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的拆迁房怎么执行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15 22:39:37 340 人看过

一、被执行人的拆迁房怎么执行

(一)工作程序:

房屋行政强制拆迁申请→审查→组织听证→报批→证据保全→实施

(二)报批:

具备房屋行政强制拆迁条件的,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呈文上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

(三)房屋行政强制拆迁的实施:

1、张贴强制拆迁公告;

2、受同级人民政府责令实施行政强制拆迁的部门拟定实施方案,做好房屋行政强制拆迁的各种准备;实施方案报同级人民政府法制办备案;

3、通知拆迁人向公证机关办理有关证据保全;

4、准备工作就绪后,书面通知被拆迁人强制拆迁时间,要求届时到现场配合执行;

5、通知有关单位、基层组织强制拆迁时间,派员现场协助执行;

6、做好装运、保管的各种准备;

7、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会同有关单位实施强制拆迁。

二、拆迁纠纷强制执行怎么申请

强制拆除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的强制执行申请书的方式申请强制执行,一方拒不履行生效法院判决或者仲裁裁决,对方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以下问题需要注意:

1、双方或一方为公民的,应当在1年内申请;双方均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在6个月内申请;

2、递交执行申请书,由一审法院受理并实施强制执行;

3、交纳执行申请费,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的,按比例收费。

三、如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一)申请执行的法院。

仲裁法规定:对已生效的仲裁裁决,当事人应当履行。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因此,当事人申请执行仲裁裁决,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提出申请。而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是: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有两种:

1、被执行人住所地和被执行财产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

2、经我国涉外仲裁机构裁决后,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时,对方当事人可以向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在此,所说的申请执行的法院一般是被执行人住所地和被执行财产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

(二)申请的形式。

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执行时,应当提交申请执行书,书写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执行人员记入笔录。提出书面申请执行或者口头申请执行的,应当说明申请执行的事实和理由,并附作为执行根据的仲裁裁决书。

