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土地租赁合同,签订土地租赁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09 21:31:41 447 人看过

土地租赁合同需要有哪些注意项目?

签订土地租赁合同应该注意:

基本的:

主体资格,审查产权证上记载的权利人与土地出租人是否一致。

租赁期限,注明租赁起止日期和租赁年限。合同最长的期限为二十年。

土地信息,列明租赁土地的名称、位置、面积、质量等级。

其他:

1.土地承包合同的内容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人与其集体经济组织之间签订的承包农村土地,并交付一定收益的协议。

2.土地出租如果是租地开厂,首先看土地的性质是荒地还是良田保护地,良田保护地是不能盖厂房的,还是一定要看使用权证,地是谁的,最好有当地村委会出面帮你接洽,毕竟是集体你还能有点保障,虽然可能得多花钱。

3.(1)需要附加不可抗拒力,比如地震、火灾的责任归属,原则上由出租人重建。

(2)如虽经出租人同意,但对产权没有约定的,产权应归承租人。对改建、扩建地上建筑物或其他附属物应该有使用权。

(3)不得在期间内出租其它人。如违约而支付的损失。

(4)双方应协定发生纠纷诉讼处理的地点、中间人等。

(5)如果合同中止合有没有承担的后果等。

一、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

1、土地出让金:是土地批量出租时一次性收取的费用,是土地有效年限的使用价格也称地价。它包括土地开发费用和使用期内的金额土地使用费。前者包括征地、动迁及为地块直接配套的基础设施费,是对开发的一次性补偿。

2、土地使用权划拨

: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

3、土地使用权出让: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4、土地使用权转让: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

5、土地使用权出租:是土地使用者作为出租人将土地使用权随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租赁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租,出租人与承租人应当签订租赁合同。

6、土地使用权抵押: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土地使用权抵押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随之抵押。

7、农村集体土地:指农村集体的土地。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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