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不动产登记与物权确认争议的管辖:在案件的受理上,规定因不动产物权的归属,以及作为不动产物权的登记基础的买卖、赠与、抵押等产生争议而提起诉讼的,属于人民法院民事诉讼受案范围。
一、不动产登记分为几类
1、不动产首次登记,主要是指不动产权利的第一次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如实践中的总登记和初始登记。
2、变更登记,主要针对不动产权利人的姓名或者不动产坐落等发生变化的情形。
3、转移登记,主要针对不动产权属发生转移的,如买卖、继承、赠与、以不动产作价入股等,这是最为普遍的一种登记类型。
4、注销登记,适用于不动产权利灭失的情形。
5、更正登记,一般是指登记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对登记簿的错误记载事项进行更正的行为。
6、异议登记,是指登记机构将事实上的权利人以及利害关系人对不动产登记薄记载的权利所提出的异议申请记载于不动产登记薄的行为。
7、预告登记,是为保全一项以将来发生的不动产物权为变动的的请求权的不动产登记。
8、查封登记,是指不动产登记机构根据人民法院等提供的查封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将查封的情况在不动产登记薄上加以记载的行为。
二、不动产登记中专指什么?
不动产登记又称为不动产物权登记,是权利人、利害关系人申请国家确定的职能部门将有关申请人的不动产物权的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行为。作为物权公示手段,不动产登记本质上为产生司法效果的事实行为而非登记机关的行政管理行为。
三、不动产纠纷专属管辖范围
1、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2、不动产纠纷仅指:因不动产的权利确认、分割、相邻关系等引起的物权纠纷。3、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4、不动产已登记的,以不动产登记薄记载的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不动产未登记的,以不动产实际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
-
物权确认纷争解决管辖权
364人看过
-
如何解决价格确定管辖权争议
372人看过
-
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争议管辖权如何确立?
459人看过
-
不动产登记纠纷与物权确认纠纷怎么解决?
300人看过
-
不动产抵押登记的效力如何确认
188人看过
-
如何确定未经登记的不动产权
93人看过
不动产登记(Real estate registration)是法律确立的一项物权制度,是指经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申请,由国家专职部门将有关不动产物权及其变动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事实。 作为物权公示手段,不动产登记本质上为产生司法效果的事... 更多>
-
不动产登记管辖外的物权是如何确认西藏在线咨询 2021-11-02明确房地产登记与物权确认纠纷的管辖范围:在案件受理中,规定因房地产物权归属、买卖、赠与、抵押作为房地产物权登记基础而提起诉讼的,属于人民法院民事诉讼受理范围。
-
劳动争议管辖权有异议,怎样确认管辖权澳门在线咨询 2021-11-04解决劳动争议管辖权中的异议: 1、劳动争议的处理采用仲裁前置程序。对仲裁结果不满意的,一方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 2、对于仲裁结果,任何一方都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
工伤仲裁管辖权哪些如何确定工伤争议管辖权的确定上海在线咨询 2022-04-22职工在申请工伤待遇争议仲裁时,遇到了选择有管辖权的仲裁委员会的问题。同样的,人民法院在审理工伤待遇争议案件时,也存在管辖权的划分。根据民事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工伤待遇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这一规定表明: (1)工伤待遇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法院管辖。这是地域管辖原则的体现,也是工
-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都需要登记确认吗北京在线咨询 2023-12-21原则上来说不动产物权的设立需要通过登记进行确认,但是对于不动产继承手续等特殊情形是不需要办理登记确认手续的,国家法律规定中设立、变更或消灭不动产物权,原则上都要登记,不登记不承认其物权,特殊情形下除外。
-
该如何确定婚姻登记管辖陕西在线咨询 2022-03-30婚姻登记管辖按照行政区域划分。(一)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办理双方或者一方常住户口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内地居民之间的婚姻登记。省级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规定乡(镇)人民政府办理双方或者一方常住户口在本乡(镇)的内地居民之间的婚姻登记。(二)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其确定的民政部门,办理一方常住户口在辖区内的涉外和涉香港、澳门、台湾居民以及华侨、出国人员的婚姻登记。办理经济技术开发区