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案件中如何举证?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19 21:23:50 92 人看过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谁主张,谁举证”是对举证责任最典型的概括。

民事诉讼证据有以下几种:

(一)当事人的陈述;

当事人陈述是指当事人在诉讼中就与本案有关的事实,向法院所作的陈述。当事人陈述作为证据的一个种类是我国的民事诉讼证据种类划分中的特色。当事人是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主体,由于与诉讼结果有着直接的利害关系,决定了当事人陈述具有真实与虚假并存的特点。

(二)书证;

书证是指以文字、符号、图形等所记载的内容或表达的思想来证明案件真实的证据。这种物品之所以称为书证,不仅因它的外观呈书面形式,而更重要的是它记载或表示的内容能够证明案件事实。

(三)物证;

物证是指以其存在的形状、质量、规格、特征等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物证是通过其外部特征和自身所体现的属性来证明案件的真实情况,它不受人们主观因素的影响和制约。

(四)视听资料;

视听资料,是指利用录音、录像、电子计算机储存的资料和数据等来证明案件事实的一种证据。它包括录相带、录音片、传真资料、电影胶卷、微型胶卷、电话录音、雷达扫描资料和电脑贮存数据和资料等。

(五)电子数据;

电子数据是存储于电子介质中的信息,包括电子签名、格式化后的硬盘通过恢复取得的信息等等,与传统的录像、录音等视听资料有所区别。

(六)证人证言;

证人是指知晓案件事实并应当事人的要求和法院的传唤到法庭作证的人,证人就案件事实向法院所作的陈述称为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鉴定意见是专业人员运用其专门知识,对案件证据材料进行分析鉴别,对专门性问题作出意见,以作为法官判断相关证据真伪的参考依据。

