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建立备查账有哪些需要注意的问题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2 16:25:45 58 人看过

(1)备查账应根据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和企业管理的需要设置。并不是每个企业都要设置备查账簿,而应根据管理的需要来决定,但是对于会计制度规定必须设置备查簿的科目,如“应收票据”、“应付票据”等,必须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设置备查账簿。

(2)备查账的格式由企业自行确定。备查账没有固定的格式,与其他账簿之间也不存在严密的勾稽关系,其格式可由企业根据内部管理的需要自行确定。

(3)备查账的外表形式一般采用活页式。为使用方便备查账一般采用活页式账簿。与明细账一样,为保证账簿的安全、完整,使用时应顺序编号并装订成册,注意妥善保管,以防账页丢失。

以建立“应收/应付票据备查簿”为例来说明备查账的建账方法:

企业设置“应收票据备查簿”时,应该逐笔登记每一张应收票据的种类、号数和出票日期、票面金额、交易合同号和付款人、承兑人、背书人的姓名或单位名称、到期日期和利率、贴现日期、贴现率和贴现净额,以及收款日期和收回金额等资料,应收票据到期结清票款后,应在备查簿内逐笔注销。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9日 10:5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应付票据相关文章
  • 建设工程发包问题有哪些问题需要注意
    建设工程发包问题有以下问题需要注意:1、发包给有资质的承包人为了贪图便宜、省事,发包人可能会随意的把小工程给个没资质的包工头做,但这种发包给不具有资质施工队的行为是违法的,发包方面临着各种风险。(1)质量风险:工程虽小,但关系到质量就是个头疼的事,双方间签订的承包合同无法得到法律支持,发包方就不能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只能请求对方赔偿实际的损失。(2)支付劳动者报酬的风险:没资质的承包方往往存在着资金实力弱、技术不强的缺点。在质量不合格的情况,发包方虽然有权拒绝付款,但若因此导致承包方发不了工资,发包方需与承包方承担连带责任,这时发包方会面临着该笔债务沦为坏账的风险,难以收回。(3)被罚款的风险:发包给不具资质的承包方,单位将会面临高达将处以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款,并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以罚款数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2、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发包人在建设过程中需要给承包方提供必要的
    2023-04-02
    249人看过
  • 商账追收企业需注意的法律问题
    一、欠款产生前的预防居安思危,未雨绸缪,企业在应收欠款的管理中也不例外。在应收欠款产生前如果采取一些必要的防范措施,企业在欠款中就会处于比较有利的地位。作为债权方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重视审查债务方的主体资格;二是审查债务方的经营范围;三是审查双方所经营内容是否合法;四是审查债务方的偿债能力;五是审查债务方是否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六是审查有无必要签订合同或协议,准备签订的合同或协议条款是否齐备,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明确;七是审查有关条据是否规范;八是能采取担保措施的,要尽可能要求债务方提供担保。二、要注意欠款产生后对债务方经营状况的监测债权方要在欠款产生后对债务方的经营状况进行必要的了解和监测,一旦发现债务方的经营状况严重恶化,出现转移财产、抽逃资金,或有丧失、可能丧失履行债务的能力等情况,则应当采取必要的应对措施。三、欠款纠纷产生后对债权的保护欠款纠纷产生后的解决方式很多,如协商、调解、
    2023-06-25
    98人看过
  •  设立公司要注意哪些问题?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所需满足的条件不同。设立有限责任公司需要满足股东人数不得超过50人、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公司章程和公司名称、公司住所等条件。而设立股份有限公司需要满足发起人有两人以上二百人以下、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公司章程、创立大会、公司名称、公司住所等条件。设立不同类型的公司所需满足的条件不同,设立有限责任公司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股东人数不得超过50人。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第三,有公司章程。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第五,有公司住所。设立股东有限公司需要具备以下条件:一、发起人有两人以上二百人以下,其中一半以上发起人在中国有住所。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四、发起人制定公司章程,通过募集方式设立的创立大会。五、有公司名称
