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的后合同义务及责任承担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9 00:40:06 154 人看过

论文提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第一次将劳动关系终止后用人单位的后合同义务[1]法定化,体现了劳动立法对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权利义务对等性的关注。本文考察了实践中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办理退工手续的不同表现,通过典型案例的剖析和法律条文的解读,提出法院应遵循劳动合同法的社会法属性和倾斜保护劳动者的立法宗旨,注重考量劳动关系终止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看似平等、实则仍不平等的法律地位,转变传统的私法裁判思路,建立以平衡协调为目标的社会法裁判思路,实现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权利、义务和责任的统一。

一、用人单位的后合同义务

(一)基本特征

按照现代合同理论,合同关系终止后,双方当事人仍须履行通知、协作、保密、照顾等后合同义务。[2]用人单位的后合同义务因劳动关系的特殊性而具有如下特征:从法律关系的主体来看,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呈现形式上平等、实质上仍不平等的法律特征;从法律关系的内容来看,后合同义务的法定化体现了国家权力的干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对于彼此之间的权利义务不得协商改变;从法律关系的客体来看,劳动力具有财产性与人身性的双重属性,对劳动者的保护不仅应关注财产性利益,更不得忽略人身性利益。

(二)违反后合同义务的不同类型

1、用人单位拒不作为。劳动关系终止后,用人单位常以劳动者尚未办理离职交接或在职期间有违纪、侵权行为为由,拒绝或拖延办理退工手续。一旦用人单位未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劳动者将无法获得正当的社会保障。拒不作为成为用人单位报复劳动者跳槽、阻止劳动者再就业的杀手锏。

2、用人单位不当作为。用人单位对离职证明的记载或评价随意性极大,某些不恰当(非恶意)的记载或评价无疑对劳动者的再就业产生不良影响。例如有的用人单位记载了劳动者与工作无关的不良生活习惯;有的则用群众基础差等模糊语言对劳动者进行主观评价;还有的操作失误、张冠李戴,待发现错误后直接涂改,导致新用人单位因涂改内容对劳动者产生不良印象。

