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誉权与荣誉权存在如下联系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5 20:51:06 467 人看过

1、保护客体具有内在的相通性。

名誉权和荣誉权保护的客体分别是民事主体的名誉、荣誉。名誉是指社会公众对自然人、法人的品德、才干、生活作风、信誉等方面的一般的、总体性的评价。荣誉则是因特定主体的突出贡献或特殊劳动成果而由政府、社会组织授予的一种赞美称号。可见,荣誉和名誉有着密切的联系,可以把荣誉视为名誉的一种特殊形式。

2、不是财产权但都与财产权相关。

名誉权和荣誉权属于人身权中的人格权,它们都与特定的人身不可分离而且没有直接的财产内容。但是,它们又可以与一定的财产权发生关联。如果公民的名誉权和荣誉权受到侵害,他可以要求赔偿由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以及一定的精神损害金。但是,名誉权与荣誉权毕竟是有本质区别的。

一、名誉权与荣誉权的区别是什么

1、两者权利的主体不同。名誉权是每个公民都依法享有的权利,荣誉权是公民是否取得荣誉,具有专属性。

2、两者取得和丧失权利的方式不同。公民自出生就享有名誉权,而荣誉权是必须做出贡献才能获得,名誉权跟随你一生。

3、名誉权和荣誉权都是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保护的人身权的重要内容。

3、《民法典》对名誉权与荣誉权的法律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

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一条

民事主体享有荣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非法剥夺他人的荣誉称号,不得诋毁、贬损他人的荣誉。

获得的荣誉称号应当记载而没有记载的,民事主体可以请求记载;获得的荣誉称号记载错误的,民事主体可以请求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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