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加入的建立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原债关系必须有效建立,原债务可以撤销或者解除的,在撤销或者解除之前,仍可以设立债务加入;
2、原债务可转让,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或者具有特定人身性质的债务,当事人不能协议转让,第三人不能加入;
3、第三人与原债务人属于不同的主体,在实践中,第三人作为不同的主体,往往与原债务人有着密切的关系;
4、经原债务人同意,加入债务,由于债务加入不会给债务人增加负担,因此不需要原债务人同意,但这种加入必须由债权人接受。
根据相关规定,第三人与债务人约定加入债务并通知债权人,或者第三人向债权人表示愿意加入债务,债权人未在合理期限内明确拒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第三人在其愿意承担的债务范围内和债务人承担连带债务。
债务加入与债务转移的区别
债务加入与债务转移的主要区别表现在两个方面:
一是债务人是否免责,二者存在区别。
在债务转移中,通常债务人将债务转移给第三人后,其已经脱离原债务关系,即其不再作为债务人对债权人承担履行债务的义务,而是由第三人作为债务人,故此,债务转移又被称之为免责的债务承担;在债务加入中,第三人在其承诺的范围内与债务人一起对债权人承担连带责任,故此,债务加入又被称之为并存的债务承担。
二是是否需要债权人同意,二者存在差别。
债务转移必须经过债权人同意,在债权人与债务人订立合同时,债权人通常需要对债务人的信用与履约能力进行考察,甚至在一些重大项目合同签订前,会委托专业律师进行相应的尽职调查,故此,如果债务人将本应由其履行的债务转移给第三人,必须经过债权人同意,否则债务转移行为无效;根据民法典第551条的规定,在债务转移中,债务人可以就债务转移事宜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但是应当注意的是,在此种场合中,债权人的默示视为不同意。
债务加入,本质上是增加一个新的债务人来保障债权实现,属于对债权人利益的行为,无需债权人同意,在第三人与债务人约定加入债务的场合,应当通知债权人;或者第三人直接向债权人表示愿意加入债务。在不同立法例中,对于债务加入是否需要债权人同意,有不同的规定。基于债务加入通常对债权实现更有保障,但是作为债权人有权对其获利行为予以拒绝,故此,在民法典立法中采取债务加入无需债权人同意但应当通知债权人的立法模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二条第三人与债务人约定加入债务并通知债权人,或者第三人向债权人表示愿意加入债务,债权人未在合理期限内明确拒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第三人在其愿意承担的债务范围内和债务人承担连带债务。
-
债务加入的建立必须具备什么条件
389人看过
-
债务加入的成立必须具备什么条件
337人看过
-
债务加入的成立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358人看过
-
债务加入的成立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140人看过
-
债务加入的成立,必须具备如下条件
197人看过
-
公司债务清偿的必备条件是什么?
310人看过
债权人是债的主体之一,债的主体包括双方当事人,即债权人和债务人。债权人是指有权请求对方当事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人。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必须是特定的。债权人既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 更多>
-
债务加入的要件是什么重庆在线咨询 2022-08-10审判实践中,经常出现第三人承诺或与债权人协议偿还债务人债务的情况。对此类债务加入问题我国法律目前尚缺乏明确规定,理论界对如何认定上述行为的性质亦存在争议。
-
债务加入的要件要件是什么陕西在线咨询 2023-03-16所谓债务加入又称并存的债务承担,指原债务人并没有脱离原债务关系,而第三人又加入到原存的债务关系中,与债务人共同承担债务。债务加入的成立,必须具备如下条件: 1、原债的关系必须有效成立。原债务如存在可撤销或者解除的原因,在撤销或者解除前,仍可以成立债务加入。 2、原债务具有可转让性。如果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或者具有特定人身性质不能转让的债务,当事人不能协议转让,第三人也无法加入。 3、第三
-
债务加入的构成要件是什么重庆在线咨询 2022-10-12所谓债务加入又称并存的债务承担,指原债务人并没有脱离原债务关系,而第三人又加入到原存的债务关系中,与债务人共同承担债务。债务加入的成立,必须具备如下条件: 1、原债的关系必须有效成立。原债务如存在可撤销或者解除的原因,在撤销或者解除前,仍可以成立债务加入。 2、原债务具有可转让性。如果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或者具有特定人身性质不能转让的债务,当事人不能协议转让,第三人也无法加入。 3、第三
-
债务加入的构成要件是什么?江苏在线咨询 2022-12-23所谓债务加入又称并存的债务承担,指原债务人并没有脱离原债务关系,而第三人又加入到原存的债务关系中,与债务人共同承担债务。债务加入的成立,必须具备如下条件: 1、原债的关系必须有效成立。原债务如存在可撤销或者解除的原因,在撤销或者解除前,仍可以成立债务加入。 2、原债务具有可转让性。如果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或者具有特定人身性质不能转让的债务,当事人不能协议转让,第三人也无法加入。 3、第三
-
债务转让必须具备什么条件澳门在线咨询 2022-05-23(一)须有有效债务存在。 债务有效存在是债务转让的前提,债务自始无效或者承担时已经消灭,即使当事人就此定有转让合同,也不发生效力。但就效力存在瑕疵的债务,在一定情形之下仍然可以成立债务承担。将来发生的债务,也可以设立债务转让,只是要等到该债务成立时才发生转移的效果。诉讼中的债务也可以由第三人承担。 (二)被转移的债务应当具有可转移性。 不具有可转移性的债务,不能够成为债务承担合同的标的。 司法实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