(八)勘验笔录。

勘验笔录是指人民法院审判人员,在诉讼过程中,为了查明一定的事实,对与案件争议有关的现场、物品或物体亲自进行或指定有关人员进行查验、拍照、测量后的记录。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5日 21:1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传唤相关文章
  • 如何预防民间借贷中的恶意诉讼,债务纠纷案件如何举证
    如何预防民间借贷中的恶意诉讼对于恶意诉讼的制裁,现在法律尚无明确规定,因此,公众在日常生活中应当注意预防恶意诉讼的发生。而在民间借贷案件中,认为有几个建议可供公众参考:第一,不管是朋友之间还是亲戚之间的借贷活动,都应当要求出具书面借据或者其他类似书面凭证。同样,如果还款,则也应当要求归还书面凭证。如因故没法归还书面凭证,则记住一定要重新写一份收条,同时注明之前的借据等凭证作废。第二,民间借贷中的资金来往,尽量减少现金流动,特别是大额借款,请通过银行汇款或转账等方式进行,同时在银行凭证上注明是借款用途或者归还借款的用途。第三,在书写上述借据或者还款凭证时,不能过于简单,尽量写明借还款的金额、时间、主体等信息。建议,如果可能的话,可在借据等书面凭证上约定清楚,如发生纠纷由哪个地区的人民法院管辖,这个约定非常重要,可在很大程度上节约诉讼成本。债务纠纷案件如何举证1、能证明与被告之间存在债权的证据
    2023-06-14
    410人看过
  • 民事诉讼举证期过了如何处理?
    举证期过后,提供的证据是无效的,法院一般不再采纳,除非有新的证据对案件事实有重要的证明作用。当事人的举证是有举证期限的,就举证期限而言,可由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一致后经法院认可,也可由法院指定。当事人应在举证期限内提交举证材料,没有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举证期过后,提供的证据是无效的,法院一般不再采纳,除非有新的证据对案件事实有重要的证明作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三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在送达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的同时向当事人送达举证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应当载明举证责任的分配原则与要求、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调查取证的情形、人民法院根据案件情况指定的举证期限以及逾期提供证据的法律后果。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法院认可。由人民法院指定举证期限的,指定的期限不得少于三十日,自当事人收到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的次日起计算。超过举证期限后,如是新的证据还可以提
    2023-04-19
    370人看过
  • 民事诉讼延期举证申请如何写
    _______人民法院:贵院受理申请人与______________纠纷一案,因____________,申请人无法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特申请延长举证期限。特予批准。此致某某人民法院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注: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延期举证。1、首先,我们应在法律规定允许的情况下,提出延期举证申请。申请举证期限延长应具备两个条件:必要条件是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确有困难。2、形式要件是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出延期举证的申请,两者缺一不可。3、具体申请内容分为:申请人:注明***、申请人地址:***4、法定代表人:***5、请求事项:一般用“案外人异议,请求延期举证”。6、事实与理由:这是申请书的重点,应注明与案件相关的基本事实,和诉讼的简单过程,重要是说明延期申请理由,一
    2023-04-21
    192人看过
  • 在民事案件中律师如何写诉讼请求
    一、在民事案件中律师如何写诉讼请求?律师是根据原告打官司的目的写诉讼请求的,诉讼请求的写法不是律师决定的。除了诉讼请求,起诉状应载明以下基本内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二、在民事诉讼中律师需要承担哪些义务?1、忠实于法律和事实真相,保护集体和公民的合法权益,认真履行职责、清正廉洁,恪守律师工作纪律和职业道德;2、应当保守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当事人的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当事人的隐私;3、不得在同一案件中,为双方当事人担任代理人;4、不得私自接受委托,私自向委托人收取费用,收受委托人的财物;5、不得利用提供法律服
    2023-04-16
    417人看过
  • 民事案件中诉讼标的不同如何拆分
    一、民事案件中诉讼标的不同如何拆分?诉讼标的不同的话法院会逐一审理,不需要拆分诉讼标的。诉讼标的,是任何一起民事案件都必须具备的。诉讼标的是整个诉讼的核心。具体来说,诉讼标的的核心地位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当事人的攻击和防御都围绕着诉讼标的进行;其次,法院的判决是对诉讼标的的最终处理。最后,诉讼标的还是法院判定当事人是否重复起诉的根据。如果前诉的诉讼标的与后诉的诉讼标的相同且满足重复诉讼的其他法定构成要求,则当事人不得就该诉讼标的向法院再行起诉。二、民事案件的审理时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第一百七十六条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人民法院审理
    2023-06-03
    315人看过
  • 民事诉讼中如何处理商标侵权案件?
    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有权依法查处;涉嫌犯罪的,应当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与商标侵权诉讼中处理“中止”问题相关的问题。1、被告提出撤销注册商标的申请是否应有时间限制?专利侵权案件中如果被告请求中止诉讼,应在答辩期内提出无效宣告,那么商标侵权案件中如果被告请求中止诉讼是否也应有时间限制?笔者认为,应当有时间限制,可以参照专利的做法,也限制在答辩期内,如果被告没有在答辩期内提出,则不中止诉讼,这体现了当事人是否请求中止诉讼的处分权。2、中止诉讼的如何适用法律?法院经过审查,如果认为应中止诉讼,应如何适用法律?正如本
    2023-07-13
    420人看过
  • 民事案件诉讼费如何计算
    民事案件诉讼费标准受理费标准(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非财产案件标准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
    2023-06-14
    259人看过
  • 民事诉讼中法院可以举证吗?
    一、民事诉讼中法院可以举证吗?民事诉讼中法院是可以举证的;人民法院根据法定程序,在一定条件下对能证明案件的事实,予以提供.提取或者固定的诉讼行为。审判人员收集证据行为是对当事人举证不能的一种补充。《民事诉讼法》第明确规定“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证据应当主要因双方当事人自己提供,提不出足够证据应当承担败诉的风险但中国的事情是复杂的,人口多,文盲多,法律知识普及极其有限,加之民事案件的复杂性决定了某些时候当事人的确难以提供相应证据,而以法院的身份出面提取证据则相对要容易些。所以审判人员在一定范围内行使收集证据的职权至少在当前是十分必要的。人民法院收集证据的范围包括:(1)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并已提出调取证据的申请和该证据线索的;(2)应当由人民法院勘验或者委托鉴定的;(3)当事人双方提出的影
    2023-04-18
    499人看过
  • 侮辱罪案件中如何申请附带民事诉讼?
    可以。刑事案中,刑事诉讼附带民事诉讼是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在解决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而进行的诉讼活动。被害人遭受的必须是物质损失,且符合法律规定的具体情形。1、因人身权利受到罪犯侵犯或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2、因受到犯罪侵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精神损失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3、被告人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的,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被害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追缴、退赔的情况,可以作为量刑情节考虑。4、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侵犯他人人身、财产权利构成犯罪,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应当告知其可以依法申请国家赔偿。诽谤罪与侮辱罪的区别与侮辱罪的界限这两种犯罪所侵犯的客体,都是他人的人格和名誉。不同
    2023-07-03
    249人看过
  • 在民间借贷案件中如何认定虚假民事诉讼
    一、民间借贷虚假诉讼的法律依据在2015年8月6日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对民间借贷案件中的虚假诉讼有了明确的规定:第十九条人民法院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时发现有下列情形,应当严格审查借贷发生的原因、时间、地点、款项来源、交付方式、款项流向以及借贷双方的关系、经济状况等事实,综合判断是否属于虚假民事诉讼:(一)出借人明显不具备出借能力;(二)出借人起诉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明显不符合常理;(三)出借人不能提交债权凭证或者提交的债权凭证存在伪造的可能;(四)当事人双方在一定期间内多次参加民间借贷诉讼;(五)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委托代理人对借贷事实陈述不清或者陈述前后矛盾;(六)当事人双方对借贷事实的发生没有任何争议或者诉辩明显不符合常理;(七)借款人的配偶或合伙人、案外人的其他债权人提出有事实依据的异议;(八)当事人在其他纠
    2023-06-14
    99人看过
  • 民诉案件中撤诉后诉讼费如何收取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九条规定: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根据这条的规定,我们可以认为,按撤诉处理的案件有以下几种情况:一种情况是,当事人“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就这种情况而言,未经许可中途退庭,不但是对自身诉讼权利的放弃,更是对法庭审判的不尊重,当然不应该退还诉讼费,并且应受到相应的处罚。另一种情况是,“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法条对这种情形规定的比较宽泛,在实践中,当事人可能有几种动机。一些当事人认为没有胜诉的可能,不出庭以减少诉讼的成本;一些当事人缺乏法律知识,担心通过正常途径撤诉会影响案件的再次受理;还有的当事人则是由于各种原因,对法院产生抵触情绪,恶意的不参加诉讼。无论出于何种动机,原告浪费了法院和其他当事人的精力和时间,增加了不必要的诉讼成本,如果仍比照主动撤诉,退还一半诉讼
    2023-02-19
    261人看过
  • 民事诉讼举证怎么写,民事诉讼举证规定是什么
    一、民事诉讼举证材料的格式1、按照证据编号、证据名称、证据来源、证明问题的格式列表。2、据是用以证明案件真相的一切客观事实。证据具有法定性客观性和相关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二、民事诉讼举证的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章规定1、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2、第六十五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
    2023-06-20
    499人看过
  • 如何举证证明诉讼时效中断
    一、如何举证证明诉讼时效中断1、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原告举证诉讼时效中断时,要提供原告要求义务人履行义务的证据、原告有提起诉讼的证据,就能证明诉讼时效中断过。2、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二、法律中关于诉讼时效中止怎么认定1、诉讼时效中止,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进行中,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暂时停止期间计算,待阻碍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2、法律规定,中止事由包括不可抗力和其他障碍。不可抗力是对权利人来说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3、其他障碍是指:权利人为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而无法定代理人或法定
    2023-06-04
    463人看过
  • 民事诉讼中谁举证谁主张的原则如何规定的?
    举证就是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提供证据并加以证明。《民事诉讼法》第67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根据此条的规定,当事人在民事官司中对自己所主张的事实,有提供证据加以证明的责任,即“谁主张,谁举证”,这就是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般举证规则。第一,原告对自己的主张负有提供证据的责任。原告起诉必然提出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并且需要对其主张和维护主张的根据提出相应的证据加以证明。第二,被告对自己的主张负有提供证据的责任。被告在应诉、答辩过程中,可能对原告的主张进行承认、否认或反驳,或者提出反诉。被告应当以提出一定的事实情况为依据,使否认、反驳、反诉成立,所以应负举证责任。第三,第三人对自己的主张负有提供证据的责任。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对自己的主张负有举证责任。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在诉讼中是否负举证责任应视具体情况而定。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作为附随一方当事人进行诉讼的参
    2023-06-28
    181人看过
换一批
#强制措施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传唤
    词条