3、用人单位侵害型作为。基于管理需要,用人单位辞退劳动者后一般会函告全体职工及业务往来单位,以防止被辞退的劳动者实施侵权行为。[3]这种正当行为一旦超越界限将侵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例如某公司辞退张某后函告业内同行,但由于辞退依据不足,导致侵犯张某的名誉权,最终被判赔礼道歉。[4]可见,用人单位管理权的行使必须以对劳动者的保护为制约。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30日 11:2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用人单位相关文章
  • 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承担责任
    用人单位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一、合同上没写工资怎么办劳动合同不写工资金额,劳动者可以到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工资金额是劳动合同中的必备条款。《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二、人力资源公司不退钱该怎么办?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
    2023-04-03
    165人看过
  • 在劳动安全卫生上用人单位应承担怎样的责任和义务
    在劳动安全卫生上用人单位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有:建立、健全劳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对劳动者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等。一、劳务派遣单位有哪些必要的义务1.如实告知被派遣劳动者劳动合同法第八条规定的事项、应遵守的规章制度以及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2.建立培训制度,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上岗知识、安全教育培训;3.按照国家规定和劳务派遣协议约定,依法支付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相关待遇;4.按照国家规定和劳务派遣协议约定,依法为被派遣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并办理社会保险相关手续;5.督促用工单位依法为被派遣劳动者提供劳动保护和劳动安全卫生条件;6.依法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7.协助处理被派遣劳动者与用工单位的纠纷;8.法律
    2023-03-29
    368人看过
  • 关于承包经营人承担用人单位责任
    第五条劳动者与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用人单位因用工关系产生争议,应当将该单位或出资人列为当事人。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用人单位借用他人营业执照经营的,还应当将被借用营业执照的一方列为当事人。在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作为实际施工人的自然人与其非法招用的劳动者产生纠纷,劳动者申请仲裁或起诉的,应将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发包方列为被诉人或被告,并可视案情需要将施工的自然人、转包人、违法分包人列为被诉人或被告、第三人。规则解读:为了防止和控制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用人单位以自己不具备用人单位资格而逃避法律责任,以更好地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指导意见》明确规定,劳动者与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用人单位因用工关系产生争议,应当将该单位或出资人列为当事人。如果该单位借用他人营业执照经营的,被借用方也应被列为当事人。至于建设工程中经常发生的作为实际施工人的自然人与非法招用劳动者容易发生纠纷,为进一步保护作为弱势群体的劳
    2023-06-24
    406人看过
  • 合伙人责任承担的方式及后果
    合伙人是指以资产参与投资组成企业的组织或个人。合伙人有接受监督和检查的义务,合伙的企业或者是项目经营的好坏,是直接对合伙的利益息息相关的。合伙人和其他的合伙人债务都是有责任的,并且合伙人推举的负责人以及经营的活动范围,都是需要承担民事责任的,而且合伙人对其他合伙人因为亏损或者其他的事情产生的债务,是有偿还债务义务的。一、注册公司有哪些种类(1)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的股东出资设立,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全部责任的经济组织。(2)股份有限公司由2人以上200人以下的发起人组成,公司全部资本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3)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4)外商独资公司外国的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者
    2023-03-09
    390人看过
  • 什么是单位犯罪,单位及其自然人刑事责任的承担。
    一、什么是单位犯罪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以单位名义实施犯罪,违法所得归单位所有的,是单位犯罪。我国《刑法》有关单位犯罪及刑事责任的承担,主要有两条:一是《刑法》第30条:“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第32条:“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本法分则和其他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本法分则和其他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是指:分则规定只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而不对单位判处罚金,即不处罚单位只处罚自然人,如刑法第161条规定的提供虚假财会报告罪和第396条规定的私分国有资产罪。我国刑法对单位犯罪的处罚实行的是以“双罚制”为主,“单罚制”为辅的处罚原则。二、单位及其自然人刑事责任的承担。由于单位非自然人,没有独立的人格,不适用我国刑法所规定的对自然
    2023-04-18
    181人看过
  • 盗用单位空白合同书签订的合同由谁承担责任
    盗用单位空白合同书签订的合同由谁承担责任?这是司法实践中经常遇到的问题。善意的或无过失的第三人,在客观上,有充分的理由相信与自己签订合同的行为人有代理权限,因为他拿着盖有公章的合同书,在这种情况下,与他签订合同,其行为后果应当由加盖公章的单位来承担。一、居间合同只有盖公章没有合同公章是否有效?公章的作用:1、公章在所有印章中具有最高的效力,是法人权利的象征,在现行的立法和司法实践中,审查是否盖有法人公章成为判断民事活动是否成立和生效的重要标准。2、除法律有特殊规定外,均可以公章代表法人意志,对外签订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件,具有极高的法律效力。3、一般来说只要盖了公章,一切后果就要由单位负责。居间合同如果没有盖章,但是有签字的,也是有效的。二、在我国私自使用公章怎么处理?盗用公章的后果,需要按照具体的情况来分析:外借、没有及时收回的,盗用公章后果由单位来承担;行为人盗窃、盗用单位的公章、业务介绍
    2023-04-11
    150人看过
  • 定作人违反承揽合同承担哪些责任,定作人的义务