    2024-01-11
    64人看过
  • 股东查阅账簿注意哪些问题
    1.主体资格:公司登记在册股东,公司有证据证明原告在起诉时不具有公司股东资格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起诉,但原告有初步证据证明在持股期间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请求依法查阅或复制其持股期间的公司特定文件材料的除外。2.查阅范围:公司成立至担任股东期间的公司财务会计报告、会计账簿、会计凭证(含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注:财务会计报告可复制,会计账簿不可复制;担任股东期间对应年度的财务报告次年才出具的,亦然可查阅)3.查阅方式:可委托律师、会计师一同查阅4.行权方式:向公司书面请求,公司应在“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15日内答复并说明理由,拒绝查阅则可起诉。5.限制情形: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公司章程另有合法约定。(注:公司进入破产程序并非拒绝查询的合理事由)6.管辖法院: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7.时效:不受诉讼时效限制(主流观点)一、股东如何依法行使知情权1、股东依法行使知情权应当向公司提出申请书。2、股东的
    2023-03-19
    191人看过
  • 明细账建账时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明*账是形成有用的会计信息的基本程序和基本环节,借助于明*账既可以对经济业务信息或数据做进一步的加工整理,进而通过总账形成适合于会计报表提供的会计信息,又能为了解信息的形成提供具体情况和有关线索。明*账建账时,应该注意以下几点:一、明细科目的名称应根据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和企业管理的需要设置。会计制度对有些明细科目的名称做出了明确规定,有些只规定了设置的方法和原则,对于有明确规定的,企业在建账时应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设置明细科目的名称,对于没有明确规定的,建账时应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的方法和原则,以及企业管理的需要设置明细科目。二、根据财产物资管理的需要选择明*账的格式。明*账的格式主要有三栏式、数量金额式和多栏式,企业应根据财产物资管理的需要选择明*账的格式。三、明*账的外表形式一般采用活页式。明*账采用活页式账簿,主要是使用方便,便于账页的重新排列和记账人员的分工,但是活页账的账页容易散失和被
    2023-06-12
    402人看过
  • 企业并购需要遵循哪些原则,企业并购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一、企业并购需要遵循哪些原则?(一)依法、依规原则企业并购引起的直接结果是目标企业法人地位的消失或控制权的改变,因而需要对目标企业的各种要素进行重新安排,以体现并购方的并购意图、经营思想和战略目标。但这一切不能仅从理想愿望出发,因为企业行为要受到法律法规的约束,企业并购整合的操作也要受到法律法规的约束。(二)实效性原则整合要以收到实际效果为基本准则,即在资产、财务和人员等要素整合的过程中要坚持效益最大化目标,不论采取什么方式和手段,都应该保证能获得资源的优化配置、提高企业竞争能力的实际效果,而这些实际效果可以表现为整合后企业经济效益的提高、企业内部员工的稳定、企业形象的完善和各类要素的充分利用等。这里应避免整合中的华而不实、急功近利的做法。(三)可操作性原则并购整合所涉及的程序和步骤应当是在现实条件下可操作的,或者操作所需要的条件或设施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创造或以其他方式获得,不存在不可逾越的
    2023-06-01
    263人看过
  • 建立现金池企业要想到哪些问题
    现金池有效地通过委托贷款的方式实现了集团内资金的划拨,满足了企业集团内部的资金需求和供给,降低了整个集团的财务成本,提高了资金管理效率。总的来说,对于集团企业而言,现金池实现了集团系统内的资金资源的有效共享。集团总部可以自行对子账户设定额度限制,子账户在日间可以进行资金的透支,日终将所有子公司账户清零,即当子公司账户有结余时,划归母公司账户,作为企业集团的贷款并收取利息,子公司账户透支时,母公司账户划拨归还,作为企业集团的借款并支付利息。据我们所知,目前国内已经有许多大型的集团公司已经设立或正筹划设立自己集团内部的现金池结构。那么是不是所有的企业都应当设立现金池来实现资金的集中化管理呢?企业在设立现金池的过程中主要会涉及到哪些具体的操作细节呢?首先企业在设立现金池之前,应当充分的考虑到企业设立现金池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虽然现金池作为一种高效的资金管理的工具,但是并非所有的集团企业都适用。现金
    2023-06-12
    401人看过
  • 企业年初建账有哪些注意事项
    企业年初建账主要需要注意以下方面:1.应该重新建账的总账、日记账和多数明细账应每年更换一次,即新的年度开始时都需要重新建账。2.可以不重新建账的有些明细账也可以继续使用,如财产物资明细账和债权、债务明细账等,由于材料等财产物资的品种、规格繁多,债权债务单位也较多,如果更换新账,重抄一遍的工作量相当大,因此,可以跨年度使用,不必每年更换一次;固定资产卡片等卡片式账簿及各种备查账簿,也都可以跨年度连续使用。以上与企业刚成立一致,只是多一步登记期初余额。不必填制记账凭证,为了衔接,直接将上年该账户的余额,抄入新账户所开第一页的首行,也就是直接“过账”。A)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日期”栏内,写上“1月1日”或空着;“摘要”栏内写上“上年结转”或“期初余额”或“年初余额”字样;将现金实有数或上年末银行存款账面数填在“余额”栏内。B)非损益类总账和明细账只是比日记账多一项余额方向的列示。即在余额
