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险诈骗的常见方法有:
1、故意扩大损失程度,骗取赔款;
2、重复向承保公司索赔骗取赔款;
3、伪造车祸事故现场,来骗取赔款。
保险诈骗罪是保险事故或者制造保险事故等方法,向保险公司骗取保险金,数额较大的行为。
六大招数防范车险诈骗
车险诈骗,简言之,就是某些非法分子将明知不属于保险责任的事故向保险公司索赔的犯罪行为。例如,虚拟保险标的,故意制造保险事故,先出险后投保,扩大损失等等行为。
如何从实务手续上严加控制,缩小诈骗的操作空间,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抓起:
加大车险条款的宣传力度
车险条款是格式化条款,历来为消费者所诟病。所以说,每个保险主体应该都有责任将条款涉及的主要内容向社会公众作广泛的宣传,争取社会公众对保险公司条款的深入理解,对理赔处理流程的熟悉,对在理赔处理中被保险人及司机应该配合的项目有清楚的了解,这样,保险公司在处理保险事故时的一些做法和程序才会赢得社会公众的理解,才会争取到必要的事故处理时间。
强化接报案的管理
车辆发生事故后,要求司机立即向保险公司报案,在接报案时,首先要求客户保留现场,对于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当时的驾驶人员、事故的简要经过都要详细地记录,询问事故所造成的车辆损失和第三者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情况,报案人的姓名及联系方式。
在接报案的过程中,客户报案时的语气、语速、回答提问时对事故的熟悉程度,事故的前因后果、对车辆出行目的明确性等等方面,都会存在蛛丝马迹。
加强第一现场查勘
受理客户的报案后,应立即赶往第一现场,核实出险时间、地点,在事故现场请客户填写出险经过,核对车辆的牌照号、发动机号、车架号是否与保险单、行驶证相一致,核对事故的损失是否与其所述的经过相吻合,核对车辆损失是否与现场状况相一致,当场审核驾驶员的驾驶证及资格证书并拍照,用相机记录现场的各种情况,远景的、近景的、多个角度的情景,以备后查。
客户报案时离开现场的,第一时间联系客户,除履行上述可以履行的手续外,请客户协助恢复现场,对存在疑点的案件更应该坚持这一点。
综合来说,查勘工作必须做到“见车、见人、见物”的原则。
加强调查取证工作
一起保险事故,客户索赔时往往需要提供许多资料,尤其是涉及人身伤亡的案件。现场查勘解决了事故的真实性问题,没有解决事故的损失状况问题,即没有解决事故损失的金额大小问题。但是,在事故后续处理的过程中,有一些过程是不可能保险双方同时在场的,这就要求保险公司对客户提交的各种资料认真审核,尤其是非车辆损失部分中的人身伤亡类的资料和单据,如医药费单据和清单,误工证明,评残证明等等。
对于临近起保日期的案件,更应仔细审核各类单据日期的对应关系,对照检查起保时间、出险时间、报案时间、交警处理事故时间、住院时间等等。
对于在审核过程中发现疑问的案件,在第一时间组织力量调查取证,走访有关机关单位,走访现场目击证人和相关人员,取得第一手资料。
严格规范赔款支付环节
理论上,赔款直接支付给被保险人是最理想的情况,尤其是在赔付现金的情况下。鉴于目前市场上销售渠道繁多,被保险人的投保资料误差较大,所以需要从两方面来完善客户资料,一是投保环节,一是理赔环节,客户资料的完整性对于鉴定赔案的真伪有着很大的帮助。
对于被保险人委托他人代为领款的,要查验被保险人及其委托领款人的证件并留存复印件。
强化内控制度及流程
车险案件之所以能诈骗成功,往往存在理赔人员未能按照管理和实务的要求来规范操作,这给了非法分子以可乘之机。
所以要求保险公司理赔各个岗位人员各司其职,尤其是查勘岗位、调查岗位,一个总的原则,还是“见车、见人、见物”,见车,是见到出险车辆,不管车辆受到损失与否;见人,是见到因保险事故而受伤的人员;见物,是见到因保险事故而受损的车辆以外的物品,包括事故双方车上货物、受损的建筑物、路产、其他第三者的财物等等。
上述一些方法,都是指在同一公司内部,应该采取的一些措施和策略,对于防范车险诈骗来讲,还需要全行业的协作,建立有效的事故车辆信息查询平台,这样,对于利用同一车辆、在同一时间段,发生的事故情节相近的案件就比较容易判别;密切保险行业和当地公安司法机关的合作机制,利用司法机关的强制打击力度,给非法分子以震慑;在行业内设立统一黑名单制度,对有诈骗行为的人员列入当地黑名单,统一口径,拒绝承保。通过这些措施,防范车险诈骗一定会受到成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保险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投保人故意虚构保险标的,骗取保险金的;
(二)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发生的保险事故编造虚假的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的程度,骗取保险金的;
(三)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
(四)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造成财产损失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
-
离婚的常见途径有哪些
393人看过
-
车险诈骗的常见方法有哪些
163人看过
-
车险诈骗的常见方法有哪些
343人看过
-
专利权无效的常见途径有哪些
83人看过
-
常见的企业融资途径都有哪些
290人看过
-
常见的保险诈骗方法有哪些
144人看过
-
离婚的常见途径有哪些四川在线咨询 2023-05-13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 一、如果进行协议离婚的需要下列程序: (1)准备离婚协议。男女双方必须签订一份书面离婚协议,离婚协议必须包括双方是自愿离婚和对子女的抚养、财产以及债务等事项协商一致。 (2)申请受理。男女双方需拿着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书面离婚协议等材料亲自去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 (3)冷静期。申请离婚登记之日起30天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去民政局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4)审查和发
-
离婚常见的途径有哪些?广东在线咨询 2022-04-06离婚仅有以下两种方式可供选择: 一、协议离婚,双方协商后,凭双方的离婚协议书、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二、一方不同意离婚或签了离婚协议后反悔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去法院诉讼离
-
常见的车险诈骗方式有哪些甘肃在线咨询 2022-01-05常见的汽车保险欺诈方法有: 故意扩大损失程度,骗取赔偿; 2、重复向承保公司索赔骗取赔偿; 3、伪造事故现场骗取赔偿。 保险诈骗罪是指以保险事故或者制造保险事故等方式向保险公司骗取保险金的行为。
-
车险诈骗的常见方法有哪些北京在线咨询 2023-04-25归纳起来,大致有以下一些种类: 1、投保时诈骗。包括有先出险再保险骗赔,高额投保骗赔,重复投保、一险多赔骗赔,隐情投保骗赔,无标的空投保骗赔等。 2、出险报案时欺诈。主要有张冠李戴式骗赔、制造事故、假险骗赔、虚报原因、扩大责任骗赔等。 3、索赔时欺诈。主要表现在单证材料的伪造涂改上,包括夸大损失、低险高赔、伪造事故、谎报出险等。 (1)夸大损失,低险高赔。出险损失本来很小,被保险人却故意夸大其程度
-
车险诈骗的常见方法有哪些山西在线咨询 2023-02-17有下列常见方法:伪造事故现场,来骗取赔款;故意扩大损失程度,骗取赔款;重复向承保公司索赔骗取赔款;投保人投保时进行合同欺诈,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如已经发生了事故仍投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