(三)申请执行的期限。

申请执行必须遵守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无正当理由逾期提出申请执行的,人民法院可以驳回申请,不予执行。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申请执行仲裁裁决的期限,依提出申请执行的主体不同而不同。双方或者一方当事人是公民的,申请执双方是法人或者是其他组织的,申请执行的期限是六个月。申请执行的期限,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6日 17:5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房子拆迁强制执行怎么处理
    1、首先要保护好自身安全,沉着冷静应对,不要盲目使用暴力抗拆,。2、第一时间拨打110报警,最好多报几次,拨打报警电话时手机要录音。3、选取安全位置对强拆现场进行摄影摄像取证,为后边维权收集好证据,注意一定要录到强拆指挥者的画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第十八条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2024-04-30
    298人看过
  • 房屋拆迁协议不执行怎么办
    一、房屋拆迁协议不执行怎么办房屋的拆迁合同政府不履行属于政府方违约。当事人可向政府申请按照合同先前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合同没有约定违约责任的情况下,双方可以协商由违约方承担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假如双方协商不成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或者申请仲裁来解决。《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如果
    2024-03-02
    416人看过
  • 被执行人房产执行的详细流程
    被执行人一套房产具体执行要看房产的价值大小,如价值很大,如高档住房,有可能将房产拍卖保留,留下部分拍卖给被执行人,保证当地平均房屋面积和水平,实际上就是大房换小房,同时如果该房产是抵押给银行的就不受限制,拍卖款不必保留。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公证遗嘱怎么执行的1.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当向公证处提出,并填写公证申请表。公证申请表应填写下列内容:申请人及其代理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住址等;申请人为法人的,应证明法人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等;申请公证的事项及公证书的用途;提交材料的名称、份数及有关证人的姓名、住址;申请的时间及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申请人应在申请表上签名或盖章。申请人填写申请表确有困难的,可由
    2023-07-03
    197人看过
  • 拆迁户被法院强制执行拆迁怎么处理吗
    不同意拆迁补偿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否则,征收决定机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法院强制执行拆迁之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拆除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具体的程序如下:工作程序:房屋行政强制拆迁申请审查组织听证报批证据保全实施强制拆迁条件:1、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作出裁决并送达拆迁当事人;2、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超过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未搬迁;3、拆迁人已对被拆迁人作了补偿安置或提供周转用房的;4、拆迁人依法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的;5、有要求必须实施行政强制拆迁理由的。报批:具备房屋行政强制拆
    2023-03-17
    303人看过
  • 拆迁房被强制执行应该怎么应对问题
    一、拆迁房被强制执行应该怎么应对问题1.首先要保护好自身安全,沉着冷静应对,不要盲目使用暴力抗拆,。2.第一时间拨打110报警,最好多报几次,拨打报警电话时手机要录音。3.选取安全位置对强拆现场进行摄影摄像取证,为后边维权收集好证据,注意一定要录到强拆指挥者的画面。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八条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二、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注意什么1.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房屋拆迁双方的法律行为。2.房屋拆迁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地位平等。3.协议必须是房屋拆迁双方的合法行为。4.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5.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一种双务有偿协议,协议的当事人依据协议享有一定的权利,同时又要承担相应的义务。6.房屋拆迁安置协议必须采用书面的形式。三、
    2023-12-10
    282人看过
  • 怎样查执行人和被执行人
    通过法院判决,需要承担对应执行义务的人员,进入执行程序时,都可以称为被执行人,执行人为执行人。一、被执行人个人在公司的股权能执行吗被执行人个人在公司的股权可以执行。为顺利得到执行,可以受让被执行人的出资,也可以由法院依法拍卖被执行人的出资。被执行人是指在法定的上诉期满后,或终审判决作出后,未履行法院判决或仲裁裁决,并进入执行程序的当事人。在法院对于民事诉讼判决原告胜诉后,被告在赔偿问题上的法定时间内未完成判决书上所规定的赔偿金额而被法院强制执行赔偿,则称该被告为本次强制执行的被执行人。二、什么是追加公司股东被执行人的法律途径以下三种可在执行阶段追加公司股东为被执行人的法律途径:一、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或受让股权后未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可被申请追加被执行人。二、一人有限公司的股东出现财产混同,可被追加为被执行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财务独立,当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财产时,其应当对公司
    2023-02-13
    187人看过
  • 只能由被执行人履行的行为,被执行人不履行怎么办
    一、只能由被执行人履行的行为,被执行人不履行怎么办1、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且该项行为只能由被执行人完成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且对被执行人强制执行。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五百零三条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且该项行为只能由被执行人完成的,人民法院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处理。被执行人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履行期间内仍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再次处理。二、申请执行期限的中断情形所谓申请执行期间中断,是指在法定的申请执行期限内,申请执行期间因某种法定原因成就而重新开始计算。实践中,导致申请执行期间中断的原因很多,从大的方面可分为三类,即债权人主张权利、债务人履行义务、双方达成新的协议。具体地讲,主要有以下情形:1、债权人主张权利。法律文书
    2023-12-05
    58人看过
  • 执行局怎样找被执行人
    执行局找不到被执行人的情况下,可以强制执行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被执行人失踪是逃避不了执行的。一、被执行人可以慢慢还债务吗被执行人不可以慢慢偿还债务。具体如下:1、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发现被执行人帐上没有钱的,可以调查被执行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2、被执行人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又拒绝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则会有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息记录在个人的信用报告中并被限制高消费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会被司法拘留;3、有能力而拒不执行的情况下,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二、欠债找不到人怎么办债务人找不到的处理方法:在法院执行中,如果仍找不到的,则可以由依法处理被执行人的现有财产,并由法院采取限制高消费和加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执行措施,以促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如果法院采取执行措施后仍无法完全执行完毕的,则可由法院暂时中止执行,等找到被执行人或被执行人的财产后,可再随时恢复执行。三、法院执行庭找不到人怎
    2023-06-27
    104人看过
  • 被执行立案了被执行人会怎么样