    2023-06-22
    341人看过
  •  企业转让需要注意哪些关键问题 (2021年)
    在公司转让时,需要注意的问题包括:1. 审计公司财务状况,确保不存在债务问题。2. 检查公司经营状况,确保公司历史业务合理、合法。3. 公司往年的年检是否参加。4. 带领专业审计人员查看公司审计报告。这些注意事项可以避免公司在转让过程中出现问题,保护股东或债权人的合法权益,降低不必要的纠纷风险。公司转让时需要注意的问题,是许多公司转让时所面临共同的问题。在公司转让的实际操作中,转让人通常不重视有关转让的细节问题,随意对公司进行转让。这种行为可能导致公司在债权债务关系不明确的情况下被转让,从而损害公司股东或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引发不必要的纠纷。因此,公司转让应尽量理清债权债务关系,并对转让的相关事宜进行较为明确的约定,具体注意事宜如下:1.审计公司财务状况,确保不存在债务问题。很多公司在转让之前,就存在没有清偿的债务,若转让公司时不谨慎查询该公司的具体情况,可能会承担难以预料的损失。2.检查公
    2023-08-28
    144人看过
  • 小规模企业在日常账务记账时应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相信有很多小规模纳税人在账务核算工作时都认为已全额计算缴纳了增值税,因为不能抵扣进项税的原因,在购货及取得服务时常常会忽略向对方索要发票。同时税务管理机关对于小规模企业的管理是相对较宽松的,在日常经营中,可以说几乎不会受到税务机关的监管与检查,因此会忽略企业自身的财务核算工作。长期下来,企业账务中问题就会越发增长,促使在后期税务机关检查或者企业注销时,需要补缴的税金甚至罚款累积成了一个无法接受的数据。小规模企业在日常账务记账时应注意的问题第一、要区别开小规模企业与一般纳税人在本质上的不同:首先小规模企业进项发票不能抵减销项税金;其次是税率不同、开具专用发票的方式不同;小规模纳税人不能自行开具专用发票。这就强调了小规模企业在日常记账核算时,应严格遵守税法的有关规定,在采购与销售两个环节的发票上加以控制,做到“真票、真款、真货”的三真原则,而且要保持“票流、资金流、物流”的三流合一。第二、需要
    2023-05-30
    192人看过
  • 合同订立需要的条件有哪些,合同订立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一、合同订立需要的条件有哪些合同订立需要的条件包括:1.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所谓订约主体是指实际订立合同的人,他们既可以是未来的合同当事人,也可以是合同当事人的代理人,订约主体与合同主体是不同的,合同主体是合同关系的当事人,他们是实际享受合同权利并承担合同义务的人法。2.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必须是“依法”进行的。所谓“依法”签订合同,是指订立合同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由于合同约定的是当事人双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而权利和义务是依照法律规定所享有和承担的,所以订立合同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法。3.当事人必须就合同的主要条款协商一致。即合同必须是经过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法。所谓协商一致,就是指经过谈判、讨价还价后达成的相同的、没有分歧的看法法。4.合同的成立应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要约承诺是合同成立的基本规则,也是合同成立必须经过的两个阶段法。如果合同没有经过承诺,而只是停
    2023-02-23
    342人看过
  • 订立竞业禁止协议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竞业禁止协议需要注意下列问题:竞业限制的年限一般不能超过两年,超过的期限无效;竞业限制协议中需要写明补偿金的数额和发放办法;劳动者需要负有保密义务;其他。一、保密协议的注意事项1、明确保密信息范围用人单位在约定保密内容时,务必把需要保密的对象、范围、内容和期限等明确下来,最好通过列举的方式列明所有需要保密内容,否则很容易因约定不明引发诉讼纠纷。不同的企业和同一企业的不同时期,保密范围、内容也有所变化,用人单位应及时修改保密协议内容。2、明确保密主体商业秘密的保密主体一般仅限于涉密岗位的劳动者,对于保密岗位和技术岗位,要求其不得披露、赠与、转让、销毁或者协助第三人侵犯公司的商业秘密。除上述涉密岗位以外,不必然承担保密义务的劳动者在工作中有意或无意获悉公司秘密时,也应该列入保密主体的范围,承担保密责任。此外,那些掌握了商业秘密的劳动者家属、朋友,对保守商业秘密也应该负有同等义务
    2023-06-20
    211人看过
