权,以... 更多>

    #破产债权
    相关咨询
    • 破产债权转让条件有哪些破产债权转让条件有哪些
      安徽在线咨询 2021-11-0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企业破产清算后,债权人的债权一般不能转让,债务人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交付财产。
    • 什么是破产债权确认诉讼, 破产债权确认诉讼的提起应当符合哪些条件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3-14
      所谓破产债权确认诉讼是指债务人、债权人对破产管理人审核记载的债权有异议的,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由法院以实体判决的形式审查确认有争议的债权。债权确认诉讼,是立法者为了妥当解决对有异议债权的实体争议而设置的特殊诉讼程序,为确定债权的最后司法审查确认程序。故它的提起,应当符合以下要件:1、债权人应依法申报其债权,否则不得行使诉讼权利,法律规定不用申报的特殊债权除外。根据《企业破产法》第48条第1款、
    • 行政诉讼管辖权异议的提出条件有哪些, 行政诉讼管辖权异议怎么处理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3-18
      一、行政诉讼管辖权异议的提出条件《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第十条规定:“当事人提出管辖异议,应当在接到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之日起10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对当事人提出的管辖异议,人民法院应当进行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管辖规定》第七条规定:“对指定管辖裁定有异议的,不适用管辖异议的规定。”从这些规定看来,提出管辖权异议有以下几个条件:(一)管辖权异议应
    • 破产法中规定债权人会议要告知哪些债权人对债务有异议的职责有哪些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4-01
      职责如下: (一)核查债权 在债权人会议上,所有的债权证明材料都要向全体债权人出示,供所有债权人查阅,其他债权人可以对证明某项债权是否成立、是否合法、发生的时间、数额的大小、有无财产担保、是否是连带债权的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向债权的申报人进行询问,也可以提出异议。 (二)对选任管理人和管理人报酬的监督 新破产法规定,管理人由人民法院指定。法院在管理人的选任中居于主导地位,对于法院任命的管理人,债
    • 破产债权的特点是什么,破产债权的构成需具有哪些条件,有什么条件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3-08
      破产债权,是债权人对破产企业所享有的,只有通过破产程序才可以受偿的债权。破产债权是民法上一般债权的转化形态。 它具有以下特点: 一、它只能以货币或者其他可以用货币清偿的方式满足; 二、它只能以破产企业为对象; 三、它的清偿通常不可能全部满足,而要受破产财产的限制,因而它因债务人依破产程序将自己的破产财产加以清偿而消灭。 破产债权的构成需具备三个条件: 一、破产债权必须是在破产宣告前成立的债权;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