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有权要求物业提供透明账目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11 08:24:25 72 人看过

业主有权要求物业公开账目。如果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所签订的合同为“包干制”的话,业主是没有权利要求公开物业收支明细的;相反如果是“酬金制”,物业则必须公开收支明细的。包干制,即业主向物业服务企业支付固定物业服务费用,盈余或者亏损均有物业服务企业享有或承担的物业服务计费方式。实行包干制的,物业服务费用的构成包括物业服务成本、额定税费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利润。这种定价方式的实质是市场定价。

民法典物业有权停业主的水电吗

物业没有权停业主的水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实行)

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享有停水停电权利的权利人是供水公司和电力供应公司而非物业服务企业。

在物业服务合同中,双方当事人约定在业主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情况下,赋予物业服务企业停水停电的权利是不合理的,因为这一约定侵犯了供水供电人的权利。并且,由于供水供电义务所对应的是交纳水费电费义务,即使供水供电公司授权物业服务企业代替其收取水费电费并可以停水停电作为收取费用的手段,物业服务企业也不能以停水停电催缴物业。

《物业管理条例》第六条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

(二)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

(三)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

(四)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

(五)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并享有被选举权;

(六)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七)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八)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九)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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