  • 与供应商对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1.对于只提供余额无明细账目的对账资料,不予对账。供应商必须提供最后一次对账以来的全部账目资料;以前从未进行过对账的,必须提供自双方开始业务往来以后的所有账目资料。对于对方因财务决算审计发函要求核对账面余额的,同样应按照上述原则办理。2.对于供应商直接依据其销售部门往来资料而非财务部门账目提供对账资料的,不予对账。双方核对的账目主要应是财务账目,供应商销售部门账目可能与其财务部门账目不符,对账基数存在问题,会给以后的双方清算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因为最后清算以双方财务账目为准。3.对于多年无业务往来的供应商前来对账,即使经过企业有权人士签批,供应商的对账资料也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或财务专用章),或者提供加盖公章的介绍信,否则不予对账。因为多年无业务往来的供应商,我们不太了解其近年来的情况,可能原有企业已解体、改制,现在对账及以后催款都可能系个人行为,并不代表原企业,可能对账人并不具有索偿权利。
    2023-06-12
    272人看过
  • 建账时需要考虑哪些问题
    建账时需要考虑的问题:1、与企业业务量相适应企业规模与业务量是成正比的,规模大的企业,业务量大,分工也复杂,会计账簿需要的品种也多;企业规模小,业务量也小,会计账簿需要的品种也少。有的企业,一个会计可以处理所有经济业务,就没有必要设许多账,所有的明细账合成一两本就可以了。2、依据企业管理需要建立账簿是为了满足企业管理需要,为管理提供有用的会计信息,所以在建账时以满足管理需要为前提,避免重复设账、记账。3、依据账务处理程序根据企业业务量大小不同,所采用的账务处理程序也不同。企业一旦选择了账务处理程序,也就选择了账簿的设置,如果企业采用的是记账凭证账务处理程序,企业的总账就要根据记账凭证序时登记,会计人员就要准备一本序时登记的总账。不同的企业在建账时所需购置的账簿是不同的,总体讲要依企业规模、经济业务的繁简程度、会计人员的多少、采用的核算形式及电子化程度来确定。但无论何种企业,都存在货币资金核
    2023-06-12
    74人看过
换一批
#票据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应付票据,是指企业在商品购销活动和对工程价款进行结算因采用商业汇票结算方式而发生的,由出票人出票,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票据的持票人,它包括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应付票据按是否带息分为带息应付票据和不带息... 更多>

    #应付票据
    相关咨询
    • 企业要注意哪些问题,的必备条款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1-01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
    • 企业清理欠款要注意哪些问题,要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0-26
      企业清理欠款要注意哪些问题企业清理欠款要注意的问题有: 1、欠款产生前的预防:一是重视审查债务方的主体资格;二是审查债务方的经营范围;三是审查双方所经营内容是否合法;四是审查债务方的偿债能力;五是审查债务方是否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六是审查有无必要签订合同或协议,准备签订的合同或协议条款是否齐备,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明确;七是审查有关条据是否规范。 2、要注意欠款产生后对债务方经营状况的监测,债权方如
    • 企业招聘职员有哪些问题要注意?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6-11
      《招聘表》的内容应当体现用人单位已如实履行告知义务,即全面告知劳动者所要从事的工作内容、条件、地点,等等。同时,用人单位应尽可能明确地在《招聘表》中提前向劳动者告知试用期的考核标准、薪资制度以及用人单位的其他规章制度,并告知其提交的《应聘表》中注明是否知悉招聘表上所列各项考核标准及制度。 因此,劳动者应当关注《招聘表》中所从事的工作内容、条件、地点、规章制度及试用期考核标准等。未经事先告知,用人单
    • 承包企业的劳动关系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1-12
      承包企业的劳动关系需要注意以下两个问题: 1、企业与员工既签订劳动合同又签订内部承包协议,发生争议后企业仅以双方系内部承包关系为由主张劳动合同无效或者不存在劳动关系,并据此认为企业不再承担用工责任的,法院不予支持; 2、内部承包约定的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条件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不发生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
    • 企业约定保密条款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5-13
      一、企业如何约定保密条款 我国《劳动法》第二十条规定: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这是《劳动法》对商业秘密保护的具体体现,也是我国用法律形式保护知识产权的具体表现之一。劳动关系当事人双方如何约定保护商业秘密条款,是在签订劳动合同过程中经常遇到的问题。 1、必须明确什么是商业秘密。所谓商业秘密,是指有商业价值,且在一定时间和范围内在经济交往过程中不能公开或不能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