    一、定作人违反承揽合同承担哪些责任定作人违反承揽合同承担的责任根据具体的违约事由有所不同:1.承揽合同签订以后,在没有履行或没有完全履行合同义务之前,定作人未经承揽人同意而单方对合同的内容进行修改、增减等行为的,应向承揽人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如果对承揽人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还应支付赔偿金,以补充不足部分。2.定作人未经承揽人同意而单方提前解除合同的,对承揽人已经履行的部分,定作人应按合同规定,支付价款或酬金;对承揽人未履行部分进行赔偿。3.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不符合规定的,承揽人有权解除合同,定作人应支付违约金。二、定作人的义务承揽合同中定作人应履行下列义务:1.承揽工作需要定作人协助的,定作人有协助的义务。2.承揽人完成工作的,定作人应当验收该工作成果。3.定作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报酬。对支付报酬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法律仍不能确定的,定作人应当在承揽人交付工作成果
    2023-06-22
    328人看过
  • 职工因失职解除合同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钱某是某管道公司的检验员,负责钢管检验工作,该公司规定每批钢管入库前都要由检验员进行检验,并加盖检验合格章后方可入库。2001年10月20日,该公司购入一批钢管(共200根)由钱某负责检验,钱某检验后加盖了合格章。2个月后,市场部门反馈信息该批钢管出现质量问题,需全部更换。该公司认为此批钢管由钱某负责检验,钱某检验时并未发现质量问题,应属工作严重失职,给单位造成了重大经济损失,因此做出决定解除钱某的劳动合同。钱某不服,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仲裁委经审理认为,该管道公司当庭举出两份钱某工作失职的证据,一份是加盖钱某检验合格章的入库单,另一份是对钢管样本的检验报告,该报告证明钢管质量不合格,但该公司无证据证明被检验的钢管样本系取自钱某检验入库的那批钢管。由于该公司所提供的证据不能证明该工作失职系由钱某所致,仲裁委遂裁决撤销该管道公司的解除劳动合同决定,恢复双方的劳动关系。(青色
    2023-04-25
    355人看过
  • 用人单位承担责任有什么条件
    一、用人单位承担责任的条件有哪些用人单位承担责任的条件有:(一)工作人员的行为必须构成侵权行为。即除其行为属不法的外,尚须具备故意或过失,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这是工作人员从事的活动属于适用过错责任的场合。如果工作人员执行职务所从事活动适用无过错责任场合的,无须工作人员主观上有过错,只要造成损害,用人单位即承担责任。(二)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造成第三人的损害。即工作人员执行职务行为已实际造成第三人人身或财产的损害。该损害是由职务行为造成的,且损害后果已发生。关于执行职务之范围,学术界有三种观点,有以用工单位之意思为标准者;有以执行职务之外表为标准者;有以用人单位意思兼以为用人单位的利益而为标准者。第一种标准范围过窄,用人单位易免责任,第二、第三为扩充范围标准,以行为之外观为决定标准,形式上较易判断,但忽略了决定职务范围,是价值判断,亦含有政策上之考虑,不能单从外表加以认定。本人赞同台湾学者王
    2023-06-07
    364人看过
  • 承揽人有哪些义务以及承揽人受伤谁承担责任
    一、承揽人有哪些义务承揽人的义务如下:1.按约定完成工作。承揽人应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方式、数量、质量完成交付的工作。2.提供或接受原材料。完成定作所需的原材料,可以约定由承揽人提供或由定作人提供。3.及时通知和保密的义务。对于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不符合约定的,或定作人提供的图纸、技术要求不合理的,应及时通知定作人。4.接受监督检查。承揽人在完成工作时,应接受定作人必要的监督和检验,以保证工作符合定作人的要求。5.交付工作成果。承揽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应及时交付给定作人,并提交与工作成果相关的技术资料、质量证明等文件。6.对工作成果的瑕疵担保。二、承揽人受伤谁承担责任承揽人受伤一般是由承揽人自己对其损害承担责任,定作人只有在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具有过失时,才会承担与其过失相应的赔偿责任,其他情形下的,如果发生了承揽人受伤,定作人对其损害都不需要承担责任。三、民法典关于承揽人的法律规定《民法典》第
    2023-06-24
    409人看过
  • 无效合同的法律后果及责任承担
    无效合同的法律后果:当事人因合同所取得的财产,应返还给对方。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当事人仍应负如下几种民事责任:1、返还财产。2、折价补偿。3、赔偿损失。无效合同的法律后果当事人存在过错的,应当根据过错程度承担责任。对于依据合同履行获得的财产,应当返还。《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的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
    2023-07-19
    495人看过
  • 协助执行义务人的责任承担
    [案情]2005年1月8日,甲市人民法院因吴某诉魏某、于某借款纠纷案,以(2005)甲民初字第00100号、第0010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查封于某购买的坐落于乙市的枫丹丽舍E3楼三单元一层101号房产。1月10日,甲市人民法院向乙市房管局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协助内容为:在涉案房地产办理产权后不得为该房屋办理转移过户手续。因枫丹丽舍E3楼三单元一层101号为开发商预售时的房屋名称,而甲市人民法院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时,该房屋所属楼盘已经办理初始登记,登记名称为公安机关核定的名称乙市新建材城中路1号27号楼3单元1层101房,乙市房管局没有查到该房屋的登记信息。该局于1月12日书面回复甲市人民法院:未查到在我局的权属登记信息,我局将进行再次核查,已上网协助查封。1月25日,乙市人民法院因另一案件也对上述房产进行查封,协助执行通知书载明的地址亦是枫丹丽舍E3楼三单元一层101号。乙市房管局同样没
    2023-06-06
    487人看过
  • 发生工伤用人单位和用工单位是谁承担责任
    发生工伤的,用人单位和用工单位谁承担责任需视情况而定。如果劳动者是在用工单位提供的场所工作,受到用工单位的安排和指示,那么,用工单位就应当负有责任去提高安全的劳动条件。如果劳动者发生工伤,实际上用工单位就应该和用人单位一起,做为共同被告,用工单位和用人单位承担连带责任。连带责任的意思就是,无论哪一方,都有责任支付全部赔偿,一方全额支付后,自己可以向另一方追偿。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职工发生工伤怎么办在工作中,遇到工伤的情况是在所难免的,为此为了保护员工的人身利益,用人单位有必要为员工购买工伤保险。用人单
    2023-07-28
    482人看过
  • 单位注销债权债务承接人如何承担责任?
    当一个公司宣告破产,或者由于其他原因而无法正常经营下去,这时公司可以申请注销。对于公司注销,如果还存在债务问题,是需要继续承担责任的,不会因为公司被注销而停止履行偿还债务的义务。通常而言,公司注销都会有相应的债权债务的承接人或承接单位。那么,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单位注销债权债务承接人如何承担责任?单位注销债权债务承接人如何承担责任?公司依法定程序进行注销,要成立清算组进行公告清理债权债务,如果经公告,在45天内,债权人没有申请债权视为自动放弃。如果没有公告,没有进行清算,由股东来承担法律责任。可以查工商档案,档案中应该有该单位债权债务承受人,否则工商部门不会核准注销的。可以要求债权债务承受人承担责任。一、企业法人歇业、被撤销或吊销营业执照,在其办理注销登记前,其法人资格及相应的诉讼主体资格依然存在,应以自己名义起诉、应诉。已依法成立清算组织的,可以清算组织名义参加诉讼。是否追加企业主管
    2023-06-01
    386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用人单位是指具有用人权利能力和用人行为能力,运用劳动力组织生产劳动,且向劳动者支付工资等劳动报酬的单位。用人单位的用人权利能力和用人行为能力,自其依法成立之时产生,自其依法撤消之时消灭。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 更多>

