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先予执行的数额是否有限制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12-17 00:00:15 131 人看过

没有明文规定,对先予执行数额限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人民法院裁定先予执行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或者生产经营的;

2、被申请人有履行能力。

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申请人败诉的,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先予执行遭受的财产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九章 保全和先予执行 第一百零七条 财产纠纷案件,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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