    一、被执行立案了被执行人会怎么样一旦被执行人被立案执行,他们将面临一系列的法律后果。1.执行部门有权对其进行信用惩戒。这包括但不限于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法院公告栏等多种方式予以公布,并向政府相关部门、金融监管机构等通报。2.这些通报将影响被执行人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多个方面。3.这些单位将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限制其在这些领域的活动。二、限制高消费除了信用惩戒外,被执行人还将被限制高消费。这些限制措施包括但不限于:1.乘坐交通工具时,不得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2.不得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3.不得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4.不得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5.不得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不得进行旅游、度假等高
    2024-07-14
    226人看过
  • 被执行人或者被执行人的任何申请执行人什么意思
    申请执行人是民事诉讼中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根据生效法律文书,采取执行措施的当事人。一般是民事诉讼中的胜诉方,即民事法律关系中的权利人。由于中国民事执行程序一般因权利人的申请而开始,因此,民事执行中的权利人和申请人常常是一致的,司法实践中也常将二者混用。一、终结执行的情形有哪些终结执行的情形有以下:1、申请人撤销申请的;2、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3、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4、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5、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6、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一、终结执行程序的特点有以下:1、适用的对象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2、适用的前提条件是必须穷尽一切执行措施,也就是完成法律规定的执行工作;3、适用必备条件是必须征得申请人同意,或申请人虽不同意但经过听证;4、适用
    2023-03-28
    405人看过
  • 被执行人无财产,执行方案应该怎么执行?
    如果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法院也会束手无策,申请人只能等被执行人有财产时,再申请法院执行。但如果被执行人故意隐匿财产,拒不执行,申请人应当从三个方面给其压力:第一,追加被执行人延期执行的罚息。第二,积极配合法院,追查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第三,关心被执行人的动向,及时向法官汇报。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限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一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公证遗嘱怎么执行1.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当向公证处提出,并填写公证申请表。公证申请表应填写下列内容:申请人及其代理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住址等;申请人为法人的,应证明法人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
    2023-07-05
    346人看过
  • 被执行人房租收入能执行吗
    被执行人的房租收入能执行。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房租收益属于被执行人的收入,法院可以执行,可以要求房屋承租人直接将房租交给法院,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如当事人依法申请强制执行之后,被执行人逃避执行的,可以强制执行。一、申请了强制执行但是债务人没钱还债怎么办申请了强制执行,债务人没钱的,法院会暂时中止执行,等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法院会依法恢复执行。法院下达中止执行的裁定后,债权人可以在发现债务人有可执行的财产之后,立即申请恢复执行,同时法院还可以对债务人实施司法拘留。《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
    2023-03-08
    412人看过
  • 拆迁分回来的房子会被强制执行吗
    一、拆迁分回来的房子会被强制执行吗拆迁分得的安置房会不会被强制执行,要依据房屋是不是其生活必需的房屋,如果不是法院可以强制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六条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七条对于超过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房屋和生活用品,人民法院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在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最低生活标准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和普通生活必需品后,可予以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八条查封、扣押动产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控制该项财产。人民法院将查封、扣押的动产交付其他人控制的,应当在该动产上加贴封条或者采取其他足以公示查封、扣押的适当方式。二、拆迁安置房办理程序(一)置换登记:居
    2023-04-27
    109人看过
  • 被执行人房屋拍卖后被执行人给予租房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一、唯一一套安置房法院可以执行吗唯一一套房子可以被强制执行。法院可以在满足其基本居住条件的前提下,将其房产拍卖。但如果是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的,则可以查封,不能拍卖。安置房是针对被拆迁人做出安置的一种房屋,也就是说这是用来安置被拆迁人的。但一般安置的对象是城市居民被拆迁户,也包括征拆迁房屋的农户。而安置房虽然也是可以上市交易,不过此时对上市交易的条件有严格的规定,如果没有达到规定的条件,自然也是不能进行买卖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二、法院冻结养老保险金立案吗法院冻结养老保险金会直接划走。被冻结的帐户,在法定的时间内,
    2023-04-05
    327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债务人的拆迁安置房能被执行吗?
      台湾在线咨询 2023-02-14
      能。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债务人的拆迁安置房如果不是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是可以执行的,如果是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只可以查封,不能拍卖、变卖或者抵债。
    • 房屋拆迁如何执行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3-12
      执法的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相统一要求比较严格。城市的发展总是在拆了又建,建了又拆的良性互动中逐渐美化。在城市发展建设这一大局中,房屋拆迁涉及到社会的方方面面,与千家万户居民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我们不能总是靠房屋产权人的觉悟,靠对他的强大政治思想工作来解决问题,在依法治国的今天,在合理补偿安置情况下,依法强制拆迁,靠法律来规范社会的每一个行为是必然趋势。在这强大的压力下,如何把握执行法律与执行政策,依
    • 被执行人的被执行人还能够被执行吗?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7-08
      没有规定可以追加被执行人配偶为被执行人。最高法院认为,执行程序中追加被执行人,意味着直接通过执行程序确定由生效法律文书列明的被执行人以外的人承担实体责任,对各方当事人的实体和程序权利将产生极大影响。因此,追加被执行人必须遵循法定主义原则,即应当限于法律和司法解释明确规定的追加范围,既不能超出法定情形进行追加,也不能直接引用有关实体裁判规则进行追加。从现行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看,并无关于在执行程序中
    • 被执行人的执行标的是0,被执行人的执行标的是0。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8-18
      被执行标的,仍然被占有,首先要知道被执行的标的物是什么!一般理解,你说的被强行占有的标的物,应该是“房子”。如果被执行人全家老小好几口人,就这一套几十平方的房子,没有其他财产,即使该房产被执行,申请执行人也很难拿到。如果你能提供被执行人还有其它法院不知道的房产,你可以提供线索给法院,让法院查封;法院查到你说的房产了,确实是被执行人的,那么你可以申请法院对现在被被执行人强行占有的标的物,采取“强制迁
    • 房屋执行被执行人是哪里的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0-10
      在执行中经常会遇到被执行人的财产只有一套房产,实践中对于这一套房产是否可以评估拍卖存在不同意见。笔者认为,这要分以下几种情况进行分析。对存在抵押的一套房产的执行。生活常识告诉我们存在抵押的房产是可以执行的,否则金融机构的商品房按揭贷款和抵押权人就会存在很大的风险,抵押人就会钻法律漏洞,导致抵押权无法实现。抵押的制度设计就会毫无意义。最高人民法院2005年颁布的《关于人民法院执行设定抵押的房屋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