    #用人单位
    相关咨询
    • 用人单位对危害防治承担的责任与义务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0-25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含聘用合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者欺骗。劳动者在已订立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变更,从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时,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并协商变更原劳动合同相关条款。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
    • 事业单位单位名义承担责任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6-22
      看具体是何类型单位,如果是医院、公益组织不能作为担保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六条保证的方式有: (一)一般保证 (二)连带责任保证。第十八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第十九条: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
    • 合同违约责任承担的义务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6-02
      合同违约的违约方包括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八十三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 无偿服务合同是否对用人单位承担违约责任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7-08
      无偿服务是指合同一方当事人自愿利用自己的特长免费向对方当事人提供帮助,以解决对方当事人的需要。在有偿合同中,有时双方当事人约定一方向另一方提供一定的、无偿的技术或劳务服务,以满足对方的需要。在本案中,应提供无偿服务的乙公司拒绝提供该服务时已明显构成违约,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 合伙人合伙前期应承担哪些责任及义务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0-05
      合伙人的主要义务是: 1、合伙人有按照合伙协议提供约定的资金、实物、技术等的义务。合伙人无论是提供资金、实物还是技术,都应在合伙协议中明确规定,合伙人应按协议的约定的数量、质量等具体要求履行义务,否则,应负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2、合伙人有直接参与共同经营、共同劳动的义务。这种共同的经济利益是通过合伙人的合伙经营和共同劳动,否则就不能取得合伙人的资格。对于按照协议提供资金或者实物并约定参与合伙盈余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