    传唤是指为了方便案件的审理,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实施的一种措施。传唤犯罪嫌疑人应出示工作证明和传唤证,并且传唤时间一般不得超过12小时。 刑事传唤是不能异地进行的,应在犯罪嫌疑人所在的市县进行,这里指的是常住地或者是户籍所在地。... 更多>

    #传唤
    相关咨询
    • 如何举证承担民事诉讼举证责任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9-30
      一、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后举证责任怎样承担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举证责任的规定有: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证明责任(也有的称为“举证责任”,在《民诉法司法解释》中还称为“举证证明责任”),是指当作为裁判基础的法律要件事实在诉讼中处于真伪不明的状态时,一方当事人因此而承担的诉讼上的不利后果。 二、附带民事诉讼是什么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法院在审理刑事案件过程中,根据被害人等的申请
    • 如何处罚民事诉讼中案件虚假诉讼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8-01
      身为专业律师,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非法占有他人财产或者逃避合法债务的,同时构成虚假诉讼罪和诈骗罪,择一重从重处罚。
    • 民事诉讼法举证期限如何规定,民事诉讼的举证期限
      山西在线咨询 2021-04-02
      1、被告应当在答辩期届满前提出书面答辩,阐明其对原告诉讼请求及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的意见。2、人民法院应当在送达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的同时向当事人送达举证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应当载明举证责任的分配原则与要求、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调查取证的情形、人民法院根据案件情况指定的举证期限以及逾期提供证据的法律后果。3、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法院认可。4、由人民法院指定举证期限的,指定的期限不
    •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民事诉讼如何举证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5-14
      一、交通事故认定书等证明道路交通事故存在的证据; 二、受害人死亡,其直系亲属提起诉的,应提交亲属证明及受害人死亡证明; 三、受害人伤残的,可以提交法医鉴定书、残疾等级评定证明书; 四、医院诊断证明、医药费单据、残疾用具费、交通费单据、车辆维修费等单据。
    • 民事诉讼中的举证责任如何分配如何承担举证责任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2-14
      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谁主张,谁举证”。《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